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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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册说明
一、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静置设备、金属储罐、气柜制作安装,球形罐组对安装,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等工程。
二、本定额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有:
1.《压力容器》GB150.1—2011~GB150.4—2011;
2.《钢制塔式容器》JB/T4710—2005;
3.《钢制卧式容器》JB/T4731—2005;
4.《管壳式换热器》GB151—1999;
5.《石油化工钢制压力容器》SH/T3074—2007;
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
7.《石油化工静设备现场组焊技术规程》SH3524—2009;
8.《石油化工不锈钢复合钢焊接规程》SH/T3527—2009;
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
10.《钢制焊接常压容器》NB/T47003.1—2009;
11.《固体料仓》NB/T47003.2—2009;
12.《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T3515—2003;
13.《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H/T3507—2011;
14.《金属材料熔焊质量要求》GB/T12467—2009;
15.《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12征求意见稿;
16.《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1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8.《金属焊接结构湿式气柜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12—1983;
19.《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
20.《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2008;
21.《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GBT3633—2008;
22.《钢制球形储罐》GB12337—2010;
23.《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4—2010;
24.《钢制球型储罐型式与基本参数》GB/T 17261—2011;
25.《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28—2005;
2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683—2011;
27.《石油化工球形储罐施工技术规程》SH/T3512—2011;
28.《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4730.1—7—2012;
29.《热处理质量控制要求》JB/T10175—2008;
3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1征求意见稿;
31.《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技术规程》SH/T3530—2011;
32.《石油化工球形储罐工程施工技术规程》SH/T3512—2011;
33.《石油化工铝制料仓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H3513—2009;
34.《塔盘技术条件》JB1205—2001;
35.《容器支座技术条件》JB/T4712—2007。
三、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5%。
第一章静置设备制作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
碳钢平底平盖容器、碳钢平底锥顶容器、容器及塔器的人孔、手孔、接管、鞍座、支座、地脚螺栓、设备法兰等制作与装配。
二、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塔器、换热器等的制作。
2.各种型钢圈、支撑圈及加固圈的揻制。
3.胎具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4.设备附属的梯子、平台、栏杆、扶手的制作安装。
5.压力试验与无损探伤检测。
6.预热、后热与整体热处理。
7.工艺评定及产品试板检验。
三、外购件(外协件)按采购价计入主材费。
四、主材利用率,见下表:
筒体(常压)
圆形平底盖
伞形顶盖
法 兰
鞍(支)座
地脚螺栓
接管
≤φ500
>φ500
95%
75%
70%
30%
55%
84%
93%
90%
注:
1.金属常压容器套用“筒体(常压)”利用率;
