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小组创建制度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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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小组创建制度制度
党小组工作制度
党小组是党在中心设立的基层组织,是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小组的战斗保垒作用,促进中心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各党小组)。
一、党小组选举制度
(一)、党小组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后,必须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
(二)、党的小组委员会改选换届采取召开党员大会的方式进行。
其职权是:
1、听取和审查本届小组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讨论本届小组委员会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3、选举新一届小组委员会。
(三)、选举小组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采取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产生。
1、召开小组党员大会之前,必须在党内广泛开展民主集中制的教育,使党员明确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和意义,明确选举规定,珍惜和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2、小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的产生,必须发动党员,由党员自下而上酝酿提名,自上而下协商,最后集中多数党员的意志产生。
小组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上报中心党委审批。
经过上级批准后,召开小组党员大会,大会由上届小组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4/5时,会议有效,对候选人预备名单应再进行酝酿讨论,党员有权利对某些候选人的情况提出质询,党组织应作出解答,根据多数党员的意志可以更换候选人,当大家意见统一后,则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小组委员。
当选的小组委员的票数应超过小组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
小组正副书记的产生,应召开新的一届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分别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并上报上一级党委批准。
3、新的一届小组委员会产生后,要做好分工,制定工作、会议、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使各自的工作走上正轨。
(四)、在选举中,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履行和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员必须从党的事业出发,正确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利,党的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在选举过程中,绝不允许进行派别和非组织活动,绝不允许追查选票、虚报选票以及打击报复等违反党章的行为。
对有破坏选举行为的人,轻者要给予批评教育,重者要级予党纪处分。
如果发现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委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及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决定。
二、党小组议事制度
(一)、集体领导原则
凡属党小组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事项,都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向党小组报告。
在委员会里,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避免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要共同维护党小组班子的团结,形成党小组班子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成员分工原则
党小组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结合本职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执行集体的决定,接受组织的检查监督。
(三)、党小组会议事范围
1、对党委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2、对中心发展和建设的重大问题及中心三个文明建设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审定小组党建计划,确定党建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4、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有关事宜。
5、确定党小组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听取其对分管工作的报告和总结,并对其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作出相应的决议,以及检查、指导和监督其实施。
6、审定本党小组的重要制度,协助责任区科(所)室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四)、保密原则
小组委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凡党内讨论的问题,并明确必须保密的或者没有传达任务的问题,必须保守党的机密,不得随便外传,否则视为违反党的纪律。
三、党小组组织生活制度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小组党员大会
1、小组党员大会原则上每三个月至少要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或增减,它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小组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小组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小组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小组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并将会议内容、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
(二)、小组委员会议
1、小组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小组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小组党员大会的决议;教育管理党员,搞好小组自身的建设;进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群众组织的工作;处理小组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以及监督保证经济、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2、小组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或增减,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本小组党员大会决议的组织实施意见;
(2)、小组年、季、月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3)、对业务、行政后勤工作的保证、监督措施;
(4)、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措施;
(5)、党员、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以及针对性开展工作的措施;
(6)、群众组织工作的问题;
(7)、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以及本小组需要讨论的问题。
3、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议题,就讨论研究的问题通知各委员准备意见可提出方案,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发挥集体的智慧,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
4、支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制度,书记不能搞“一言堂”,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会上遇到重要意见分歧时,不要匆忙作决定,应当通过调查研究,反复讨论,统一认识,然后再作决定。
5、决议之后,要按照分工负责的精神,支委分头组织落实,小组书记负责全面的检查督促,并按制度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或增减。
2、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党
的基本知识以及科学文化知识;
(2)、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
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3)、检查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向支委反映党员、职工的要求以及关心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
(4)、协助小组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及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5)、听取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和作风的汇报,并及时向小组汇报。
组织党小组的党员积极贯彻小组的决议,发挥党员在中心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党课
上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
1、党课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2、党课的内容,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和要求进行安排。
当前,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员进行党的宗旨的教育,以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素养,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3、党课教育内容由党小组根据党委统一要求安排,并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4、为了提高党课的质量,小组应指定专人,联系实际,认真备课,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讨论,如中心发言,专题讨论、演讲以及作业、测验、知识竞赛等形式,帮助党员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
(五)、组织生活会
1、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二次,以小组为单位召开。
2、组织生活会主要对党内开展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3、组织生活会前,小组应召集党小组长开会,分析党员队伍的状况,做到解决问题心中有数,同时小组应提前向党员发出通知,让党员作好思想准备。
4、组织生活会中,要引导党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总结一段时间以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情况,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整顿思想和作风。
同时,开展谈心活动,就党员之间、党员同领导之间、党员同群众之间的问题进行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
5、在组织生活会上,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但不能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以达到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的战斗力、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
6、组织生活会后,对党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或突出性的问题,要引导党员制定整改措施,小组抓好检查和督促,切实帮助党员改正缺点。
对于党员向小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并发动党员进行监督。
(六)、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的基本要求
1、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自觉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不参加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
2、考核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每季度一次。
小组应建立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有事不能参加的应该先请假,批准后才可离开。
小组应该每半年在党内公布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况。
3、要加强对组织生活计划的管理,做到每次组织生活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4、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组织生活中,党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表意见;党组织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压制民主、打击报复。
5小组每委度要对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四、党小组党员管理制度
1、定期汇报。
党员每个季度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小组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小组或党小组应有思想、工作情况记录。
2、定期谈话。
党小组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个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
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3、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
党员要按月交纳党费
4、按时接转组织关系。
党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小组,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要追究原因,进行教育,事情节给予党纪处分。
