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的编制内容与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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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的编制内容与方法
城市设计的编制内容与方法初探
孙骅声 李凡
1 编制城市设计的目标与原则
城市设计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城市设计的目的是为人创造良好的人工环境,保护和利用自然环境以及城市文脉。
通过城市设计而创造的人工环境回避不了人与生态的协调问题。
1.1 人的活动需求
大家常说,进行城市设计要以人为本,这其中主要是指城市设计所创造的城市空间环境应当满足人的活动的需求。
如果进一步观察和分析,不难发现,不同的人在不同时间有不同的活动及其特点。
既在同一空间环境中,这几个“不同”也同时发生。
城市设计师的责任就是将这些同时发生的几种“不同”,作出综合统筹安排,据此确定实体的构成要素(Physical components)及其布局,形成空间载体的内容与形式,这是城市设计师构思和下笔之初不可回避的功夫,是首要最关键的一步,缺了这一步,城市设计就缺少了灵魂,甚至可以说,就不是城市设计。
例如美国旧金山市在1970年编制的城市设计中,就把人的通联与停车(Circulation and parking)作为七项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即当驾车人有位停车之后,还要设计好下车后到停车场附近的几个公共空间的通联,包括空间指向与识别,各功能用地的布置、标志物等,以使人能随即安全而轻松地到达目的地。
这种设计不是城市交通工程,而是与城市交通的衔接,并把人的活动需求纳入。
1.2 人与环境的关系
人与环境的关系是城市设计中必须考虑的重要一环。
因为上述不同的人的不同活动是在环境中发生的,反过来,环境又是这些活动的载体。
人与环境的关系包含两大方面:
一是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在城市设计中要尊重自然,利用自然,但是不能破坏自然。
所以,城市设计编制之初,要对自然环境进行分析。
另一方面是人与人工环境的关系,这里需要强调的是:
人的活动需求不仅是功能方面的(诸如购物、上班、访友、上学、休息等),还含有精神方面的(诸如观景时对环境气氛的体验,对空间中艺术作品的欣赏等),因而在人工环境中,如果配合人的活动空间,即步行街、广场等,设有一些宜人事物(Amenites),使人在解决功能性的需求的同时,也能解决精神性的需求,那效果是非常显著的。
例如美国西海岸几个大城市闹市区,商务性的高楼大厦沿街一面及大厦之间,均已实施了城市设计中的宜人事物。
有鲜花、坐椅、雕塑、喷泉与水池、树木和室内外小咖啡店、纪念品店、报亭与电话亭等,且布置有近距对景,小轴线空间,有的则为多层次立体广场等等,内容丰富,很受欢迎。
还可以看到,人的活动本身与人工环境空间二者存在互补的关系。
所有的活动和各种使用均加强了环境空间。
反之,一个地点、面积及形式均较得当的环境空间而又设计建设得较好,并设有宜人事物,则将吸引特定的活动和使用并加强其功能。
前面提到,城市设计中要考虑人的活动安排与人工建设和生态环境的协调。
如何落实?
最主要的是应在设计中保持和增加“生态意识”,也有称作“绿色意识”的。
国外学者麦克哈格(Ian
McHarg)在其《设计结合自然》(Design with Nature)一书中强调“城市公共空间的自然位置”,而在确定城市公共空间网络及重点公共空间选址方面,力主把结合自然作为首选因素。
例如上海市沿黄浦江外滩的浦西一侧,按防洪标准将岸堤加高到规定标高,并利用这一标高修建了沿江的高架步行路,其下为单层的商店。
步行路上设花坛、坐椅、灌木等,而浦东对岸也有两处修建了沿江公园,既保护了堤岸,又为市民创造了美丽的活动空间。
浦东浦西的两处水边建设(Waterfront development),既各具特色,又可隔江互望,衬托城市新开发的人工环境。
1.3 多层次的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不是城市规划系列中的某一个层次,而是包含在多层次的规划和局部地段与小环境的单项设计之中,也可以说它是与规划平行的一个分支系统,但它又与各层次规划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城市设计的内容,一方面以其不同的内涵与深度,包括于各层次规划之中,以全面指导或控制下一层次规划和城市设计;另一方面,通常也在不大于一片区的地域范围,进行较具体的城市设计。
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二者必须“兼而有之”。
这是因为,有些内容,比如自然环境中的山、水、植被、土壤、河流、海岸等以及人工建设的道路、通道等,都有各自的系统,如果只靠局部范围的城市设计,常常会因治标而丢掉治本。
对于单项城市设计做到多大范围比较合适这个问题,不好用数字来规定,可以视局部问题的影响所及和具体的需要而定。
重要的是应分清“任务范围”和“设计范围”。
一般情况“设计范围”应大于“任务范围”。
这是因为只有充分认识和考虑较大范围的文脉关系,才能做出质量较好的城市设计。
其次,对于任何类型的公共空间而言,城市设计均应当从空间围合的建筑外墙外表面做起。
如果围合体是围墙,则应从围墙边做起,如果围合体是山体,水面、绿化,则应从山脚、水边和绿化边缘做起。
1.4 城市设计的不同特征
在局部范围的城市设计中,不同性质的片区和场地,应有不同的城市设计特征。
图1可以概括。
在不同任务中,可以包含不同性质的组成部分,这些组成部分将按不同的客观状况和今后的设想,加以组合。
此时,城市设计的特征即暴露出一些端倪。
如何才能做出城市设计的不同特征?
