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企业权力制衡机制与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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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企业权力制衡机制与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研究
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湖南现代物流成教部助学站工商企业管理(经管类)专业2010年级
题目:
三一重工企业权力制衡机制与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研究
任务起止日期:
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
学生姓名童晨考籍号911011103130
指导教师马建翠老师
主管部门物流信息系2012年5月10日审院负责人李烁2012年5月10日批准
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
三一重工企业权力制衡机制与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研究
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经管类)
助学站点:
湖南现代物流成教部
考籍号:
911011103130
姓名:
童晨
指导教师:
马建翠老师
2012年4月
附件(封首):
(三一重工企业权力制衡机制与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研究)
学生姓名:
童晨
考籍号:
911011103130
站点:
湖南现代物流成教部
指导教师:
马建翠老师
完成日期:
2012年4月23日
三一重工企业权力制衡机制与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研究
摘要:
企业的权力配置问题实质上是企业家权力使用空间的拓展及企业家行为与企业利益一致性的校正问题。
三一重工企业治理结构就是要在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力与利益矛盾中寻求动态平衡,并在权力配置过程中保证企业家拥有实质上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权的分配取决于治理结构的模式。
公司股东会与董事会权力格局的分析,来研究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权力制衡机制的建立,平衡公司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地位。
现代企业的制度安排就在于通过“契约”给予经营者主导和支配地位,使利益相关者规避风险,实现资产增值,多元化产权结构有助于公司绩效的提高。
关键词:
三一重工企业权力配置治理模式权力制衡股东会与董事会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对公司股东会与董事会权力格局的分析,来研究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权力制衡机制的建立,平衡公司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地位。
三一重工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其运作的基础是强制。
在三一重工企业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中,治理结构作为“一组契约的连接点”,涉及到企业交易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
因此,三一重工企业治理结构的实质就是如何使各种投入要素的利益相关者赖以合作的经济组织,最大限度地通过权力的合理配置,提高资产的运作效率,使各利益相关者收益。
企业家是三一重工企业的领袖,在三一重工企业的权力机制中处于核心的地位。
在三一重工企业权力分配机制中,企业家的权力空间将直接影响企业家才能的发挥及其行为的校正。
因此,企业家的权力配置实质上反映的是企业控制权分配的制度安排。
(二)、企业权力制衡机制在企业内部管理中的重要性
三一重工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其运作的基础是强制。
在三一重工企业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中,治理结构作为“一组契约的连接点”,涉及到企业交易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
因此,三一重工企业治理结构的实质就是如何使各种投入要素的利益相关者赖以合作的经济组织,最大限度地通过权力的合理配置,提高资产的运作效率,使各利益相关者收益。
企业家是三一重工企业的领袖,在三一重工企业的权力机制中处于核心的地位。
在三一重工企业权力分配机制中,企业家的权力空间将直接影响企业家才能的发挥及其行为的校正。
因此,企业家的权力配置实质上反映的是企业控制权分配的制度安排。
二、企业权力制衡机制与内部管理模式的论述
(一)企业权力制衡机制的概述
1.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论述
事实上企业家权力配置在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的要求的同时,更主要的是企业家权力使用空间的拓展与企业家行为及企业利益一致性的校正问题。
分析企业家权力配置至少应关注以下几点:
一是有关权力的界定问题。
二是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划分;三是与权力配置相配套的约束问题。
强调权力的界定意味着企业家在不同的企业制度下,应享有的权力与企业效率的关系;强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划分,意味着如何明确主体利益及相关利益的责任问题;强调权力约束意味如何克服企业家权力滥用,治理企业家腐败问题。
⑴.利益相关者的划分
企业治理结构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解决利益相关者的责权利关系问题,尤其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
然而究竟谁是利益相关者,至今尚未有标准、通用的定义利益相关者的定义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最宽泛的定义。
即,凡是能影响企业活动或被企业活动所影响的人或团体都是利益相关者。
如股东、债权人、雇员、供应商、消费者、政府部门、相关的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周边的社会成员等等。
