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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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篇一:
社会保障基金自查情况汇报
乾安县人民政府关于
社会保障基金自查情况的报告
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
自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通知》下发以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责成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财政局、劳动、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县医保、低保、医疗救助资金及信息网络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社会保障基金运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对其实行高位操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监管体制与机制的建立,全力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
几年来,我县未发生一起挤占、挪用社会保障资金现象。
2009年,我县被民政厅评为“全省社会救助先进单位”、“全省低保工作先进单位”我县低保工作经验做法在全省做经验交流,被省劳动厅评为“医疗保险先进单位”。
(一)医保基金运行情况:
截止6月末,我县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35350人,基金收入为2240万元,支出472万元,累计结余结1520万元;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60023人,基金收入9.2万元,支出11.9万元,累计结余708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为2377人,基金收入44万元,支出10.8万元,累计结余81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2672人,基金收入39万元,支出3.3万元,累计结余67万元。
(二)低保资金运行情况:
截止6月末,我县共有城乡低保户11535户24875人,共发低保金1921.6万元,其中城镇低保户6822户15111人,保障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平均170.5元,月发低保金257.6万元;农村低保户4713户9764人,保障标准农村每人每年平均764.8元,季发低保金186.963万元。
2010年上半年,省里共拨城乡低保金和各项补助资金共2729万元,支出1921.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拨入2254万元,支出1538.9万元;农村低保拨入475万元,支出382.7万元。
(三)医疗救助资金运行情况:
我县于2009年全部启动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分别以住院救助、门诊救助、日常救助和临时救助四种形式进行救助,2009年度城乡医疗救助1088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81.7421万元。
其中:
住院救助311人,支出救助资金51.7021万元;日常救助742人,支出救助资金21.98万元;临时救助35人,支出救助资金8.06万元。
结余347.2579万元。
2010年上半年医疗救助135人,支出救助资金24.011万元。
其中:
住院救助115人,支出救助资金19.723万元;临时救助20人,支出救助资金4.288万元。
结余102.989万元。
(四)医保基金、低保基金信息网络建设情况:
一是低保网络全面建成。
共投入20万元,为全县12个乡镇和8个社区配备
了20台电脑,并配备了专职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实现了省民政厅要求的城市低保“五级”联网,农村低保“四级”联网的要求;二是医保网络全部建成。
为了使医疗保险管理更规范化、程序化,从2003年至2010年先后由政府投资60多万元进行网络建设与完善,与县内5家定点医疗机构,19家定点零售药店建立了网络管理系统,极大方便了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通过自查,我县医保、低保和社会救助资金按照各项基金管理要求,全部实现了专款专用、专户专储,在资金拨付环节,基本做到了及时足额,没有挤占、挪用和滞留等现象发生;在发放环节,基本做到了按照程序和政策规范发放,没有虚报、冒领、套取以及贪污、侵占等违法违纪现象;在政策执行上,基本做到了规范严格,没有发现违反规定执行政策情况;在监管环节上,基本做到了职责明确,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了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主要做法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县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基本形成了“政府监管、部门操作、群众监督”的职责明确而又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保证了基金的安全规范运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基金监管工作体系。
近几年,县政府始终把加强各项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事关社会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都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就各项基金监管、经费保障等各方面进行专题研究,在基金管理上做到了要人给、要钱给钱、要政策给
政策。
为实现基金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在明确提出资金管理零违规目标的同时,下大力气加强基金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组织机构,在县级形成了四个层面的监督体系:
一是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县监察、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履行决策、协调和监督职能,为更好的开展各项基金监管提供了工作平台。
二是在机构编制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充实劳动保障、民政和财政部门基金监督人员,形成了横向相关部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监管体系。
三是适应基金监督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各部门均设立了内部稽查部门,积极履行内部控制职责。
四是各部门均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监督员,定期对本部门资金监管进行检查。
各监督机构通过定期沟通联系,及时分析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研究管好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办法和措施,形成了社保机构内部监管制约机制,从而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健全制度,强化措施,确保基金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我县就低保资金、医保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乾安县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乾安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乾安
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近20个文件,规范了业务流程,强化了权力制
约和责任追究,提高了数据信息质量,使基金管理使用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为把这些制度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中突出抓好了两个方面的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重点是加强对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从基金管理的源头抓起,大力加强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各项业务流程,有效防范和杜绝经办机构内部管理漏洞。
县监察、审计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各经办机构,查看制度建设和实际操作情况,从规范基金运作行为入手,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及时制止和纠正基金管理、运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的健康运行;二是加强专项监督检查。
近年来,审计、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相继展开审计和专项检查工作。
同时,还利用专项检查的机会,大力宣传基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管理者自觉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
通过督促整改,使问题、隐患在规定时限内得到纠正。
(三)严格管理,防范流失,努力确保基金安全。
重点解决好两个方面问题:
一是明确了各项基金管理程序。
各业务经办机构内部均建立了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及管理措施,明确各项基金管理的程序,包括基金预、决算制度,基金收入会计核算制度,个人帐户记录制度,与财政、地税部门定期对帐制度,基金支出审核程序等,做到了基金收支规范化、程序化。
同时,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使
篇二:
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自查
我县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自查自纠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我县积极落实,明确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自查自纠。
一是明确检查对象和内容。
对201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财务、审批评审和经办服务管理以及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是明确责任科室。
社保涉及的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科、基金管理科等科室,要求各科室仔细对照检查内容逐条自查。
三是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要求各科室对相关的内容形成自查报告,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说明。
篇三:
社保局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精选范文:
社保局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共2篇)**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渝人社保基治办发〔2009〕2号文件的精神,按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紧急召开基金专项治理会议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基金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安排落实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
现将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养老保险业务内部控制情况2009年3月,我局制定了养老保险业务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对内部控制过程中的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的管理与监督内容分别做出了具体规定,共七章四十五条。
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待遇审核、基金财务管理、数据信息管理与维护、稽核监督等部门的重点业务岗位不得使用非在编聘用人员。
