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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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1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考核评价及公路水运工程参建单位自我考核评价、复核评价均按本标准执行。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85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
评分65分(含)—85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
评分65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
(详见表1)
表1考核评价等级划分
序号
考核对象
总分值
达标等级
1
施工单位
100
65分以下,不达标
65(含)—85分,达标
85分(含)以上,示范
2
监理单位
100
65分以下,不达标
65(含)—85分,达标
85分(含)以上,示范
3
建设单位
100
65分以下,不达标
65(含)—85分,达标
85分(含)以上,示范
4
工程项目
100
65分以下,不达标
65(含)—85分,达标
85分(含)以上,示范
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3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4工程项目得分P=
Σ监理单位得分 ∑(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
建设单位得分×0.2+————————×0.2+———————————×0.6
监理单位个数 ∑施工单位合同价
2.3.5工程项目综合得分P综合=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6+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35
3在确保本标准表格中类别及权重不变的情况下,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或细化考核项目,调整考核项目的分值。
标记*及加黑的“考核项目”及“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不得调整。
4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按表3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审查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同时将审查结果向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5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对考核评价工作开展自评,建设单位审核汇总后,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复核。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抽查复核时,应组织有关人员或委托安全专业机构的专家组成评价小组。
达标考核评价工作实行达标考核评价小组负责制,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小组成员对评价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
6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应依据建设单位报备的考核评价结果,对项目全部施工合同段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抽查,建设单位、全部监理合同段和示范施工合同段必须进行考核评价,对拟申报示范工程的,应对全部参建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6.1按照表1要求,70%及以上的施工合同段评为“示范”等级、建设单位评为“示范”等级且监理单位全部评为“达标”及以上等级,工程项目方能评为“示范”等级。
6.2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0分,不得评为示范等级,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0分。
发生2起一般或1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直接评为不达标等级,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5分,不得评为示范等级,建设单位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5分。
发生1起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全部评为不达标等级。
7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工作档案,并将本辖区内高速公路及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按照表2的格式整理填写,于每年12月30日前报交通运输部。
8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标准及本地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细则。
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依据本标准制定细则的省份,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3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100分)
项目名称:
平利县白果坪至狮坪公路改建工程合同段:
Ⅱ标段施工单位名称:
榆林市凯达路桥有限公司
序号
类别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考核评价方法
扣分标准
得分
备注
1
安全生产条件(24分)
1.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4分)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查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扣4分。
1.2*从业人员资格条件(4分)
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持“三类人员”考核培训合格证书上岗,证书有效并与对应岗位人员身份相符。
施工现场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的比例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
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与相应工作对应。
查“三类人员”证件。
查台账,同时对现场在岗人员对应检查。
每发现一例未持有效证书或证书与对应岗位人员身份不相符,扣1分。
未按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少一人扣1分。
每发现一例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书,扣1分。
持证人在岗情况不明,扣1-2分。
1.3*从业人员保险(4分)
全员劳动用工登记。
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查花名册及保单发票。
