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节能减排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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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节能减排情况
2008年电力企业节能减排情况通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环境保护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
概 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9〕48号)要求,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并商有关部门,组织编写了《2008年电力企业节能减排情况通报》注。
2008年,电力企业通过优化电源结构、加强管理,电力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
2008年,全国水电、火电装机容量比例继续改善,风电装机容量加速增长。
全国全年关停小火电机组3267台、1668万千瓦,超额完成全年关停13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的目标。
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为345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11克/千瓦时,提前实现“十一五”末355克/千瓦时的目标;全国电网线损率为6.79%,比上年减少0.18个百分点,比2000年减少1.02个百分点,节能降耗成效明显。
全国新增燃煤脱硫机组装机容量9712万千瓦;截至2008年底,全国脱硫机组装机容量达到3.63亿千瓦,装备脱硫设施的火电机组占全部火电机组的比例由2007年的48%提高到60%;脱硫综合效率由2007年的73.2%提高到78.7%,提高了5.5个百分点。
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自2007年开始下降之后,2008年继续明显下降。
2008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约2321.2万吨,同比下降5.95%。
其中,电力二氧化硫排放量减排成绩显著,同比下降14.5%,降幅超过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降幅8.55个百分点。
到2008年底,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了8.95%,首次实现了任务完成进度赶上时间进度,为全面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部分能源消耗及节能情况
第一章基本情况
一、电力生产建设及能源消耗情况
(一)电力建设
1、电源建设
2008年,火电装机增长速度继续减缓,水电、风电装机增长加快。
在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同时,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低能耗、低排放的节能环保型燃煤发电机组得到进一步发展。
2008年,全国新增装机容量保持较大规模,装机结构继续优化。
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93亿千瓦,同比增长10.37%,增速比上年降低4.78个百分点。
其中,水电装机容量达1.73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21.77%,其装机容量同比增长16.44%,增速比上年加快2.67个百分点,是近几年增长速度最快的一年;火电装机容量6.03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76.05%,其装机容量同比增长8.41%,增速比上年降低6.52个百分点,自2006年增速达到近几年最高值后已连续两年下降;核电装机容量仍为885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12%;风电并网运行容量达839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06%,其装机容量同比增长99.76%,再一次实现了翻番增长,我国已成为世界上风电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
火电新增规模比重持续较大幅度降低,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投产规模逐步扩大,有利于我国加速改善电源结构。
各省(区、市)发电装机容量的增长情况有所分化,增长幅度排在前三位的省(区、市)分别是陕西、安徽、西藏,发电装机容量增长幅度分别为38.90%、36.88%、27.53%。
其中,陕西、安徽是煤炭基地省份;西藏原装机容量基数小,2008年新增了雪卡水电站和应急电源工程,因此呈现较大增长幅度。
内蒙古发电装机容量在前三年连续增长幅度超过30%后,由于基数增大,2008年增长幅度回落到16.93%,但其增长规模仍高达708万千瓦。
火电装机容量超过1500万千瓦的省(区)有15个,比上年增加了4个,具体情况见图1-1。
图1-1火电装机超过1500万千瓦的省(区、市)情况
火电装机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市)见图1-2。
由图1-2可见,火电装机占本省(区、市)全部发电装机容量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市)主要分布在华北、东北、华东等一些用电量较大或煤炭资源丰富的地区。
图1-2火电装机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市)
2、电网建设
2008年,全国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2.35亿千伏安,比上年多投产0.47亿千伏安;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4.2万千米,比上年多投产502千米。