第二类是与企业有直接关系的人或团体才是利益相关者。
这一类排除了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社会团体、社会成员等。
第三类认为只有在企业下了“赌注”的人或团体才是利益相关者。
我赞同杨瑞龙教授提出的,把第一类定义归结为潜在的利益相关者,只有潜在的利益相关者向企业投入专用性资产时,才能化为真实的(这里用“现实的”也许更准确)利益相关者。
我们认为现实的利益相关者,是指在企业生产和交易行为产生的过程中,直接影响企业效率的相关团体和个人,这种相关的团体和个人与企业有着各种契约关系,并通过契约参与企业的利益分配。
据此,我们可以对企业利益相关者作如下分类:
其一,与企业产权相关。
如:
股东,债权人以及为企业资产运作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其二,与企业生产相关。
如职工、经理人员及相应的部门管理人员。
其三,与企业经营相关。
如:
销售商,市场中介机构。
这些利益相关者与企业往往存在一种契约关系,企业在生产和交易过程中与这些利益相关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企业家而言,以法人代表的身份与利益相关构成契约,因此他们必须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去平衡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在利益分配上关系。
所以,我们也可以这样认为,企业家是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中心点。
2.企业权力配置理论
(二)、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的概述
三一重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
三一重工企业建立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来看,企业权力配置上的制衡机制一个十分重要的基础前提,就是必须让每个产权主体都有参与所有权分配的机会,值得强调的是这种机会的均等不是权力的平均化。
相对于企业共同治理的逻辑而言,三一重工企业不仅要重视股东的利益,而且要重视其他利益相关者对经营者的监控;不仅要强调经营者的权威,还要关注利益相关者对经营者的监控,治理结构就是指这样一种契约制度,它通过一定的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形成科学的自我约束和相互制衡机制,目的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利关系,促使其长期合作,以保证三一重工企业的决策效率。
从经济学分析,治理结构一般包括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三一重工企业的外部治理。
主要包括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
外部治理实质上是市场对企业的治理。
它提供企业绩效的信息,评价企业行为和经营者行为的优劣,并通过自发的优胜劣汰机制激励和约束企业经营者行为。
它是利益相关者(如股东、债权人、供应商等)与公司的契约、控制权市场以及经理市场对企业外部控制和影响。
比如企业兼并、收购、接管等市场机制对企业家控制权的作用。
第二层次,三一重工企业的内部治理。
内部治理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法人治理结构。
是指企业内部通过组织程序所明确的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等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力分配和制衡关系。
其内容包括:
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和职工,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一重工企业治理结构实际上是一种制度安排,主要是为了解决因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产生的代理问题。
从理论上讲,有效的或理想的治理结构应着重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有效地处理好利益相关者之间责权利关系,尤其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能切实保证企业家有足够的控制权使用空间,能自由地经营和管理企业,同时保证企业家从资产所有者的利益出发,正确地使用实际控制权,并平衡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二是建立规范、科学的程序和机构,尤其是表决程序、利益分配程序、人事任免程序等,要通过明确的权力和职责界定,保证各机构运行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因此,三一重工企业治理结构就是要在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和利益的矛盾中寻求动态平衡,这种动态平衡的标准就是企业内部各种权力的合理匹配,并在权力配置过程中保证企业家拥有实质上的控制权。
三、企业权力制衡机制与内部管理模式的研究
(一)三一重工的权力制衡机制
从企业制度的发展趋势看,现代企业的主体是股份公司,由于不同的股份其生产要素的组合不同和赖以发展的技术特点,作为功能分配基本依据的边际生产率,对要素的所有权关系决定了个人分配即各经济主体对应的收入的索取权,与引相对应的控制权以分配形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企业管理结构。
这种各具特色的企业治理结构反映出不同的企业之间,由于资产专用性的差异,价格的不确定性,所有权结构的不同安排等方面,反映出不同的企业不可能具有相同的企业治理结构。
在现代企业理论中,有关三一重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在发展趋势上强调更多的是人力资本拥有企业的全部剩余控制权,考虑到生产要素所有权公布的不同情况,未来的三一重工企业治理结构可能是三种基本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
完全的内部人控制,即全部生产要素归三一重工企业内部职工所有;
第二种类型是纯租赁企业,其全部非人力资本均来自于企业外部(资本市场)。
第三种类型混合型。
三一重工企业的部分非人力资本来自内部人,其余来自于资本市场。
目前三一重工企业共同治理的模式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
股东和治理人员共同治理;第二类是:
经理人员、工人、股东共同治理;第三类是:
控股职工和外部股东共同治理。
