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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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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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试行
附件1
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试行)
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市)指导标准(试行)
项目
名称
具体
分类
指标内容
经济
社会
发展
又好
又快
1.人均GDP高于全省(区、市)城区平均水平;
2.人均GDP能耗低于省(区、市)年度控制目标;
3.第三产业增长率大于GDP增长率;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全省(区、市)城区平均水平;
5.城镇居民贫困率低于4.3%;
6.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全省(区、市)同类城区平均水平;
7.2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居全省(区、市)同类城区前列。
组
织
领
导
坚
强
有
力
组织
机构
1.设有由城区党政主要领导负责、民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谐社区建设工作;
2.领导协调机构设有办公室,有专职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具体组织实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
3.建立城区党政领导和谐社区建设联系点,每位领导同志每年到联系点开展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街道建立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形成工作网络,较好地完成和落实和谐社区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政策
规划
5.和谐社区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有本地区和谐社区建设发展规划;
6.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列入当地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有和谐社区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7.对中央有关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各项政策部署有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
部
门
职
责
落
实
到
位
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
1.建立专门台帐对社区内失业人员和就业援助对象进行登记,登记率达100%,实行动态管理;
2.社区内登记失业人员基本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援助,无零就业家庭;
3.居住在社区内的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社区管理率达到100%;
4.为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相关手续,并开展社会保险政策查询服务。
社区
社会
救助
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6.面向困难家庭廉租房、未成年人教育、医疗、司法和面向优抚对象、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等各项救助工作在社区普遍开展;
7.社区捐助接收站点、慈善超市普遍建立;
8.养老服务机构布局合理、设施完备、服务完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10张以上床位,社区里建有老人日间照料室和相应的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普遍开展,基本满足居民老有所养的服务需求。
社区
卫生
9.每3-10万居民或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设立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业务用房、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达到国家基本标准;
10.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
1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与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指导患者合理转诊,并提供相应便利服务;
1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普遍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和慢性病预防控制、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保健、残疾康复指导、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社区
文化
13.社区内各类教育培训设施及文化、体育、科技场所对社区居民开放率达到80%以上;社区文化体育设施能向外来务工人员开放;
14.每个社区至少有1处使用面积达到100平米以上或累计面积达到150平米以上的多功能社区文体活动场所,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文体器材;
15.有社区文化娱乐活动指导员队伍,开展经常性的社区群众性文体活动;
16.每个社区配有图书室,图书能够经常更新和补充,基本满足社区居民学习需求。
社区
治安
17.配备有社区警务室和社区民警,有适应本地区治安需要的专兼职巡防队伍;
18.社区内突发性治安事件得到及时处置,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力整治,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19.居民利益诉求渠道畅通,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排查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社区内无影响恶劣或后果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发生,越级上访、越级集体上访数量低于全省城区平均水平;
20.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控制良好,社区矫正、社区禁毒、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机制建立健全;
21.社区流动人口的出租房屋纳入信息化管理,流动人口登记率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分别达到90%以上;
22.社区防灾减灾预案建立健全,防灾救灾知识普及,建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安全事故发生率控制在国家确定的标准以内。
社区
环境
23.社区内环境舒适,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无暴露垃圾、无乱扔废弃物、无乱设摊点、车辆无乱停放现象;
24.社区内建筑物清洁美观,无违章搭建;墙体无乱贴乱写乱画现象;庭院内外物品堆放整齐;
25.社区内公共设施完备,下水管道不堵塞、排水沟内无杂物、化粪池不漫溢、窨井盖不破损;
26.饮食服务业油烟经过处理并达标排放,无扰民现象;
27.社区可绿化面积达到35%以上,无毁绿现象,对古树和名树加以重点保护;社区内有宽松的休闲、娱乐、活动的公共场所;
