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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书
二、技术建议书
一、工程概述
本项目为山东明水经济开发区项目区圣井11、14号路及空港1号路工程监理,
二、监理工作范围
(一)服务范围
1、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
上述工程的路基、路面及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
2、监理服务的工作范围:
(1)正常监理服务的范围: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正常监理服务的范围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及约定的正常监理服务期限内,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理、施工安全监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其他事项和文件资料管理等。
(2)附加监理服务的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①由于非监理(含发包人或第三方责任)原因导致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期限延长,所延长的服务时间应视为附加监理服务;②发包人书面提出正常监理服务范围以外的监理服务要求,监理人完成此项服务应视为附加监理服务;③发包人书面提出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以外的监理工作,监理人完成此项工作应视为附加监理服务;④发包人书面提出高于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监理人完成此目标而增加的投入应视为附加监理服务。
(3)额外服务的范围:
指正常监理服务和附加监理服务范围以外的工作,例如:
①监理合同生效后,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不能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作为额外服务②如果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监理人应提出变更服务的建议方案,该建议方案的编写和提交应视为额外服务;③非监理人原因导致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监理人在书面通知发包人28日之后,有权单方面解除本监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人的额外服务;④发包人将部分或全部外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因此而增加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⑤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
(二)服务目标
1、监理服务履约目标: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提供的监理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2、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
确保工期,节省投资,保证安全,交工验收达到合格,评分不低于95分,竣工验收达到优良,评分不低于90分。
(三)服务内容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理服务,各阶段监理服务的内容:
合同管理、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施工安全监理、施工环保、水保监理、信息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
本项目设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代表处和驻地监理处,总监代表处和驻地监理处监理服务内容包括:
(1)按合同要求建立驻地试验室,配备现场抽查常用的试验检测设备,并在专用条款中明确检查项目和频率的要求;
(2)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3)编制监理计划,提供总监代表处和驻地监理处相关资料;
(4)根据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主持编制监理细则;
(5)参加设计交底;
(6)按规定程序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抢险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7)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以及施工中进行的调整计划;
(8)对承包人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平行复测,审核后予以批复;
(9)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
(10)确认承包人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
(11)核算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结果;
(12)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进行审查,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承包人与分包人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13)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14)审批一般工程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
(15)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
(16)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
(17)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18)审批承包人月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
(19)审批分项(部)工程的开工申请,签发分项、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20)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21)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和抽检,并做好记录;
(22)对关键工序进行签认;
(23)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对不属于监理人权限处理的质量事故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24)对交工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25)对已完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26)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合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27)编写监理月报;
(28)主持召开工地会议和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29)编制监理竣工文件;
(30)编写监理工作报告;
(31)参加一合同段合同工程的交工验收;
(32)初审交工结账证书。
(四)监理服务的依据
1、使用的法律、法规、规章。
2、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监理合同。
4、施工合同。
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五)监理工作安排
人员、设施、设备最早进场时间根据合同书要求和业主的要求确定确切的时间。
