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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瓦岗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汤阴县瓦岗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说明
(送审稿)
瓦岗乡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1
一、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
二、规划修编的必要性3
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5
一、指导思想5
二、规划修编的依据5
三、基本原则6
第三章 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8
一、规划修编的简要过程8
二、规划的主要成果9
第四章 关于规划基础数据的说明11
一、关于基础资料与数据的来源11
二、人口预测的说明14
第五章 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15
一、关于对汤阴县规划下达的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15
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说明16
三、各类用地指标的调整16
四、关于土地利用布局的说明18
五、加大对环境的治理和保护21
六、土地整治潜力分析21
七、关于增减挂钩项目的说明22
八、关于土地利用分区24
九、村土地利用控制25
十、关于近期规划25
十一、规划协调情况26
十二、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分析26
第六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28
附件1汤阴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初步审查意见29
附件2对提出的审查意见的采纳及修改情况31
2009年8月中旬,瓦岗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修工作开始进行,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在做好现行规划实施评价和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汤阴县瓦岗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章 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
一、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一)现行规划实施效果
1、加强了耕地保护力度,确保了耕地总量的稳定。
现行规划通过实行“占一补一”制度,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力度,使耕地在数量及质量上保持稳定;通过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使基本农田得到特殊保护;通过中低产田改造提高了耕地质量,进一步稳定了农业的基础地位。
2、严格控制了建设用地的规模,规范了建设用地管理。
通过对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的严格控制,鼓励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确需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优先安排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有效地控制了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
同时通过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划定各项建设用地范围,有效地制止了不按规划建设、少批多占等现象,使建设用地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3、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现行规划的实施使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明确,稳定了农民在承包地上投资、投肥、投劳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对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总体质量的同时,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4、稳定了经济发展。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制订和实施过程中,注重与各专项规划、经济发展计划相协调,将交通、水利、基础建设等用地规划及发展规划较为合理地与本地经济社会及自然实际状况相统一,促使经济以较高的速度稳定发展。
(二)“四查清,四对照”情况
1、查清了1997—2005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情况
1997—2005年汤阴县瓦岗乡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40.24公顷,年均5.03公顷,全部为耕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量在上轮规划控制目标之内。
2、查清了2005年耕地面积及构成
截止2005年底,全乡耕地保有量为4626.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22%。
其中旱地面积2470.23公顷,占占土地总面积的41.77%;水浇地面积2155.81公顷,占占土地总面积的36.45%。
3、查清了违法占地的数量和处理情况
汤阴县瓦岗乡1997-2005年共发现并查处违法批地用地案件12件,涉及土地总面积16.78公顷,其中耕地12.56公顷。
违法用地类型从用地形式上分,主要是非法占地、非法转让、改变用途。
对于违法用地的处理,一是对没有形成违法事实的及时制止和复耕;二是对已形成事实但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或移送司法机关,责令限期办理用地手续,足额补交各种税费;三是不符合规划的,原则上予以拆除。
目前,违法用地已全部处理到位,并足额补充了耕地。
4、各类建设用地存量和低效利用情况
根据汤阴县瓦岗乡存量建设用地不完全统计,2005年全乡现有存量土地2.45公顷,全部为低效使用土地,由此可见瓦岗乡用地挖潜潜力很小,现阶段基本达到集约和节约用地要求。
(三)现行规划主要执行情况
规划实施以来,各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促进了用地管地观念的转变,有效遏制了建设用地盲目扩张,严格保护了基本农田,提高了土地利用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合理安排用地,确保重点工程等各建设项目用地的合理需求,为全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通过调研,现行规划实施以来总体情况良好。
规划编制过程中公众参与程度较高。
规划宣传普及率达80%;现行规划实施后,土地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土地集约度等得到明显提高;各项耕地质量指标有所提高。
二、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现行规划在1997年至2005年期间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在耕地保护、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土地用途管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空间布局等方面逐渐暴露出一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频繁的规划调整,严重影响了规划的权威性。