28.社区内无噪音扰民,施工及装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时间制度,不在居民休息时间使用噪音大的设备。
社会
评价
29.对政府部门及其派驻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的社区公共服务实行居民民主监督评议,居民满意率达80%以上。
保
障
措
施
健
全
完
善
组织
保障
1.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新建住宅区、工矿企业区、城中村、村改居地方及时成立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不留“空白点”,实现全覆盖;
2.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依章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健全,社区工作队伍结构合理,有专职的社区党务工作者和社区工作者,20%以上的社区工作人员具有社工任职资格;
3.在社区内具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商务楼宇、专业市场建立了党组织。
经费
保障
4.社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其标准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而及时增长,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到位,社区有经费使用自主权;社区工作人员经费(工资、补贴、保险)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标准不低于上年本地区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5.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社区承办的事项,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社区开展公益事业活动有专项补助资金。
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管理、项目申报、绩效考核有健全的制度。
设施
保障
6.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建筑面积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保障社区组织工作需要,方便居民开展活动;
7.建有区(县、市)级或市、区联动的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为社区成员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制度
保障
8.社区与驻社区单位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资源共享、事务共办、文明共建的机制。
社区各类组织主动为辖区单位服务,辖区单位积极参与、支持社区工作,给予人力、财力、物力支持,可开放服务设施向居民开放率达到90%以上;
9.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化,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10.建立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注册社区志愿者达到本地区居民总数的10%以上,有1支以上党员志愿服务队伍,经常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指导标准(试行)
项目
名称
具体
分类
指标内容
工
作
指
导
扎
实
有
力
组织
机构
1.建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牵头负责的社区建设指导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有专职工作人员;
2.定期召开社区建设指导协调机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
3.街道主要领导经常深入社区进行调查研究,有固定社区联系点。
统筹
协调
4.有和谐社区建设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5.每季度研究一次落实社区建设工作措施,并形成制度;
6.和谐社区建设有关政策得到落实,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7.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关系协调,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8.指导社区均衡发展,社区建设资源配置合理;
9.基层党委、政府各部门职能在街道有效整合,费随事转政策得到落实,社区减负成效明显。
工作
指导
10.指导社区建立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实现全覆盖;
11.指导和帮助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2.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实行居民自治;
13.指导和帮助社区开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公益事业;
14.及时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排忧解难。
管
理
服
务
优
质
高
效
社区
就业
和
社会
保障
1.有负责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数字统计翔实准确;
2.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各种类型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机会;
3.社区内登记失业人员基本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援助,无零就业家庭;
4.居住在社区内的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社区管理率达到100%;
5.为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相关手续,并开展社会保险政策查询服务。
社区
社会
救助
6.认真实施最低保障制度,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指导社区及时把居民享受低保情况予以公开;
7.对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及时到位、操作规范,社区捐助接收站点、慈善超市布局合理、发挥作用;
8.积极开展社区为老服务,普遍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基本满足居民老有所养的服务需求;
9.积极开展面向残疾人的社区服务,落实各项助残政策和措施,残疾人的生活、就学、就业、康复治疗等权益得到保障;
10.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对社区优抚对象服务到位。
社区
卫生
11.每3-10万居民或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设立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合理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
1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
1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与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指导患者合理转诊,并提供相应便利服务;
14.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普遍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和慢性病预防控制、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保健、残疾康复指导、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社区