2.人孔、手孔、接管补强板损耗按筒体主材利用率计算,工程量可计入到筒体中;
3.短管按接管制作的利用率;
4.设备法兰制作,按法兰外径的尺寸计算主材利用率;外购法兰按成品外购件计算;
5.各部件材料毛重=各部件金属净重/该部件主材利用率;
6.主材费=∑(各部件金属材料单价×各部件材料毛重)。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容器、鞍座、支座制作以“t”为计量单位;
2.接管、人孔、手孔、法兰以“个”为计量单位;
3.地脚螺栓以“10个”为计量单位。
第二章静置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
碳钢、合金钢、不锈钢等静置设备安装工程,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电解槽、除雾器、除尘器、污水处理等设备安装。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金属容器类:
容器分片组装安装、容器分段组装安装、容器类设备整体安装。
容器类设备整体安装包括各种形状的空体、内带夹套立式、卧式容器,内有冷却、加热及其他装置的容器,带搅拌装置的容器以及独立搅拌装置设备。
2.金属塔器(立式容器)类:
塔器的整体安装、分段组装、分片组装,塔器固定件及其他附件安装,各种形式塔盘安装以及设备填充材料等。
3.热交换器类:
各种结构热交换器(包括换热器、冷凝器、蒸发器、加热器和冷却器等)的安装及抽芯检查。
4.空气冷却器类:
空气冷却器管束(翅片)、构架及风机安装。
5.反应器类:
各种结构中低压(内有填料、内有复杂装置)反应器的整体安装。
6.电解槽、电除雾器、电除尘器及污水处理设备安装。
7.设备的水压试验、气密试验,设备的清洗、钝化与脱脂。
8.设备吊耳制作与安装,设备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临时支撑架制作、安装及拆除。
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设备的除锈、刷油、防腐、衬里、保温、保冷及砌筑工程。
2.设备本体法兰外的管道安装。
3.安装在设备外表面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安装。
4.电除雾器玻璃钢接缝处的处理。
5.管式除雾器壳体的衬铅、木栅栏的制作。
6.空气冷却器百叶窗的安装。
7.电解槽隔膜的吸附处理。
8.电机抽芯检查,减速器的解体检查。
9.无损检测、预热、后热及整体热处理。
10.现场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11.设备在基础上安装时不包含二次灌浆。
四、有关说明:
1.塔类设备的分段组对:
(1)不适用于散装供货螺栓组对的设备组装。
(2)定额中不包括组装成整体后就位吊装,该部分工作内容应另行计算。
(3)分段容器组装的有关调整系数按下列系数调整:
①分段容器按两段一道口取定。
每增加一道口,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材料乘以系数1.9。
②分段塔器按三段两道口取定。
若分两段一道口时,定额乘以系数0.75,三段以上每增加一段,定额乘以系数1.35。
③不同材质的分段分片设备组装消耗量按下表中系数调整:
材 质
合金钢
低温钢
复 合 板
碳钢
不锈钢
人工
1.15
1.2
1.15
1.2
材料
1.02
1.12
1.02
1.1
机械
1.12
1.2
1.12
1.2
注:
合金钢、低温钢设备以碳钢设备消耗量为基数。
复合板设备只计算复合板部分。
2.整体设备安装:
(1)立式容器与卧式容器应分别执行相应项目。
(2)热交换器安装不包括抽芯检验,如需抽芯检验时,应执行热交换器抽芯检查相应项目。
(3)热交换器抽芯检查所有垫片,定额中是按耐油石棉橡胶垫取定,如采用金属缠绕式垫片,可按实调整。
(4)塔盘安装是综合测算取定的,不论采用立式或卧式安装,除另有规定外,消耗量不得调整。
(5)设备填充材料主材按实另行计算。
(6)整体设备吊装的重量包括本体、附件、吊耳、绝热、内衬及随主体吊装的管线、平台、梯子和吊装加固件的全部重量,但不包括立式安装的塔盘和填充物的重量。
(7)本章按立式和卧式设备的重量综合取定,适用不同的吊装方法和吊装机具。
如实际施工与定额取定不同时,不得调整。
(8)静置设备安装是根据基础标高、设备重量确定的。
定额最大吊装机械150t,大于150t吊装机械另计,设备吊装机械是按单机吊装考虑。
(9)试压用水是指按正常情况考虑,不包括水质、水温有特殊要求的情况。
(10)本章包括压力试验的临时管线及盲板的安装与拆除。
(11)常压设备注水试漏:
如在基础上试漏,按1MPa的定额乘以系数0.6,在道木上试漏乘以系数0.85。
(12)设备水压试验,是按设备吊装就位后进行取定的,如必须搭设道木堆进行水压试验时,则定额乘以系数1.35。
容器、塔器、反应器及换热器水压试验是按设计压力大于2.5MPa时,按下表系数调整。
设计压力