未建立人员台账,扣4分,台账不完善,扣2分。
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扣4分。
意外伤害保险未覆盖全员或不连续,扣1-3分。
1.4安全组织机构(4分)
建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组织机构框图悬挂明显位置。
项目、各部门及作业层安全岗位职责及责任人明确。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查施工单位文件及签订的责任书。
未建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扣4分。
安全组织机构框图未悬挂,扣1分。
安全岗位职责和责任人不明确,扣1-3分。
未逐级签订责任书,扣2-4分。
责任书签订不规范,扣1-2分。
1.5*机械设备管理(4分)
建立机械设备分类管理台账。
建立特种设备管理档案,一机一档。
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
大型模板、承重支架及未列入国家特种设备目录的非标准设备,应组织专家论证和验收工作。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经检验合格,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查台账,现场核对。
未建立机械设备台账,扣2分,台账不全,扣1-2分。
特种设备档案不规范,发现一处扣1分。
安装拆除由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扣2分/台。
未经论证和验收,发现一台扣2分。
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每发现一台扣2分;无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记录每发现1台扣1分;记录不全面,扣1-2分。
1.6施工作业手续(4分)
根据工程实际,按规定办理跨线施工、交通管制及水上水下作业的相关安全许可手续。
查文件。
未办理,扣4分。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4分)
2.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4分)
明确安全生产例会的时间、频次、参会主要人员。
会议记录清晰、全面。
会议要求落实到位并有书面记录。
查制度文件、会议记录及签字等。
未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扣4分。
未按时召开例会,记录不完整,签字不全,扣1-2分。
会议要求落实无痕迹资料,扣1-2分。
2.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分)
制定教育培训制度和计划。
明确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安全专职人员、特殊工种、转岗、新进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内容、方法等要求,并按要求开展教育培训。
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记录清晰。
查制度文件、教育培训计划、记录及签字等。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计划,扣4分。
教育培训计划不合理,扣1-2分。
未按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分。
培训时间、内容,参加培训人员记录不清晰,发现一处扣1分。
2.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4分)
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根据批准计划落实到位。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账。
查制度文件、台账、费用明细、使用凭证。
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和使用计划,扣4分。
计划未按季度(或月)落实,扣1-2分。
台账不清晰、费用明细不清晰、记录不全面,扣1-2分。
挪用安全生产费用,扣2-4分。
2.4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4分)
制定危险品管理办法。
危险品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并持证上岗。
*危险物品进出库台账清晰,管理措施、使用记录等符合有关要求。
*爆破工程施工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按规定编制爆破设计书及施工组织设计。
查制度文件、证书及台账等。
未建立危险品管理办法,扣4分。
人员未持证上岗,发现一人扣1分。
未按制度落实危险品管理措施,扣2-4分。
危险品进出库台账不全、不连续,扣2-4分,不严格执行退库程序,发现一起扣4分。
爆破作业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不全,扣4分。
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文件未规定编制,扣4分。
2.5消防安全责任制度(4分)
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明确消防责任区域、责任人、消防器具配置及维护要求。
建立消防器材管理使用台账。
查制度、台账、现场。
=、
2.6*安全检查制度(6分)
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明确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
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隐患排查频率,对发现隐患进行分析,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隐患治理措施。
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挂牌督办。
明确定期、日常、防汛防台等专项安全检查的时间、责任人、检查内容、实施要求。
检查记录清晰,资料齐全、闭合管理。
查制度文件,台账,现场核对。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3分。
安全检查制度针对性不强,扣1-3分。
未制定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扣3分。
未制定隐患排查方案,扣3分。
未按规定的频率开展隐患排查,扣1-2分。
未对隐患进行分析,扣1分,
未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发现一次扣2分。
定期、日常、防汛防台等专项安全检查时间、责任人、检查内容、实施要求不明确,扣2-3分。
检查记录不真实、不闭合,扣1分。
2.7安全奖罚考核制度(4分)
制定奖罚制度。
明确奖励、处罚条件及方式。
执行到位,记录清晰。
查制度文件,查记录。
未建立奖罚制度,扣4分。
奖罚制度执行不到位,记录不清晰,扣2-4分。
2.8*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4分)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建立事故档案,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查制度文件、台账及记录。
未建立制度,扣4分。
制度不符合相关规定,扣1-2分。
发生事故后,未按规定实施事故报告,扣4分。
事故处理未落实“四不放过”,扣1-4分。
3
安全技术管理(30分)
3.1*专项施工方案(8分)
按要求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方案中安全措施操作性强,内容齐全。