文化
15.社区内各种文化体育设施有保障,并能充分利用;
16.有社区文化娱乐活动指导员队伍,经常组织开展文化进社区系列活动,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多彩;
17.大力培育发展群众性社区文体组织,群众参与广泛;
18.每个社区配有图书室,图书能够经常更新和补充,基本满足社区居民学习需求。
社区
治安
19.配备有社区警务室和社区民警,有适应本地区治安需要的专兼职巡防队伍,辖区内治安秩序良好;
20.社区应急管理机制健全,突发性治安事件得到及时处置,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21.居民利益诉求渠道畅通,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处理及时,社区内无影响恶劣或后果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22.社区矫正、社区禁毒、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机制建立健全,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23.对社区流动人口实行有效管理,流动人口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得到落实,流动人口登记率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分别达到90%以上;
24.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社区居民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社区
环境
25.有社区卫生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社区内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无乱扔废弃物现象,社区居民有良好的环保意识和卫生习惯,实现垃圾袋装和分类,社区环境清洁;
26.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显著,社区内建筑物清洁美观,无违章搭建、无乱设摊点、无乱停放车辆、无噪音扰民、无乱贴乱写乱画,庭院内外物品堆放整齐;
27.社区内公共设施维护良好,下水管道不堵塞、排水沟内无杂物、化粪池不漫溢、窨井盖不破损;
28.社区可绿化面积达到35%以上,无毁绿现象。
社区
服务
29.有一站式社区服务大厅,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社区居民办事方便快捷,居民满意率达80%以上;
30.制定有社区公共服务、社区互助和自助服务、社区志愿服务和社区商业服务发展规划及其配套落实措施;
31.社区内便民利民网点布局合理,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32.大力培育和发展生活服务类民间组织,作用发挥充分,效果明显。
保
障
措
施
落
实
到
位
硬件
建设
1.建有多功能、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并与区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形成服务网络,社区内有宽松的休闲、娱乐、活动的公共场所;
2.配备社区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服务设施,实现区、街、居三级联网,有效提供信息化服务;
3.为社区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服务设施,保证社区工作正常运转。
经费
保障
4.有保障社区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
5.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等活动经费到位,对社区各项经费的使用进行审计和监督有效;
6.确保社区工作者补贴(工资)标准达到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建有奖励机制;
7.规范社区财务管理和活动经费,无截流、挪用现象,确保专款专用。
队伍
建设
8.依章依法指导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规范聘用社区专职工作者;
9.定期对从事社区工作的街道干部和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组织培训,每年不少于20学时;
10.社区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健全,作用明显;建立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街道志愿者队伍人数占总人口的10%以上,志愿者参与服务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11.按每400户标准配备一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并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年度考核评议工作。
社
会
参
与
广
泛
有
序
共驻
共建
1.制定社区共建实施方案,与80%以上驻区单位签订共建协议,与驻区单位建立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2.共驻共建活动普遍开展,80%以上驻区单位内部设施对居民开放;
3.有效为驻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驻区单位对街道社区建设工作的整体满意率在95%以上。
居民
参与
4.本地区85%以上群团、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形成互动机制;
5.本地区80%以上居民(户)参与社区组织选举等基层民主活动;
6.本地区85%以上党员、学生参与社区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20小时;
7.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社区建设,设立社区联系制度;
8.社区民情恳谈会、民主评议会等机制健全,居民参与广泛;
9.街道建有民主评议制度,居民对街道工作及街道干部满意率在80%以上。
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指导标准(试行)
项目
名称
指标项目
指标内容
组
织
机
构
规
范
社区
党组织
1.社区党组织健全,设置合理,按期换届;
2.社区党组织指导社区内具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商务楼宇、专业市场建立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
社区
居民
委员会
3.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工作委员会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配置到位;
4.社区居民委员会按期换届,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有条件的社区推行直接选举,无违法违章撤换、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现象;每年进行1次以上居民民主评议,居民满意率达80%以上;
社区群团及民间组织
5.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按时成立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协商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并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积极开展工作;