5、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活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党小组可召开小组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五、党小组党员教育制度
1、结合不同时期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员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搞好一年一度的党员轮训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教育党员从思想上入党,做合格的共产党员。
3、每年“七.一”组织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看一次录像片或上一次党课,教育党员牢记党的光荣传统,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开展经常性的学先进、评先进活动,教育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5、加强党员的党纪、政纪教育,严格党的各项制度。
六、党小组政治责任区及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根据中心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的实际划分党小组政治责任区。
2、党小组在其相应的政治责任区内负有监督保证的职能作用。
3、经常分析、研究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
4、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小组书记做好小组一班人思想政治工作,小组委员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做好责任区内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5、把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通过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和说服力。
6、党小组书记与政治责任区科(所)室主要负责人应经常勾通,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确保党务、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七、党员政治学习制度
(一)、党小组的党员要坚持学习制度,一般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2个小时,集中学习要以党小组或党小组为单位,同时要根据有关要求,要结合党员的实际每年写出一、二篇学习心得体会。
(二)、党员学习应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党员学习要有一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
(三)、党小组要充分利用党员活动阵地,为党员创造学习条件。
对党员学习的内容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统一安排。
学习形式要灵活多样,即可集中学习辅导、收看党员电教片,也可举办各种类型的读书会、专题讨论会、智力竞赛等。
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党员提出不同的要求,提高学习的效果,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真正达到提高理论水平,增强党性觉悟,改进工作的目的。
八、党员轮训与民主评议制度
1、小组每年年初组织一次党员轮训与民主评议活动。
2、小组按中心党委对党员轮训与民主评议的年度统一安排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党员必须无条件地参加并接受党员轮训与民主评议活动。
4、小组必须保证党员轮训的内容、时间、效果三落实。
5、民主评议党员必须结合党内外测评,在党内民主测
评与党外职工代表测评的基础上,再进行党内评议。
评议时,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然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
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确定等次。
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的具体意见。
九、党小组开展活动制度
党小组组织的活动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开展。
在活动形式上要体现疾病预防控制的行业特点,坚持“业余、小型、灵活、务实、新颖”的原则,把党小组组织的活动与专业技术学术活动结合起来;在活动时间上,坚持上班与下班相结合,除了必须集中的重要活动外,尽可能少占或不占用上班时间,多利用空隙时间、节假日时间开展活动;在活动经费上,采取行政出一点、党费拨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在活动内容上,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在坚持与专业技术学术相结合的同时,把党内学习教育活动与本单位文化活动、管理活动和党员牵头组织的技术攻关、科学研究等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对市场经济理论、岗位技能、实用技术、管理知识的学习,开展“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
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小组开展党员联系职工活动。
每一位党员都有1-2个联系对象,联系的重点对象为:
为入党积极分子、困难职工、帮教对象等。
联系的内容为: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掌握他们的思想情况,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职工意见和要求。
(二)、党员必须树立牢固的群众观念,积极做群众工作,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在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良好的形象,帮助群众提高觉悟,坚定地走党所指引的道路;有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十一、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以及“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方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管理、科研骨干和一线优秀职工。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并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3)、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带头参加改革和经济建设,在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小组推荐,经支委会讨论审定。
共青团员和青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还应征求团组织的意见。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小组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有意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炼。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地和培养对象谈心,每个季度向小组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培养情况。
4、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党小组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在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每半年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5、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
(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二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党小组推荐,小组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的主要内容是:
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③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3)、政审的基本方法:
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1、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2、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
件、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小组大会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3、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小组大会讨论。
4、接收预备党员小组大会的主要议程和内容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5)、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会前向小组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
(6)、党小组及时将小组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报中心党委审批。
(7)、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中心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1)、党小组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的教育和实际工作的锻炼,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2)、党小组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每季度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并按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2、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小组应当及时讨论他们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具备党员条件的,应给予按时转正,报区党工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2)、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小组。
(3)、党小组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
上级党委接到党小组报告后,及时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并下发转正批复,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党小组要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4)、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组织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四)、组织落实
1、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小组书记要在一周内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2、小组组织委员要努力做好和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3、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4、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小组要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双争双评”考评内容,以此增强党员做好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的责任心。
5、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党组织要将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并将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
十二、交心谈心制度
1、目的:
为密切党群关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完成党组织布署的各项任务。
2、要求:
(1)、党员在政治责任区范围内,经常与群众开展谈心活动。
(2)、党员要经常主动了解群众的思想生活等情况、建议和批评。
(3)、联系、培养、考察积极分子。
3、注意事项:
(1)、党员在定期汇报工作、思想和学习情况时,应同时汇报联系群众的情况。
(2)、党小组要定期检查和分析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提出要求,进行指导和督促。
(3)、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应及时记录于小组活动记录,小组定期召开会议。
十三、党费收缴标准及管理制度
(一)、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作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1、月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
2、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的1%。
3、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4、月工资收入在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5、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二)、其它情况
1、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有本人提出申请,经小组委员会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党员志愿一次交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其收据。
3、党员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小组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4、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十四、党性分析评议与问题整改制度
在中心党委的领导下,党员的党性分析评议与问题整改工作由小组负责,在小组组织下每年集中进行一次,评议前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党员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后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承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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