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正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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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正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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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正式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TheManagementMechanismToMakeThePersonnelInTheOrganizationOperateAccordingToTheEstablishedStandardsAndReachTheExpectedLevel.
编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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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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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KG-AO-5014-15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
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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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责任
第三章 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章 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各级人员、各部门在生产中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及职业病防治、环保管理(以下简称为HSE)中的工作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各部门在生产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014.12.1实施,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2011.12.31实施,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5.1.1实施,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9.5.1实施,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五)《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6.1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7号令)。
(六)《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6.1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1号令)。
(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2015.3.16国安监总办〔2015〕27号)。
(八)《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2013.9.18国安监64号令)。
(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管理规定》。
(十)公司《事故管理规定》。
(十一)公司《关于刘期敏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十二)公司《关于下发公司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文件。
(十三)公司《部门职责》。
(十四)公司《现场责任区域划分管理规定》。
(十五)公司《HSE考核管理规定》。
(十六)公司《HSE设施管理区域范围实施办法》。
(十七)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及变更的各类文件。
(十八)依据的公司规章制度、文件以最新版本为准。
第四条 本规定中所称HSE责任,是指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范围的制度、文件,以制度的方式明确规定的各级负责人、部门和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HSE责任,也是做好公司HSE工作的关键。
第五条 HSE责任实施“一岗双责”,落实“党政同责”,确保公司HSE责任到位、HSE投入到位、HSE培训到位、HSE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第二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责任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责任:
(一)负责审批公司各级人员、各单位的HSE责任。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组织审核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
(三)研究和决定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工作事项,决定公司年度HSE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听取各职能部门、分厂(车间)的HSE情况的工作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
(五)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安委会的各项决议,部署安委会的各项工作,处理安委会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责任
安委会办公室主任职责:
指导、组织、协调、督促安委会办公室工作,确保安委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指示和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
(二)全面掌握安全工作动态,定期分析风险形势和安全工作形势,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安全工作情况,提出建议。
(三)针对涉及整体性安全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和解决办法,协调实施。
(四)监督、检查公司各级组织、人员的HSE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负责各级政府监管部门、上级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带队调研、检查、督查等服务工作。
(六)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印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七)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况。
(八)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条 董事长(或党委书记)责任
(一)在公司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二)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HSE工作全面负责。
(三)统筹安排公司HSE工作。
(四)组织制定公司HSE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领导公司安委会工作,统筹公司各类HSE工作事务的决策。
第九条 总经理责任
(一)在公司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二)协助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的HSE工作。
(三)负责组建HSE工作体系和组织机构。
(四)负责落实公司HSE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公司HSE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审定公司HSE工作的规章制度。
(七)督促、检查公司的HSE工作,及时消除HSE工作的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公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八)组织调查各类重大责任事故,并及时、如实报告。
第十条 常务副总经理责任
(一)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及会议要求。
(二)协助总经理全面开展公司的HSE管理工作。
(三)协助总经理组建HSE工作体系和组织机构。