从基建新增电压等级结构情况看,500千伏(西北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增输电线路长度、变电容量的建设投产规模比例相对较高。
全国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116.89万千米,同比增长5.65%;35千伏及以上变压器容量27.99亿千伏安,同比增长15.43%。
(二)电力生产
2008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完成345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2%。
其中,水电发电量56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98%,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6.34个百分点;水电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为16.39%,比上年同期提高1.95个百分点。
火电发电量280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3%,增速比上年同期放缓11.57个百分点;火电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为81.22%,比上年回落2.12个百分点。
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4648小时,同比下降372小时。
其中,全国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589小时,比上年提高69小时,处于多年较高水平;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4885小时,同比下降459小时。
2008年火电发电量超过1000亿千瓦时的省(区)见图1-3。
图1-32008年火电发电量超过1000亿千瓦时的省(区)
(三)电煤消耗情况
2008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厂发电生产全年累计耗用原煤13.19亿吨,同比增长2.40%,占全国煤炭生产量(27.93亿吨)的47.23%。
发电生产耗用原煤增长幅度比火电发电量增长幅度低0.63个百分点。
各省(区、市)发电消耗原煤量情况见表1-1。
表1-12008年各省(区、市)发电消耗原煤量与2007年对比情况一览表
地区
发电消耗原煤量(万吨)
2008年比2007年变化
2008年
2007年
同比净增加(万吨)
同比增长(%)
全国
131903
128812
3091
2.40
北京
738
802
-64
-7.98
天津
1792
1683
109
6.48
河北
7720
8040
-320
-3.98
山西
8669
8465
204
2.41
内蒙古
12485
10597
1888
17.82
辽宁
5826
5847
-21
-0.36
吉林
3093
2957
136
4.60
黑龙江
4235
4086
149
3.65
上海
2968
2751
217
7.89
江苏
10977
11217
-240
-2.14
浙江
7107
6984
123
1.76
安徽
4954
3821
1133
29.65
福建
2932
2701
231
8.55
江西
2286
2342
-56
-2.39
山东
11126
11470
-344
-3.00
河南
9222
8472
750
8.85
湖北
2494
2580
-86
-3.33
湖南
2798
2761
37
1.34
广东
8016
7950
66
0.83
广西
1328
1628
-300
-18.43
海南
352
339
13
3.83
重庆
1500
1517
-17
-1.12
四川
2487
3109
-622
-20.01
贵州
4034
4100
-66
-1.61
云南
2857
3083
-226
-7.33
西藏
-
-
-
-
陕西
2806
2893
-87
-3.01
甘肃
2215
1976
239
12.10
青海
506
464
42
9.05
宁夏
2244
2327
-83
-3.57
新疆
2138
1850
288
15.57
由表1-1可见,受电力需求减少、水电高速增长等因素的多重影响,2008年,部分发用电大省(如,山东、河北、江苏)以及水电大省(如,湖北、云南、广西)的发电耗煤量出现了负增长;安徽等省由于新投产西电东送火电机组较多,发电耗煤量大幅增长。
二、电源结构调整情况
(一)关停小火电机组
2008年全国关停小火电机组共计3267台、1668万千瓦,超额完成全年目标。
其中,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南方六大区域分别关停小火电机组232.4万千瓦、135.6万千瓦、491.7万千瓦、390.9万千瓦、72.3万千瓦和345.0万千瓦;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省份分别是河南(关停240.6万千瓦)、广东(关停240.2万千瓦)、浙江(关停184.6万千瓦)、山东(关停110.8万千瓦)、安徽(关停108.0万千瓦)和江苏(关停104.4万千瓦)。
“十一五”以来,2006年~2008年全国各年小火电机组关停装机容量分别为314万千瓦、1436万千瓦和1668万千瓦,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3418万千瓦,占“十一五”全国关停小火电机组目标的68.36%。
这些小火电机组关停后,用大机组代发,每年可节约原煤43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7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900万吨。
2006年~2008年,三年累计关停规模居前的是广东、河南、山东、江苏、浙江等省。
其中,广东连续三年,河南、山东、江苏连续两年每年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超过100万千瓦。
三年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省(区)情况如图1-4所示。
