山西省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培训材料之七.docx
- 文档编号:9595037
- 上传时间:2023-02-05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27.46KB
山西省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培训材料之七.docx
《山西省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培训材料之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西省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培训材料之七.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山西省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培训材料之七
山西省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培训材料之七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主要情况及任务
山西省商务厅整规办蒋鹏
(2006年11月20日)
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决策。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而建立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是贯穿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过程的一项重大任务。
对此,我们必须有充分的认识,必须付出极大的努力。
我国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同时,就明确把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
要规范市场行为,建立正常的市场进入、市场竞争和市场交易秩序,保证公平交易,平等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涉及到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领域的深刻变革,涉及到人们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的转变。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不仅与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完善密切相关,而且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密切相关,与各方面的制度创新和思想道德建设密切相关。
我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只有十多年时间,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完善还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即使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也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任务。
这些都说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决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二、五年来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简要回顾
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既是保证当前经济正常运行的迫切需要,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
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营造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当时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现状,2001年4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召开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并做出了《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
《决定》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后,我省迅速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先后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重要文件。
成立了以时任省长刘振华任组长、时任常务副省长薛军等7位时任副省长任副组长、38个政府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
之后,又先后进一步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
五年多来,省政府先后统一部署了联合打假(包括食品打假、药品和医疗器械打假、农业生产资料打假、棉花打假、拼装汽车打假五个专项整治行动)、整顿文化市场(包括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歌舞娱乐服务场所、音像制品经营场所、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市场、印刷业六个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传销、整顿建筑市场、强化税收征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贸市场和加油站专项整治、毒鼠强专项整治、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地图市场整治、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整治、土地市场专项整治、石油天然气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整治、防治非典相关市场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等二十多个方面,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财经秩序、价格秩序、交通秩序等方面的整治。
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几十个领域,其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影响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的。
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净化了市场环境,推动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总的来看,经过五年多的努力,在我省范围内,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一定遏制,一批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得到揭露和处理,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执法力度得到加强,执法队伍得到锻炼。
人民群众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是认可的。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已经取得的成果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
当前,无论是生产、建设、流通、财税、金融领域,还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其他方面,无论是商品市场,还是生产要素市场,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现象都仍然有所存在。
三、2006年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任务及进展情况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面对着新形势,任务也更加繁重艰巨。
为了使全年的整规工作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省整规办及时制定了《2006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在充分征求各市和省直各单位意见并进行修改的基础上报省政府办公厅,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全省。
《要点》提出2006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继续围绕长期困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突出问题,争取在一些关键环节和领域有所突破。
重点抓好强化食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治理商业贿赂、严厉打击传销等专项整治,同时促进相关法制建设,确保整规工作取得实效和长效,避免出现一抓就好、不抓就乱的局面。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重点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加强协作,认真完成好各项整规任务,下大力气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中久打不绝、久治不愈的顽症,推动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为净化消费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扩大对外开放和国内需求,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保障。
(一)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和信息资源共享,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形成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完善食品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和回访督查制度;实施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地方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
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农业部门要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完善农业标准体系,重点推进粮油、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和优势区域农产品的标准化,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监测范围覆盖各市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定期发布监测信息,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全省蔬菜水果生产区剧毒高毒农药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6〕7号)精神,深入开展对蔬菜、水果生产区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治理和整顿工作。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的监管。
质监部门要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进行普查,健全企业档案;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严查无证生产,坚决遏制生产销售无证食品的违法行为;大力整顿食品小作坊的安全卫生;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检查范围覆盖60种以上食品,重点监督抽查的食品不少于6类;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对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专用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食品流通的监管。