(四)协助总经理落实公司HSE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协助总经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公司HSE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审定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七)督促、检查公司的HSE工作,及时消除HSE工作的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公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八)协助总经理调查各类重大责任事故。
第十一条 安环副总经理责任
(一)是公司HSE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环保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及会议要求,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HSE管理网络,根据安委会要求落实安全责任。
(三)审核HSE规章制度。
(四)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HSE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公司的HSE日常工作。
(七)协助董事长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
(八)负责组织制定HSE工作计划并贯彻落实。
(九)负责公司级HSE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十)负责组织公司级火灾、职业性急性中毒、环境污染事故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十一)负责组织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
第十二条 生产副总经理责任
(一)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生产管理部、各生产分厂、分析中心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及会议要求,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负责分管范围内HSE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核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技术手册及操作规程。
(四)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五)负责组织重大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
(六)负责组织工艺过程的风险分析、评价和安全控制。
(七)负责生产调度的安全管理。
(八)负责组织生产装置开停车方案的审查及开停车条件的检查、确认。
(九)负责组织生产装置紧急停车的反事故演练。
(十)负责组织生产装置检维修方案的工艺审查。
第十三条设备副总经理责任
(一)设备副总是公司机电仪专业设备、设施管理的分管领导,负责机电设备部、机电仪车间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机电仪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
(四)负责重大机电仪设备事故、检维修事故、保运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
(五)负责组织公司级检维修方案的编制和审核。
(六)负责组织公司级机、电、仪专业系统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第十四条 总工程师责任
(一)是公司技术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技术质量部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技术质量及工程管理等规章制度。
(四)负责工程项目HSE设施的“三同时”工作。
(五)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制和审核。
(六)负责公司建构筑物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七)负责工程项目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十五条 供销副总经理责任
(一)是公司采购、销售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公司采购部、销售部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三)负责采购、销售及相关方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四)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采购、销售管理等规章制度。
(五)负责采购、销售相关的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十六条 总会计师责任
(一)是公司计划财务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公司计划财务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三)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HSE投入落实,并监督资金使用。
第十七条 党委副书记责任
(一)是公司党务、团委的分管领导,全面管理并负责上述分管工作。
(二)协助党委书记实施党政同责的落实,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三)协助党委书记统筹安排公司HSE工作。
(四)协助党委书记组织制定公司HSE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协助党委书记领导公司安委会工作,统筹公司各类HSE工作事务的决策。
(六)负责公司团委分管的青年团员HSE培训、生产竞赛工作。
第十八条 工会主席责任
(一)是公司工会的分管领导,全面管理并负责上述分管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二)负责公司工会分管的HSE监督、举报等信息管理、宣传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配合公司安全、生产、机电等职能管理部门的隐患排查工作。
(四)负责组织职工的健康体检、疗养及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五)负责公司职代会等工会活动的HSE管理工作。
(六)参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伤亡事故的善后工作。
第十九条 安全环保部部长责任
(一)是安全环保部的负责人,协助安全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各项HSE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参加公司HSE的“三同时”检查和监督,负责向安监、消防、环保部门的备案和取证。
(三)负责落实各级安监、消防和环保政府监管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
(四)负责制定公司HSE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公司级HSE检查方案的编制及现场检查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隐患整改,跟踪完成情况并实施考核。
(六)负责公司级HSE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工作。
(七)负责公司级领导参加基层HSE活动的工作组织。
(八)负责公司级火灾、职业性急性中毒、环境污染事故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九)负责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工作,负责公司所有安全环保事故的建档。
(十)负责公司劳保用品、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的管理。
(十一)负责公司HSE工作的考核及评比。
(十二)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制订或修订HSE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规程。
(十四)负责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参加其他危险作业的会审。
(十五)负责公司职业病体检和职业病防治。
(十六)负责公司气防站、医疗室等机构的管理。
(十七)负责环境及职业卫生委外监测。
第二十条 生产管理部部长责任
(一)是生产管理部的负责人,协助生产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艺生产系统的HSE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各生产分厂、分析中心的HSE工作。
(三)负责公司的节能降耗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核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技术手册及操作规程,同时将HSE管理同步纳入。
(五)负责与生产相关的消防水系统、仪表联锁系统等HSE设施的统筹管理及其投用、停用的审批。
(六)负责工艺技术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工艺纪律检查、重点装置和重点部位工艺检查,并跟踪隐患整改。
(七)负责生产事故(非计划停工和跑、冒、窜)及工艺事故(违反操作规程、违反调度指令)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八)负责实施工艺过程的风险分析、评价和安全控制。
