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 自检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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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 自检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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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自检记录
设备编号:
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notforcommercialuse
通用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通用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定期检验自检记录
使用单位: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设备型号:
注册代码:
自检日期:
编制填写说明
1.本自检记录依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08)编制。
2.本自检记录适用于桥门式起重机定期自检。
3.本自检记录应有维保单位人员和使用单位管理人员签字。
4.自检结果、自检结论栏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发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规定的要求填写。
5.自检记录中定性项目符合要求的在“自检结果”栏打“√”;不符合要求的打“×”,并在“自检结果”栏写明具体情况;无此项的均打“/”表示。
应检的定量项目应填实测数据。
6.使用单位没有相关能力自行检查的,若有相关专业单位进行维保的,自检记录的相关内容可以在合同中进行明确。
7.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自保养的,如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不能自行检测的项目,可以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检测,出具相关测试报告即可。
8.使用单位可以根据所检设备的具体情况结合本单位管理实际适当增加相应的自检内容。
一、技术参数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使用地点
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设备品种
单位内编号
制造单位
维修单位
联系人
电话
维修许可证编号
(型式试验备案号)
TS
设备代码
制造日期
规格型号
产品编号
工作级别
A
额定起重量
主钩
t
跨度
m
副钩
t
起升高度
主钩
m
起升速度
主钩
m/min
副钩
m
副钩
m/min
大车运行速度
m/min
小车运行速度
m/min
工作环境
露天非露天有毒高温粉尘其他()
自检依据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08)
主要检验仪器
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绝缘电阻测量仪
激光测距仪
钢直尺
接地电阻测量仪
游标卡尺
温湿度计
万用表
钢卷尺
备注
自检结论
合格□不合格□
维保单位自检人员:
日期:
年月日
使用单位自检人员:
日期:
年月日
维保单位公章
自检单位公章
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自检记录
标记符号说明:
“√”表示合格,“×”表示不合格,“/”表示无此项。
序
号
自检项目及其内容
自检
记录
备注
1
B1
技术文件准备
(1)上一个周期定期检验报告、
使用记录
上一个周期检验机构出具的定期检验报告
2
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3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
规章制度(如:
交接班制度、安全技术要求细则、操作规程细则、绑挂指挥规程、检修制度、培训制度、设备档案制度等)
6
(2)存在雷击可能的起重机械应有避雷系统有效的证明。
7
B2
作业环境和外观检查及现场检验条件准备
(1)额定起重量标志、检验合格标志
起重机械明显部位标注的额定起重量标志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清晰,符合规定;
8
(2)安全距离、红色障碍灯
起重机械运动部分与建筑物、设施、输电线的安全距离符合相关标准,总高大于30m的室外起重机,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红色障碍灯,并有效:
a.周围无高于起重机顶尖的建筑物等设施时。
b.航空作业有相碰可能时。
c.有可能成为航空作业的危险障碍时。
障碍灯的电源不得受起重机停机影响而断电。
其起重机的阻界尺寸和净距检验应符合附录1中的相关规定。
9
(3)需要拆卸才能进行检验的零部件、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拆除受检部位妨碍检验的部件或者其他物品;
10
(4)将起重机械主要受力部件、主要焊缝,严重腐蚀部位,以及检验人员指定部位和部件清理干净,露出金属表面;
11
(5)需要登高进行检验(高于地面或固定平面3m以上)的部位,采取可靠安全的登高措施;
12
(6)满足检验和安全需要的安全照明、工作电源,以及必要的检验辅助工具或者器械;
13
(7)需要固定后方可进行检验的可转动部件(包括可动结构),固定牢靠;
14
(8)需要进行载荷试验的,配备满足载荷试验所规定重量和相应型式的试验载荷;
15
(9)现场的环境和场地条件符合检验要求,没有影响检验的物品、设施,并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16
(10)需要进行现场射线检测时,隔离出透照区,设置安全标志;
17
(11)防爆设备现场,具有良好的通风,确保环境空气中的爆炸性气体或者可燃性粉尘物质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相应规定;
18
(12)现场检验时,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现场安全监护。
落实其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防护措施。
序号
自检项目及其内容
自检
记录
备注
19
B3
司机室检查
(1)司机室应有有良好的视野,门的开门方向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0
(2)司机室配有灭火器和绝缘地板,各操作装置标志完好、醒目;
21
