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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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监理规划
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堤防新建及加固)
监理规划
嘉兴正信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堤防新建及加固)监理部
二O一五年九月
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堤防新建及加固)
监理规划
审核:
校核:
编写:
二0一五年九月
1工程概况
本工程范围为凤桥港河段(凤左K0+000.00~凤左K3+091.55)和九里桥港河段(九左K0+000.00~九左K2+133.70)。
堤防总长5099米,凤桥港河段堤防长3046米,九里桥港河段堤防长2053米。
本工程的施工中标单位为:
台州市海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
3353320元;
本工程计划2015年9月15日开工,2016年5月15日前完工,施工合同工期为240日历天,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标准。
2监理控制目标
监理方(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是受业主委托,对工程建设的实施具体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进行全方位的项目动态管理,实现工程的三大目标,即:
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
2.1质量目标:
保证工程质量是监理工作的重点,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按照业主的要求,根据国家和行业、地方颁发的有关规范和规定,监理工程质量全部满足设计要求,达到施工承包合同签订的质量等级即合格工程,力争创优良工程。
2.2进度目标: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分期实现阶段性进度目标,按施工招投标总工期和施工承包合同如期竣工。
控制施工期240日历天。
2.3投资控制目标:
工程造价方面通过控制,尽量避免和减少索赔事件发生,将工程造价控制在施工承包合同价(3353320元)之内。
3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3.1监理工作范围
本项监理合同范围(但不限于)为:
凤桥港河段(凤左K0+000.00~凤左K3+091.55)和九里桥港河段(九左K0+000.00~九左K2+133.70)。
堤防总长5099米,凤桥港河段堤防长3046米,九里桥港河段堤防长2053米。
3.2工程项目划分及质量评定
工程项目划分及质量评定待施工单位上报后,经监理、业主审核,再报送质监站批准。
3.3监理工作内容
3.3.1、开工前的监理
(1)审核施工图纸,汇总填写图纸会审记录,签发施工图纸;
(2)检查承建单位进场人员及机械设备;
(3)协助业主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移交坐标基准点,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要求等,答复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3.3.2、施工阶段的监理
(1)施工质量控制
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体系文件;
对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量认定。
审核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证书,必要时到实地考察;
督促施工单位在分部工程施工前,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基本情况填写施工条件准备表报监理部,监理部调查核实,经同意后方可开工;
分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关键部位随时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做好复查和记录;
所有的分部工程施工应在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并附上分部工程评定表;
对隐蔽工程必须填写‘隐蔽检查报验单’后报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
经检查合格后签发分项工程认可书,不合格的下达监理通知书,并指明整改的项目;
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单位要填写相应的验收申请表,并附上有关技术资料,报监理单位审查,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履行正式验收手续;
单位工程竣工,在施工单位“三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单位组织建设、施工和设计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检查,检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发竣工移交证书,并按有关规定由质量监督部门核定后进入保修阶段,保质期为12个月;
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检验进厂材料、设备、机械的质量质保单,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
(2)工程进度控制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月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
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审定供应材料、构配件及设备采购计划;
检查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距、实际工程量与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当由于种种原因以致使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业主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业主批准后完成其调整并组织现场协调会;
(3)工程造价控制
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资金使用计划,核查承建单位的收方计量及单价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
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
不定期对工程投资进行预测,实行动态管理。
在业主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的范围内,下达变更指令;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
根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找出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因素,制定防范对策;
严格执行付款审核签认制度,及时进行工程投资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分析;
严格履行计量与支付制度,及时对质量合格工程进行计量,及时审核签发付款证书;
根据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核定工程费用及工期的增减,并将其列入工程结算;
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公正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
根据施工合同提供的合同价款结算方式,由施工单位按已完成工程进度填报工程价款有关账单报送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对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质量核实签证后送建设单位,作为支付价款的依据;
