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灾害预防处理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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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灾害预防处理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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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灾害预防处理措施
登封市阳城煤矿
矿井五大灾害预防处理措施
登封市阳城煤矿
2011年1月
审批记录
单位规划名称
单位名称
签字
日期
单位名称
签字
日期
安全科
机电科
调度室
通风科
技术科
施工队
总工程师
审批意见:
贯彻记录
贯彻时间:
贯彻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签字:
目录
第1章预防五大灾害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1
第2章抢险救灾信号及设备配置..................................7
第3章预防五大灾害的技术措施..................................8
第一节概述............................................................8
第二节水灾事故的预防处理................................9
第三节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14
第四节瓦斯防治和处理.........................................17
第五节矿尘防治和处理.......................................23
第六节冒顶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25
第七节灾害处理的一般原则事故避灾路线.........28
矿井五大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
前言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矿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时刻受着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五大灾害的威胁。
为了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在具体生产时间中,我们必须认真总结,完善和贯彻各项安全规程,并结合本矿实际,制定灾害预防和处理措施,使矿井各项工作安全进行。
根据地质材料,我矿所开采的二1煤层底板L7~L8灰岩含水层岩溶裂隙发青,突水性强,虽然该灰岩至煤层底板之间普遍发育砂质泥岩、泥岩,通常具有一定隔水能力,但一般厚度仅6—8m,隔水能力明线不足,中厚度变薄和受构造破坏部位,易引起底鼓突水。
其次是二1煤层顶板由于受滑动构造影响和局部伴生断层影响,顶板再不同程度上均已受力,强度降低,且不完整,以上因素均给矿井的安全生产造成顶板支护困难及突水危险,加上煤矿常见的瓦斯、煤尘、火等灾害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困难,为提高全体职工的抗灾自救能力,促进采掘工作的发展,特制定如下五大灾害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我矿所有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及入井人员均需熟悉本措施。
凡新来我矿参与生产及管理的工作人员均需先熟知本措施,方可准于上岗工作。
矿井每三个月举行一次考试,检查所有井下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对本措施的熟悉程度。
第1章建立预防五大灾害的安全组织机构
一、建立指挥部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示精神和近几年来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强度的加大,我矿专门成立了矿井五大灾害预防及抢救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安全生产调度室。
2、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
