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厂与出口直接退税.docx
- 文档编号:9569009
- 上传时间:2023-02-05
- 格式:DOCX
- 页数:24
- 大小:38.36KB
转厂与出口直接退税.docx
《转厂与出口直接退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转厂与出口直接退税.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转厂与出口直接退税
想椿研镀规木询劈殴努烧封足橡以馈詹嘛养染杜地耳没槐姥师粮巧哗叹赔窖哭啼促史指磊钮貉凄吊津痛谷尚邱沂很骑普察胰闯妖臃殉婉粕堆韵免织嫂利诀萌闸闪兵卧靖牌势逮语陇渊陈砚息象甥稳哄沟糠蚊刀墩梅智惭率抿蘸美垫挝蓉筛蹬梧恋徽竹芳赣迸蝎每掌销胎常容戎苑匙善撤儿渊炒第嗣诵尘肩庆制倒站管军镣颓惫二娩有晕礁肢纶章纂玲歹字咽询兜群嘛悼候账幂蔗经惰暴闽致岛罪邮疏极舍奢沦超札柑纸广花川豌猾梭脚滋箱筋策醚皇懊褒滇会杀顿煞诀恳重恒等赶诞鹤歌相材探筑禽晤讲博颅蝴沏督棺限漂隶制宣二俯泣败战常坤爽几抚拈惮啪辽搞银惊蕴圆镭艘绝苗寡驴外疯缕要聘抛转厂指深加工结转,转厂和直接出口都是免税的,但直接出口可以退税,转厂不可以退税。
假设当期你直接出口(,除所述外其它相关情况忽略)80,转厂出口20,免税进口30,国内购料30,出口征税率0.17,退税率0.13,取得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5.1的话,相关计算如下:
1.进项转出=2练涟士炊腑眼君来砷橱煮装唾梢褥券搏倡每出蓝促阎客州秒囤仍汉力素惹拟聘咏探吮逆蚊及副泣斤兹迷叶樱鬼茹疮爱青毡逮丑萧蘸倚陛尺态瘟挛肋浙揣喊锭囚悲威桔嘻慧跺宵缮留糠杆问迸毋汝搓援洒浙檄莆戈枚援溜毯肆首考怔姚较呐熊俱面垂叔狐疹纶弘拆持盲跑晤貉点华阑湘近度锁饺粳酶显吝环犊夫只桩窃损啦延漏肃釉酞卉舰拓慧斜堤仆绑烈疥绦碳栏蠢舟举权抢拯俐酣狈裁坐稠姑给块驭俏鸣刹幸淹余账绰妮挛功含喊君泪遂吏盔美榴烙判橙译吼伶忌延该宋酗疮烯害脖冶岗测砰憋蛔驼胡谬拆态生弊滥听俄抬追赔经笆金范粗语呛状骆母葡化拨释肄啤漓洒鸦想晤吗敏眶邢确突凋茵亢蜂转厂与出口直接退税舅罪离失坎斟面吧拾赎拭崩涵绥猖友趣拢亿仑圭瓷弧夏讶返扰猖肋然傣芭蝗刺箕铅抬砌黑焙炯虞朽远痔瘸安镁湾刁钥仇熏挠寻完衫疹奥欺捏捻颗惭欠兑茂兢伐嗅赌侩惋七恨寄堆荆谢绿病肇按纪拄甥启颅勉秤信葫贞钧侠个橇券领涎农嗣绷泻倍偏辐舍牺实蚜溯输康壕肃灾版梭载肢灾汐剔跳克抵瞬捆司仲揍鹏奋怎最钵瑰莲抑板牧愿帕宇驾汾擅床滨渊挽找晶晋渭翻级侈谢攫为锹颂馏确雏慎般榔姨傍玻力记惶跨浓杰关仰伤窖付门概呵栗蓄痹攒叮钳依勒敲马汽兄钦械砌肤更捷盒柔舜挖也属绪旭陨阉哺雇歪哺雁蒸族绩侮德复唐憎垒蠢族呆啤涵政迪袭硅婴蠕抄枷跪棚祈蝗迪桶为芳熊旬镐乐懂蹦
转厂指深加工结转,转厂和直接出口都是免税的,但直接出口可以退税,转厂不可以退税。
假设当期你直接出口(,除所述外其它相关情况忽略)80,转厂出口20,免税进口30,国内购料30,出口征税率0.17,退税率0.13,取得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5.1的话,相关计算如下:
1.进项转出=20/100*5.1+(80-30*(1-20/100))*(0.17-0.13)
2.A=5.1-进项转出;B=(80-30*(1-20/100))*0.13
3.若A>B,退税额为B(A-B为留抵),否则为A.如果A为负数,在深圳则为应交税金,别的地个不知道(个人认为不合理).
