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及解释.docx
- 文档编号:9538578
- 上传时间:2023-02-05
- 格式:DOCX
- 页数:20
- 大小:24.18KB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及解释.docx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及解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及解释.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及解释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流程图
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发展对象的确定、审查和培训
预备党员的接收
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和转正
二、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流程图
申请人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
党组织收到书面申请,建立申请人档案
党支部委员在一个月内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加强对入党
申请人培养教育
申请人定期向党组织
进行思想汇报
定期组织学习参加党内活动
,
一年以上的
培养教育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流程图
经过一段时间(一般是1年以上,最少6个月)培养教育的入党申请人
团组织推优
党小组(党员)推荐
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通知本人,指导其撰写自传。
报上级党委备案(上交一份支部决议),党委如无不同意见,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支部指派培养联系人(两名正式党员)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
定期
分析
入党
积极
分子
队伍
状况
定
期
考
察
并
写
实
定
期
向
党
组
织
汇
报
思
想
定
期
培
训
指导
学习
党的
基本
知识
分吸
配收
一参
定加
的党
工内
作活
动
四、发展对象的确定、审查和培训流程图
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
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NO
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
集体讨论同意。
YES
指定入党介绍人(一般为培养人),并将发展对象名单报上级党委备案
对发展对象政审(新增遵纪守法
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NO
履行程序前,参加市委中省直企业工委
组织部短期集中培训,并参加考试。
YES
培训合格,履行预备党员接收手续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流程图
党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通过后,报公司党委预审
继续培养教育
公司党委审查发展对象,审查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
NO
NO
审查通过
下发《入党志愿书》,党支部指导填写,并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公示。
党支部正式通知本人,并提出预备期的要求,下发《预备党员考察表》并填写。
NO
支部大会讨论,对是否接纳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做出决议
审批为预备党员
审批为预备党员
公司党委在三个月内做出决定,并报工委组织部备案。
支部大会票决通过
公司党组织审批前安排专人谈话
报公司党组织审批
六、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流程图
宣布发展对象名单
申请人宣读《入党申请志愿书》
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
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情况
与会党员对申请人是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申请人表态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逐一进行票决
会议主持人代表党支部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七、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专人谈话流程图
公司党委确定谈话人
谈话前的准备工作
详细审阅发展对象入党材料
深入所在单位调查核实
确定谈话内容
实施谈话
谈话后工作
会议主持人代表党支部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将谈话情况和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和意见
八、举行入党宣誓流程图
准备工作
确定时间、地点、主持人、领誓人
布置会场,主席台正中悬挂党旗和“入党宣誓大会”横标
通知与会人员,适当吸收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入党宣誓仪式
宣布仪式开始,奏《国际歌》
党组织(总支、支部)负责人致词
宣布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向党旗宣誓
预备党员代表发言
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发言
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奏《国歌》,宣布仪式结束
九、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和转正流程图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和教育
预备期满,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党支部委员会审查,并认真听取入党介绍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
NO
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进行公示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是否按期转正
支部大会
票决通过
NO
公司党委审批(三个月内)
NO
审批通过
由党支部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读审批意见。
党支部将本人全部档案整理齐全、归档后交公司综合办,综合办将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发展党员流程图解析
一、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流程图解析
1、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流程。
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审查和培训、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和转正等重点环节。
2、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异同。
凡符合党章规定的申请入党条件,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的称作为入党申请人。
入党申请人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党小组推荐、团组织推优,支委会审查同意的称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委会讨论同意的称作发展对象。
二、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流程图解析
1、党章规定的入党条件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自愿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应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及时谈话(一般在30天内),进行教育和鼓励,指出其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流程图解析
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党组织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要适时组织他们参加公司党委的入党前培训。
经培训合格者,开始对其进行不少于一年时间的培养培察,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培养教育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
二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使他们受到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
三是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的情况,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
四是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提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五是有针对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使他们学好规定的内容,达到规定的要求。
3、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和管理
(1)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进行一次全面的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
(2)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
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主要是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经常研究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按照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分析,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调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把新涌现出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进来,把不具备条件的人及时调整出来;
二是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代、说明问题的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也应进入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中。
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的管理,党支部组织委员专人负责,不能让无关人员随意翻看,更不能丢失。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单位变动时,党组织应及时将档案转给现工作单位党组织。
三是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的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以便党组织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教育。
书面汇报一般交给培养联系人,也可以交给党支部负责同志。
四、发展对象的确定、审查和培训流程图解析
1、发展对象的确定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有关程序如下:
(1)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2)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3)党支部委员会将党小组的意见、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汇总,经过讨论研究,确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
(4)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应及时向公司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
(5)公司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向党支部出具书面意见,下发《入党志愿书》。
2、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可以通过座谈会、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
政审的内容:
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审的基本方法:
请本人提供自传;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进行函调或外调。
外调范围指:
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一般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
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他们的政治情况。
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时,不要求调查上述范围内的每一个人。
而是在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和其他有关材料后仍有某些重要情况不清的,可以用函调或派人外调,了解在政治上、经济上与发展对象密切、对其成长有影响的人。