图1-42006年~2008年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省(区)
(二)发电技术和装备水平
火电建设继续向着大容量、高参数、节水环保型方向发展。
2008年,新投产火电机组以高效、大容量机组为主。
上海外高桥电厂2台、江苏泰州电厂1台、浙江北仑电厂三期1台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相继投运,全国在运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达到11台。
我国已成为拥有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最多的国家。
全年新投产单机容量6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64台、4076万千瓦,占新投产火电机组总容量的62.19%;新投产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108台、5463万千瓦,占全部新投产火电机组容量的83.35%。
华能上安电厂三期工程两台60万千瓦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投产,是我国首次在60万千瓦超临界机组上使用空冷技术。
将高效率、低消耗的超临界技术与节水的直接空冷技术结合起来,节能节水环保效果十分显著,为我国缺水地区建设燃煤电站提供了全新的经验。
三、电力节能情况
(一)供电标准煤耗
1、全国供电标准煤耗情况
2008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为345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11克/千瓦时,提前实现“十一五”末355克/千瓦时的目标。
2000年~2008年供电标准煤耗情况见图1-5。
供电标准煤耗八年内累计下降了47克/千瓦时,尤其是2006年以来,随着大机组比例增加、企业节能管理进一步加强,供电标准煤耗下降幅度持续较大。
图1-52000年~2008年供电标准煤耗情况
2、各省(区、市)供电标准煤耗情况
2008年各省(区、市)供电标准煤耗及与2007年对比情况见表1-2。
表1-22008年各省(区、市)供电标准煤耗及与2007年对比情况一览表
地区
供电标准煤耗(克/千瓦时)
2008年比2007年变化
(克/千瓦时)
2008年
2007年
全国
345
356
-11
北京
303
319
-16
天津
343
339
4
河北
354
363
-9
山西
349
365
-16
内蒙古
357
361
-4
辽宁
350
358
-8
吉林
350
371
-21
黑龙江
376
382
-6
上海
328
329
-1
江苏
331
338
-7
浙江
326
335
-9
安徽
337
348
-11
福建
326
332
-6
江西
354
362
-8
山东
350
370
-20
河南
344
361
-17
湖北
346
344
2
湖南
356
369
-13
广东
337
343
-6
广西
338
363
-25
海南
344
326
18
重庆
—
372
—
四川
388
406
-18
贵州
353
354
-1
云南
360
363
-3
西藏
359
—
—
陕西
348
360
-12
甘肃
345
349
-4
青海
376
386
-10
宁夏
349
357
-8
新疆
—
453
—
2008年各省(区、市)供电标准煤耗对比分析见图1-6。
图1-62008年供电标准煤耗低于或等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市)
2008年供电标准煤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市)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及华东地区。
其中,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区对能耗和排放有严格限制;华东地区抓住国家“上大压小”机遇,淘汰落后产能,高煤耗的小火电机组关停容量多,近几年新投产了一批大容量、高参数的先进机组,发电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相对较高;广西、河南为2008年新增省,其中河南煤耗降低主要受益于当年新增大容量、高参数等级机组规模较大,火电发电量增长较高。
2008年供电标准煤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市)见图1-7。
图1-72008年供电标准煤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市)
2008年,全国10个省(区、市)的供电标准煤耗同比降幅大于或等于全国平均降幅。
供电标准煤耗降幅分析见图1-8。
图1-82008年供电标准煤耗同比降幅大于或等于全国平均降幅的省(区、市)
供电标准煤耗同比降幅小于全国平均降幅的省(区、市)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区和沿海地区。
2008年供电标准煤耗同比降幅小于全国平均降幅的省(区、市)见图1-9。
图1-92008年供电标准煤耗同比降幅小于全国平均降幅的省(区、市)
(二)发电厂用电率
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的发电厂用电率为5.90%,比上年增加0.07个百分点。
其中,水电厂用电率为0.36%,比上年下降0.06个百分点;火电厂用电率为6.79%,比上年增加0.17个百分点。
分析表明,四个方面原因导致了2008年火电厂用电率增加。
一是因2008年电力需求趋缓、水电出力较好以及部分地区实施奥运保电工作,增加了机组旋转备用容量,受此影响,火电机组负荷率大幅下降;二是2008年有一大批机组新增脱硫设施以及空冷设备投入运行;三是全年新增机组容量较大,而需求不足导致机组负荷基数较低,生产运行不稳定;四是电煤煤质下降,造成厂用电率上升。
2008年各省(区、市)发电厂用电率与2007年对比情况见表1-3。
表1-32008年各省(区、市)发电厂用电率及与2007年对比情况一览表
地区
发电厂用电率(%)
2008年比2007年
总平均值变化
(百分点)
2008年
2007年
总平均值
水电
火电
总平均值
水电
火电
全国
5.90