(3)司机室的固定连接牢固,无明显缺陷,在露天工作设置防风、防雨、防晒等防护装置。
司机室内应设合适的灭火器、绝缘地板和司机室外音响信号,门必须安装锁定装置。
司机室外面有走台时,门应向外开;司机室外面没有走台时,门应向里开;司机室外有无走台都可采用滑动式拉门。
22
B4
金属结构检查
(1)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主支撑腿、吊具横梁等)无明显变形,发现不能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GB6067等要求时,应当予以报废;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有整体失稳、严重塑性变形和产生裂纹。
整体失稳时不得修复,应报废;产生严重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运行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在额定载荷下,主梁跨中下挠值达到水平线下S/700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发生锈蚀或腐蚀超过原厚度的10%时应报废;产生裂纹应修复或采取措施防止裂纹扩展,否则应报废。
23
(2)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螺栓和销轴等连接无松动,无缺件、损坏等缺陷。
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大车运行出现啃轨时的跨度偏差:
采用可分离式端梁并镗孔直接装车轮结构的通用桥式起重机跨度极限偏差:
S≤10m时,△s=±2mm,S>10m,△s=±[2+0.1(S-10)];采用焊接连接的端梁及角型轴承箱装车轮结构的通用桥式起重机△s=±5,相对差不大于5mm。
通用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跨度极限偏差为:
S≤26m,△s=±8mm,相对差不大于8mm,S>26mm,△s=10±10mm,相对差不大于10mm。
(大车运行未出现啃轨时,作定性处理)
24
B5检查起重机械大车、小车轨道是否存在明显松动,是否影响其运行。
大车运行出现啃轨时的大车轨距偏差:
大车轨距的极限偏差为:
S≤10m,△S=±3mm;S>10m,△s=±〔3+0.25(S-10)〕mm。
最大不超过±15mm(大车运行未出现啃轨时,作定性处理)。
固定轨道的螺栓和压板不应缺少。
压板固定牢固,垫片不得窜动。
轨道不应有裂纹、严重磨损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
25
B6主要零部件的检查
吊具
电磁吸盘、抓斗、吊具横梁等吊具悬挂牢固可靠(适用于固定使用的);吊钩按照规定设置防脱钩装置,并且有效;吊钩不应当焊补,铸造起重机钩口防磨保护鞍座完整。
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焊补。
吊钩危险断面磨损量:
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5%;按行业沿用标准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50%时,应报废衬套。
%
%
定性
吊钩开口度增加量:
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其他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5%。
%
29
钢
丝
绳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确穿绕。
钢丝绳端固定应牢固、可靠。
压板固定时,压板不少于2块(电动葫芦不少于3块),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
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应正确,绳卡数应满足附表1的要求。
吊运炽热和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钢丝绳选用了适用于高温场合的钢丝绳,必要时检查其生产许可证;
块
定性
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应保留2圈钢丝绳做为安全圈。
圈
钢丝绳应润滑良好。
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
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
序
号
自检项目及其内容
自检
记录
备注
26
B6主要零部件的检查
钢
丝
绳
钢丝绳直径减小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
%
钢丝绳断丝数不应超过附表3规定的数值。
吊运炽热金属、熔融金属或者危险品的起重机械用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数达到按照GB5972-200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的规定钢丝绳断丝数的一半(包括钢丝绳表面腐蚀进行的折减);
30
滑轮
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a.出现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b.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c.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或槽底出现沟槽。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且可靠有效。
铸造起重机不得使用铸铁滑轮。
√
31
减速器
减速器地脚螺栓,壳体联接螺栓不得松动,螺栓不得缺损。
减速器工作时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漏油。
32
开式齿轮
开式齿轮啮合应平稳,无裂纹、断齿和过度磨损。
33
车轮
车轮不应有过度磨损,轮缘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或踏面磨损达原厚度的15%时,应报废。
%
%
定性
36
联轴器
联轴器零件无缺损,联接无松动,运转时无剧烈撞击声。
37
卷筒
卷筒壁不应有裂纹或过度磨损。
38
导绳器
导绳器应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不应有卡阻、缺件等缺陷。
39
环链
环链不应有裂纹、开焊等缺陷,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应报废。
%
定性
40
B7电气与控制系统检查
B7.1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
(1)检查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是否有效;电气设备及电气元件:
构件应齐全完整;机械固定应牢固,无松动;传动部分应灵活,无卡阻;绝缘材料应良好,无破损或变质;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部位,电气连接应可靠,无接触不良。
馈电装置:
a.大车供电裸滑线除按GB50256-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涂红色安全色外(导电接触面除外),还应在适当位置装设安全标志或表示带电的指示灯;
b.集电器沿滑线全长应可靠接触;
c.移动式软电缆应有合适的收放措施。
41
(2)起重机上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气元件应与供电电源和工作环境以及工况条件相适应。
对在特殊环境和工况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和电气元件,设计和选用应满足相应要求。
检查绝缘型、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电气设备及其元器件是否与工作环境的高温、绝缘等级相适应,并且有防护措施。
42
B7.2电气线路对地绝缘电阻
(1)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时,一般环境中不低于0.8MΩ,潮湿环境中不低于0.4MΩ;
43
(2)绝缘起重机械,对电气线路对地、吊钩与滑轮、起升机构与小车架、小车架与大车的绝缘值进行测试,其值均不低于1MΩ。
序号
自检项目及其内容
自检
记录
备注
44
B7电气与控制系统检查
B7.3起重机械接地
B7.3.1电气设备接地
(1)检查用整体金属结构做接地干线时,金属结构的连接有非焊接处,是否采用另设接地干线或者跨接线的处理;
45
(2)检查起重机械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其金属隔离层、穿线金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是否与金属结构间有可靠的接地连接。
46
B7.3.2金属结构接地
(1)零件接地电阻当起重机械供电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时,整体金属结构的接地型式采用TN或者TT接地系统
零线非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零线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48
(2)采用TT接地系统时,起重机械金属结构的接地电阻与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的乘积不大于50V。
49
B7.4短路保护检查是否至少设置一级短路保护,自动断路器或者熔断器是否完好。
50
B7.5总电源失压(失电)保护人为断开供电电源,重新接通电源。
检查当供电电源中断时,是否能够自动断开总电源回路,恢复供电时,不经手动操作,总电源回路是否能自行接通。
51
B7.6零位保护
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构或者所有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
52
B7.7过流(过载)保护
检查起重机械上的每个机构过流(过载)保护是否被短接或者拆除。
53
B7.8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
断开供电电源任意一根相线或者将任意两相线换接,通电检查有断错相保护的起重机械供电电源的断错相保护是否有效,总电源接触器是否接通。
54
B7.9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
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桥式起重机的起升机构,检查是否具有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功能,防止电动机失电而制动器仍然在通电进而导致失速发生。
55
B7.10电磁式起重机电磁铁电源
(1)交流侧电源线,从总电源接触器进线端引接,能够保证起重机内部各种原因使总电源接触器切断总电源时,起重电磁铁不断电;
56
(2)突然失电可能造成事故的场合,起重电磁铁设置备用电源。
57
B7.11按钮盘的控制电源
(1)检查便携式(含地操、遥控)按钮盘的控制电源是否是安全电压(电压不应大于50V,以下同),按钮功能是否有效;
58
(2)检查便携式地操按钮盘的控制电缆支承绳是否有效。
59
B7.12照明安全电压
(1)检查起重机械的司机室、通道、电气室、机房等,其可移动式照明是否是安全电压;
60
(2)检查是否按规定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
61
B7.13信号指示
(1)起重机械总电源开关状态在司机室内有明显的信号指示;
62
(2)起重机械(手电门控制除外)有警示音响信号,并且在起重机械工作场地范围内能够清楚地听到。
序
号
自检项目及其内容
自检
记录
备注
63
B8液压系统检查
(1)检查平衡阀和液压锁与执行机构是否是刚性连接;
64
(2)检查液压回路是否无漏油现象;
65
(3)检查油缸受力状况、安全限位装置、防爆阀(或者截止阀)是否无损坏。
66
B9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
B9.1
制动器
B9.1.1工作制动器与安全制动器的设置。
起重机动力驱动的起升机构和运行机构应当设置制动器,人力驱动的起升机构应当设置制动器或者停止器。
吊运熔融金属或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者损失的起重机的起升机构(采用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要求见本条下款),其每套驱动系统必须设置两套独立的工作制动器(又称支持制动器)。
采用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其制动器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当额定起重量大于5t时,电动葫芦除设置一个工作制动器外,还必须设置一个安全制动器,安全制动器应当设置在电动葫芦的低速级上,当工作制动器失灵或传动部件破断时,能够可靠地支持住额定载荷;
(二)当额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5t时,电动葫芦除设置工作制动器外,也宜在低速级上设置安全制动器,否则电动葫芦应当按1.5倍额定起重量设计,或者使用单位选用的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应当是最大起重量的1.5倍,并且用起重量标志明确允许的最大起重量。
67
B9.1.2
制动器使用情况
(1)制动器的零部件无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制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者露出铆钉时报废),液压制动器无漏油现象;
68