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
(4)施工安全监督
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
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5)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6)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提出验收报告,审查承建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7)信息管理:
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
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业主;
(8)其它相关工作;
4监理工作基本依据
1、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招投标文件以及与设计单位签订的施工图供应协议;
2、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报告、图纸、通知和技术要求等)、投资概算或调整总概算以及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3、水利部水建(1999)637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
4、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文件;
5本工程质量控制重点
5.1堤身填筑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土方填筑前按规范要求完成清基工作,并对所选土料试样,进行试验室标准击实试验,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后方可使用。
(2)土方填筑时,从最底处开始按水平层次进行,分层铺盖,逐层碾压或夯实。
(3)在渔塘区或河中填筑土方时,预先排除积水、清除淤泥,再经基面晾晒符合要求后,开始分层铺填及压实施工,确保填土压实度达到设计指标要求。
(4)河中筑堤土方严格控制填土速率,每7天累计填筑高度在100cm以内,并在填筑期间每天及填筑完成2个月内每5天观测第一级挡墙的位移和沉降。
(5)在老堤加高或新老土堤衔接施工时,先清除老堤结合基面的杂草、树根及各种杂物和疏松土层,并将堤坡开挖成台阶状,分层填筑及压实,确保新老土层结合良好。
(6)在软土堤基筑堤时,如堤身两侧设有压载平台,两者就按设计断面同步分层填筑,严禁先筑堤身后压载。
(7)铺料厚度和土块直径的限制尺寸,应通过碾压试验确定。
(8)对于堤基采用土工布、加筋土工布地段,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选购,并应有相就的技术参数资料、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
(9)塘渣填筑:
填筑前按照填筑厚度,在道路的两侧放样抄平并留出预留超高,防止一次填筑厚度不足造成补平困难,或基层尺寸不足等现象。
塘渣的填筑和平整用人工进行,同时人工对填筑边线处的石料进行摆砌,形成断面。
塘渣铺填完成一段后,可跟进塘渣的碾压。
碾压工艺基本同路面基层碾压,施工时严格按规范进行。
(10)泥结石路面:
碎石形状采用接近立方体并具有棱角,其中所含扁平长条石料不宜20%,并不得含有其它杂物。
泥结碎石路面主层碎石粒径,不小于4cm并不得大于层厚的0.7倍,嵌缝料应与主层碎石最小粒径相衔接。
粘土在泥结碎石中起粘结和填充作用,作为面层,土的塑性指数采用不大于15~25%,含水量为20%。
泥结石碾压就碾压到表面无波浪和显著轮迹为止。
5.2堤岸防护工程
(1)砌石体工程:
砌石体所用的石材要求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色泽均匀。
砌体采用铺浆法砌筑,砂浆必须饱满,叠砌面的粘灰面积应大于80%,面料石的宽度、厚度均不宜小于200mm,长度不宜大于XX的4倍,缝宽不宜大于20mm,砌筑时就上下错缝搭接,对于贴面料石面石的石质均匀、无裂纹、未风化、抗冻性良好的料石,其强度(饱和极限抗压强度)要求大于35KPa/cm2。
面石边棱齐直不得掉角,条石加工尺寸允许误差为±0.5cm。
(2)砼工程:
水泥品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要求,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合格证,进场水泥须分批抽样复检,骨料应质地坚硬,清洁、不含泥块、草木屑及其它杂物,级配符合工程要求,超逊径含量在规范要求范围内,砂的细度模数要求符合中粗砂标准,含泥量等其它指标达到规范要求;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浇筑,并使浇筑面保持水平,浇筑时严禁在仓内加水。
(3)钢筋的质量控制:
检查钢材的质保资料,并根据设计图纸检查钢筋的型号、规格、直径、长度、弯起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钢筋的搭接长度、焊接质量、砼保护层的厚度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要求钢筋表面无油污、漆污及颗粒铁锈。
6监理方与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
处理好监理方与业主、承包商、设计单位以及政府质监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职权,是保证监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
因此监理方要站在公正的立场,运用约束机制,主动、热情地做好参与各方的工程技术问题与工程质量的协调工作。
6.1、业主与监理方之间的关系
业主与监理方之间依据监理技术服务合同文件,构成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双方均受合同约束。
监理方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应忠实于合同文件,并根据业主在合同文件中授予的职责与权限开展工作。
监理方无权更改任何合同文件、技术文件。
现场的一般技术问题(不涉及变更初步设计),可由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研究解决。
但在涉及延长合同工期,增加投资及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方应及时向业主报告,由业主做出最后决策,然后由监理方与有关各方面协调研究解决。
监理方应按月向业主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全面反映工程进度、质量以及承包商履约情况,并积极提出建议。
各类建议经业主确认后,由监理方下达执行。
6.2、监理方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监理方与设计单位无合同关系。
设计文件(含图纸、说明书及附件)是监理方实施工程监理依据之一。
监理方应贯彻设计意图,严格监督承包商按图施工。
如发现设计文件有错误或疑点时,监理方应向设计单位提出,由设计单位做出修改或补充设计,并以联系单的形式下达。
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发现问题,需向业主或承包商以及供货厂商提出时,应经监理方签证后,再向有关各方转达。
6.3、监理方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监理方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承包商必须接受监理,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方便,提交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提交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保单、试验报告单。
承包商与业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由监理方先行调解。
总监应及时公正地处理争议。
7项目组织机构
7.1项目组织机构
(1)业主单位:
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2)设计单位:
设计代表:
联系电话:
(3)监理单位:
嘉兴正信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堤防新建及加固)监理部
总监:
副总监:
联系电话:
(4)承建单位:
台州市海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联系电话:
项目总工:
联系电话:
7.2监理部组织机构
7.2.1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项目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
副总监理工程师
7.2.2监理部人员名单
姓名
担任岗位
年龄
性别
专业
专业
年限
职称
岗位证书
联系电话
总监
副总监
水工监理
测量、水工监理
合同信息监理
注:
列入本表人员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统一调遣,确保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
7.3监理人员职责如下:
7.3.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如下:
(1)负责组建监理班子,明确相应的职责分工和主持制定监理工作的运行制度;
(2)主持制订项目的《监理规划》;
(3)审定监理实施细则;
(4)根据本《监理规划》,组织、指导并检查项目监理工作,保证《监理规划》的实施;
(5)有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及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6)按合同审核并签署工程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7)主持工程协调会;
(8)审核并签署工程款的支付申请,未经总监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12)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13)根据监理协议独立处理一定金额以内工程变更的权利;
(14)主持处理工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事故、安全事故。
(15)主持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质量争议与纠纷;
(16)组织单项工程的交工验收;
(17)主持审核工程结算书;
(18)组织处理索赔;
(19)定期或不定期的向业主提交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
(20)主持项目监理组织的工作例会;
(21)审核并签署项目竣工资料;
7.3.2、副总监(或总监代表)履行总监授权范围内的全部责权
7.3.3、现场各专业监理人员在总监(当总监不在场时,由副监理工程师负责)的统一安排下,完成各自分工的有关工作。
A质量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有:
(1)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定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
(3)监督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4)建立质量监理日记;
(5)审核进场材料的质检报告;
(6)参与分部、单位、单项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
(7)审核有关材料、结构的试验报告;
(8)参与工程事故的处理;
(9)对工程支付签署质检方面的意见;
(10)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总监提交工程质量动态情况的报告。
B进度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有:
(1)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定进度控制实施细则;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3)参与工程的计量、验方工作;
(4)负责现场停工签证;
(5)负责现场机械设备停工签证;
(6)办理工程变更的签证;
(7)协助组织现场协调会;
(8)协助现场总图管理;
(9)负责现场安全、防火检查;
(10)负责工程进度的检查分析和动态管理;
(11)建立现场进度控制监理日记;
(12)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总监提交工程进度动态情况的报告。
C投资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有:
(1)坚持工程量月报审核制度和不准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就拨款的原则。
(2)加强计量管理和监督,计量资料必须齐全、准确,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到现场核实,及时向总监报告审核结果。
(3)严格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款,避免超前支付。
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予支付工程款。
(4)严格核验变更、修改方案相关程序手续,按合同条款规定,合理、公正确定调整工程量。
7.3.4、现场监理员的基本职责如下:
(1)负责进场材料、构件、半成品、机械设备等的质量检查;
(2)旁站监理,跟踪(全天候、全过程)检查;
(3)工序交接检查、验收及签署;
(4)负责工程计量、验方及签署原始凭证;
(5)负责现场施工安全、防火的检查、监督;
(6)坚持记监理日记,及时如实填报原始记录;
(7)及时报告现场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
7.4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制度有:
(1)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3)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4)工程材料、半成品质检制度;
(5)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6)技术复核制度;
(7)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8)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9)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10)现场协调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11)施工备忘录签发制度;
(12)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13)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14)工程索赔签审制度等。
7.5监理人员守则
7.5.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接受主管机关监督、定期向业主报告监理情况。
7.5.2、认真维护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和各项协议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工程合同条款和监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7.5.3、本着公正、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监理工作中各种技术(质量)和经济问题。
7.5.4、谦虚谨慎、廉洁奉公,不参与承包商、设备制造厂商及供货方的各种经营性活动,不接受他们提供的回扣、补贴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报酬与馈赠。
7.5.5、严格遵守工程技术的保密制度,专利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不得剽窃、馈赠或转借有关成果为私人谋利。