(1)驻地建设,包括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试验室、会议室、宿舍、车库、餐厅等,进出道路和院内进行硬化和绿化;部分办公设施和生活用品的购置;各种图标、规章制度、分工职责等上墙。
(2)人员、车辆、办公设施和试验设备在签订协议书后,立即组织进场,按照合同要求的施工期一、施工期二配备相应的人员进场开展监理工作。
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全部监理人员到位,同时车辆、办公设施和需要的试验仪器一起进场,满足监理工作和试验工作安排。
(3)人员撤离。
当工程施工阶段结束,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后,除缺陷责任期人员、设施、设备外,其它人员、设施、设备陆续撤离。
(4)缺陷期后撤离。
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所有的人员、设施、设备撤离。
(六)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监理处是监理工程师的办事机构,负责所辖合同段的工程监理工作的实施。
(1)编制项目监理计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任命专业监理工程师并负责监理人员分工。
(2)制订内部管理制度,负责监理人员的考核与奖惩,按照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监理制度等对工程实施监理。
(3)制订工地例会制度并遵照执行;主持召开工地例会、监理交底会、监理例会,研究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措施。
(4)按合同要求建立驻地试验室;审批一般工程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试验报告,主持试验段(梁)工作,完成验证标准、工艺、抽样试验。
(5)组织监理人员业务学习,负责监理人员的考核与奖惩,按照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监理制度等对工程实施监理;
(6)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重要施工方案及主要配合比试验报告;
(7)审批施工单位测量基准点的复测、原地面线测量及施工放线成果;
(8)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签发分项和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9)日常巡视、旁站、抽检,并做好记录;
(10)核算工程量清单,定期组织现场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审查承包人的中间支付申请证书、最终支付申请证书,并报改建办审批;
(11)编制分项、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和质量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2)掌握施工动态,按时编写监理月报、监理竣工文件、监理工作报告或指令,审批月进度计;
(13)全面复核施工图设计文件,纠正设计图纸中的差错,报业主更正;
(14)按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间要求处理工程变更;
(15)防止工程延期与索赔。
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申请要及时调查取证掌握全面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业主审批;
(16)检查承包人计划实施情况,查找影响工程进度的原因,及时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17)组织施工单位对征地拆迁、过路管线及环境干扰等影响施工的各种因素进行调查核实,做到全面掌握,及时汇报,积极协调;
(18)检查并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
(19)做好监理日志、巡视记录、旁站记录、工程照片、报表、图纸及来往文件等档案资料的管理;
(20)按时提交监理竣工文件并督促检查承包人按期完成竣工资料整理工作;
(21)承办业主安排的其他工作。
2、总监代表的主要职责
(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对驻地监理处的监理工作,对驻地办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和协调,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全面熟悉本驻地办合同文件,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所监范围内的施工单位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初审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及其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
(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实际进度,当与计划偏差较大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采取措施的指令;
(4)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环保、实施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要求和技术规范(含补充技术规范,下同)规范提出处理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工作指令;
(5)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参与审查工程变更,提出一般变更审查意见报总监代表处;审查延期和索赔的申请,并组织收集相关资料,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总监代表处;
(6)审核分项工程开工令;
(7)审核中期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报总监代表处;
(8)及时了解掌握本驻地监理处施工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并提出处理和解决的方法;
(9)组织监理人员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履行状况,对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试验室配置等,按合同要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10)对存在问题指令施工单位整改;
(1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加强所属监理人员得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好新开工程的岗前培训与学习,审阅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监理日记,提高监理服务质量;
(12)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试验路段方案、施工工艺和特殊技术处理的措施;
(1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的竣工文件整理、交工验收工作;
(14)承办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3、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说明等合同文件,掌握合同规定的项目及工程量清单中工程细目的计量方法和法则;
(2)工程开工前,督促、指导承包人按监理细则的要求,确定工程项目划分、评定体系,并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详细的工程项目划分;
(3)督促、指导承包人按合同工程量清单并以分项工程为基本单元,统计、计算出计量控制值,然后汇总、计算出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计量总控制值;
(4)根据合同规定,审查承包人每月提交的工程月报和计量支付月报表,现场核实计量。
对于非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未经工程变更项目或未经质量验收的项目,有权拒绝组织计量支付;