2.5MPa 6.4MPa l0MPa 人材机调整系数 1.2 1.35 1.65 (13)设备清洗、钝化、脱脂需用的手段措施消耗量,按不同项目以“次”摊销计算,定额内消耗量是指每次摊销的数量,是综合测算取定的。 (14)脱脂项目包括了通风设备的安装与拆除。 (15)设备清洗选定水冲洗、气体冲洗与蒸汽吹洗三种方法,如施工中采用的方法与定额方法不同时,可按实计算。 (16)设备脱脂选定四种方法,如施工中采用的方法与定额方法不同时,也可按实计算。 (17)设备高空组对按批准的技术措施计算。 3.胎具与加固项目的说明: (1)主材用量已按摊销量进入定额。 (2)封头制作胎具以“封头个数”计算,即每制作一个封头,计算一次胎具。 (3)筒体卷弧胎具是按设备筒体重量综合取定,以“t”为计量单位。 (4)设备组装(划分为分片与分段组装)胎具是指组装的手段措施,包括组装时的加固措施。 按设备重量范围划分子目,以“台”为单位计算。 不论采用何种施工方法,定额不得调整。 (5)设备吊装加固按审定后的施工措施方案以“t”为单位计算。 定额包括了加固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分片设备组装”和“分段设备组对”项目内均不包括设备整体吊装就位工作内容,应按“设备整体安装”另行计算。 二、分片、分段设备安装,根据设备名称、不同材质、焊接形式、设备直径等条件,按设备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三、整体设备安装不分设备类型,按基础标高、设备重量范围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四、整体设备安装的“基础标高”是指以设计正负零为基准,至设备底座安装标高点的吊装高度范围。 五、整体设备安装的“设备重量范围”是指整体设备的本体、内件、附件、吊耳、绝缘、内衬以及随设备一次吊装的管线、梯子、平台、栏杆和吊装加固件等的全部重量,但不包括立式安装的塔盘和填充物的重量。 六、整体设备安装中已按不同安装高度划分项目,不再计取超高费。 七、塔内固定件安装,按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 八、钉头及端板安装,以“100组”为计量单位;各种类型钉及侧拉环安装按照规格、类型以“100个”为计量单位;龟甲网安装按材质以“m²”为计量单位。 九、塔内衬合金板,区分不同的构造部位,按合金板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十、塔盘安装,按塔盘形式和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 十一、设备填充,按填充物的种类、材质、排列形式和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 十二、热交换器设备安装不分结构形式,按基础标高和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热交换器设备安装项目内不包括抽芯检验,如需要抽芯检验时,可按设备重量执行“热交换器地面抽芯检查”项目。 十三、热交换器类设备地面抽芯检查,按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四、空气冷却器管束(翅片)安装,按设备重量以“片”为计量单位;空冷器构架安装,按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风机安装,按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空气冷却器管束(翅片)安装不含百叶窗安装。 十五、反应器安装不分结构形式,分别按基础标高和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六、电解槽安装,按设备构造形式及设备重量,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设备重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框架底座、玻璃钢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底座、阴极箱、阳极板、上盖、底部绝缘瓷瓶等全部构件重量。 2.混凝土槽底、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壳体、阴极箱、阳极石墨、槽向导板(电解铜)等金属、非金属件的重量。 十七、电除雾器、电除尘器安装,按设备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十八、玻璃钢电除雾器的设备重量包括: 1.玻璃钢整体结构包括壳体、集酸极板、出入口罩、料斗、导料叶片、整流板、绝缘子室及内件的重量,不包括内部件衬铝板的重量。 2.金属结构包括柱、支架、支撑、操作平台、梯子、栏杆以及连接各部的加强板、螺栓等金属总重量。 十九、电除雾器的设备重量包括设备壳体、沉淀板、上下分布板、电晕、电极内框架、顶盖、绝缘箱及其内部金属件的总重量,不包括壳体衬铅和内衬砖的重量。 二十、电除尘器的设备重量包括: 1.壳体包括: 外壳、支座、梯子、平台、栏杆、端板、中尾泛进出口喇叭、保温箱以及附件和外部蒸汽加热管的总重量。 2.阴阳极及排灰装置包括: 内部各种结构支梁、吊架、阴极板、阳极板、螺旋输送装置等的总重量。 二十一、污水处理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十二、容器、反应器、塔器、热交换器设备水压试验根据设备容积和压力以“m³”为计量单位;设备水压试验项目内已包括水压试验临时水管线(含阀门、管件)的敷设与拆除。 消耗量标准内已列入管材、阀门、管件的材料摊销量,不得再计算水压试验的措施工程量及材料摊销量。 二十三、容器、反应器、塔器、热交换器设备气密试验,根据设备容积和压力,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十四、“设备压力”是指设计压力;“设备容积”是以设计图纸的标准为依据,如图纸无标注时,则按图纸尺寸以“m³”计算,不扣除设备内部附件所占体积。 