对缴费核定、待遇审核、稽核监督等工作岗位应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二)建立了工作考核制度、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三)业务部门严格审查参保申请人的进入资格,应按规定的标准核定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制定并向有关部门提交征收计划,并对参保单位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台帐管理。
(四)对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缴费月数、参保时间、参工时间等涉及退休待遇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维护业务,应由业务部门会同稽核部门(或岗位)对相关维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由社保局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按规定程序进行修改。
(五)各财务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基金财务制度、基金会计制度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财务科建立基金支付审核权限和程序办理。
对于大额异常资金的支付和涉及基金管理的重要事项,必须有相关部门或岗位人员会签和明确的文字记录或报告,主要负责人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七)业务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登录密码的保管和使用,对因保管不当遗失、泄露登陆密码的,应对造成的使用后果承担直接责任。
(八)加强对信息数据的管理和维护。
制定并实施数据库备份方案,建立异地备份制度,硬件备源应急系统,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数据安全。
(九)建立健全档案资料保管和借阅制度,档案资料指定专职人员保管,并制定查、借阅办法。
二、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情况三、我县退休人员及退休审批情况截止2008年末,我县企业退休人数**人,当期新增x人(其中正常退休x人,特殊工种退休x人,病退休x人,军退x人),月增加基本养老金金额xx元;当期减少**人,全年共支付基本养老金金额xx万元。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应由本人填写书面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同时由相关单位或个人填写《xx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申报表》,将职工个人档案及其有关资料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报送社会保险局,再由社会保险局退管科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抽审后,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审批合格后,由社会保险局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四、退休人员资格核查情况五、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划转、代发情况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近两年来,我局加强了与财政、地税、银行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使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与代发工作更为方便和准确。
在征收方面,由我们协助地税部门征收以及邮局代收,邮局代收个人养老保险费每月定时划转到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专户(xx分户)。
在支付方面,每月待养老金从财政专户拨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后,再由我局向邮政局提供相应的资金和发放数据盘,邮局于每月26日前将退休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的存折里。
六、两次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纠正情况。
七、今后工作打算我们全局工作人员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做好这次迎检工作。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广泛宣传养老保险知识,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使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并渗透到日常的每一项工作当中;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专户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专帐核算,专人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总之,我局将会在市社保局的指导和县劳动保障局的领导下,在财政、地税等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和配合下,振奋精神
[社保局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共2篇)]篇一:
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总结
镇康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总结
根据临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监察局、临沧市政府纠风办、临沧市审计局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临沧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劳社发?
2008?
17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及自检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取得成效,我县及时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办分管联系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人行、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卫生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社保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业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了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了保障,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切实开展自检自查。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镇康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镇政劳社字[2008]108号),先后两次召开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和要求。
同时按照实施意见,认真对各阶段的工作进行了细化,保证了此项专项治理工作有序的进行。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部门的工作状况,建立健全了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制度、定期召开工作组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制度,切实加强了对工作的督促和落实。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均依法核定缴费基数,没有违反政策规定少核或漏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严格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没有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情况发生。
也没有自行制定优惠政策。
更没有发生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情况。
2、五险基金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没有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经自查,没有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情况发生。
也没有采取欺诈手段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现象。
3、五险基金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传递票据、划拨基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的行为和会计核算标准严格按会计法执行。
2007年以前的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
个人账户按规定记录,-1-
基金也严格按
规定管理。
4、五险基金按规定存储结余,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
(二)地方税务部门
1、对当期社会保险费征收数的征收情况进行检查。
以社保经办部门提供的应征及欠费清册为依据,对征收分局的票款结报、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征收分局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工作过程中,能及时准确的把社会保险费纳入专户,并且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过渡户”、违规减征、缓征、免征等社会保险费的征收问题。
2、工作小组对管理分局进行检查,首先是检查税收管理员对社会保险费缴费户的管理情况、管户的基础资料按要求建立“一户二档式”管理。
其次是检查分局对《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缴条例》的执行情况,管理分局能认真落实好滞纳金加收制度,按月对欠费进行催缴,及时把相关信息传递至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缴费人的纳费意识,使缴费人按时向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3、对2008年度填开的所有社会保险费的完费征、缴款书进行申报金额、申报费率的复核,征收人员按规定做好上解销号以及费款的结报工作,没有发现违法犯罪行为。
4、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社会保险费年终清算报表中反映的历年欠费不一至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积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沟通,以社保经办单位提供的欠费数为依据,做好欠费的对帐工作,力争欠费数据准确无误,使社会保险费历年欠费在年终清算报表中能正确反映。
(三)县财政部门
1、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核算的社会保险缴费及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都及时入账,不出现不按规定入账和隐瞒、转移收入问题。
2、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的开设是通过镇康县人民银行批准开设的,账户结余资金不出现调动。
3、财政专户存款结余只有经经办机构认可后转入定期存单定存,没有违规投资情况。
4、专户资金严格按指定账户划拨资金。
5、财政专户以《财务管理制度》、《基金管理办法》管理,账务规范。
6、“在2007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我县2006年在年底有部份收入未纳入当年基金收入,审计检查后作了相应的处罚,并已整改。
(四)银行部门-2-
1、辖内各金融机构能按规定传递票据,及时划转资金,未发现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行为。
2、辖内各金融机构能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对养老保险基金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银发[1997]567号)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
1998?