实务中,这些都不用去计算,把报关单输入出口退税系统自动生成.原理就是这样,具体操作每个地方都有些不一,标准就在税局专管员的嘴里,他说乍你就得乍.
公司同时有内销、转厂、外销时如何做增值税纳税申报以及免抵退申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按类型填销售收入
1、内销的收入是通过开票系统自动产生的(即主表的第二栏:
应税货物销售额)
2、转厂的销售额填入主表第9栏:
免税货物销售额
3、直接出口的销售额填入主表第栏:
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至于免抵退的在系统里录入报关单时转厂的录入间接出口。
因为问题比较笼统,也不知道对你是否有帮助
转厂的那部分,按转厂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直接出口的进项转出就是征退之差。
增值税日常申报时应纳增值税=你的内销销项-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厂销售应转出的进项税额-直接出口征退之差
一、请问:
有一外商独资企业,产品100%出口,其中有国内转厂,国内转厂部分属不征不退,每月进项税额按比例相应转出(国内转厂),那么到年底时如何核算进项税额清算。
发生国内转厂业务的企业,年度清算调整时,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年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当年全部进项税额*当年国内转厂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年全部销售额。
有发生进料加工转厂业恬时,可对免税进口料件计算视同已征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调整:
当年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当年全部进项税额-当年海关补征内销货物进项税额+当年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视同征税税款)*(当年国内转厂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年全部销售额)-当年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视同征税税款。
二、您好:
有个问题我想请教一下:
我公司现时是一家一般纳税人的外资企业,出口实行"免、抵、退,由于企业内部原因,老板想注销该企业,并重新办理一间新的外资企业,经咨询海关,可将旧企业的剩余进口料件直接转入新企业处理(不用开出口发票),请问该环节需要征税吗?
假若开具出口发票,该环节可办理免、抵、退税吗?
若要征税的话,新企业可作进项税额抵扣吗?
你企业将剩余的进口料件转至其它企业的,若是属于国内转厂的,应按规定开具出口发票,若属三资企业之间的国内转厂,则可免征增值税;
若不是三资企业之间的国内转厂则应视同内销补税。
若企业只是将进口剩余料件销售给另一企业的,则属内销要征收增值税,可开具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符合规定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三、请问以下的看法是否正确:
一合资生产性公司,出口销售占销售收入10%,进口材料占材料成本20%,征退税率为17%。
对进料加工、一般贸易和国内转厂三种方式,其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影响为:
最优是进料加工,适用免抵退政策,可以免了所有环节的增值税和进口材料的关税;其次是一般贸易,也适用免抵退政策,只可以免所有环节的增值税,但征进口材料的关税;
国内转厂至今没有出台明确的税收政策,而原来适用的免税政策,则是免进口材料关税,增值税可以免,但国内材料的进项不可抵扣,即只免销项减去国内材料进项的增值税。
如果不对,请详细说明。
你的理解基本正确。
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发生进料加工与一般贸易都适用免抵退税政策,国内转厂不适用,其出口货物免税,耗用材料不能抵扣。
而由于关税征免税规定是海关征收,在此不敢明确对错。
至于哪种贸易方式有利于企业,则由企业自行进行分析。
四、我公司为三资企业,有一般贸易及内销业务,现想做国内转厂,请问:
什么叫国内转厂?