(5)复核各种支付证书;参加各合同段的结算工作(包括中期结算,完工结算、交工结算);
(6)编写计划、统计报表;
(7)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单,对工程任何部位的结构型式、质量、数量及工程位置、尺寸的变化,有权按合同和监理细则规定的权限范围提出建议,初审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8)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
(9)对于承包人提出的工期延长或费用索赔报告,有责任查清承包人的申述理由及提交的全部资料,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10)监督和审查承包人的合同转让与分包问题,初审分包人的资质和分包合同的公平性;
(11)督促、监督承包人办理工程保险和合同担保事宜;
(12)风险发生时,协助承包人做好向保险公司的索赔工作;
(13)负责督促承包人及时报送工程进度报表,监督审查承包人实际工程进度,如工程进度滞缓,则要求承包人进行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修改;
(14)负责收集、汇总应上报的各种记录、纪要和报告,协助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计划;
(15)会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月报;
(16)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起草各种监理工作报告和文件;
(17)承办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它工作。
4、道路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熟悉和掌握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图纸;
(2)负责路面工程的监理工作;
(3)审查开工报告和施工方案,负责试验路段的监理工作,并有权发出关于工程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管理等监理指令;
(4)依据合同文件规定,对承包人提交的各种施工图进行审查,详细审查复核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对图纸和设计资料中所出现的误差进行纠正或提交总监办处理;
(5)负责分项工程各工序中间检查、抽查检验和中间交工验收检验;
(6)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搜集各类原始资料,提出处理意见;
(7)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审查意见;
(8)审查进场材料人员、机械的数量和质量,使其符合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
(9)经常巡查工地,按工程施工进展情况,组织并参与旁站监督;
(10)负责监理资料、记录、图表的整理归档工作;
(11)督促试验监理员和承包人按规定的自(抽)检频率和方法,完成各种试验;
(12)承办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它工作。
5、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向承包人移交准确无误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并对承包人的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定;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会同合同段驻地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测量精度,监督承包人的施工放样,审查或批准承包人测量内、外业成果;
(2)负责检查承包人对水准点及其他控制点的保护,保证测量控制桩不受损坏;
(3)桩位需要变更时应督促承包人及时移桩或恢复相关的测量桩位;
(4)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复测检查和认定;
(5)在各项工程的施工中,对控制工程的导线及工程构造物位置、标高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和认定;
(6)随时检查承包人的测量放样工作,抽查各项测量记录;
(7)审查承包人的测量验收申请,经现场检验校核,符合规范要求的精度后方能签认;
(8)否则应将所有不合格部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9)检查路基工程的土、石分界线,并督促承包人标绘在横断面图上,参加现场联合办公,做好土、石方界定工作,配合做好计量工作;
(10)定期督促检查承包人测量仪器的精度;
(11)承办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它工作。
6、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检查承包人申请进场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合格证明等资料;
(2)检验或抽检用于工程中的各类材料;
(3)检验合格的材料及时签认验收。
责成承包人将不合格材料限期清理出场;
(4)负责监理试验室的工作,审查试验记录、报告,签认标准试验和材料检验结果;
(5)审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建设、试验人员配备、试验设备品种、数量是否满足工程施工自检的需要;
(6)按规定抽检频率独立完成抽检试验;
(7)承办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它工作。
7、专业监理工程师助理的主要职责
(1)负责所在施工路段的施工监理工作,对驻地监理处负责;
(2)坚持每天巡视工地,随时掌握和了解其施工监理范围内各个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完成情况;
(3)按施工程序实行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监督、现场检查,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及时、准确、真实地做好现场各项签证签认,上道工序未经签认,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应报驻地监理处要求承包人返工和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4)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相符合;
(5)检查各种集料的级配、配合比及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是否一致;
(6)检查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低劣的产品及时发出警告或作出指示;
(7)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8)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和记录(摄录或图片资料),并监督承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
(9)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量,及时报告驻地监理处;
(10)负责核实承包人每月计量支付报表中申报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并做好每天的监理日志;
(11)承办各项目工程师安排的其它工作。
8、缺陷责任期监理工程师职责
(1)履行监理服务协议和合同规定的有关监理工程师职责和义务。
(2)督促和监督承包人尽快完成在交工证书中写明的未完成工作,并完成对本工程缺陷的修复。
与承包人(邀业主参加)共同调查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发现、发生的工程缺陷、病害或其它不符合规范要求之外,分析原因和责任,研究修复的措施,并抄报业主。
(3)监理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工程变更的实施。
(4)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质量检查。
