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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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三篇
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三篇
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三篇
(篇一)
残疾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和难点,为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安排,7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驻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残疾人保障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
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残联关于全市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新北区残疾人就业圆梦中心、市残疾人辅具服务中心、就业管理中心、康复服务中心及中进阳光助残服务中心等机构,召开了市教育、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和残疾人服务机构负责人、残疾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24.4万,占全市总人口的5.92%,有残疾人的家庭21.7万户,涉及到全市1/5的家庭。
《残疾人保障法》、《**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把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作为事关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着力构建具有**特色的、完备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残疾人生活状况显著改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参与社会更加广泛,社会助残环境不断优化,残疾人事业持续稳定发展。
(一)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市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实施办法》等30多个扶残惠残政策法规,一系列涉及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特惠政策得以实施,为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把发展残疾人事业作为自己的职责,统一安排,同步考核,形成了共同参与、共推发展的良好局面;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开通了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98个法律援助机构五年受理残疾人案件1200余件;大力宣传、支持残疾人工作,广泛开展爱心募捐活动,助残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31支助残公益性社会组织2万余名志愿者深入残疾人机构和家庭开展服务,创造了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明显加强。
一是加强了组织机构建设。
市及辖市(区)、街道(镇)和社区(村)四级残疾人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得到加强,60个街道(镇)残联和1117个社区(村)残协有效发挥作用。
二是加强了服务阵地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有残疾人专业服务机构40家;“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已建成投运,残疾人服务设施面积超过7万平方米。
三是加强了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开展学历教育和重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人才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
五年来,培训社区康复人员6700余人(次)、各级各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1500余人(次)。
(三)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明显完善。
一是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
通过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大力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积极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等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
全市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10个,五年来开展职业培训280期,培训残疾人8000多人次。
全市城镇登记求职残疾人培训率达100%,新增安置残疾人就业6000多人。
二是积极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教育部门将“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与考核细则内容,统一布置,统一督导。
全市建有特殊教育机构和特教班14个,1200多名残疾学生通过随班就读等多种形式接受义务教育。
三是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
以残联康复中心为龙头、社会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逐步形成,78865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进医保政策,将38个医疗康复项目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扩面提标。
四是积极推进文化体育进社区建设。
坚持贯彻“共建、共融、共享”的理念,“残疾人幸福广场”,残疾人文化“六进社区”等经验在全国推广;残疾人参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我市残疾人在国内外重大残疾人文艺、体育和职业技能赛事中获得200余枚奖牌,涌现出一大批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先进典型,残疾人社会地位得到较大提升。
(四)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明显改善。
全市初步形成了普惠加特惠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广大残疾人得到更多实惠,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
在社会救助方面,“十二五”期间,4.5万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累计发放补贴2500多万元;1.9万名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得到全额低保救助;对2000多名学生发放助学金192万元;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贫困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964万元。