朱文举
副总指挥:
郭俊彦吴松立秦国军
王伟平郭银录赵云龙
成员:
赵道秦铁军李宗敏王有辰
秦同伟王水平王营超王朝峰
贾书锋李占义李国仁乔红欣
三、指挥部职能
指挥部是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程及对本矿职工安全培训和安全监督管理而成立的专门结构,是督促矿井安全生产实施制度。
技术措施的中心机构,为实现矿井的安全生产和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提供可靠的保证。
四、指挥部成员的分工职责
总指挥:
朱文举
负责矿井五大灾害预防和处理的全面指挥工作。
副总指挥:
郭俊彦吴松立秦国军
王伟平郭银录赵云龙
配合总指挥做好矿井五大灾害的预防和处理的指挥工作,并对技术措施后勤保障、物资供应负总责,并监督贯彻落实本措施计划。
成员:
赵道李宗敏王有辰秦铁军贾书峰
负责《措施》的贯彻执行和现场技术指导,以及灾害的抢救工作,其他各成员按照工作岗位各有偏重,各负其责,做好工作,保证《措施》落实到处。
一旦井下出现灾情报告,指挥部所有人员必须迅速赶到安全生产调度室。
副总指挥首先弄明灾情地点、发生原因、程度,立即制定出救灾方案,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下达命令(总指挥不在矿时由副总指挥全权代理),全矿人、财、物要绝对服从总指挥调动安排,做到一声令下,全体出动。
第2章抢险救灾信号及设备配置
1、井下发生灾情时,知情人员必须立即电话向安全生产调度室报告,若电话不通时,可用声光电铃向井口传递紧急信号(以长乱铃为标准)再由井口工向调度室汇报。
2、安全监控室值班人员发现监控、监视系统发现突发灾变(或突发故障)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以便及时抢救,特定抢救方案,控制灾情扩大。
3、若通往井下线路全部中断,可用矿灯光路(乱摆为准)逐权上传至各井口,也可敲打井筒中水管、风管等向上传递救灾信号(以乱敲为准)。
设备配置一览表
设备名称
台数
型号
产地
探水钻
2
ZDY-600/ZLJ-350
石家庄
瓦斯测定器
10
AQG-1/CJG-10
抚顺
风表
一组
DZS-1
鞍山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30
JCB-C120A
永嘉
CO检测器
2
MGO-1型
辉县
秒表
1
504
上海
安全监控系统
2
KJ95N
重庆煤科院
第3章五大灾害的防治措施
第1节概述
煤矿各类事故灾害都有一定的发展规律,安全隐患的发生到从事故征兆的出现至事故的发生,这些灾害一般初期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都比较小,若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就会导致成为重特大事故直至造成矿毁人亡的悲剧发生,在预防矿井五大灾害措施方针,防范胜于救灾,要求我们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者必须立足安全,从小做起,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盯死不放,整改落实到位,及时消除隐患,减小灾害发生,一旦出现灾情,现场人员要抓住最佳时机,尽最大的努力,利用现场的工具和器材,利用可能采取的手段和措施,力争将灾害消灭萌芽阶段,在不能达到目的时,就要做好自救与互救,积极救灾避灾,减少灾害危害。
因此要求煤矿加强职工安全培训,使每一位职工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各种灾害发生前的预兆和发展规律以及预防出拉力措施,熟悉遇险的行动原则,避灾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安全装备方面要更大限度地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充分发挥矿井安全监控、监视系统等,以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确保矿井工人生命和矿井财产的安全。
第2节水灾事故的预防和发现
井下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不探不进”的探放水原则做好探放水工作,掘进工作面配备有完好的探水钻,并备有30米以上的配套钻杆,若发现透水象征时,立即停止掘进打好密闭,制定有效的探放措施,探放前还必须与预计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和沿线的导水沟渠。
1、透水预兆
1、巷道煤壁(岩壁)“挂汗”,这里由于压力水渗过细小裂缝后,凝聚于煤层或岩石表面造成的。
2、煤层变“冷”煤层含水增大进,热导率增大,用手触摸煤壁时有发凉感觉。