就我国目前企业的性质进行分类,我们认为应针对企业及所属治理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模式,对中国的国有企业而言,通过委托人有效监督代理人来提高企业治理绩效,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三一重工的内部管理模式
目前三一重工企业共同治理的模式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
股东和治理人员共同治理;第二类是:
经理人员、工人、股东共同治理;第三类是:
控股职工和外部股东共同治理。
三一重工公司按照宪法规定,中国政府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要求所有者不管自己的企业是不可能的。
政府部门能否撤换由它任命的三一重工的董事长。
这里存在着一个悖论不能解决,即在三一重工企业中,国家是三一重工企业唯一的股东,在三一重工企业,国家是最大的股东,根据现行的三一重工企业制度,对这两类国有企业,国家机关都有权委派董事长,如果不委派就无法体现三一重工企业的“终极所有权”。
有的学者提出可以不委派,由三一重工企业职工选举董事长,这是现行三一重工企业理论的,因为这样做实际上把国有制度变成了三一重工企业职工的集体所有制,并且,由于三一重工企业职工是流动的,还会引起复杂的所有权问题。
另一个问题是政府机关能不能撤换董事长的问题。
由于国家不是自然人,它只能由一个具体的国家机关派出一个自然人担任国有企业董事长,而这个董事长并不是国有资产的真正所有者,只是国有资产的代表,他只可以以国有资产所有权代表的身份,任意处置国有资产,如果可以撤换,董事长就无法摆脱政府机关的干预,这就使政企不分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
政企不分的后果,则是政府干预三一重工企业经营,三一重工企业不能享有“法人财产权”,不能自主经营。
在没有所有者意志存在的三一重工企业,是不可能对经营者有效地制衡和约束的,最终的三一重工企业治理只能由经营者说了算。
如果在没有所有者约束的情况下,必然会出现风险制造者是三一重工企业的经营决策者,而风险的承担者却是财产所有者,在这种风险和责任不对称的情况下,必然会导致经营者行为的扭曲。
其一,股东大会和监事会形同虚设。
在国有企业,国有股东至少处于控股地位。
按照股份制企业的治理逻辑,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的成员大部分都应当由政府这一大股东指派、推荐或任命,服从政府这一大股东的权威。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很难成为独立自主、自担责任的决策主体,如果这些代表都不能成为责任自负的决策主体,又怎么期望他们相互监督呢。
(三)、三一重工权力制衡机制与内部管理之间的比较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认识在经济理论研究领域还没有达成共识,我们可以从各个角度、方面进行分析考察。
本文主要将公司治理结构定义为:
它是由股东、董事会和高级管理阶层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对其研究主要是围绕这三者之间有关公司权力配置和利益平衡的制度性安排,从而形成一个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
1、股东会与董事会权力格局的分析
现代公司中,由于所有者的产权已经分解为原始产权(股权)和公司的法人产权,形成了双重的产权结构。
这就需要公司利用一组契约来规范不同权力主体之间的相互权力和义务,解决不同权力主体之间的监督、激励和风险分配等问题。
本文主要围绕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的权力制衡关系进行分析研究。
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权力界定。
根据现代《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拥有决定公司一切重大事务的权利,并有权监督董事会和监事会。
同时可以选举和罢免董事和批准公司重大经营事务的权力。
而董事会是作为分散的股东的代理人,由股东会赋予经营决策和执行权力,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联系着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和股东,是一种重要的对内部人控制的内部监控机制。
⑵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利益失衡。
在现代公司制度下,投资人的产权(股权)和公司法人产权已经分解,企业已经完全成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存在,具有其自身利益。
因而,股东作为公司投资者在现实中已经和企业的根本利益发生了分离,即股东的利益并不一定同企业的利益完全一致。
而董事会作为股东的代理人,需要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企业未来的生存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掌握在董事会手中。
这就决定了董事会不仅仅代表了股东的利益,还代表了企业的根本利益,同时还代表了其自身的经济利益。
可以说董事会是一个协调相关利益均衡的综合体。
一旦当这些利益不一致时,代理人就有可能以损害股东利益和企业利益为代价追求自身利益。
2、股东会与董事会权力制衡的原则
⑴利益一致性。
前面已经提到,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会导致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分化,甚至在两者利益不一致时,代理人有可能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再加上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会弱化股东会对董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
这就要求公司在构建股东会与董事会权力制衡时要平衡股东会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设计一种有效的运行机制来实现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捆绑,从而抑制代理人的投机行为。
⑵权力制衡的有效性。
针对我国上市公司来讲,一直存在着股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造成“一股独大”的状况。
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失效,使大股东极易利用自身的表决权优势来侵害小股东的利益,而大股东通过控制管理者享有特殊权力。
那么公司就必须考虑如何来保护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如何保证大股东或董事会在争取自身利益时不会牺牲小股东的权益,来科学、有效的优化公司内部权力制衡。