在社会保险方面,投入780余万元为5.6万残疾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逐步推广大病补充保险。
在社会福利方面,全市各级每年向残疾人发放慰问金及物品价值600余万元;为2.5万名残疾人办理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并办理意外伤害险;为1400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完成2.27万例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配发残疾人辅助器具2.6万件;市级每年投入570余元用于精神病防治救助,监护重症精神病患者2.27万人。
二、存在问题
我市残疾人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残疾人的实际需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
残疾人仍是较为困难的群体,残疾人民生问题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短板”。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还不高。
目前,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救助面还不够宽,处在低保标准边缘的残疾人难以获得有效的救助,因残致贫现象仍然比较普遍;社会保险面较窄,相当数量的残疾人被排斥在社会保险体系之外,城镇未就业残疾人和农村残疾人都未能参加养老保险。
此外,残疾人社会保障内容还比较单一,大多集中在对残疾人的现金救助、实物救助、康复救助等方面,一些需要救助的残疾人不能获得相应的、及时的救助。
(二)残疾人就业问题还比较突出。
由于残疾人自身文化水平、知识面、社会参与能力等诸多因素制约,个体就业难度越来越大。
加上一些单位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缺乏正确认识,往往宁愿缴纳残疾人保障金,而不愿招收残疾人。
2007年全国统一实行新的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后,因嫌优惠政策力度不足,许多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不高,福利企业数量逐年萎缩,残疾人集中就业明显下滑。
(三)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还不够健全。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仍显不足,专业人才还比较缺乏,难以满足残疾人类别化、个性化的需求;基础数据和服务标准体系还不完备,信息化、科技应用和基础研究仍待加强;一些老小区和部分公共场所未按有关标准实行无障碍设计和建设,城区一些已设置盲道、坡道的道路被占用,形同虚设。
(四)残疾人权益维护还不够有力。
《残疾人保障法》、《**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得还不够到位,公众对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不多,歧视残疾人、损害残疾人权益的事还时有发生;一些单位和部门片面认为保障和维护残疾人权益是残联的事,与本单位关系不大,支持和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残疾人自身对法律法规也了解不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参政议政积极性不高。
三、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更好地维护残疾人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保证《残疾人保障法》和《**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落实有关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政策,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
在完善帮扶救助措施上,要放宽残疾人进入低保的条件,适当提高残疾人的保障水平;建立残疾人社会救助长效机制,为残疾人基本生活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在提高就业扶持水平上,要进一步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制度,扎实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行动,加强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行专业化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有就业愿望、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都能得到就业服务。
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上,要全面实施残疾人义务教育,普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基本满足视力、听力、智力残疾青少年高中段教育需求,尽量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需求。
在扩大社保覆盖面上,加大参加社会保险的优惠,为残疾人养老、就医构筑稳定可靠的“安全网”。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的要求,健全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做好残疾人专项服务,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要切实加强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并完善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网络;要构筑规范化的托养服务平台,完善托养服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或其他庇护服务;要健全社会化的权益维护机制,努力实现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应援尽援。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队伍体系建设。
加强残联系统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残疾人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一要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
充分发挥市政府残工委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落实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工作责任。
加强各级残联机构设置,健全工作制度,配强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健全残疾人专门协会,发挥其在团结、教育、联系残疾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快培育面向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合理配置政府、社会、残联资源。
二要增强为残疾人服务能力。
扎实推进“残疾人事业人力资源开发计划”,着力打造优秀残疾人人才、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专业技术人才和社会工作者组成的残疾人工作队伍;完善助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培育一批助残志愿服务基地,不断拓展医疗保健、康复训练、心理慰藉、信息咨询、教育文化等服务项目。