1、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
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进一步优化村庄和基本农田的布局,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统一的有机整体,形成居民点和农田相衬托的新格局,而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正是调整这一格局的重要依据。
因此,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对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显行尤为重要。
2、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然选择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土地利用管理日益加强,而现有的规划在实施中的矛盾也不断显现,分散的建设用地布局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下土地管理的要求。
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科学准确地测算建设用地规模、范围,预留必要的发展用地,把有限的用地指标落实到合适的地块上,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最优的配置。
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贯彻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两保一高”要求,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科学指导土地整理土地利用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划修编的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3、《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政[2009]11号)。
(三)技术规范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2、《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3、《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DT/T1011—2000)。
(四)相关规划
1、《安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
2、《汤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
3、《汤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
4、《汤阴县农用地定级估价报告》;
5、《汤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6、《汤阴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
7、《汤阴县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8、《汤阴县“十一五”交通发展规划》;
9、《汤阴县“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
10、《汤阴县“十一五”水利规划》;
11、《瓦岗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2、《瓦岗乡十一五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和2020年远景规划》(2006年);
13、其他相关规划。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编制
乡级规划编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上下结合
乡级规划应注意与上级规划的相互反馈、上下衔接,与县级规划同步编制,规划目标、土地用途分区、主要规划指标等应当在上下级规划反复沟通的基础上确定,符合上级规划的要求。
(三)相互协调
乡级规划编制应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工作。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河流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等规划应与乡级规划相衔接。
(四)公众参与
乡级规划编制中,对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的决策,应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
(五)注重实施
乡级规划编制应切实可行,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能性和效果,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第三章 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
一、规划修编的简要过程
本次规划修编大体分为准备工作、调查与收集资料、分析研究、修编规划方案、审议报批等五个阶段。
(一)准备工作阶段
主要做了如下两方面的准备:
一是成立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和技术组,瓦岗乡成立了由主管乡长任组长,乡直各有关站所负责人参加的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由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七地质大队有关专家、汤阴县国土资源局和瓦岗乡土地所业务骨干组成的规划修编技术组;二是研究制定了瓦岗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
(二)调查与收集资料阶段
规划修编人员在全面收集修编规划所需的有关文字资料、统计数据及相关图件的同时,参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文件要求,对1997年-2005年间各类用地的变化情况进行了变更调查统计,并对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了变更修改。
为了掌握全乡土地利用潜力的真实情况,规划修编技术组按上级的有关部署,就农田整理、村庄整理、废弃地复垦和土地开发等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从而为规划修编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基础数据和图件。
(三)分析研究阶段
技术人员在对基础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进行了建设用地规模确定和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规模等专项研究,以此作为修编规划方案的重要依据。
(四)编制规划方案阶段
规划方案的编制采用自上而下综合平衡的方法,具体编制过程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自上而下分解下达指标。
在资料整理分析和专项研究基础上,规划修编课题组紧紧抓住为保护耕地和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这两条主线按照内涵挖潜、集约利用、适当扩大的用地原则和用地与补地相结合的思路,通过全面分析与测算,确定了瓦岗乡2006-2020年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与汤阴县直有关部门和瓦岗乡各部门协调后,逐村进行了分解落实。