0.36
6.79
5.83
0.42
6.62
0.07
北京
7.02
1.40
7.14
7.40
1.39
7.51
-0.38
天津
7.05
—
7.05
6.64
—
6.53
0.41
河北
6.89
1.85
6.90
6.66
1.96
6.67
0.23
山西
8.12
0.36
8.22
7.88
0.45
7.99
0.24
内蒙古
7.79
0.58
7.96
7.67
0.39
7.77
0.12
辽宁
7.00
1.99
7.18
6.83
1.87
7.00
0.17
吉林
7.04
0.98
7.76
6.89
0.85
7.68
0.15
黑龙江
7.33
0.80
7.53
7.55
1.48
7.67
-0.22
上海
4.97
—
4.88
4.80
—
4.72
0.17
江苏
5.56
1.33
5.51
5.61
1.44
5.55
-0.05
浙江
5.59
0.51
5.77
5.66
0.59
5.83
-0.07
安徽
5.66
0.81
5.72
5.85
0.66
5.92
-0.19
福建
4.33
0.10
5.61
4.36
0.15
5.59
-0.03
江西
5.90
1.04
6.50
7.14
1.07
7.72
-1.24
山东
7.13
—
7.14
7.22
—
7.23
-0.09
河南
6.97
0.43
7.22
7.22
0.54
7.55
-0.25
湖北
2.10
0.12
6.62
2.50
0.13
6.29
-0.40
湖南
4.55
0.50
6.46
5.12
0.50
7.18
-0.57
广东
5.57
0.53
6.18
5.48
0.55
6.01
0.09
广西
2.89
0.34
7.14
3.95
0.40
7.42
-1.06
海南
7.46
0.57
8.18
7.94
0.60
8.47
-0.48
重庆
—
—
—
7.79
0.73
9.20
—
四川
4.62
0.41
10.21
3.78
0.46
8.68
0.84
贵州
5.76
0.21
7.04
5.74
0.32
6.62
0.02
云南
3.66
0.24
7.29
4.30
0.37
7.23
-0.64
西藏
3.55
2.02
9.15
—
—
—
—
陕西
6.55
0.44
6.95
6.27
0.41
6.77
0.28
甘肃
4.89
1.01
6.40
4.27
0.68
5.89
0.62
青海
2.90
0.73
7.14
2.90
0.79
7.19
0.00
宁夏
7.25
0.46
7.57
—
—
—
—
新疆
—
—
—
8.02
1.20
9.20
—
全国16个省(区、市)发电厂用电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大部分是水电生产大省。
2008年发电厂用电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市)见图1-10。
图1-102008年厂用电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市)
与上年相比,14个省(区、市)厂用电率有所下降,主要集中在华中、华东、西南地区。
2008年厂用电率下降的省(区、市)见图1-11。
图1-11厂用电率2008年比2007年有所下降的省(区、市)
2008年,全国10个省(市)火电厂用电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集中在华中、华东等新增高效发电机组容量较多的地区,以及节能和环保压力相对较大、煤炭资源较缺、成本管理相对水平较高的地区。
2008年火电厂用电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见图1-12。
图1-122008年火电厂用电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
与上年相比,2008年火电厂用电率有所下降的省(区、市)见图1-13。
图1-13火电厂用电率2008年比2007年有所下降的省(区、市)
(三)线损率
2008年,全国电网线路损失率为6.79%,比上年减少0.18个百分点,比2000年减少1.02个百分点,节能降损成效明显。
2000年~2008年全国电网线路损失率降低情况见图1-14。
图1-142000年~2008年全国电网线路损失率降低情况
各省(区、市)线损率及与2007年对比情况见表1-4。
表1-42008年各省(区、市)线损率及与2007年对比情况一览表
地区
线损率(%)
2008年比2007年变化
(百分点)
2008年
2007年
全国
6.79
6.97
-0.18
北京
6.92
6.99
-0.07
天津
6.01
6.13
-0.12
河北
5.30
5.41
-0.11
山西
7.00
7.18
-0.18
内蒙古
4.41
4.76
-0.35
辽宁
5.83
6.49
-0.66
吉林
7.29
7.52
-0.23
黑龙江
8.54
7.93
0.61
上海
6.10
6.09
0.01
江苏
8.29
8.36
-0.07
浙江
5.50
6.09
-0.59
安徽
6.04
5.93
0.11
福建
4.36
4.69
-0.33
江西
5.99
6.13
-0.14
山东
6.15
6.03
0.12
河南
5.49
5.59
-0.10
湖北
6.33
7.05
-0.72
湖南
9.01
9.71
-0.70
广东
6.68
7.26
-0.58
广西
5.82
6.44
-0.62
海南
7.95
8.65
-0.70
重庆
7.78
8.13
-0.35
四川
10.36
10.37
-0.01
贵州
4.67
4.83
-0.16
云南
5.63
7.46
-1.83
西藏
12.85
13.36
-0.51
陕西
6.34
6.04
0.30
甘肃
5.82
6.13
-0.31
青海
3.48
4.15
-0.67
宁夏
4.89
5.67
-0.78
新疆
8.06
8.83
-0.77
线损率较高的省(区、市)有:
西藏、四川、湖南、黑龙江、江苏、新疆、海南、重庆、吉林、山西等。
其中,西藏、四川、湖南、新疆、重庆由于远距离送电较多,线损率相应较高;黑龙江、吉林、山西由于外送电量较多,线损率较高;江苏、海南由于售电量计量到最终用户,因此线损率较高。
线损率较低的省(区)有:
青海、福建、内蒙古、贵州、宁夏等,主要与售电结构有关。
福建趸售电量较大,线损率仅统计到县;内蒙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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