3、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或底板鼓起,煤壁片帮,并有渗水,这说明附近有压力水源。
4、出现压力水流,这表明距水源较近,如出现水混浊表明已接近水源,出水清净则距水较远。
5、煤层有水挤出,并产生“嘶嘶”声。
有时尚能听到空洞泄水声,这是透水危险的征兆。
6、掘进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产生雾气,这是因积水区散发出沼气,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造成的。
7、煤壁或巷壁“挂红”酸度大,水味发涩,有臭鸡蛋味,表明有老空水。
8、煤壁发潮变暗、干亮的煤由于水的渗入,就变得潮湿、暗淡,如果挖去表层,里面还是湿暗,说明距积水不远。
上述透水征兆不是每次突水前都会全部出现,有时可能出现一种或几种,作业中必须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2、水灾的预防措施
根据我矿历年来采掘揭露情况和井田地质报告提供,我矿井下充水源以底板岩溶裂隙渗水为,次为顶板淋水,大气降水。
因此在矿井防治水方面主要采取下述一些措施。
(1)做好矿井地质工作和水文观测工作
1、矿井地质工作
1、查明井田各阶段地层分布状况,冲积层厚度和组成,各分层的透水,含水性,煤质地层中的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层厚方位、岩性等。
2、查明断层的产状,含水性与导水性。
3、调查相邻小窑的开采范围。
4、查明井田内施工钻孔的水文情况和封孔质量。
2、水文观测工作
1、收集地面气象、降水量与河流水文资料。
2、观测开采区的地面搬裂情况,作为水库煤柱留设和地面防治措施依据。
(二)井下探水
坚持有掘必探,不探不进的探放水原则,切实加强探放水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凡属掘进工作面施工中或采煤工作面开始推进前都必须进行探水。
(3)探水要求
1、掘进工作面探水钻孔呈倒楔形布置,一般要求钻孔3个,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段不得少于5个孔。
2、在断层附近掘进探水时,钻孔必须控制在防水煤柱的外侧。
2、钻探深度及保持超前距离
根据目前我矿使用的探水钻的机械性能和井下煤层结构状况,一般钻孔深度以20~30米为宜,超前工作面保持距离不得小于15米。
特别复杂的区域可利用强力探水钻超前钻探150米左右。
3、钻孔直径
根据我矿地质条件目前可采用孔径大于或等于48mm,(+50水平以下孔径可增大至75mm)。
4、探水安全技术措施
1、探水地点必须安设电话,并设专人接听电话,一旦出现透水而又无法控制时,可立即汇报调度室,并通知一切受水害威胁的人员撤离。
2、探水前必须加强掘进工作面前10米架棚支护及迎头闭子,并备有木塞,挖好排水沟,上山巷道还要设好防导水设施,下山巷要配备有防排水设施。
3、清理好巷道,保证撤退路线畅通无阻。
4、钻探过程中如发现煤岩变松或钻杆向外流水,超过正常供钻用水量时,必须停止钻探,派专人监视水量(但不得拔出钻杆),并报告调度室,如情况紧急,必须立即通知所有受水灾威胁地点的人员撤退。
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5、预计水压较高时,孔口要用套管加固,以便利用套管放水。
6、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
(四)疏放含水层水
1、探到水源后,水量不大时,可用钻孔放水,若水较大时,可另打放水钻孔(孔径适当较大)。
2、放水前应进行水量、水压的预测,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控制放出水量。
3、放水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水量变化,水流的浑浊,有无有害气体涌出等,发现情况异常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为防止高压水和碎石喷射将钻具压出伤人,在水压过大时,钻孔时应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并用挡板背紧工作面防套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挡板后面要加设顶柱或木垛。
必要时可在顶底板段筑防水墙后方可放水。
3、水灾事故处理计划措施
1、矿井发生水灾事故后,首先必须了解出水地点、水源性质、水量,静止水位,补给水源以及对透水地点有联系的地面水体。
2、掌握受灾范围,事故前井下人员分布情况或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及其容积、氧气、瓦斯浓度等生存条件,弄清可能进入躲避地点的通道。
3、组织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按规定的撤退线撤退。