三是提升残疾人整体素质。
充分发挥残疾人的主体作用,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选拔优秀残疾人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帮助残疾人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四)进一步营造全民助残良好氛围。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将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纳入相关规划和评估考核体系,尽快出台《**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多途径、多形式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使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做好残疾人典型的宣传,进一步增强残疾人自强、自立的信心,鼓励和引导残疾人自主创业;继续推进残疾人文化、体育基地建设,培育残疾人特色文化品牌,推进残疾人社区文化和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
(篇二)
为了切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市政协于**月中旬对我市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了行调查,调查期间认真听取了市残联相关科室的情况汇报,并组织市直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基本状况
**市现有各类残疾人1.1万人,其中肢体残疾0.4万人、听力言语0.18万人、智力残疾0.1万人、视力残疾0.19万人、精神残疾0.1万人、多重残疾0.13万人,占总人口的6.3%(目前,全国残疾人比例为6.9%)。
一是加强了残疾人就业安置工作。
根据省**的有关规定,我市相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办法规定。
市残联及相关部门坚持培志与培技相结合,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举办了各种农作物种植技术、家禽家畜饲养技术、花卉苗木种植技术、果树栽培、计算机应用、残疾人上岗等培训班。
2015年以来,共有1960名残疾人学到了相应的技术,其中215名残疾人安排了较好的技术岗位,提高了就业率,增加了收入。
同时,新培育老头沟镇龙水村建立残疾人养猪扶贫基地1个,对120名残疾人进行了种养殖业的扶持,投入扶持资金30多万元。
目前,我市有一定劳动能力、符合就业年龄并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共有3300人。
现已就业的786人,其中,福利企业(9家)累计安置残疾人职工308人,并参加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实行了最低工资制,占39%;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08人,占14%;个体灵活就业286人次、占36%;公益性岗位安排84人、占11%,就业率为23.8%。
二是加强了无障碍设施建设。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在城建、交通、残联等部门的努力下,先后在城区内的海兰路、东山路、龙盛路、建设路、六道河两侧等主要城市道路;火车站、客运站、中医院等公共场所及文化广场、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了无障碍设施建设。
共铺设盲道7,162延长米,缘石坡道23处,轮椅坡道1处;在客运站等部分新建公共侧所设置了坐便和扶手;在市医院和中医院分别设置电梯、滚梯各一处,实现了全市该项无障碍设施建设零的突破。
二、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市残疾人保障工作虽然有了一定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残疾人保障工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与全面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突出表现在:
1、法制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残疾人的政策宣传还不够到位,缺乏深度和广度。
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氛围还不够浓厚,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覆盖面还比较窄,残疾人保障和服务的制度规范和标准还不健全,缺乏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机制。
现有的保障政策和公共服务缺乏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保障与服务内容和有效措施,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往往被普遍化、平均化的要求所掩盖和忽视。
残疾人在低保、医保、扶贫救助、危房改造、教育等方面都是按照国家的普惠政策在落实,市政府缺少针对残疾人的优惠、特惠政策。
2、残疾人劳动就业比较困难。
目前,我市残疾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就业率仅为23.8%。
残疾人由于自身文化水平、知识面、社会参与能力、经济状况等诸多因素制约,个体就业难度越来越大。
同时,一些企业往往选择缴纳残疾人保障金,而不愿招收残疾人,造成了分散按比例就业人数少。
全市现有福利企业3个,09年以前9个福利企业受国家税费改革、市场经济竞争压力等影响,一些福利企业要求退出福利企业行列,一些福利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能力逐年下降。
3、残疾人保障工作投入不足。
一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难。
按照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经济组织等单位应当按单位职工总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比例的,要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目前,企业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由税务部门代征,征缴情况尚好。
行政事业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残联工作人员上门催缴,难度很大,收效甚微。
2015年我市应征收残保金146万元,实际征收16万元,仅占10.9%。
由于没有针对不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的有效处罚措施,有些用人单位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少缴甚至不交保障金,影响残疾人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残疾人康复经费落实难。
据了解,目前全**八个县市中,只有龙井、汪清的残疾人社区康复经费没有列入到财政预算。
按照中残联要求应按辖区覆盖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30元安排社区康复工作经费;按照辖区覆盖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15元安排精神病防治康复经费,并随着经济的增长逐年增加投入。
由于缺乏经费保障,致使残疾人的各项康复工作、精神病防治工作等无法有效开展,严重制约了我市残疾人工作的长期有效稳定发展。
三是无障碍设施建设投入不足。