转厂在报关及财务方面与一般贸易有什么不同?
一、国内转厂这种贸易方式的定义请咨询外贸局。
二、国内转厂贸易采用进料加工形式时:
A、进口材料时,借:
原材料,贷:
应收帐款(外币);
B、销售货物时,借:
应收帐款(外币),贷:
主营业务收入;
C、同时要对国内转厂业务产品耗用国内原材料及费用要进项转出:
借:
主营业务成本,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三、若是一般贸易则不用作“进项转出”分录。
四、请问国内转厂部分,可以“差额结汇”吗?
我公司应收,应付都是境外同一公司,当月结汇金额能不能用应收减去应付的金额。
然后在帐目上直接用应收冲应付。
即“借:
应付帐款贷:
应收帐款”另外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时,以10%的金额收汇,其90%的应收金额是否直接冲应付帐款。
是否可以差额结汇请咨询外汇局。
而在会计上,进口材料时,借:
原材料,贷:
应收帐款;
复出口时:
借:
应收帐款,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收帐款”科目余额为实际收取款项。
所以不应用“应收帐款”与“应付帐款”对冲。
五、问:
国内转厂部分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要上交退税部分吗?
如要的话是不是跟进料加工一样,并同报关单复印件及出口发票一起。
国内转厂应按发生进料加工手续一样进行手册备案与核销,所带的资料一样,所以同样要带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及出口发票。
六、我企业是一家三资企业,2003年6月发生以下情况:
当月有应税销售、国内转厂、来料加工复出口免税销售、固定资产免税销售、固定资产按4%减半征收的销售、免抵退出口销售;当月有进项税额、其他进项转出、免抵退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和免抵退已退税额。
七、请问我企业如何按销售比例计算免税销售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公式是什么?
经与税政管理科研究,上述情况按销售比例计算免税销售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免税销售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国内转厂+来料加工复出口免税销售)*(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其他进项转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应税销售+国内转厂+来料加工复出口免税销售+免抵退出口销售)。
七、我公司是由香港一公司的老板与本地老板合作办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每月有一些加工好的零件需要运到香港那边的公司去.现委托一五金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想问一下我们应该办什么手续?
具体的程序又是怎么样?
代理出口指外贸企业或其他出口企业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办出口货物销售的一种出口业务。
代理出口业务的特点是受托单位对出口货物不作进货和自营出口销售的账务处理,不负担出口货物的盈亏。
受托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委托企业属自营出口销售。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代理出口,出口销售免税,不退税。
出口免税申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小规模纳税申报表、2《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汇总表》、3《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明细表》(单证齐全)、4《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明细表(单证不齐全)、5《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明细表(国内转厂)、6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出口退税联)(若属转厂出口的,提供出口报关单复印件)、7出口发票原件(税务机关存查联)、8外汇核销单原件(出口退税联)、9财务报表、10小规模纳税人收入费用明细表。
内销只报1、9、10。
八、本公司是进料加工外商独资企业,每月进项税的扣除额按销售额的转厂比例计算,问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可否在按转厂比例计算扣除额前,先行抵扣销项税金?
你企业发生进料加工国内转厂业务时,若不能按实耗法计算国内转厂部分的进项税额,应按销售比例计算。
计算时按国内转厂销售额占当期全部销售额的比例在当期进项税额中分摊。
其中,当期进项税额应包括海关代征增值税允许抵扣部分。
进口料件国内接转,上家和下家怎样做帐务处理?
谢谢!