情况清楚的,可以不再进行调查。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5、对发展对象的短期集中培训
发展对象在履行讨论程序前,要参加工委组织部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形式为脱产学习(不少于二十四学时),主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党史、哲学等内容。
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流程图解析
1、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完成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养教育工作,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不能采取马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做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
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帮助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2、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公司党委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
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
在“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入党介绍人也要在《入党志愿书》上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3、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支委会要做好以下工作:
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党小组开会提出意见;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形成审议意见,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确定支部党员大会参加人员,列席人员和时间、地点,发出会议通知。
4、对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党支部向公司党委呈报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提供基本情况公示表。
公司党委审定基本情况公示表,确定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到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进行公示。
公示后符合党员发展的,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过,确定为中共预备党员。
5、报上级审批
党支部要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做出是否接纳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详见第六流程图。
同意接收后,应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一起报上级党委审批。
6、组织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委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谈话人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详见第七流程图。
7、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
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预备党员时,必须逐个审议和表决。
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8、党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六、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流程图解析
1、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所有的党员都应参加。
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未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支部党员大会应改期举行。
申请人及其入党介绍必须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否则也应改期举行。
2、支部大会程序:
(1)会议主持人一般由支部书记担任,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会议的议题及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指定会议记录人员;
(2)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3)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和对其进行培养教育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的情况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讨论中要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
(6)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能够解释说明的,应做出实事求是的解释和说明。
(7)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8)与会正式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做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大会讨论表决接收预备党员时申请人不必回避)
(9)支部书记对支部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
3、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的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才能通过接收决议;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七、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专人谈话解析
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谈话人一般由党委委员负责。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签名盖章后向党委汇报。
八、举行入党宣誓解析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组织进行)。
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是可以的。
九、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和转正流程图解析
1、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党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2、预备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转正。
手续是: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支委会审查,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
(5)支部大会讨论、票决通过;
(6)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的,提出要求,指出努力方向。
延长预备期的,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
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
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
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3、对拟转正的中共预备党员进行公示
党支部向公司党委呈报拟转正的中共预备党员的有关材料,提供基本情况公示表。
公司党委审定基本情况公示表,确定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到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进行公示。
公示后符合党员发展的,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过,确定为中共正式党员。
4、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1)预备党员向支部大会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学习和工作情况,对照党章,肯定成绩,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态度和决心(宣读《转正申请》);
(2)党支部负责同志介绍预备党员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3)介绍人向支部党员大会介绍帮助教育预备党员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4)全体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推选出监票人和计票人,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5)支委会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并及时报公司党委。
注意:
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员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半数以上。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严格党员标准和入党程序,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京组发[2005]10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的对象和内容
公示对象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转正对象。
公示内容主要包括:
党支部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名单,党支部拟讨论接收公示对象为预备和转正党员的决定;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所在岗位及职务、奖惩情况;被确定为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时间和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政审及参加集中培训情况;培养人、入党介绍人姓名;公示的起止日期;街道工委和党支部两级组织负责接待反映公示对象问题的联系人、联系电话、来信来访地址。
二、公示的时间、范围和形式
公示时间为7-10天。
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学习、生活所在的单位或地区。
公示形式一般为通过公开栏(墙)、板(墙)报、宣传橱窗张贴公告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
三、公示的程序及实施
公示的程序为:
拟定公示内容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研究处理意见;公开调查处理结果;对经公示发展的党员,在支部大会决议中注明公示情况。
公示工作由公司党委会同党支部组织实施,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对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存在的公示对象,可召开支部大会吸收入党或进行转正;经调查核实属于一般性缺点、不足,不影响发展或转正的,按预定方案召开支部大会,并由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改正;反映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或有一定问题,尚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暂缓发展或转正;问题严重的,不予发展。
对群众反映党组织不按程序和标准发展党员的,经调查核实后迅速予以纠正,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处分。
对调查核实结果的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客观地评价公示对象,实事求是地做出决定。
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允许公示对象做出说明或进行申辩。
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19号)精神,结合《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票决方法如下: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
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
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
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票。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
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发展党员 工作 程序 流程图 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