二十五、设备水冲洗、压缩空气吹扫、蒸汽吹扫,根据设备类型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 设备压缩空气吹扫和蒸汽吹扫措施用消耗材料摊销应不分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十六、设备酸洗钝化,根据设备材质和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 设备酸洗钝化措施用消耗量摊销,按容积以“台”为计量单位,另行计算。 二十七、焊缝酸洗钝化,区分不同材质以“10m”为计量单位。 二十八、设备脱脂,根据设备类型、脱脂材料和设备直径,以“10m²”为计量单位。 二十九、钢制结构脱脂,根据脱脂材料按钢结构净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三十、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项目内所有临时设施的摊销次数及每次(或每台)的摊销量均为综合取定,不得调整。 三十一、吊耳的数量以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为依据,按荷载能力以“个”为计量单位。 三十二、吊耳的构造形式与选用的材料,是根据其荷载要求综合取定的,若实际吊耳选用与定额取定不同时,不得调整。 三十三、封头压制胎具按胎具直径以“每个封头”为计量单位。 三十四、筒体卷弧胎具按每台制作设备扣除外部附件的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三十五、浮头式热交换器试压胎具,根据热交换器设备直径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十六、设备分段组装胎具及设备分片组装胎具均按设备金属重量范围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十七、设备组对及吊装加固,根据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以“t”为计量单位。 三十八、胎具及加固件的消耗量标准,均已综合了重复利用的材料和回收率,不得调整。 第三章金属储罐制作安装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 拱顶罐、浮顶罐、内浮顶罐的预制安装、储罐附件安装、储罐水压试验及储罐胎具预制、安装、拆除等工作。 其中空气泡沫产生器安装、喷淋冷却管线、泡沫管线及反射板预制安装仅适用储罐、球罐本体附属工程。 本章按地上储罐编制,不适用于地下、半地下或洞内储罐施工。 二、每个项目除标注的工作内容外,均包括施工准备、场内运输以及现场清理工作。 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除锈、刷油、防腐、保温及衬里工程。 2.罐体外防雷接地。 3.无损探伤。 4.钢板卷材的开卷平直。 5.储罐基础工程。 6.平台、梯子、栏杆、扶手的制作安装。 7.机加工件、锻件的外委加工费用。 8.储罐壁板的复验,包括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焊接工艺评定。 9.预热、后热及热处理。 10.阴极保护工程。 11.储罐标定费用。 12.罐本体以外各类系统的安装。 13.现场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卷材场外成品运输等辅助项目。 14.水压试验排水管线的安装拆除。 四、储罐预制安装项目是按一个工地同时建造同系列两座以上(含两座)储罐考虑,如果只建造一座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五、整体充水试压是按同容量的两座以上(含两座)储罐连续交替试压考虑,如只有一座储罐单独试压时,人工、水、机械均乘以系数1.3。 六、内浮顶储罐与拱顶储罐的水压试验同列为一个子目,但内浮顶储罐水压试验中的人工、机械应乘以系数1.1。 七、浮顶罐船舱胎具制作中15000m³储罐按照100000m³储罐的单座定额乘以系数1.38。 八、储罐附件均按成品合格件供货考虑,如附件到货不带孔颈或加强板时,在计算主材费时应单列孔颈和加强板的费用。 九、储罐附件如为自制,仍按外购件价格计算费用。 十、本章储罐施工方法已做了综合考虑,如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时,消耗量不得调整。 十一、储罐预制安装的主要材料损耗率按下表计算: 主要材料及名称 供应条件 损耗率(%) 平板 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5 非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按实际情况确定 毛边钢板 按实际情况确定 续表 主要材料及名称 供应条件 损耗率(%) 型钢 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5 钢管 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3.5 卷板 卷筒钢板 按钢板卷材开卷平直项目执行 不锈钢钢板 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6.5 非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按实际情况确定 十二、储罐胎具未包括在罐主体预制安装项目内,按规定摊销量分别列项进入消耗量定额。 胎具均能重复使用,每套胎具的预制项目按一个工地同一时期安装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一次摊入,并规定胎具的周转次数,即: 如同一工地建造的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在周转使用次数范围以内,按配置一套计算,批量超过周转使用次数范围时,可增加计算一套。 