7.5.6、实事求是,准确及时地做好现场监理工作记录,客观反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7.5.7、监理方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均须从事监理业务。
不得在政府机关和受监单位兼职和任职。
7.5.8、服从工作安排,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努力在建设中创造新的业绩。
7.5.9、努力钻研监理业务,虚心听取设计单位与承包商的意见,接受业主和主管部门指导、定期向业主报告监理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水平。
7.5.10、按照国际惯例,监理工程师属咨询工程师范畴。
工程项目仍然是设计单位负设计责任,承包商负施工责任。
监理方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进行合同管理,自然对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也负有责任。
根据国际通用的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合同通用规则(IGRA,1980PM)在下列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承担经济责任:
(1)、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
(2)、在文件中引用了违反法律的条款;
(3)、监理过程中的明显错误决策和指示造成的损失;
(4)、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等知识产权。
8工程质量控制
8.1质量控制的依据
本项目监理执行过程质量控制的依据有:
8.1.1、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中分别规定了参与建设各方在质量控制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条款,有关各方必须履行在合同中的承诺。
监理工程师要熟悉这些条款,据以进行质量监督和控制。
8.1.2、设计文件
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的工程设计文件(含技术要求、通知等)、设计图纸。
8.1.3、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承包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对所有的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施工质量都应符合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技术规范。
对各分项工程的允许误差、测试方法以及质量评定,优先执行《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本监理过程中必须遵照执行的技术规范(但不限于)主要有:
(1)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规程、规范
(2)业主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及书面指令
8.2质量控制措施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任务,就是要通过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工作体系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的标准和等级要求。
工作的重点放在“事前”的质量控制。
更为详细的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及具体控制措施内容将结合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予以制定。
施工前
8.2.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1)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2)水利部和国家颁布的现行有关技术规程和工程验收规程。
尤其要熟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等级评定标准》等。
(3)自审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
(4)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
(5)工程有特殊要求时,执行工程合同文件中的质量条款。
8.2.2、施工场地的质检验收:
(1)现场障碍物,包括地下、架空管线等设施的拆除、迁建及清除后的验收。
(2)现场定位轴线及测量基准点的测设、验收。
8.2.3、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核
(1)检查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
(2)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8.2.4、工程所需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
(1)审核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2)某些工程材料、制品使用前需进行抽检或试验,抽检或试验的范围根据工程性质和质量监理要求确定。
(3)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检查其技术鉴定文件。
(4)对重要原材料、构配件、金属构件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措施和检测手段实地考察,重要设备必须在制造厂进行质量验收。
(5)结构构件生产厂家,检查生产许可证,并考察生产工艺及质量体系。
(6)所有设备,在安装前按相应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
8.2.5、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1)凡直接危及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如混凝土拌和机、振动器、等,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是否拥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使用时完好且并未超出它们的校验周期。
8.2.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保证工程质量应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2)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重点分部(项)工程的施工过程文件。
一般要求编制过程文件的工程有:
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等并对编写的文件进行审核。
(3)要求施工单位提交针对当前工程质量通病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4)针对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的质量预控措施。
8.2.7、生产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及文明施工
(1)监督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工作体系。
(2)审核施工单位关于材料、制品试样及试验的方法或方案。
(3)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的措施、方法。
(4)施工单位试验室及工作人员的资质审查。
(5)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
施工过程中
8.2.8、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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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堤防 监理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