第二步,自下而上进行反馈。
各村庄对瓦岗乡下达的各项指标进行了论证,提出了反馈意见,课题组在吸纳其合理成分的基础上对分解下达的指标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调整后,各村庄汇总数据与瓦岗乡控制指标及土地利用布局保持一致。
主要控制指标确定后,又进行了其它控制性指标的测算与平衡,在此基础上确定了规划前后各类用地的结构,进行了用地分区和布局调整、整体规划方案于2009年9月底完成。
在此基础上及时进行了文本、图件的编写、编绘,形成了规划初稿。
(五)审议报批阶段
2009年11月22日,原则上通过了有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和汤阴县国土资源局等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的初审,并提出了修改意见,技术协作单位按照专家的意见作了认真的修改,形成送审稿。
二、规划的主要成果
汤阴县瓦岗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
汤阴县瓦岗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年);
汤阴县瓦岗乡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汤阴县瓦岗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
汤阴县瓦岗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图(2006-2020年);
汤阴县瓦岗乡基本农田保护图(2006-2020年);
汤阴县瓦岗乡土地整治规划图(2006-2020年)。
第四章 关于规划基础数据的说明
一、关于基础资料与数据的来源
(一)基础资料与来源
1、人口资料:
包括2005年总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自然增长人口、机械增长人口等,其主要来源于瓦岗乡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公安部门的统计资料等。
2、有关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规划指标主要来源于瓦岗乡相关部门的规划资料。
3、土地方面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历年各项建设用地资料、土地出让、转让资料、以及土地登记等资料;瓦岗乡历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瓦岗乡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指标等。
4、有关规划方面的资料主要来源于历年社会经济统计年鉴、基本建设投资统计、农业用地效益资料、物价变化资料;气候、水文、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系、植被、气象和主要自然灾害资料;瓦岗乡各部门发展规划及用地计划资料。
(二)规划基数
在瓦岗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根据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对土地利用二调数据进行转化,形成的规划基期年各类用地基础数据。
1、转换原则:
依法核定、综合平衡、衔接可行等原则,确保规划基数客观准确、图数协调一致,利于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
2、转换方法:
规划中首先将二次调查分类面积转换为规划基数分类面积,规划基数体系采用三级分类,其中,一级类3个,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二级类11个,三级类22个。
具体转换如下:
(1)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转换,按照规程土地规划分类体系进行归并,分别纳入相应地类。
(2)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采矿用地、交通、水利等建设用地转换,按照规程的土地规划分类体系进行调整,分别纳入相应地类。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中,应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独立工矿用地进行区分,将附属于村镇的独立工矿用地按照附属性质分别纳入村镇;其他独立工矿用地可从空间上作解译判断,按照独立建设用地和采矿用地的含义进行区分后,分别纳入相应地类。
(3)其他用地转换中,水域、滩涂沼泽、自然保留地等其他地类按照规程土地规划分类体系进行调整,分别纳入相应地类。
3、转换的结果:
经基数转换后,瓦岗乡总面积没有变化,只是对部分地类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合并和拆分见表4-1、表4-2、表4-3。
(1)农用地
农用地在转换过程中总体没有变化,只是将土地现状分类中的“沟渠”用地改名为“农田水利用地”。
(2)将土地现状分类中的“村庄”建设用地名称改为“农村居民点”,并拆分成“农村居民点”和“独立建设用地”;将交通用地中的“农村道路”归到其他农用地中;将土地现状分类中的“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拆分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
表4-1瓦岗乡规划基数与二调农用地数据转换结果对比表
单位:
公顷
地类
规划基数
二次调查现状数据
名称
面积
名称
面积
耕地
水浇地
2155.81
水浇地
2155.81
旱地
2470.23
旱地
2470.23
园地
果园
4.79
果园
4.79
林地
有林地
8.16
有林地
8.16
灌木林地
0.35
灌木林地
0.35
其他林地
0.75
其他林地
0.75
其他农用地
设施农用地
23.99
设施农用地
23.99
农村道路
104.04
农村道路
104.04
坑塘水面
21.45
坑塘水面
21.45
农田水利用地
145.51
沟渠
145.51
田坎
6.70
田坎
6.70
合计
4941.78
4941.78
表4-2瓦岗乡规划基数与二调建设用地数据转换结果对比表
单位:
公顷
地类
规划基数
二次调查现状数据
名称
面积
名称
面积
城乡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
662.59
村庄
693.27
独立建设用地
30.68
采矿用地
1.25
采矿用地
1.25
交通水利用地
铁路用地
17.05
铁路用地
17.05
公路用地
40.04
公路用地
40.04
水工建筑用地
7.97
水工建筑用地
7.97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4.91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5.22
特殊用地
0.31
合计
759.89
759.89
表4-3瓦岗乡规划基数与二调其他用地数据转换结果对比表
单位:
公顷
地类
规划基数
二次调查现状数据
名称
面积
名称
面积
水域
河流水面
0.64
河流水面
0.64
自然保留地
荒草地
16.09
荒草地
16.09
沙地
195.84
沙地
195.84
合计
212.57
212.57
二、人口预测的说明
人口是土地及其产品的直接和间接消费者,人口增长不仅直接影响各业用地需求,而且对土地供给量也产生一定影响。
因此在对土地利用进行长远安排时,必须对人口总量及其构成做出科学的推测。
根据汤阴县的《土地供需预测》专题,对人口规模分别做出预测。
2005年全乡人口总量为2.47万人,规划期末人口总量采用年均递增率法预测。
历年全乡人口年均递增率为4‰。
有关技术人员在对规划期内影响人口变化的有关因素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2005-2020年综合递增率6‰。
据此,按平均增长率预测公式得出:
2010年总人口2.55万人,2020年总人口2.65万人。
第五章 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
一、关于对汤阴县规划下达的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