胎具的周转使用次数详见下表: 序号 胎具项目 适用储罐容量(m³) 周转使用次数 1 立式储罐壁板卷弧胎具制作 100~150000 一个工地一套 2 拱顶、内浮顶储罐顶板预制胎具制作 100~20000 一个工地一套 3 拱顶、内浮顶储罐顶板组装胎具制作 100~100000 10 4 拱顶、内浮顶储罐顶板组装胎具安装、拆除 100~100000 每座罐计算一次 5 拱顶、内浮顶储罐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制作 100~10000 10 6 拱顶、内浮顶储罐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安装、拆除 100~10000 每座罐计算一次 7 浮顶储罐内脚手架正装胎具制作 3000~150000 10 8 浮顶储罐内脚手架正装胎具安装、拆除 3000~150000 每座罐计算一次 9 浮顶储罐外脚手架正装胎具安装、拆除 50000~150000 每座罐计算一次 l0 浮顶储罐船舱预制胎具制作 3000~150000 10 十三、储罐板幅调整说明: 1. 底板板幅调整,见下表: 序号 罐容积(m³) 每块中幅板(m) 长 宽 周长 1 5000 6.4 1.6 16 2 30000 12 1.8 27.6 3 50000对接 12.5 2.2 29.4 4 100000对接 14.78 2.98 35.52 5 150000对接 13.78 2.78 33.12 每块中幅板周长不足或超过上表时,执行底板板幅调整相应项目。 如周长减少,人工、材料、机械增加;如周长增加,人工、材料、机械减少。 罐底边缘板板幅变化不予调整。 底板板幅调整计量单位为“10t”,工程量按整个储罐中幅板重量计算。 2.壁板板幅调整,见下表: 序号 储罐容量(m³) 每块板长×宽(m) 每座罐节数 平均每节张数 1 5000 6.4×1.6 8 11 2 30000 11.8×1.8 9 13 3 50000 11.8×2.45 8 16 4 100000 12.57×2.45 9 20 5 150000 14.65×2.4 10 20 如壁板节数和张数不足或超过上表时,执行壁板板幅调整相应项目。 节数、张数增加,人工、材料、机械增加;节数、张数减少,人工、材料、机械减少。 十四、罐体手段用料制作摊销项目是按内脚手架正装的施工方法考虑的,按罐容量分别以“座”计量,定额不得调整。 十五、除已列出手段用料制作摊销项目以外的胎具、工卡具手段用料已按摊销量分别计入底板、壁板、浮船预制安装项目中,不得另计。 十六、50000m³以上(含50000m³)内浮顶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制作、安装、拆除,发生时按实际价格计取,10000m³~50000m³内浮顶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制作、安装、拆除,套用10000m³的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罐本体制作安装 1.区别不同构造形式和储罐容量,按设计排板图(如无设计排板图时,可按经过批准的制作下料排板图)所示几何尺寸计算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2.罐本体的金属重量包括罐底板、罐壁板、罐顶板(浮顶、网壳顶)、包边角钢、加强圈、抗风圈以及罐体上垫板、补强板等总重量,50000m³(含50000m³)以上不包括加强圈、抗风圈。 3.罐本体按构造部位的几何尺寸的实际面积展开计算,但不扣除罐体上所有开孔所占面积。 4.罐本体消耗量均不包括附件、加热器、胎具和压力试验等的工作内容,以上各项均另列项目计算。 5.储罐上的梯子、平台、栏杆另执行其他相关定额。 二、附件安装 1.附件安装区分不同种类、规格、型号,分别规定以“个”、“套”、“台”、“t”、“10m”等为计量单位。 2.储罐搅拌器安装,按照整体到货考虑,散件到货组装,定额乘以系数1.5。 三、加热器制作安装 1.排管式加热器以“10个”为计量单位。 2.盘管式加热器以“10m”为计量单位。 3.加热器联接管以“10个”为计量单位。 4.加热器支座制作,按不同构造分别以“10个”为计量单位。 四、储罐水压试验,区别不同的容量以“座”为计量单位。 定额内已包括储罐至试压泵临时水管线敷设、拆除及材料摊销量,不包括水源地至试压泵前水箱的临时管线铺设、拆除。 五、胎具的制作、安装及拆除 1.胎具按储罐不同构造,不同施工方法和不同规格,分别以“座”、“套”为计量单位。 2.按定额规定储罐胎具摊销次数及材料摊销量,不得调整。 第四章球形罐组对安装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 0.1MPa≤设计压力≥4MPa的碳钢、合金钢球形罐组对安装。 二、本章包括水压试验的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及材料摊销量。 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球壳板制作和预组装。 2.支柱制作。 3.梯子、平台、栏杆的制作安装。 4.喷淋、消防装置的制作安装。 5.防火设施。 6.防雷接地。 7.无损探伤检测。 8.防腐、保温和脱脂。 9.锻件、机加工件、外购件的制作或加工。 10.预热、后热和热处理。 11.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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