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培训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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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管理手册
企
业
培
训
管
理
手
册
人力资源部
二零一四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
为了使企业内部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的需要,在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持续发展基础上,公司对员工进行有计划、针对性、系统性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培训原则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遵循系统性、针对性、效益性和制度化原则。
(一)系统性
员工培训是一个全员性的、全方位的、贯穿员工职业生涯始终的系统工程。
(二)针对性
员工须针对具体培训需求,区分人员岗位和级别,设计针对性课程内容并实施。
(三)效益性
员工培训是人、财、物投入的过程,是价值增值的过程,培训应该有产出和回报,应该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绩效。
(四)制度化
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把培训工作例行化、制度化,保证培训工作的真正落实。
第二章培训组织管理
第一条公司建立三级培训系统。
第二条总经理室负责对企业全年度的培训工作方向和目标下达指示,负责对每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及培训费用预算工作的审批;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公共管理培训及各部门需人力资源部支持的培训项目;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
基本程序如下:
(一)培训需求分析
(二)培训目标设立与培训计划
(三)培训课程设计
(四)培训实施
(五)效果评估与成果转化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估,同时负责本部门岗位业务技能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第三章培训制度管理
第五条在职员工培训参考《员工在职培训管理制度》。
第六条新员工培训参考《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七条参训学员须遵守《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第四章培训计划管理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每年年底发放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各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员工的《培训需求调查表》汇总,拟制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企业发展阶段、员工职级能力需求、职能部门特性等信息,根据公司培训预算,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部门内部组织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应由所在部门填写《培训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同意后,在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对于临时提出参加各类外派培训或进修的员工,均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报《培训申请表》,上报总经理批准后,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培训课程
第十一条培训课程
(一)培训课程包括:
1、按结构:
基础课程、技能课程、激励课程
2、按职能:
按部门或岗位职责划分
3、按层次:
新员工培训课程、在职培训课程、管理层课程、领导层课程
(二)培训课程体系的搭建。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部门培训需求计划,课程体系评审委员会(人力资源部经理、关键部门主管、技术骨干组成)负责搭建各岗位课程体系,提供课程目标、大纲和讲师的推荐意见,审核课程设计及讲师授课,定期检查课程体系的培训效果,并根据发展需要组织课程体系的更新与修订。
具体可包括:
1、新员工培训课程
2、在职员工培训通用课程
3、基层管理人员培训课程
4、中层管理人员培训课程
5、高层管理人员培训课程
6、特殊岗位培训课程
7、关键强制性培训课程
8、内部培训师进行的培训课程
9、外聘培训师进行的培训课程
10、企业内训师培训
11、短期外派离岗培训的培训课程
12、长期外派离岗培训的培训课程
13、参加专业资质或职称的培训
14、参加学历教育的培训
15、海外留学和考察等
第十二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态度培训。
(一)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工专业知识或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二)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专业技能和管理技能的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地应用、发挥、提高。
(三)态度培训
通过员工在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培训,以及学习新的思维理念和思维方式,影响员工的态度,并改变其行为习惯,追求价值观的统一,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
第十三条培训形式:
内部培训、外部培训
内部培训:
由公司自己组织,由企业内外部讲师进行培训
外部培训:
由外部服务机构组织,公司派遣员工进行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模式:
系统讲授、研讨交流、案例教学、角色扮演、仿真模拟、游戏互动、户外拓展等。
第六章培训实施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和内容的确定、培训方法的选择、学员和讲师的选择、培训实施管理、培训评估设置、培训经费的预算等。
实施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
第十七条培训实施原则上依据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部门实施方案如果需要调整,应该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申请,上报行政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及部门根据实施方案进行企业内、外部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
具体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过程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像、幻灯片等。
第二十条各部门培训负责人负责在培训结束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培训信息报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培训记录。
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实施管理、培训记录等依据建立公司培训档案。
第七章培训评估及成果转化
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培训效果。
第二十三条培训评估包括学员评估、讲师评估、培训实施评估等。
第二十四条人力资源部跟据课程特点在培训实施中进行培训评估设置。
第二十五条培训结束后要重视培训成果转化,受训人要将培训所获及时运用到工作实践中。
人力资源部督导各部门进行《行为改进计划承诺书》的管理,对培训后的成果转化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培训后约定时间内学员的工作改进状况。
第二十六条部门培训负责人负责在培训结束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培训评估结果报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并记录存档。
第八章企业内训讲师
第二十七条为使培训内容更切合本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公司将建立一支由公司内部员工组成的培训师资队伍,根据课程体系要求开发培训课程,编制培训教材,并承担授课任务。
第二十八条培训讲师采用聘任制度,由酒店部门负责人及热爱公司、认同公司文化的部门优秀员工担任。
第二十九条公司对内训讲师施行等级管理的办法,每年将根据内训讲师的工作能力以及当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级别评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第三十条内训讲师须具备一定的课程开发能力,并全年保持一定的课时总量。