除了前述对人的活动与感受的需求和人与环境的关系之外,创造适宜的空间气氛也是一个关键。
这里仍以上海市为例:
人民广场是以市政府为主体,博物馆为对景,歌剧院为陪衬的几幢主体建筑围合的大尺度广场,并兼有机动车交通和市民休闲与步行通联的功能,少量商店及服务业设于地下。
人民广场建成后,到过的人都感受到它的政治、文化、市民共享的气氛。
虽然在它旁边就是热闹的西藏路,但路上众多的车辆、喧嚣的人群,并未影响广场内的祥和气氛,尽管广场与街道之间完全是开敞的空间联系。
对比前述的黄浦江外滩高架步行路,则充满观光浦东和浦西的活泼气氛,加之江水涛涛,轮船汽笛声不断,使人感受到上海的活力另有一种气氛。
这两个例子的共同点是一个“借”字,人民广场借其中心的地理位置与周围街道和少数几幢新建筑,而浦西的特征是借黄浦江和江上的船。
1.5 城市设计的对象
城市设计的对象是城市的各类公共空间,常见某些“城市设计”方案中,设计师下了大功夫摆布建筑。
在建筑群上下的功夫大于在公共空间设计上下的功夫,在个体建筑造型上下的功夫大于对建筑群设计上下的功夫。
这种设计恐怕有点把题目的答案做偏了,而产生这类问题的原因恐怕是对于空间的围合体的理解上。
确实,任何空间的形成离不开围合体的围合,但围合体却不仅仅是建筑物,它可以是围栏、围墙、树木、水面、山体乃至地面铺装。
在城市中,作为围合体的建筑物确实是重要的,但它是部分的和次一级的设计对象。
此外,还不能忘记无实体围合的围合效果。
例如加拿大维多利亚市老城百货大楼至湖边设有一系列的广场群,通过广场的形状地面高差的变化,两侧围合的建筑与小品的高低错落,使人感受亲切的尺度和宜人的环境气氛。
但广场的另一端是一片的湖水,没有围合建筑。
从理论上说,似乎湖边的栏杆应该是最后一个小广场的围合体;但人的视线却可以望到远处湖对岸的树丛。
这说明在存在着“物质构成的围合体”之外,还存在着“视觉围合体”,即树丛。
而人之所以能看到树丛,心旷神怡而不觉停步,恰恰因为前面没有建筑物或树木等围合体的遮挡,而是穿过开阔的空间看到了景致。
当说到空间设计中的时空原则,似乎是老生常谈了。
但是假若围合体是建筑群,或几幢建筑作为主体,那么,除了立面造型与美学水平相当重要之外,时空原则仍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建筑群在建成后不会有恰好像群体立面图那样的效果被人们所看到,而是由于人在不同的时间内经常是走动着的,所以设计时自然应当考虑不同视点、不同时间甚至不同季节的视觉效果。
其次,在建设过程中常常不可能一组建筑物同时施工,因而带来建筑群一时未形成统一效果。
但是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严格的设计与实施管理来实现。
1.6 城市设计与城市文脉
文脉一词,本是借自文学,原指上下文之间的关连。
城市设计中的文脉可以有两个含义:
一是指“任务范围”内的设计要与其外的“设计范围”联系起来做,也就是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还要考虑近邻已建成的环境和建筑物的现状对“任务范围”内的作用和影响。
例如香港在建设新机场以后,老机场要改作它用。
在进行城市设计时,就采取设计新建时把周围老区也顺势改造的办法,可称之为“以新带旧”。
另一个是指城市文化的继承与发扬。
城市文化的含义很广,一般说来包括城市的历史、人文景观、城市格局与特定传统建筑乃至衣食住行、装饰纹样、工艺美术等。
一个好的城市设计自然与所在的城市文化有一脉相承的效果,而且是各具地方特色,但设计的手法又是现代化的,很具时代感。
不应照抄外国现成的实例,而应吸取其成功并符合国情的一些构思方法与手法。
国内较好的实例较多,如西安古城墙的修复改造而形成最具规模的城墙公园,苏州和绍兴市古城干道两侧新建的部分建筑群,福建武夷山风景区内建成的精巧的闽味客舍、茶室等点缀于小尺度而秀美的山峦之中,安徽屯溪一条街的“整旧如故”等等。
对于如何才能做出城市设计的特色的问题,答案是否可以阐述为:
尊重发挥城市文化,加上现代化的手法,使设计建成后,合理而具时代感。
如果丢掉城市文脉而一味片面追求时代感,结果很可能是似曾相识,特色不明。
2 城市设计编制的层次与系列
现以深圳市的规划体系为例,列出各层次城市设计所应包含的内容。
2.1 在城市总体规划层次
(1)对全市山、水、河流、湖泊、海岸、湿地等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合理利用;