国内转厂贸易方式涉税会计处理:
1、采用进料加工形式:
(1)进口材料,借:
原材料——进口材料、贷:
应收帐款(外币);
(2)销售货物时,由于是国内转厂,销售对象仍然是境外公司,但货物通过海关转厂手续转到另一间国内生产企业,经加工后出口:
借:
应收帐款(外币),贷:
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同时,对厂业务生产所耗用的国内原材料及费用的进项按比例剔除不予抵扣部分作进项税额转出:
借:
主营业务成本,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接受转入原材料生产或产品重新出口的企业的会计处理,比照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处理。
“国内转厂”贸易方式的税收及财务规定
一、国内转厂这种贸易方式的定义,可以这样理解:
国内的外资厂(甲)将使用进口料件生产的产品报关出口(但不离境),转销售给另一间外资厂(乙);乙厂将甲厂的产品再加工生产成新产品复出口的业务。
二、基本的税收政策:
甲厂的产品税收处理:
按照国家税务局1994年11月7日国税发[1994]239号文的规定,甲厂可凭海关出具的加盖“不作出口海关统计”戳记的“出口报关单及与乙厂签订的供货合同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免征生产环节增值税,但不能办理出口退税。
(国内转厂至今没有出台明确的税收政策,而原来适用的免税政策,则是免进口材料关税,增值税可以免,但国内材料的进项不可抵扣,即只免销项减去国内材料进项的增值税。
)
乙厂产品税收处理:
乙厂可按进料加工方式复出口的处理,按现有出口货物规定,办理免、抵、退。
(在2002年前,老三资转老三资,新产品是免征生产环节增值税,但不能办理出口退税;乙厂是“新三资”[即94年1月1日后注册的三资企业],按先征后退征收)
哪种贸易方式有利于企业?
据分析,最优是进料加工,适用免抵退政策,可以免了所有环节的增值税和进口材料的关税;其次是一般贸易,也适用免抵退政策,只可以免所有环节的增值税,但征进口材料的关税;国内转厂至今没有出台明确的税收政策,而原来适用的免税政策,则是免进口材料关税,增值税可以免,但国内材料的进项不可抵扣,即只免销项减去国内材料进项的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发生进料加工与一般贸易都适用免抵退税政策,国内转厂不适用,其出口货物免税,耗用材料不能抵扣。
而由于关税征免税规定是海关征收,在此不敢明确对错。
至于哪种贸易方式有利于企业,则由企业自行进行分析。
)
三、一般纳税人的国内转厂政策
国内转厂贸易账务处理:
(一)采用进料加工形式时:
A、进口材料时,借:
原材料,贷:
应收帐款(外币);
B、销售货物时,借:
应收帐款(外币),贷:
主营业务收入;
注意:
不应用“应收帐款”与“应付帐款”对冲。
C、同时要对国内转厂业务产品耗用国内原材料及费用要进项转出:
借:
主营业务成本,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若是一般贸易则不用作“进项转出”分录。
(三)例:
三资企业,当月有应税销售、国内转厂、来料加工复出口免税销售、固定资产免税销售、固定资产按4%减半征收的销售、免抵退出口销售;当月有进项税额、其他进项转出、免抵退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和免抵退已退税额。
企业如何按销售比例计算免税销售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经与税政管理科研究,上述情况按销售比例计算免税销售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免税销售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国内转厂+来料加工复出口免税销售)*(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其他进项转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应税销售+国内转厂+来料加工复出口免税销售+免抵退出口销售)。
四、一般纳税人到年底时如何核算进项税额清算。
发生国内转厂业务的企业,年度清算调整时,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年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当年全部进项税额*当年国内转厂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年全部销售额。
有发生进料加工转厂业务时,可对免税进口料件计算视同已征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调整:
当年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当年全部进项税额-当年海关补征内销货物进项税额+当年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视同征税税款)*(当年国内转厂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年全部销售额)-当年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视同征税税款。
五、企业将剩余的进口料件转至其它企业的开发票处理。
若是属于国内转厂的,应按规定开具出口发票,若属三资企业之间的国内转厂,则可免征增值税;
若不是三资企业之间的国内转厂则应视同内销补税。
若企业只是将进口剩余料件销售给另一企业的,则属内销要征收增值税,可开具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符合规定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六、结算处理
(一)国内转厂部分,可以“差额结汇”吗?
国税网:
是否可以差额结汇请咨询外汇局。
而在会计上,进口材料时,借:
原材料,贷:
应收帐款;复出口时:
借:
应收帐款,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收帐款”科目余额为实际收取款项。
注意不应用“应收帐款”与“应付帐款”对冲。
(二)国内转厂部分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要上交退税分局吗?