如全年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授课时间不得低于30课时,或全年开发的课程数量不得小于3门,否则不具备次年晋级资格。
第三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内训讲师当月经人力资源部认可并备案的授课时间,计发课酬。
其中初级讲师60元/课时,中级讲师80元/课时,高级讲师100元/课时。
第三十二条对于内部讲师在部门内部开展的属于本职工作范畴的正常培训课程,不计发课酬。
第三十三条需外聘培训师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察,权衡培训师的理论知识或实际能力的层次及水平,依据培训课程的不同类型和要求聘任。
第三十四条公司范围内统一组织的培训和外聘讲师的培训,培训讲师须按培训要求进行备课和授课。
授课前应将培训讲义交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并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三十五条公司将对培训讲师实行授课津贴制度。
授课补贴标准由课程体系评审委员会确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九章培训资格审核及费用
第三十六条对所有培训申请,由人力资源部按照以下原则对培训申请进行审查,上报总经理审批。
(1)内训为主、外训为辅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企业发展阶段以及受训人岗位级别确定培训的必要程度
(3)培训内容必须能为工作所用
(4)向公司骨干、内部讲师、绩效考核优秀的员工倾斜
第三十七条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收入比例的经费用于培训,培训经费专款专用,根据公司效益状况可以适当增加数额。
第三十八条公司预算批准的培训经费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的预算审核各项培训费用。
部门培训费用由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
若超出预算范围,应报总经理批准,并在追加费用批准后才能批准培训申请。
第三十九条参加外训的公司员工,原则上其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一律先由本人支付,待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回公司报销,否则不予报销(上级党政机关、主管部门发文指令参加培训的除外)。
技能培训的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各类资格证书培训的费用公司和个人各承担50%。
第四十条培训人员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公司按照必须发生的最低标准来报销。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每年年末,根据培训评估以及档案记录情况,人力资源部对成绩优秀的学员进行提名、推荐,作为职称评审、晋级和选拔后备干部的参考依据。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实施后,原有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办法有抵触的规定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一员工在职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职培训包括在职员工通用课程培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基层员工培训、特殊岗位培训、关键强制性培训、内部培训师进行的培训、外聘培训师进行的培训、企业内训师培训、短期外派离岗培训的培训、长期外派离岗培训的培训、参加专业资质或职称的培训、参加学历教育的培训、海外留学和考察等。
第三条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有权利申请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第四条培训期间受训员工须遵守《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不得故意规避或不到。
第五条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第六条非脱产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须凭培训组织部门的有效证明,经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可做公假处理。
第七条公司安排员工参加的费用较低的一般技能、技术培训,不要求另行约定训后服务期。
但符合以下任何一个条件的,员工需在培训前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书。
●一般员工个人培训总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的培训
●公司中高层员工,个人培训总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培训
●对公司业务计划有重大影响的培训
●公司计划内的学位培训
●脱产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附录二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全体新员工。
第二条新员工培训可以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的基本背景情况,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方法,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标准,并能初步了解企业及其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
第三条新员工培训是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共同负责,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
第四条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遇临时状况需请假者,请按《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执行。
并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仍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五条凡公司正式报到的员工试用期满,但由于个人原因尚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不得转为正式员工,也不得参加其他培训课程。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可为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员工开具培训证明
第七条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评估,该员工所在部门主管须给出评估意见。
第八条新员工培训合格者,进入上岗试用期。
不合格者应进行重新培训。
一个月内如果不能完成培训,则该员工不予转正。
第九条新员工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培训记录归档。
附录三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条员工培训出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以书面请假,并呈请相关主管核准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查,否则以旷工对待。
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必需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
(因公并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迟到、早退达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六次以下者,以旷工一天论。
若缺勤时数超过课程总时数1/3者,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
第五条自学员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上课学员凡遇公务或私事与上课发生冲突者,一律需办理培训请假手续,凡违反规定的人员,旷课时数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学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按旷课处理。
第七条培训单位以签到及课上点名为依据,将参训学员的上课记录登记在员工培训记录上,并由人力资源部归入员工培训档案中保存。
附表一:
培训运作流程
附表二:
企业年度培训计划制定流程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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