(2)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关系,农田与城市环境的合宜比例及协调关系;
(3)城市传统风貌与文物古迹的保护与利用,地方特色的发扬;
(4)市民在全市范围内的活动分布(居住、工作、学习、商务、购物、文化娱乐、保健、旅游、观赏、出行交通、休闲等)以及其间的相互联络;
(5)全市各类主要公共空间的分布及其网络与层次;
(6)保证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的措施;
(7)主要建筑群体及天际线的美学要求;
(8)全市主要景观的分布、保存与完善(城市主次轴线、对景、借景、主要视廊、主要景点、园林绿化、建筑高度分布、建筑风格分布、滨海景观与水边小环境等);
(9)城市特色的要点等。
2.2 在次区域规划层次
(1)大体上内容与总体规划层次相同,只是在次区域的范围内;
(2)次区域内各建制镇自身与各镇之间的环境关系;
(3)次区域内农田与镇圩环境的协调关系;
(4)各镇风貌特色;
(5)各镇与市区中心、特区中心区与商业区的联络;
(6)水库保护区的控制;
(7)次区域内自然保护区的规划设计导则;
(8)海岸利用、填海造地的生态评价原则和城市设计导则等。
2.3 在城市分区规划层次
(1)主要街区的环境质量与特色的保持和改善提高;
(2)地标建筑的性质与分布;
(3)主要道路沿街内容与景观;
(4)本分区内和近邻分区相互联通、相互借景的安排;
(5)本分区内市民的特点与安排,包括步行与机动车以及大量人流换乘的安排;
(6)公园、街道、社区、住宅组团的绿化分布与体系;
(7)主要城市广场的选址、性质的确定、规模的划定;
(8)主要建筑群的群体轮廓,体量高度的控制,特色的确定,公共空间的设计原则等;
(9)文化、历史、文物特色的保存与利用。
2.4 在片区和小于片区的规划
本文所说的片区系指城市中心区、开发区、城市商业中心、居住区、干道两侧、滨海地段、城市主要街区等。
小于片区系指城市广场、建筑广场、住宅小区或组团、购物步行街、城市公园与园林、交通枢纽(机场、火车站及广场、长途汽车及广场、主要换乘站、主要陆路和海路口岸,二线检查站等)。
(1)对片区和近邻的自然环境的分析,明确其在片区的作用;
(2)对片区内有自然保护或历史性保护的保护区划定后,确定其四周的保护带宽度;
(3)在上述两条的基础上,划定允许建设和禁止建设的界限。
(4)对片区内已建的人工环境进行分析,从改善环境质量和宜人活动的角度出发,提出改造和利用的构思方案;
(5)按人的活动内容,将人的静态与动态活动在公共空间内的分布分别做出安排,包括水环境的设计,人在城市公共空间的停留、观赏和进出集散、交通与换乘等提出构思方案;
(6)公共空间的布局与设计,包括广场系列、广场自身、通道、换乘空间、园林绿化等的位置和用地外形,同时按人的不同活动划定用地布局;
(7)公共空间的围合设计,包括主要空间的类型、造型与规模,地形标高的利用,铺装按空间的内容来分布,围合体设计(建筑群、绿化、水面、山体、视觉围合体)空间开口(Opening)设计,围合体接近人流步行活动的宜人事物的设置;
(8)地上地下空间及与近邻空间的联络与区分,空间引导,主要标志,空间照明,雕塑、喷泉、水池、小品等;
(9)景观设计,包括主要景观视点的布置,近景与远景设计,地标建筑的数量、位置与高度,建筑群的总体轮廓、景点设计;
(10)城市文脉设计;
(11)其它相关专业的专项设计等。
3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城市设计实例简介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是深圳市未来的市级中心,它位于深圳市经济特区的地理中心,总用地413.86公顷,由滨河大道、红荔路、彩田路、新洲路等四条城市于道围合而成。
横贯特区的深南大道由东向西穿越其间,将中心区分为南北两个片区。
南片区主要为全市性的中心商务办公区(CBD),北片区以市民活动中心和高档次文化设施为主(图2)。
深圳市规划主管部门于1994年委托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原中规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进行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的城市设计工作,次年1月,编制出《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城市设计》的成果。