4、对被困人员所在地点高于透水源的水位,可利用打钻方法供给新鲜空气、饮料、食物,若所在地点低于透水后水位,则严禁打结,防止泄压扩大灾情。
5、按估计的透水量及矿井排水能力实行强制排水,若排水能力不足时,应立即增设水泵及管路,与此同时,应组织力量堵塞补给水源的补给通道。
6、灾害水量超过排水能力,矿井或某水平有被淹危险时,在下部水平人员撤出后,可向下部水平或采空区放水,如上水平人员尚未撤出,主要排水设备受到被淹威胁时,可用粘土袋,砂子袋构筑临时防水墙,堵住可能涌向泵房和下部水平的水流。
7、在排除涌水和抢救人员时,应加强通风,并有专人检查瓦斯,当积水面下降接近硐室或车场水平时,要防止有害气体突然涌出。
8、处理上山透水巷道时应注意:
(1)防止二次透水、积水和淤泥的冲击;
(2)透水点下方要有能存水及存沉积物的有效空间,否则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点。
(3)保证作业人员的通讯联系和安全退路。
9、在寻找被困人员时,必须细心观察,倾听遇险人员敲岩壁或管道的声音。
第3节火灾事故预防和处理
一、火灾的危害及防治
矿井火灾对于井下人员危害极其严重。
井下空间狭小,巷道交错复杂,供风量有限,而火灾则会产生大量浓烟火焰及高温,并带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特别是一氧化碳,对人体危害最大,一旦接触在短时间内就会危机生命,为防止火灾的发生,严格进行入井检身制,设备入井检验制,杜绝一切火源入井,加强设备管理及高温地点的检测。
2、火灾的预防措施
(1)严格检测井下硐室、采空区和其它高温地点,做到“定时、定人、定地点”执行有检测,有落实,有审批制度。
(2)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严禁一切烟火,杜绝一切火源。
(3)认真执行入井验身制,设备入井检验制,达到有记录,有检查。
(4)采区结束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封闭,杜绝漏风,以免氧化,产生高温,引起煤层自燃。
(5)井下设备必须台台防爆,接线合理,做到“三无”、“四有”、“三坚持”。
(6)皮带机头10米范围以内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在各机尾处配有干粉灭火器及洒水降尘设施。
(7)皮带运输机必须使用综合保护,井下供电必须采用阻燃电缆,井下机电硐室必须采用阻燃性材料支护。
(8)井上、下设备机房、硐室必须有防火设施及记录。
(9)木料场,必须有“严禁烟火”标牌,消防水池及灭火器。
三、火灾的处理计划措施
(1)当井下发生小型火灾时,不要盲目抢救,应首先查明着火原因。
如果是电缆电器引起着火时,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进行灭火,同时迅速通知安全生产调度室。
(2)当井下发生大型火灾时,井下人员应迅速报告安全生产调度室,调度室立即通知救灾指挥部,同时向主管部门、救护队求援,并通知井下受火灾威胁人员沿指定避灾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
(3)井下救灾时,应派有技术、精业务、有经验的安监员,由入风侧到达火区附近,先侦察火灾性质及范围。
指挥人员要亲临现场,按照救护方案进行指挥,积极组织人力就灭火,不论火灾大小,都不能麻痹大意,处于火区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守纪律。
(4)灭火时,要严格遵守灭火原则。
电器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未切断电源前只能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切断电源后可用灭火,灭火时应从火源的外部逐渐向火源中心喷射水流,救灾人员和大火区保持一定距离,防止高温水蒸气烫伤人员.
(5)井下发生火灾时,技术人员根据情况当机立断,让指挥长下达是否反风,必须由副指挥长了解火区地点和火情后做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在没有了解火区地点和火情时,做出挺风反风的决定.
(6)井下火区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方向沿着避灾路线撤出,如通路被阻,则应构筑临时避灾硐室,进行自救、等待救护。
(7)井下火灾区失控时,要迅速对火区进风侧进行封闭,再封闭回风侧。
根据实测,目前我矿瓦斯较低,但要时刻检测火区附近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防止各种气体超限。
如有沼气爆炸危险时,必须加强通风防止沼气积聚而引起瓦斯爆炸事故发生。
(8)当平面其它重要场所发生火灾时,应迅速通知安全生产调度室,全体在矿人员,召之即来,积极投入灭火现场,听从指挥员指挥,若火势凶猛,在抢救同时,要向主管和矿山救护队救援。