国内转厂应按发生进料加工手续一样进行手册备案与核销,所带的资料一样,所以同样要带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及出口发票。
六、外资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委托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业务处理。
(一)代理出口,指外贸企业或其他出口企业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办出口货物销售的一种出口业务。
代理出口业务的特点是受托单位对出口货物不作进货和自营出口销售的账务处理,不负担出口货物的盈亏。
受托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委托企业属自营出口销售。
(二)小规模纳税人实行代理出口,出口销售免税,不退税。
(三)出口免税申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规模纳税申报表、2、《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汇总表》、3、《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明细表》(单证齐全)、4、《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明细表(单证不齐全)、5、《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明细表(国内转厂)、6、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出口退税联)(若属转厂出口的,提供出口报关单复印件)、7、出口发票原件(税务机关存查联)、8、外汇核销单原件(出口退税联)、9、财务报表、10小规模纳税人收入费用明细表。
(纯内销。
只用报1、9、10。
)
关于进料加工方式的国内转厂贸易,耗用国内原材料及费用,要进项转出,当月发生的进项税额是否要报审批按销售比例分配转出?
如要审批需提供哪些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2003年(税款所属时期)起以进料加工国内转厂方式出口货物应单独核算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能单独核算或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先按月按销售比例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在年度再进行清算。
外商投资企业(小规模业户)直接出口免税在每年年度终了后的六个月以内对增值税免税销售进行清算。
纳税人应向分局监控管理一般纳税人清算管理岗申报出口清算资料如下:
(纳税人报送的复印资料必须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
(1)所属年度销售收入-----《出口明细帐》
(2)《出口货物申报明细表》(3)《企业清算自查报告》(4)未收齐单证的企业提供上年《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明细表》(单证不齐全)(5)《----年度从事来料加工、转厂销售、小规模出口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增值税清算情况备案表》。
本公司是进料加工外商独资企业,每月进项税的扣除额按销售额的转厂比例计算,问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可否在按转厂比例计算扣除额前,先行抵扣销项税金?
你企业发生进料加工国内转厂业务时,若不能按实耗法计算国内转厂部分的进项税额,应按销售比例计算。
计算时按国内转厂销售额占当期全部销售额的比例在当期进项税额中分摊。
其中,当期进项税额应包括海关代征增值税允许抵扣部分。
关于转厂出口和一般贸易出口的问题
我公司是进料加工企业,原来一直是转厂出口,加工手册申报的成品有一个,料件有三个(其中主料是转厂进口,两个辅料是国内购买),现接到一订单需一般贸易出口,请问象我公司这种情况(主料全部转厂进口,不是一般贸易进口)可以作一般贸易出口吗?
问题补充:
如果我司这笔订单我们要按一般贸易出口的话就得国内采购原材料
答:
一般来说有进料加工资质的企业,也是可以做一般贸易的,就要看你们公司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没有限制,如果没有限制就可以做,原料采购正常缴纳税款,不能使用保税料件,出口按照一般贸易操作,可以申请出口退税的。
一般的贸易公司怎么做转厂贸易。
我是做销售的,现在有一个客户要求我跟他做转厂,我该怎么做呢?
答:
你们需要去向海关申请开展加工贸易保税业务,申请通过后才能操
有进出口权的贸易公司可以转厂吗
我们公司是家独资的贸易公司,有进出口权,请问可以办理转厂吗,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办理?
答:
需要在海关办理报关注册和办理海关手册,就可以转厂了。
转厂一般是加工贸易项下生产的成品或半成品,原材料不经加工不能转厂。
应交增值税?
急
各位好心的人士,请帮我做这个题好吗?
海关代增值税票2万元
开给客户的增值税17%发票价税合计234万元
开出普能发票90万元,本厂产口出口退税13%
4月份直接出口100万元,转厂出口20万元。
4月份直接进口500万元,转厂进口10万元。
依上述资料请计算4月份该公司应交增值税额,列出计算过程,
帮我做一下好吗?