工商部门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开展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对全部食品经营主体实行商品质量准入制,建立企业自律、行政执法干预、社会监督管理“三位一体”的监管网络。
扩大食品监测范围,监测品种要达到40种以上。
省、市工商部门配齐食品快速检测设备,指导经营者加强自检,督促大中型综合批发市场、食品专业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主要经营场所设立检测室,严格市场准入,强化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健全举报投诉网络,在上述食品经营场所普遍建立12315投诉举报站;开展重点区域、经营者自律和节日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
商务部门要继续推进“三绿”工程建设,引导绿色生产,遏制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流通领域。
要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的管理。
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业的卫生许可和监督。
卫生部门要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食堂、农民工食堂等集体就餐单位的卫生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对弱势和重点人群的健康保护。
把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
制定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和技术装备,开展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执法人员培训以及开展防止源头污染专业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
(二)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工作任务:
要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开展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和省际、区际间合作。
健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成立“山西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并建设“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网”,构建具备“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统计、状况评价、信息预警”等功能的网络平台。
按照国家的安排部署,组织好我省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要把保护知识产权与促进科技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我省专利事业的发展;与培育名优商标结合起来,推动我省商标事业的发展;与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结合起来,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与推进行政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行动结合起来,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行为。
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22号)精神,全国整规办(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商务部提出今年要在全国建成50个地方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并将在资金、技术方面给予支持,同时要求各省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办公场地,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省政府常务会议已研究同意成立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
我们克服困难,保证了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按照商务部的要求于7月28日正式挂牌并投入运行。
目前,我们正在争取有关部门在办公用房、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严厉打击传销
工作任务:
坚决取缔“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厉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工商、公安部门要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彻底摧毁传销网络。
严惩传销的幕后组织策划者和主要骨干分子,惩戒、教育一般参与人员。
加强对传销多发区、易发区的整治,严防传销进入学校。
传销活动长期存在的地区,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防止死灰复燃。
加强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出租房屋的管理,严厉惩治为传销人员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住宿的不法房主。
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和欺诈本质,消除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和一夜暴富的错误观念。
公安部门应将打击传销活动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的范畴,加大打击力度。
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查禁各种传销活动和非法直销活动,严格规范直销企业营销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狠抓落实。
制定下发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确定开展了以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利用互联网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作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
二是广泛宣传,强化教育,营造“打传”氛围。
采用多种形式,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传销。
利用广播、电台、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辟“打传”专栏,进行“打传”知识讲座等形式宣传,加大对传销危害性的宣传力度。
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坚决打击各类传销活动。
充分利用公安110指挥中心、12315投诉举报网络,形成了多渠道的投诉举报体系。
在查处、取缔窝点时,工商、公安积极配合,形成联动体系,对打击传销起到了促进作用。
同时,通过现代化通信手段,采取短信发送的方式提醒广大用户远离传销,谨防上当受骗。
。
四是积极做好《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
五是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传销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至目前全省共查处各类传销案件58起,罚没款59.64万元,取缔窝点60个,取缔违规培训6起,遣散传销人员448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3起。
(四)继续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工作任务:
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05〕66号)精神,遏制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领域欺诈行为泛滥的势头。
加强对商业欺诈的监控,强化执法协调,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定性、早查处,防止对群众利益构成更大损害。
打击商业欺诈要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建立反商业欺诈的长效机制。
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和跨行业的反商业欺诈预警监管、执法协调和社会联防体系;构建反商业欺诈预警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相关信息互联互通和联合监管;加强政府引导,加大反商业欺诈的宣传教育;推动商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
1、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
2006年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后,我省于3月初召开了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今年的打非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将打击非法行医列入了各市年度工作目标责任。
各市也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和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
省打击非法行医成员单位结合我省实际,联合下发文件,明确了今年的工作重点。
许多市、县均实行了一把手负责制,各市和大多数县理顺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整治重点、组织领导和工作步骤。
二是组织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为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机构领导、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和执法办案水平,今年以来,全省共举办监督员培训班18期,培训人员3700余人次,卫生监督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专业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增强了执法办案能力。
三是组织开展了专项查处行动。
按照全国打非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重点指导各市加强了对重点问题的查处。
各市在执法检查中,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报道,引起较大社会反响。
四是组织开展了全省突击行动。
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我们于2006年7月1日-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集中统一突击行动。
各市、县(市、区)按照省里的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行医的“黑诊所”、“黑机构”,严肃查处无证行医的假医生等行为。
本次突击行动,全省共出动卫生执法监督人员9014人次,出动车辆2307台次,检查医疗卫生服务机构1855户,取缔无证黑诊所1326户,罚款1001159元,没收药品、器械价值616646元,没收非法所得6100元。
五是在全省组织了检查督导。
全省组成4个督查组,对11个市、22个县(市、区)、132个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对各市上半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评。
截止9月份,全省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0491人次,出动检查车辆5452台次,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4161户次,对医疗机构的监督覆盖率达到了73%。