6.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健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7.业主委员会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与监督,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业主权利,物业服务企业具备相应资质,依法经营,诚心服务,无重大物业纠纷事件,业主满意率达到80%以上;
8.社区民间组织培育与发展工作取得成效,在承接社会事务,开展居民生活服务、慈善互助、科普教育、文体娱乐等方面作用发挥明显。
队
伍
作
用
明
显
党员干部队伍
1.社区党组织书记模范带头作用强、综合素质高,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民主推荐、依法选举兼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2.发挥社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流动动员的管理与服务,创新社区党员、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居民群众的措施和载体,并取得显著成效;
3.对社区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和社区党员干部每年进行1次以上居民民主评议,居民满意率不低于80%;
社区工作者
队伍
4.社区工作者为民服务意识强、政治觉悟高,团队协作精神明显,无违法乱纪现象,注重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居民民主评议;
5.积极探索开发社区社会工作岗位,社区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者,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志愿者
队伍
6.引导好、保护好由党员积极分子、居民小组长、楼道长组成的社区骨干队伍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群众威望高、热心公益事业的优势,成为社区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
7.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注册社区志愿者人数不少于社区居民总数的10%。
指标
名称
指标项目
指标内容
制
度
规
章
健
全
共驻共建
制度
1.建有由社区党组织牵头、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社区党建工作;
2.共驻共建机制完善,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努力为辖区单位做好服务工作,辖区单位参与社区共建积极性高,签订共建协议,可开放的单位服务设施普遍向居民开放;
社区工作
制度
3.社区居民委员会各项制度健全,自治功能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化,服务流程程序化;建有走访居民制度,《民情日记》记录清楚;
4.社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在职责范围内的能早控制、早解决,维护基层稳定;
民主自治
制度
5.有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约,社区成员自觉遵守,无违章违约现象;
6.有社区议事协商机制,涉及成员利益的事项及时召开民情恳谈会、矛盾协调会、事务听证会、成效评议会等,解决社区热点、难点问题成效明显,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7.社区实行政务、事务、财务、服务“四公开”制度,确保居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阵
地
设
施
完
备
硬件
配套
1.社区硬件设施齐全,管理规范、运转正常;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配备到位;建立有多功能、综合性的社区服务站,提供劳动保障、帮扶救助等服务项目,功能完善、服务高效;
2.设有社区党员议事和活动场所,有必备的党员电化教育设施,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到位;
服务
设施
3.社区服务设施健全、网络完善、服务优良,有各种形式的商业服务圈、生活服务圈、文体娱乐服务圈,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不低于居民总数的60%;有社区健康教育宣传栏且每月更新,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教育讲座;
5.社区警务室配备完善,建立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四位一体的社区防控网络,安防系统安装率达到90%,监控系统覆盖到社区公共部位;
6.社区按要求建有能满足社区老年人需求的日间照料、居家养老等为老服务设施;
宣传
阵地
7.建有居务公开栏、宣传橱窗、体育健身点及室内外文化活动场所,社区图书阅览室拥有图书1000册以上,报刊杂志5种以上;
8.依托电脑、电话、网络、呼叫器等设施,建有现代信息化网络阵地,开设社区网站、社区论坛等,居民可以通过社区综合信息平
台参与管理、反映诉求、获得服务。
指标
名称
指标项目
指标内容
工
作
成
效
显
著
管理有序
1.社区党建扎实开展,社区党员组织生活开展正常,经常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参与人数占党员总数80%以上;
2.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健全,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居民有安全感,对社区治安满意率达95%以上;
3.社区民主法治工作有效开展,民事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经常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社区居民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服务完善
4.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社区就业、医疗、低保、救助等公共服务工作得到落实,居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
5.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优抚对象、流动人口等提供的专项服务项目,在少数民族、归侨侨眷聚居的社区有特色服务项目,服务效果明显;
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合理,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等服务,针对社区常住人口的社区预防保健主要指标处于良好水平;
文明祥和
7.居民生活方式健康科学、文明向上,社区内家庭和睦,邻里关系融洽,群众性文体活动广泛开展,居民参与率较高,并有活动记录;文明社区、学习型社区、和谐楼院、五好家庭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效突出;
8.社区内环境优美,无严重破、损、残建筑物和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乱设摊点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垃圾清运定点及时,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无乱扔废弃物;社区居民无违法违章饲养宠物和家禽、犬(宠物)、鸽(鸟类)等现象,社区内无宠物伤人事件;居民具有较高的环保意识和良好的环境行为,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70%,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60%;
9.新建住宅社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老旧住宅社区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社区内花草树木修剪整齐,无毁绿、无占绿地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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