编制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城市设计是把城市设计的导则和内容贯穿到可以据之实施和管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乃至详细蓝图的层次之中,并对原控制进行必要的补充、修订、深化和完善,同时也是为在CBD的设计者、投资者、建设者和管理者提供符合惯例的文本,以便在招商引资和开发过程中有所遵循。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城市设计的内容包括城市设计分析、城市设计导则和控制图则三部分。
其中,城市设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周围环境、总体和分区规划中对市中心的发展演变的环境要求、景观要求等方面的分析。
城市设计导则主要包括了环境分析与利用;各类人员活动及空间组织;城市设计结构;景观设计;条例说明等五部分的内容,分述如下:
——环境分析与利用
通过对中心区内及其周边地区的自然及人工环境要素的分析,明确中心区内的环境格局及设计原则,主要包括:
南北中轴线、街区空间环境、中心区周边的建筑群体及城市绿化空间等(图3)。
——各类人员活动及空间组织
明确中心区内各类人员活动的公共空间和出行的交通组织等的设计原则,包括重点的活动空间、人行系统设计及与地铁站点相结合的地下商业步行系统的设计等(图4)。
——城市设计结构
针对中心区内不同性质的用地进行分析、归纳,根据各类用地对城市景观的影响程度,将中心区内的用地划分为主景、辅景、中轴线、边缘等区块,同时对各地块的不同内容分别提出在城市设计方面的不同要求(图5)。
——景观设计
提出了中心区内的城市景观控制原则,包括建筑群体的天际轮廓线、各主要干道的街景设计、城市广告及标识系统、色彩、城市照明及夜景设计、城市过渡空间设计等(图6)。
——条例说明
设计文件中的概念与名词等的规定与解释,以助于对设计文件的理解和强化设计的可操作性。
控制图则的内容为街坊的平面布置、用地区划、交通组织、跨街区人行系统的位置及其与建筑的连接、街区内公共空间的位置、模式与形式等。
成果由每一街坊的透视图、总平面图、地块控制图和技术指标及交通组织图等组成,作为城市设计导则的具体化,也为管理提出的每一地块内各单项设计要点提供依据(图7,8)。
参考文献
1 Shirvani,Hamid.The Urban Design Process.The Architectural Press.USA:
1981.
2 Sun Huasheng.Residents’Activities and Design Adaptability Building in China.Beijing,China.2nd,1982.
3 McHarg,Ian.Design with Nature.GardenNatural History Press.City:
N.Y.USA.
4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咨询中心,深圳市城市规划局.深圳经济特区总体规划.深圳,1986.
5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送审稿).深圳,1997年.
6 孙骅声.城市设计的内容与深度(未发表).深圳,1995.
7 孙骅声,司马晓,李凡,等.深圳市福田中心区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指南(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1995.
8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福田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圳,1991.
9 各咨询设计机构.深圳市中心城市设计国际咨询方案.深圳,1996.
作者工作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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