第四节矿井瓦斯防止和处理
瓦斯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主要不安全因素,其主要危害有瓦斯爆炸和瓦斯突出两种形式。
我矿为低沼矿井,但从历年来发生瓦斯事故的生产矿井分析来看,低沼矿井因素麻痹大意工作失误而造成事故的占有相当比例。
针对我矿实际,为确保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瓦斯事故的防治措施。
1、瓦斯性质
(1)窒息性。
沼气本身无毒,但在井下空气中浓度过高时,相应降低,使人因缺氧而窒息死亡。
(2)燃烧爆炸性。
瓦斯暴躁界限为5—16%。
(3)突出性。
当煤层中积存了大量瓦斯、二氧化碳压力,在岩体的巨大压力作用下,深部煤层中的瓦斯得不到释放,一旦条件具备便会发生突出,产生强大的破坏作用。
(4)强扩散性。
当巷道内无瓦斯涌出时,巷道断面内瓦斯浓度是均匀分布的,有瓦斯涌出时瓦斯浓度则呈不均匀分布。
2、瓦斯爆炸性的危害性
(1)爆炸温度,自由空间可达1850℃,封闭空间可达2650℃。
(2)爆炸压力可达9个大气压。
(3)其爆炸具有连续性。
(4)爆炸中产生大量CO有毒气体。
3、瓦斯爆炸的基本条件
(1)瓦斯浓度达到5—16%。
(2)有引爆瓦斯的高温热源存在,一般认为引爆热源的温度为650—750℃。
4、瓦斯爆炸的一般规律
(1)矿井内的任何地点都有发生瓦斯爆炸的可能性。
(2)大部分瓦斯爆炸发生在含外设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其中又以掘进工作面多数。
(3)回采工作面容易发生瓦斯爆炸的地点为上隅角及其附近。
5、预防瓦斯爆炸性措施
1、防止瓦斯爆炸措施:
A、加强通风管理。
B、严禁风筒断开或严重漏风。
C、严禁采掘面风量不足。
D、严禁风流短路、循环风。
尽量避免串联风。
E、一台局扇只准供给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单台局部通风机供多头的通风方式。
F、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不准停风,并设置栅栏、切断电源,加强检查。
G、巷道贯彻后应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2、加强瓦斯检查与检测:
(1)加强瓦斯检查:
A、建立健全瓦斯检查制度。
B、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查人员。
C、瓦斯检查员要尽职尽责。
D、严格按规定次数检查。
E、加强放炮时的瓦斯检查。
F、加强恢复通风时的瓦斯检查与排放。
G、加强空顶、盲巷和机电设备附近的瓦斯检查。
H、严格控制回风流中瓦斯的浓度。
(2)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
3、防止引燃瓦斯措施:
(1)防止明火
A、禁止在井口房、风机房周围20米以内使用明火,吸烟或用火炉取暖。
B、严禁携带烟草、火柴、入井,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井。
C、井下禁止使用电炉或灯泡取暖。
D、严禁在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焊接作业。
E、严禁在井下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易燃物品。
(2)防止炮火
A、严格爆炸物品存放管理制度,井下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破器材和爆破工艺。
B、井下坚持使用煤矿准用炸药,不合格或变质的炸药不准使用。
C、炮眼浓度和装药量按作业规程执行,坚持推广使用水泡泥。
D、发出的矿灯必须完好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在井下拆修,严禁敲打或撞击灯头灯盒。
E、严禁井下带电作业和检修搬迁设备。
4、限制爆炸范围扩大的措施
(1)设置可靠的反风设施,按《规程》规定进行反风,反风量符合标准。
(2)由于我矿具有煤尘爆炸性,故可在运输大巷,回风巷洒水降尘,设置隔爆水棚、水幕,阻隔爆炸火焰的传播。
6、处理三爆事故的原则
1、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事故威胁区域的人员。
井下爆炸事故发生后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灾区尤其是回风侧人员的生命安全。
为了保证灾区被困人员和抢救人员的安全,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取区域性或局部反风措施以及其他有效救灾措施,使灾区和受事故威胁区域的人员迅速安全的撤离。
2、抢救遇险人员