按规定对专项方案进行评审。
严格按方案落实到位。
查台账、文件,现场核对。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不全,少一项扣2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报批或未经评审,发现一份扣2分。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不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的,发现一份扣4分。
3.2*施工组织设计(4分)
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安全保证措施,且可操作性强。
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履行审批手续齐全。
查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内容不全,操作性不强,扣1-2分。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手续不完善,扣1-2分。
3.3*安全技术交底(4分)
制订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明确交底责任人、对象、方法、内容。
逐级交底记录清晰、真实,内容可行。
建立逐级交底台账。
查制度文件、台账及记录。
未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扣2分。
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不全,内容无针对性,发现一处扣1分。
未建立交底台账,扣1分。
记录不真实,扣2分。
未逐级交底,扣2-4分。
3.4*风险预控(6分)
对风险源识别全面。
预控措施操作性强。
对重大风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方案。
按规定开展桥隧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重大风险源要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告知。
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评估。
查文件,现场核对。
重大风险源未制定安全管理方案,扣3分;方案中未明确责任人或预控措施针对性不强,发现一处扣1分。
风险源识别不全或预控措施操作性不强,发现一处扣1分。
未按规定开展桥隧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扣3分。
重大风险源未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告知,发现一项扣1分。
未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评估,扣2分。
3.5*临时用电方案(4分)
按规定制定临时用电方案。
标注用电平面布置图。
巡视维修保养记录完整。
查方案。
未制定临时用电方案,扣4分。
方案中用电设备清单、负荷计算、用电工程图纸等不完整,扣1-3分。
未标注用电平面布置图,扣2分。
无电工巡视维修保养记录或记录不连续,扣1-2分。
3.6*应急预案及演练(4分)
制定操作性强的各类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及时总结。
配备兼职的应急队伍和物资。
查文件、记录。
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扣4分。
专项应急预案不全,发现一项扣1分。
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扣1-3分。
未开展培训及演练,扣1-2分。
演练后未总结,扣1-2分。
无兼职的应急队伍,扣1分。
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足或台账不清晰,扣1-2分。
4
档案管理(2分)
4.1安全档案资料(2分)
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完整、有效。
查台账、记录。
形成的各类档案不完整、无效,发现一处扣1分。
5
政府主管部门安全专项工作(10分)
5.1*政府主管部门安全专项工作落实情况(8分)
严格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布置的安全专项工作。
安全专项工作应制定落实方案或工作计划。
按方案或计划执行到位。
制定“平安工地”建设方案,“平安工地”建设要求落实到一线工人。
查文件、记录,现场核对。
未制定安全专项工作方案或计划,发现一次扣4分。
安全专项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现一次扣2-4分。
未制定“平安工地”建设方案,扣5-6分,“平安工地”建设要求未落实到一线工人,扣3-5分。
5.2*考核评价(2分)
按照“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要求定期开展自我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资料真实、准确。
查文件及资料。
自我考核评价走过场或不及时的,扣1-2分。
考核评价资料欠真实、准确,扣1-2分。
实得分
应得分
(实得分/应得分)×100=
考核评价单位(盖章):
评价人:
检查日期:
年月日
附表4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表(100分)
项目名称:
合同段:
施工单位名称:
序号
类别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考核评价方法
扣分标准
得分
备注
1
施工现场布设(30分)
1.1*施工驻地(6分)
办公生活区严禁设置在危险区域。
生产、生活区分别设置并封闭管理。
生活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装配式房屋应有合格证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查看现场。
办公生活区设置在风险区域,扣6分。
生产、生活区设置不合理,未按规定封闭设置,安排专人值班扣2分。
生活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扣4分。
装配式房屋无材料合格证或验收证明,发现一处扣1分。
生产、生活区布置不满足防火防爆要求,扣4分。
1.2拌和站、预制场、钢筋加工场(6分)
钢筋加工场、预制场、拌和站、木工加工厂等区域分区明显。
拌和站、预制场和钢筋加工场地面硬化,排水系统完善,并封闭管理。
承重大型构件存梁层数和间距符合规范要求,梁板采取有效防倾覆措施。
防雨棚稳固。
张拉作业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搅拌设备检修、清理料仓时,应停机并切断电源,设置明显标志并有专人看守。
查看现场。
区域划分不合理,标识不明显,扣2-3分。
场地硬化、排水系统不符合要求,扣2分。
未封闭管理,发现一次扣1分。
梁板堆放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无防倾覆措施,扣2分。
防雨棚不稳固,扣1-2分。
张拉作业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扣1-2分。
违章检修搅拌设备,发现一次扣4分。
1.3*临时用电(6分)
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布设和使用。
方案与现场比对检查。
现场临时用电未按临时用电方案布设,扣2-4分。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
电线架空和入地埋设不规范,发现一处扣1分。
电箱固定、上锁、防雨等措施不规范,发现一处扣1分。
场内照明及安全电压使用不满足要求,发现一处扣1分。
标识不完善,发现一处扣1分。