查处案件843件,取缔黑诊所2071户(次),没收非法所得11.57万元,罚款189.0659万元,移送案件13件。
(五)结合行业和地方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除搞好上述四项专项整治之外,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和全省各市还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地方特点开展其它方面的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建材、汽车配件、卷烟、酒类等产品及其商标和包装物的违法行为;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和“毒鼠强”反弹势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等坑农害农行为;严格进出口物流监控,严厉打击货运渠道价格瞒骗以及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强化税收征管,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偷逃骗税违法行为;打击高利贷活动,取缔地下钱庄和变相期货市场;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市场和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开展对化肥价格、医药价格、涉农收费、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
(六)完善市场监管的法律体系和执法体制
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逐步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与案件移送机制。
坚决杜绝对涉嫌犯罪案件该移送不移送、以罚代刑的现象。
探索治本之策,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今年三月,省整规办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监察委员会转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高检会〔2006〕2号)。
最近,省整规办又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监察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的意见》,对贯彻高检会〔2006〕2号文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
(七)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
各级新闻宣传和整规部门要利用各种传媒,坚持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日常宣传与专题报道、正面引导与批评曝光相结合,围绕食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打击传销等工作内容,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为社会经济秩序的好转营造好的舆论氛围。
2006年9月,我省根据全国整规办、中宣部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意见》(整规办发〔2006〕26号)以及全国整规办《关于印发〈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整规办发〔2006〕27号)文件的精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200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各市和有关部门积极行动,结合本地方和本部门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轰轰烈烈地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八)加强队伍建设
全省各市和省整规办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整规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队伍和机构建设,按照吴仪副总理的要求,做到人员、机构、办公经费和场所四落实。
省整规办将在近期对全省各市进行督促检查,使我省的整规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应着力抓好的几个问题
(一)加大打击力度,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1、加大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
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
行政主管部门与执法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
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中发现的犯罪线索,必须及时通报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坚决制止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瞒案不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现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依法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处罚力度,让违法犯罪者为其行为付出巨大代价,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2、严惩各种违法犯罪分子
集中力量侦破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影响恶劣、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的首恶分子和惯犯。
对国家机关中与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违纪的必须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通畅的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的举报、投诉,制定并完善举报奖励办法,筹措奖励经费,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二)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1、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职能,明确分工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首先要规范政府行为。
各级政府都要与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和中介机构彻底脱钩,把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调整经济结构、推进营销方式改革、创造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作为自己的重要责任。
政府部门之间要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因职能交叉造成管理上的重复或疏漏,影响市场经济秩序。
2、切实减少行政性审批
加快清理政府审批事项,大幅度减少行政性审批,主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坚决予以废止。
依法需要保留的行政性审批,要程序公开,手续简便,除法定规费外,一律不准收费。
按照审批权力与责任挂钩的原则,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
3、打破地方封锁和行业垄断
彻底清理并废除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带有地方封锁和行业垄断内容的规章。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任何形式阻挠、干预外地产品或工程建设类等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对阻挠、干预外地产品或工程建设类等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纵容、包庇,限制公平竞争。
进一步加快垄断行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政企分开,强化竞争机制,推行现代化服务方式,实现规模经营。
(三)健全市场法律法规,严格执法
1、完善市场法律法规体系
根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清理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法规,按照立法的法定程序适时提出制定、修订有关法律的建议,制定、修订行政法规。
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企业和公民必须守法经营的观念。
2、坚决纠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依法行政、有法必依、严格执法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不予制止是政府的失职。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经济犯罪的协作机制,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构成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
进一步改善执法机构装备,加强执法系统基础设施建设。
严格执行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决纠正各种形式的收支挂钩现象。
同时,要增加财政投入,保证办案经费需要。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从严惩治并清除执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
(四)完善市场监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1、加快建设“金关”、“金税”、“金卡”、“金盾”工程等信息网络监管系统
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强化市场监督管理。
已经建成的电子监管系统要尽快实现全国联网,并加快相关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实现监管信息交流和共享,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
信息网络监管手段建设进展迟缓的部门和单位,可视情节轻重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故意设置障碍严重影响市场监管的,要撤销其领导职务。
2、建立健全以行业自律、新闻监督、群众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监督体系
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教育、监督、约束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进一步加强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监督,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披露和对查处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扶正压邪,形成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浓厚舆论氛围。
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人人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制止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社会中介机构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力量,要进一步发挥其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的功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西省 县级 商务 主管部门 领导干部 培训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