在撤离人员的同时,应组织救护队侦查灾区情况(爆源地点、波及范围气体成分以及破坏程度)。
查明遇险人员,设法将其引运到安全地点。
抢救遇险人员是矿山救护队的首要任务,要创造条件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路线,先将受伤、窒息的人员运送到新鲜空气地点进行急救。
遇险人员不能一次全部抬运时,应给遇险者配戴全面罩氧气呼吸器或隔离式自救器。
多名遇险人员待救时,矿山救护队应根据“先固定后搬运、先复苏后搬运、先止血后搬运”的原则进行抢救。
3、切断灾区电源、扑灭火源
救护小队进入灾区前必须切断电源,发现爆炸引起的火源要迅速扑灭,穿过支护破坏的巷道时要架好临时支架,以保证退路安全。
进入灾区行动要谨慎,防止碰撞产生火花,引起再次爆炸。
4、恢复通风系统,排除有毒有害气体
处理三爆事故的主要措施之一是向火灾区加强通风以排除有害气体。
当侦查证实的确没有引起再次爆炸的火源时,应迅速恢复被破坏的风门和巷道,使灾区恢复正常通风,排除有毒有害气体的烟雾。
5、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
在处理爆炸事故过程中,应派专人在灾区回风测检查瓦斯,如有瓦斯爆炸危险,应及时撤出在灾区内进行救灾的人员,以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
7、处理突出事故的计划措施
1、迅速撤退灾区人员和抢救遇险人员。
2、对充满瓦斯的巷道应加强通风,并迅速将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风道排出矿井。
3、迅速恢复通风系统,清理突出煤岩。
4、排放高浓度瓦斯的井口附近,必须严格清除烟火和切断不必要的电源,严禁人员通行。
5、不得停风和反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
如果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破坏,应设置临时风障、风门及安装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
6、发生突出事故,要慎重考虑灾区是否停电。
如果灾区不会因停电造成被水淹的危险时,应远距离切断灾区电源。
如果灾区因停电有被水淹的危险时,应加强通风,特别要加强电器设备处的通风,做到送电的设备不停电,停电的设备不送电,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第五节矿尘防治和处理
矿尘是矿井井下任何工作地点都具有的一种有害介质,也是煤矿生产中的主要不安全因素,矿尘的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就是引起作业人员产生尘肺病和发生爆炸。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院、重庆分院鉴定报告,我矿煤尘具有爆炸性。
为了预防煤尘的危害,减少不必要的人身和国家财产的损失,特制定煤尘防治措施。
1、煤尘爆炸的必要条件
1、煤尘具有爆炸性。
2、煤尘悬浮于空气中并达到一定浓度.
3、有一个能引起煤尘爆炸的热源.
二、预防煤尘爆炸的措施
1、消除井巷中的积尘
对容易积尘的输送机两旁、转载点、运输大巷、回风大巷等处定期进行清扫、冲洗.
2、撒布岩粉
(1)对岩粉的要求:
(包括岩粉棚岩粉)
A、可燃物的组分不得超过5%。
B、游离SiO2组分不得超过10%。
C、含砷、五氧化三鳞不超过0.01%.
D、岩粉的粒度必须全部小于0.3mm(通过50目筛),其中70%以上小于0.75mm(通过200目筛).
E、岩粉呈浅色。
(2)撒布岩粉用量
A、巷道的所有表面包括:
顶、帮、顶、底以及背板后侧暴露处都应用岩粉覆盖。
B、巷道中煤尘与岩粉混合粉尘中,不燃物质含量不低于801%。
C、撒布岩粉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300mm,若巷道长度不小于300mm,则应全部撒布岩粉。
(3)撒布地点
A、采掘工作面所有运输和回风巷道。
B、煤尘经常积聚地点。
3、防止引燃煤尘爆炸措施
防止引燃煤尘爆炸的原则是,对一切非生产必需的热源坚决杜绝,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热源,必须严加管理和控制,并下引煤热源一般有明火、放炮火、电火花及机械擦火花四种,具体规定同每四节防引燃瓦斯规定。
1、喷雾洒水巷道的总长度不得小于200m,若巷道小于200m,该巷道应全部洒水。
2、在喷雾洒水的巷道中,必须随时保证煤尘中水分大于33%(小分大于12%时可防止煤尘起爆)。
4、隔爆棚
岩粉棚设置在矿井两翼,连接相邻采区和煤尘的巷道中,采区运输巷回风巷内,设置的岩粉棚距可能发生煤尘爆炸地点不得小于60m,但也不得大于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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