(九)负责生产调度的安全管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组织生产调度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做法,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十)负责生产装置开停车方案的审查及组织开停车条件的检查、确认。
(十一)负责组织编制生产装置紧急停车的反事故演练方案并定期演练。
(十二)负责组织编制生产装置检维修方案的工艺事项。
(十三)负责盲板抽堵、断路作业的审批,参加其他危险作业的会审。
(十四)负责组织召开公司早调会、安全生产调度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HSE工作。
(十五)负责公司雨污水排放的管理。
(十六)负责公司领导带班发现问题的跟踪落实。
(十七)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装置的工艺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机电设备部部长责任
(一)是机电设备部的负责人,协助设备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电、仪系统的HSE工作负责,负责本部门和机电仪车间及相关方的HSE工作。
(三)负责编制机电仪HSE规章制度、设备HSE技术规程并实施。
(四)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和机电仪车间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本部门及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考核。
(五)负责组织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风装置的HSE管理,使其符合HSE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
禁止防爆等级不合格的电气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六)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机械、施工机具、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压力表、安全阀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和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七)负责对特种设备作业工种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管理,组织外来检修及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施工作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八)负责公司各类检维修的方案编制、安全作业票的审批和现场HSE管理。
(九)负责调查机电仪设备事故、检维修事故、保运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十)负责定期实施公司机、电、仪专业系统的HSE检查及隐患整改。
(十一)负责组织公司HSE和应急设施、设备的检修。
(十二)负责吊装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的审核,参加其他危险作业的会审。
(十三)负责组织向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组织向相关方告知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签订施工合同应有安全责任条款;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十四)负责公司视频监控、联锁保护、工艺报警、压力表、可燃有毒报警、火灾报警、消防电话等生产和HSE设施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技术质量部部长责任
(一)是技术质量部的负责人,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技术质量、工程管理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公司新改扩及技改项目HSE的“三同时”检查和监督及HSE报审、取证的技术支持工作。
(四)负责公司厂区总图规划的HSE管理。
(五)负责调查产品质量事故、工程管理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六)负责公司建构筑物的HSE管理。
(七)负责定期实施公司质量管理、工程管理及相关方的HSE检查及隐患整改。
(八)负责公司动土作业的审批,参加其他相关危险作业的会审。
(九)负责组织向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HSE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第二十三条 综合办公室主任责任
(一)是综合办公室的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综合办公室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将HSE业绩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四)负责及时转发上级主管政府部门的HSE文件和资料。
(五)负责协调上级主管政府部门的HSE事项。
(六)负责接待上级主管政府部门的HSE检查。
(七)负责公司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的落实。
(八)负责公司HSE管理制度、文件的发布。
(九)协助开展公司HSE文化宣传、活动组织等工作。
(十)负责对综合办公室及相关方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及入厂前的安全教育。
(十一)负责组织本部及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人事部部长责任
(一)是行政人事部的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行政人事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编制和落实本部门及相关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负责本部门及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考核。
(四)负责公司办公楼、食堂、浴室、宿舍的安全管理,定期对上述场所的用电、民用气瓶(罐)、热交换器等机具、设施实施安全检查。
(五)负责办公楼、食堂、浴室、车库、保洁值班室、保安值班室、宿舍的防火工作。
(六)负责食堂饮食安全,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
(七)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及治安的综合治理;负责对进出车辆、人员、货品的安全检查和登记。
(八)负责对公司车队车辆及汽车租赁公司车辆的厂内交通安全管理。
(九)负责组织向本部门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十)负责组织新员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必须将岗前、岗中的安全生产教育列入上岗和职业晋升考核。
(十一)负责执行对特殊工种和女工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
(十二)执行职业禁忌症的法律要求,负责组织做好职业禁忌岗位人员的分配、调配。
(十三)负责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和考核。
(十四)负责组织公司的工伤保险缴纳,参加公司组织的人身伤亡事故调查,负责组织做好工伤鉴定和善后处理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本部及餐饮公司、保安公司、物业公司、绿化公司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十六)负责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计划财务部部长责任
(一)是计划财务部的负责人,协助总会计师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计划财务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计划财务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并参与HSE检查及重大隐患的整改。
(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HSE资金投入,HSE资金投入要单独立项,专款专用。
(五)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发放及入账工作。
第二十六条 采购部部长责任
(一)是采购部的负责人,协助供销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采购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依据HSE设施、消防器材、劳保用品、应急物资等需求计划,实施招标采购、组织验收和售后服务工作。
(四)负责采购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并参与HSE检查及重大隐患的整改。
(五)负责组织向采购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HSE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六)负责本部及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第二十七条 销售部部长责任
(一)是销售部的负责人,协助供销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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