⑶权力配置的适度性。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应该相互制衡,正确地对其功能进行定位。
但现实中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均,股东大会功能日趋“空壳化”。
小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直接约束很低,当这些小股东对公司的业绩不满时就会抛售公司股票。
而另一方面也会出现董事会失职,运行规则不合理,造成董事会内在制衡机制不健全,使大股东干预或内部人控制成为可能。
所以在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进行功能、职权定位时关键应把握两者之间权力配置“度”的问题。
明确强调两者各自的权力和义务,协调两者的关系,达到更好的控制和监督作用。
3、构建现代公司治理下权力制衡有效机制
⑴适度把握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的配置,协调相关利益者的关系。
不同治理结构下功能定位会导致公司内部治理中权力的不同配置。
适度把握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力配置,是构建有效权力制衡机制的关键所在。
两权分离导致公司的的控制权逐渐由资本所有者向经营者转移。
经营者权力过大势必会增大对资本所有者利益的损害;反过来所有者对企业经营干涉过多,一方面会增大直接参与公司管理的成本,另一方面会打击经营者管理公司事务的积极性。
所以,董事会是一种重要的对内部人控制的内部监控机制,作为分散股东的代理人,它联系着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和股东,处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
⑵建立良好的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
作为人力资本的董事,在采取激励措施让其更好的为公司服务时就要确定合理的董事报酬和持股问题(魏杰,2002),以此来保持董事在自身利益与独立性之间的平衡。
当然这其中包括了对董事自身经济利益的激励以及权力与地位的激励。
同时,还要建立对应的董事约束机制,合理的规范董事在经营运行过程中的义务,以保证实现股东及企业的目标。
⑶引进独立董事制度。
在我国公司董事会之所以不能真正履行其职责,主要原因就是董事会的构成单一,绝大多数成员来自于大股东。
大股东剥夺了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的职权弱化。
由于股东与董事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公司“内部人”控制的现象比比皆是,董事会的“独立性”受到质疑。
经过我国相关专家、学者对公司治理结构多年的实证研究表明,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措施就是引进独立董事制度。
其在地位、权力、利益等方面都是完全独立的,可以协调企业相关利益主体的相互关系,所以在董事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⑷进行股权改革,确定适度的股权比例。
股东大会能否对董事会发挥制衡作用,还取决于股东能否真正行使其权力,而股权结构比例是决定性因素。
过于集中和过于分散的股权结构都会导致权力的失衡。
股权适度集中,才能使每个股东都具有有限管理和控制企业的权力,有效抑制“内部人控制”,减少代理成本,平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利益关系。
相对分散的股权结构,可以有效地控制我国“一股独大”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大股东对股东大会的操纵和控制,调动中小股东行使表决权的积极性,使监督主体多元化,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⑸公司权力制衡机制的动态发展。
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选择使机会主义威胁最小的治理方式。
而不同的企业因对其中的机会主义威胁水平有着不同的判断,从而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使得不同的治理方式形成不同的治理成本,反映在公司治理机制上就是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过程。
所以在构建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力制衡机制时要考虑董事会一个动态发展的问题。
当企业发展的战略发生改变时,董事会内部的运行机制也必须相应的进行变革,不断地进行创新。
而这种创新也要求董事会成员的素质得到不断的提高。
四、启示
我经过三一重工企业权力制衡机制与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研究我对企业权力制衡机制的概述有了深刻的的了解,三一重工的权力制衡机制是什么?
,三一重工的内部管理模式是什么?
,三一重工权力制衡机制所内部管理之间的比较分析有了具体深刻的了解和学习,经过这次的论文设计我对三一重工企业权力制衡机制与企业内部管理模式的研究有了明确的了解。
五、结语
产权结构多元化为三一重工企业治理结构的建立提供了产权制度基础。
相对于传统的国有企业的产权安排,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更有助于三一重工企业治理绩效的提高。
就企业家的权力配置而言,所有者就是经营者的逻辑,在未来的企业制度中,经营者变为所有者已成为不可阻碍的历史潮流,当企业演变为所有者便是最好的经营者,最好的经营者也是拥有最好的资产所有者时,人力资本和货币资本的配置也就实现了最优化。
参考文献
1.张金昌《21世纪的企业治理结构和组织变革》(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
2.杨瑞龙,周业安《企业共同治理的经济学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3.张和生《知识经济学》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年。
4.李蕴辉:
公司内部制衡机制的立法原则[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6期.
5.姚峰等: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制衡机制的探讨[J].理论探讨,2004
致谢
我很谢谢长沙理工大学的老师马建翠老师对我论文的指导和建议,我还要谢谢湖南现代物流成教部的老师对我们这次自考的帮助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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