1.4*消防安全(6分)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建设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消防区域悬挂责任铭牌。
查现场。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维护不及时,扣3-5分。
消防通道不满足要求,扣3分。
未悬挂责任铭牌扣1分。
1.5施工便道便桥(6分)
便桥进行专项设计。
便道危险路段、便桥位置设置安全标识。
便道具有必要的通行能力。
查看现场。
便桥未专项设计或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扣6分。
便道排水设施不到位,通行能力弱,扣1-3分。
便桥未设限速、限载标志,发现一处扣1分。
2
安全防护(26分)
2.1*防护栏杆、安全网及其它防打击、防坠落措施(8分)
高处、临边、临水作业应设置防护栏杆及安全网。
下方有人员通行或作业的,应设置挡脚、防滑设施、安全网、安全通道等。
查看现场。
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安全防护设施的,发现一处扣1分。
防护栏杆不牢固,发现一处扣1分。
安全通道未搭设或搭设不规范,发现一处扣1分。
2.2文明施工、安全警示标志、标牌(8分)
区域分区标牌全面。
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五牌一图”。
交通要道、重要作业场所,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现场机械设备按要求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牌。
查看现场。
未按要求设置文明施工、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操作规程的,发现一处扣1分。
2.3避雷设备(5分)
拌和、打桩和起重等高耸设备及其它电器设备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
查看现场。
未按要求设置避雷设备的,发现一处扣1分。
2.4个体防护(5分)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置和使用防护设施。
查看现场。
未按照规定配置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发现一处扣1分。
3
施工作业(44分)
3.1*高处作业(10分)
高处作业必须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
5米以下应设置防护梯。
5米以上应设置“之”字形人行斜梯。
40米以上宜安装附着式电梯。
作业平台脚手板应铺满且固定牢固,不应有翘头板,并挂置安全网。
查看现场。
高处作业未按要求设置人员上下通道,发现一处扣2分。
作业平台搭设不牢固,发现一处扣1分。
作业平台有翘头板,发现一处扣1分。
未按要求挂置安全网,发现一处扣1分。
3.2*支架脚手架(12分)
施工现场搭设和拆除支架脚手架应满足方案要求。
支架和脚手架基础牢固。
排水设施完善。
搭设支架和脚手架的材料应逐批次进场检验,每批材料抽检一组,应有检测报告。
承重支架搭设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搭设后应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应挂牌公示及告知。
搭设高度大于10米的脚手架应设置缆风绳或固定措施。
方案与现场比对检查。
未按方案搭设和拆除支架脚手架,扣4-8分。
基础处理不符合方案要求,扣2分。
排水设施不完善,扣2分。
对支架和脚手架的材料抽检数量不足,或材料无出厂合格证明,或抽检质量不合格,每发现一处,扣2分。
承重支架搭设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扣4-6分。
对承重支架和脚手架未组织验收,发现一处扣4分。
未挂牌公示和公告,发现一处扣1分。
承重支架使用前未进行预压,或预压不符合要求,发现一处扣2分。
未按要求设置缆风绳或固定措施,每处扣2分。
缆风绳搭设不规范,扣1-2分。
3.3*模板(6分)
大型模板搭设和拆除应有专项施工方案。
模板制作、存放、使用、拆除满足方案要求。
大型模板使用前应组织验收。
方案与现场比对检查。
大型模板搭设、拆除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每发现一处,扣2分。
模板制作、存放、防倾覆、使用、拆除不符合方案要求,发现一处扣1分。
大型模板使用前未组织验收,扣6分。
大型模板验收程序不规范,扣3-6分。
3.4*特种设备(10分)
检验合格铭牌悬挂于明显位置。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垂直升降设备基础满足要求,架体附着装置牢固,不超载运行。
塔吊基础和架体附着装置牢固,轨道式起重机限位及保险装置有效。
查看现场与资料比对检查。
铭牌未按要求悬挂,发现一处扣1分。
操作人员无证,发现1人扣2分。
垂直升降设备、塔吊基础及附着装置不稳定牢固,每处扣5分。
轨道式起重机无有效限位及保险装置,电缆拖地行走,发现一次扣2分。
起重设备违章操作、停机,发现一次扣1分。
特种设备未报验即投入使用,扣10分。
使用过程中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发现一次扣1分。
3.5基坑施工(6分)
深基坑施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定批准。
严格按方案开挖和支护。
降排水系统合理可靠。
*深基坑边坡、支护结构等应进行沉降和位移监测。
*堆载安全间距及安全防护满足设计或相关技术规程要求。
查看现场与资料比对检查。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扣6分。
方案操作性差,扣2-4分。
开挖和支护与方案不符,扣2-4分。
未按要求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或观测不规范,扣2-4分。
排水系统失效,扣3分。
堆载安全间距及安全防护不满足设计或相关技术规程要求,发现一处扣1分。
4
桥梁工程(40分)
4.1基础施工(8分)
扩大基础、挖孔桩和钻孔桩施工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设置警戒设施或警示灯。
方案与现场比对检查。
扩大基础、挖孔桩或钻孔桩未严格按方案实施,扣4-6分。
在城市、村镇等人口密集区域未设置警戒设施或警示灯,发现一处扣1分。
扩大基础、挖孔桩或钻孔桩施工未严格悬挂设置安全告知牌的,发现一处扣1分。
4.2*墩台(16分)
高墩台施工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墩台施工应搭设脚手架及作业平台,保证作业人员有安全作业空间。
高处作业必须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
斜拉桥、悬索桥、连续刚构等特殊结构桥梁,高度超过40米应安装附着式电梯,出入口设置防护设施。
严禁使用塔吊、汽车吊载人上下。
模板安装必须牢固,模板之间连接螺栓必须全部安装到位。
方案与现场比对检查。
高墩台施工未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扣4-8分。
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搭设不能保证作业安全空间,发现一处扣2分。
未按规定设置人员上下通道,发现一处扣6分。
未按规定安装附着式电梯,扣8分。
出入口未设置防护措施,扣3分。
发现使用起重设备载人,扣6分。
模板螺栓连接不规范,发现一处扣1分。
人员违规作业,发现一次扣2分。
4.3桥梁上部结构施工(16分)
桥梁上部结构施工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梁板吊装就位后及时进行稳固。
*挂篮按方案组拼后,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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