(一)汤阴县规划下达指标
《汤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给瓦岗乡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4644.98公顷、4729.9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426.05公顷:
2010年园地面积为4.79公顷,2020年园地面积为4.79公顷:
2010年林地面积为173.00公顷,2020年林地面积为319.61公顷。
《汤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给瓦岗乡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576.05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30.12公顷;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510.68公顷,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357.06公顷;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478.75公顷,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340.27公顷;201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65.37公顷,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73.06公顷。
《汤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瓦岗乡2006-2010年建设占用耕地指标1.00公顷,2011—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指标12.61公顷;2006-202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17.47公顷。
(二)瓦岗乡规划落实目标
《瓦岗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严格落实县级规划下达的各项指标,见表5-1。
表5-1汤阴县下达瓦岗乡的主要规划指标和实施目标对比表
指标性质
县级规划下达的指标
瓦岗乡实施目标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2010年
2020年
属性
总量指标(单位:
公顷)
耕地保有量
4626.04
4644.98
4729.90
4644.98
4729.90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897.8
4426.05
4426.05
4426.05
4426.05
约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759.89
576.05
430.12
576.05
430.12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694.52
510.68
357.06
510.68
357.06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31.93
31.93
16.79
31.93
16.79
预期性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662.59
478.75
340.27
478.75
340.27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65.37
65.37
73.06
65.37
73.06
预期性
增量指标(单位:
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1.00
18.99
1.00
18.99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1.00
13.61
1.00
13.61
约束性
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说明
本次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8.99公顷,其中中心农村建设用地11.30公顷,该指标用地通过内部自求平衡;交通建设用地7.69公顷。
三、各类用地指标的调整
用地指标调整是规划的核心和主体。
本次调整是在科学预测村镇发展规模、补充耕地潜力的基础上,以上级规划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为依据进行的。
(一)农用地指标调整
1、耕地
瓦岗乡基期年耕地面积为4626.04公顷,规划期内新农村建设和交通建设占用13.61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17.47公顷,增减相抵,净增加103.86公顷。
至2020年耕地总面积调整为4929.90公顷。
2、园地
2005年瓦岗乡园地面积为4.79公顷,规划期内园地仍然保持4.79公顷。
3、林地
林地指标的调整主要依据土地适宜性评价和生态环境的需要加以确定。
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净增加310.35公顷,到2020年林地面积达到319.61公顷。
(二)建设用地指标调整
1、城乡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主要由乡镇性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决定,根据影响瓦岗乡区规模诸因素的分析,结合汤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瓦岗乡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确定规划期内瓦岗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8.99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值的确定主要由农村居民点整理指标、转化为其它建设用地的指标决定。
规划期内全乡整治农村居民点用地补充耕地20.59公顷,林地310.35公顷,农村道路1.16公顷。
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由基期年的662.59公顷,调整为340.27公顷,净减少322.32公顷。
采矿用地指标和独立建设用地指标的调整由废弃砖瓦窑和工矿废弃地的复垦指标和转化为建设用地的指标以及规划期内新增用地指标决定。
规划期内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期内不发生变化。
2、交通用地指标调整
交通用地指标的调整主要考虑交通部门提供用地计划结合县级规划下达的指标确定。
3、水利设施用地指标调整
水利设施用地指标调整主要依据汤阴县水利部门提供的水利规划中需新建的水利设施项目及用地情况结合县级规划下达的指标确定,规划期内没有安排新增用地。
四、关于土地利用布局的说明
(一)土地利用现状布局
瓦岗乡土地资源经过长期开发逐步形成了以农用地为主的用地格局。
进一步分析各业用地内部的布局情况,不难看出还存在以下的不足:
农用地内部结构不合理,耕地比重较大,园地和林地的比重很小;农村居民点内部布局松散,浪费土地问题较为突出;独立建设用地布局不集中,较难形成规模效益;各项建设用地大多分散在交通沿线和集镇周围的优质耕地上。
(二)规划期内主要用地布局的调整
规划期内全乡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是在内涵挖潜、集约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的基础上,按照按照保护耕地,因地制宜,集中紧凑,符合规划的原则进行。
规划期内农业用地布局调整按照稳定现有布局、扩大新的布局的原则进行。
一方面现有农用地除规划转化为建设用地外一般保留原用途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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