(2)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无摩擦现象,制动器闭合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接触均匀,无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69
(3)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70
(4)制动器的推动器无漏油现象。
71
B9.2超速保护装置
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桥式起重机主起升机构,以及采用可控硅定子调压、涡流制动器、能耗制动、可控硅供电、直流机组供电调速及其他由于调速可能造成超速的桥式起重机主起升机构,检查是否有超速保护装置。
72
B9.3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
(1)起升高度限位器有效
73
(2)吊运炽热、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应当设置有不同形式的上升位置的双重高度限位器,并且能够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
74
B9.4料斗限位器
检查料斗带式输送机系统是否有料斗限位器,并且进行动作试验。
75
B9.5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
将大、小车分别运行至轨道端部,压上行程开关,检查大、小车运行(以下统称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小车运行机构除外),是否能够停止向运行方向的运行。
76
B9.6
起重量限制器
(1)设置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起重量限制器
序
号
自检项目及其内容
自检
记录
备注
77
B9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
B9.6
起重量限制器
(2)试验起升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起升、下降,全过程中正常制动3次,起重量限制器不动作;
保持载荷离地面100~200mm,逐渐无冲击继续加载至1.05倍的额定起重量,检查是否先发出超载报警信号,然后切断上升方向动作,但机构允许下降方向的运动。
78
B9.8
防风防滑装置
(1)防风装置设置及其连接
查阅设计资料,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夹轨钳、锚定装置或者铁鞋;
79
(2)动作试验
进行动作试验,检查钳口夹紧情况、锚定的可靠性以及电气保护装置的工作状况,其顶轨器、楔块式防爬器、自锁式防滑动装置功能是否有效;
80
(3)零件缺陷情况检查其零件是否有缺损。
81
B9.9防倾翻安全钩
检查在主梁一侧落钩的单主梁起重机防倾翻安全钩,当小车正常运行时,是否能够保证安全钩与主梁的间隙合理,运行无卡阻。
82
B9.10缓冲器和止挡装置
检查大、小车运行机构的轨道端部缓冲器、端部止挡装置是否完好,缓冲器与端部止挡,或者与另一台起重机运行机构的缓冲器对接是否良好,端部止挡是否固定牢固,是否能够两边同时接触缓冲器,并且进行操作试验。
83
B9.11应急断电开关
检查起重机械应急断电开关是否能够切断起重机械动力电源,不应当自动复位的应急断电开关是否自动复位,是否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84
B9.12扫轨板下端(距轨道)(10mm)
检查并且测量起重机械扫轨板下端距轨道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机械一般不大于10mm)。
85
B9.13偏斜显示(限制)装置
对于大跨度(大于或者等于40m)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检查是否设置偏斜显示或者限制装置。
86
B9.14连锁保护装置
检查出入起重机械的门、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打开时,总电源是否能够接通,如处于运行状态,当门打开时,总电源是否断开,所有机构运行是否均停止。
87
B9.15风速仪
检查起升高度大于50m的露天工作起重机是否安装风速仪,并且是否安装在起重机顶部至吊具最高位置间的不挡风处,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是否能够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
88
B9.17防护罩、隔热装置
检查起重机械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防护罩,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防雨罩等是否齐全,铸造起重机隔热装置是否完好。
89
B9.27集装箱专项吊具保护装置
检查集装箱吊具伸缩止挡及其限位是否有效,吊具的转锁、伸缩与起升机构是否有连锁功能,吊具前后倾、左右倾、左右旋转限位是否有效,吊具旋转跟随功能是否有效。
90
B10
性能试验
B10.1空载试验
(1)检查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制动是否可靠;
91
(2)检查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92
(3)检查起重机械沿轨道全长运行是否有啃轨现象;
93
(4)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工作是否可靠有效。
序
号
自检项目及其内容
自检记录
备注
94
B10
性能试验
B10.2额定载荷试验
(1)检查各运行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检查桥式、门式起重机小车在额定载荷下的运行是否正常;
95
(2)检查主要受力结构件是否无明显裂纹、联接松动,是否无构件损坏等影响起重机械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96
(3)对没有调速控制系统或用低速起升也能达到要求、就位精度较低的起重机,挠度要求不大于S/500;对采用简单的调速控制系统就能达到要求、就位精度中等的起重机,挠度要求不大于S/750;对需采用较完善的调速控制系统才能达到要求、就位精度要求高的起重机,挠度要求不大于S/1000。
注B-3:
调速控制系统和就位精度根据该产品设计文件确定,若设计文件对该要求不明确的,对A1~A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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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 自检记录 桥门式 起重机 定期 检验 自检 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