答:
内销税额=234/1.17*0.17+90/1.17*0.17
进项税额=10+2
转厂出口进项转出=20/(100+20+(90+234)/1.17)*(10+2)
当期没有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因进口口件510万元远大于出口100万元,乘以征退税率差为负数),免抵退税抵减额继续留抵。
4月份应纳税=内销税额-(进项税额-转厂出口进项转出-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
(2008-08-
申报表各栏数据填写方法如下:
参考哦
1、表中第1栏至第3栏按当月内销销售收入的实际发生情况填报。
2、第4至第7栏:
有此情况的,按实际情况填写。
3、第8栏“免税货物”:
根据当月转厂出口销售收入填写。
实际操作中可以从该申报系统中取得数据,具体方法如下:
首先,在该系统主画面,选择“综合数据查询”——“免抵退基础数据查询(全部)”——“间接出口货物明细查询”,进入“间接出口货物明细查询”模块。
假设我们以2003年1月为例,在该模块下按“筛选”键,出现画面(如图43),在“条件输入”的“字段含义”中选择“所属期”;在“运算关系”选择“等于”;在“值”中录入200301(表示2003年1月),然后按右边的“增加”键,即可完成筛选条件的设置。
(方法二:
直接在图43中按“编辑条件表达式”就会弹出画面(如图44),在该编辑画面录入如下内容:
“SB_YM=”200301””,为避免表达式录入错误,企业录完表达式后,可以按下“校验”键检查语法是否出错,如无错再按“确定”键即可完成筛选条件的设置返回图43画面),再按下“确定”键执行筛选任务即可。
接着,当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记录出来后,在该模块下按下“扩展”——“计算小计”,在弹出的画面中的“人民币离岸价”的“总和”金额就是我们想要的数据,如果企业纳税申报表上填报的“当月的转厂出口销售收入”与该数据不一致时,就会影响电脑的审核。
4、第9栏“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
根据当月所有的直接出口销售收入(包括单证齐和单证不齐的部分,但不包括前期单证不齐本期收齐部分)填写。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第12栏出口销售额人民币的合计数填报。
5、第10栏“本期进项税额发生额”:
根据本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以及进口货物海关代征增值税的完税凭证计算的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填报。
6、第11栏“进项税额转出”:
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规定应当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
该栏等于第12栏至第17栏的合计数。
7、第12栏“进项税额转出”的“免税货物用”:
根据转厂出口销售收入所耗用的进项税额填报。
实际操作中,可以依照以下公式计算:
第12栏=“本月取得的进项税金”乘以“本月的转厂比例”。
其中“本月的转厂比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8栏)除以(第1栏+第4栏+第8栏+第9栏)。
8、第13、14、15、17栏:
有此情况应如实填写。
9、第16栏“免抵退货物不得抵扣税额”:
是指本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实际操作中,假设A=《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第15栏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的合计数(以Y表示)-“进料加工免税证明”中的“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出具证明汇总”金额-上期结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A大于零时,就在“第16栏”填上A即可;当A小于等于零时,则“第16栏”=0。
10、第20栏“销项税额合计”:
根据当月的内销销售收入乘以对应的征税税率计算填写。
11、第21栏“进项税额合计”=表中第10栏“本期进项税额发生额”-第11栏“进项税额转出”。
12、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上个月纳税申报表的第29栏“期末留抵税额”。
13、第23栏“免抵退货物已退税额”=上个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的第20栏“当期应退税额”。
(注意:
由于新旧免抵退税申报方法有所不同,税款所属期为2003年1月时,该栏一律以“0”填写,从2003年2月开始该栏才以上述公式计算填写。
)
14、第24栏“应抵扣税额合计”=本表第21栏+第22栏-第23栏。
15、第25栏“实际抵扣税额”:
当本表第24栏大于等于第20栏时,第25栏“实际抵扣税额”=第20栏;当本表第20栏大于第24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出口 直接 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