44号)文件中规
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计付利息。
2008年以后,未发现少计、漏计、漏付基金利息的情况。
3、辖内承担受托发放离退休费用及失业保险金的金融机构能及时将应支付款项分配计入个人帐户,未发现截留、隐瞒、转移、贪污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由于县政府领导重视,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推进了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切实维护了群众根本利益。
三、专项治理成效。
(一)2008年劳动保障部门对全县101户参保单位前一年的社会保险的申报缴费基数进行了实地核查,发现部分参保单位存在着少报、漏报缴费基数情况,查处外贸公司等4个单位少缴基本医疗保险费3342.14元,失业保险费1169.94元。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下发《整改补缴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在2008年12月25日前已全部完成清收。
同时为了规范征缴行为,行文下发了《镇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9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工作的通知》(镇政劳社字
[2008]109号)进一步明确各险种申报缴费的工资基数。
(二)2006审计部门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进行审计,发现2005年度的社会保险金收入存在跨年度入帐,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财政部门及时做了整改,并于2006年一季度中的记帐凭证2006年1月1日1、2、3、4号和2006年3月29日5号入帐进行处理。
对所作的罚金已按规定上缴市级。
(三)检查发现,1999年至2007年,社保基金专户开户行县农业支行未能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对养老保险基金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银发[1997]567号)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文件中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计付利息,少计基金利息492021.22元,于2007年8月10日督促中国农业银行镇康县支行将少计的全部基金利率计入镇康县社保基金专户。
(四)2007年审计部门查出镇康县烟草公司因少报养老保险申报基数。
少缴养老保险费267802.08元,少缴工伤保险费9564.36元,-3-
少缴生育保险费9564.36元,少缴失业保险费8852.04元,少缴医疗保险费17261.80元。
查出镇康县人寿保险公司因少报养老保险申报基数。
少缴养老保险费24189.96元,少缴工伤保险费673.44元,少缴生育保险费673.44元,少缴失业保险费432.00元。
少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已于2008年7月补缴到位。
(五)采取细查严处和边查边改相结合,各参保单位执行政策法规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在严肃查处相关问题的同时,有效地促进了政策法规执行的规范,从而达到了标本兼治的良好效果。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意见。
(一)失业保险欠费
依然严重。
截止2008年底累计欠费4844015.30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县财政困难,事业单位应缴部分未能足额安排,目前专项治理检查小组已向县人民政府作专题书面报告,请求将历年欠费纳入年度预算逐年消化。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偏低。
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05年市政府批复为
4.5%以来,依据我县医疗保险运行和财力状况,在基本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前提下,单位缴费比例一直没有上调。
(三)无主体企业的欠费无法清欠。
我县已按要求完成了对破厂、倒闭、关停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的清理检查,共清理出18户企业。
经过清理核实,欠缴各种保险2535591.13元。
其中养老保险欠2446398.02元;失业保险欠费17160.20元;工伤保险欠费43212.01元;生育保险欠费28820.90元。
由于这些欠费单位主体已不存在,清欠无法落实。
在今后的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将正视存在问题,增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社保局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共2篇)]切实分析和研究破解具体问题的办法措施,强化监督,加强管理,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及专项资金的监督制约机制,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4-
篇二: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专项检查的
自查报告
xx市社会保险局:
根据《xxx社会保险局关于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渝社险发?
2011?
5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基金管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今年是“资金监管强化年”,人社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专门针对基金专项管理印发了《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四项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xxx?
2011?
97号)和《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基金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x发?
2011?
32号)文件,对基金安全问题作了专门部署。
此外,我局也成立了“基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局长xxx任组长,副局长xxx、xxx分别任副组长,社保局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在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落实资金监管强化年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注重基金收支安全,取消现金收支方式
在养老保险征收方面,参保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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