尤应在对工程质量有不利影响的季节,如春季、雨季、变温季节,加大检测频率。
(5)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计量与支付,并签发终期支付证书。
(6)审查承包人补充、完备后的竣工资料。
(7)汇编监理资料档案及监理工作报告。
(8)参加业主主持的竣工验收。
三、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一)本项目人员设置
本项目监理工作我公司安排了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的优秀监理人员组建监理队伍,施工期一共安排12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1人,合同计量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助理5人,根据工程的需要及业主的要求随时增加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助理,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实施。
缺陷责任期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助理1人。
监理的主要组成人员,大多为本公司的主要技术骨干,从事监理工作均在5年以上,从事过多条高等级公路的监理工作,特别是近3年来完成了多条国、省道改建工程的监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改建工程的实践经验及很强的责任心。
我们将坚持“严格监理、秉公执业、高效优质”的质量方针,实现我公司“质量优良、服务规范、省内一流”的质量目标,我们有能力、有信心、有决心完成本项目监理任务,为贵局的公路建设事业多做贡献。
(二)本项目施工阶段组织机构框图
1、施工期:
空港1号路监理处
2、缺陷责任期:
监理工程师助理:
张青
四、监理服务设施和设备
(一)配备本项目的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
序号
名称
单位
型号
数量
一
办公、生活设施
1
电脑
台
组装
2
2
电话
台
2
3
传真
台
日本松下
1
4
激光打印机
台
广州
1
5
彩色扫描仪(可扫描A3)
台
美国惠普
1
6
数码摄像机
台
日本佳能
1
7
数码相机(500万像素以上)
台
日本松下
2
8
复印机(可复印A3)
台
广州
1
9
文件橱
套
3
10
办公桌椅
套
12
11
单人床及床上用品
套
15
12
厨房用品
套
1
13
办公用房
套
1
14
生活用房
套
1
15
实验用房
套
1
二
交通设施
16
桑塔纳轿车
辆
1辆
(二)配备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
序号
名称
单位
产地、型号
数量
1
CBR试验仪
台
浙江
LCB-2
1
2
自动击实仪
台
泰安TCD-DJ150
1
3
土工标准筛
套
浙江
1
4
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台
泰安SYD-1
1
5
脱模器
台
泰安
1
6
烘箱
台
绍兴101-2
1
7
电子称
台
上海
2
8
案秤
台
泰安
1
9
灌砂筒
套
济南
1
10
2000KN压力试验机
台
浙江TYE-2000B
1
11
600KN万能材料试验机
台
浙江WE-600B
1
12
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
台
浙江
LD127-Ⅱ
1
13
标准养护箱
台
泊头YH-40B
1
14
全站仪及附件
台
日本
1
15
自动安平水准仪
台
济南
2
16
马歇尔电动击实议
台
泰安
TLD-MJ150/100
1
17
沥青针入度仪
台
泰安LZRD-III
1
18
沥青软化点仪
台
北京SYD2806E
1
19
沥青延度仪(控温)
台
上海SY-20
1
20
沥青含量测定仪(如抽提仪等)
套
沐阳GSY-V
1
21
路面钻心取样机
套
泰安
1
五、监理工作程序
(一)工程质量控制
我公司已经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所有监理人员要签订《工程质量责任书》,制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按程序支付,利用经济手段,控制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各分项工程质量监理流程图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框图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框图
审查开工申请报告
1、熟悉和审阅施工图纸(包括经过批准的变更设计施工图纸)。
2、审查施工组织与计划、施工方案及施工机械、试验基础资料。
3、复核承包人上报的测量复核资料以及施工放样,座标资料的推算表等。
4、监督承包人对工程场地的占用。
5、混合料配合比和原材料的试验等。
(2)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的程序如下面框图所示:
分部工程与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3)工序质量控制程序图
签认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返工
不合格
进行下道工序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中间计量
(4)验证试验工作程序
批准
(5)标准试验工作程序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6)工艺试验工作程序
请示
(7)抽样试验、验收试验工作程序
不合格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审核工作程序及流程
提出新方案
不处理原因不清
符合要求
(9)竣工验收工作程序及流程
汇总问题
清单报业主
申报否
可
申报否
可
可
2、质量控制目标分解
(1)本项目的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且交工验收质量评分在95分以上。
(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优良且竣工验收质量评分在90分以上。
(3)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4)业主满意率98%。
(5)重大质量事故率为0。
(6)《工程质量合同》履行率100%。
3、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1)开工报告:
承包人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表,由驻地工程师审核并批准。
(2)工序自检报告:
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人自检,若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或补救。
若合格,则填写申请检验批复单并附工序质量检验表报专业监理工程师。
(3)工序检查认可: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按规定频率抽检,合格则签认工序质量检验表,不合格则指令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
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告:
当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制作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表,提出交工报告。
(5)中间交工证书:
专业工程师应按工程量清单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
检查合格后,提请驻地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6)中间计量:
对签发了交工证书的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由驻地工程师签中间计量表。
4、质量控制要点
监理在施工阶段中的质量控制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三个阶段措施。
(1)事前控制
1)在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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