由于我市财政困难,在无障碍设施建设投入的资金非常有限,导致城内大部分城区道路、公共场所及住宅小区等没有无障碍设施,难以满足广大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参与社会生活的需要。
4、残疾人康复网络不健全。
资源不足和现有资源利用不足的问题并存,尚未形成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的有效机制。
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的能力还很弱,各级残联组织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服务设施没有达到中残联的要求标准。
2个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于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地方较小,楼层偏高,没有无障碍设施。
(妇幼保健在2015年新建一处,但楼层在2楼,面积不到15平方米,康复器材难以发挥作用)。
截止到4月1日,两个街道14各社区没有一家真正的残疾人康复站及日间照料站(2015年安民街道东山社区新建一处康复站,但面积较小,没有后续资金投入,难以发挥其功能)。
全市7个乡镇,只有开山屯镇建有一家康复站,由于没有后续资金投入,现在也举步维艰。
社区负责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人员办公条件简陋,各种康复档案建立不规范,工作积极性不高。
农村缺少专职(兼)康复协调员,没有场地,没有专人管理,农村残疾人的康复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城镇及农村残疾人辅助器具的供应更是远远满足不了残疾人的需求,这也是困扰我市残疾人出行难的瓶颈之一。
此外,精神病防治困难多,精防医生轮换频繁,精防经费短缺,无法有效地开展精防工作。
这也给社会造成了不稳定的因素。
5、无障碍设施不完善、不系统。
由于历史原因,原有公共建筑基本没有设计和建设无障碍设施,新建和改扩建公共建筑大部分虽对无障碍设施进行了设计和建设,但有的没有达到规定标准,无法满足特殊群体对无障碍设施的需求。
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相关部门对无障碍设施建设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
社会上个别单位和人特别是一些承担城区建设改造任务的施工单位,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缺乏认识,认为无障碍设施可有可无,无关大局,没有必要投入过多的资金和精力,从而影响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是城区内铺设盲道的道路很少,盲道被挤占的情况比较严重。
海兰路、东山路等主要路段都没有铺设盲道。
盲道不成系统,断断续续。
大部分人行道上没有盲道;一些公共设施和旅游景区无障碍设施也不完善;大部分的居住小区的无障碍设施也无法适应需要。
三是现有的无障碍设施缺乏管理和维护。
无障碍设施有障碍,有的坡道太陡,残疾人无法上下;有的断断续续且在路口处无坡道连接;有的盲道被绿化树、货亭、展示栏、电杆拉线阻隔甚至扭曲;甚至部分盲道经常遭到损坏,反而对行走的盲人构成潜在的危险。
公汽站台、路口红绿灯没有针对盲人的盲文标识和语音提示等。
**市残疾人联合会是全市各类残疾人的管理服务机构。
由于经费原因,由于楼下门前没有盲道、路缘坡道和上楼的电梯,既影响了一些残疾人(主要是下肢残疾人、盲人)的通行,也直接影响了残联工作人员开展“无法上门服务的康复训练、残疾人培训、购置用品用具等活动”。
三、几点建议
2、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投入。
稳定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建立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保证。
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加大残疾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的力度。
市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行政、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适时将依法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真正把资金用到残疾人事业发展上。
二是保障社区残疾人康复经费的的落实。
根据全**的实际情况,建议将残疾人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便推进我市残疾人保证工作。
3、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
要进一步重视残疾人就业培训,改变培训的方式方法,为残疾人提供适合自身特点及市场需求的各种技能培训。
从目前我是实际情况看,真正能够符合就业的残疾约为1000人左右(不包括已就业人员)。
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就业优惠政策,鼓励残疾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实现自强、自立。
对从事个体经营和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同时,要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减少经营风险。
要鼓励和适当发展中小型劳动密集型福利企业,为残疾人集中就业创造条件。
要进一步重视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督促单位和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要加大公益性岗位的购置力度,积极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拓展残疾人社会就业渠道。
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有效性,建议市残联应将符合就业条件的残疾人的有关情况(包括年龄,技能、所能从事的工作等)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
以便用人单位的根据需求选用。
4、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
无障碍设施是现代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残疾人、老年人及其他社会特殊群体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必要条件,也是方便所有人出行和生活的重要设施。
建设无障碍设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城市品位的象征。
为此,建议城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规范》,做好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切实做到无障碍设施和城市建设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避免再走先建后改的老路子。
建设部门可适时出台“**市无障碍设施相关规定”,在源头上控制严格把关。
具体做法可采取:
一是建设局在审查施工单位报批的建设项目时,必须把无障碍设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审查,对未报无障碍设施方案的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是建设局要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实施的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不按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行为。
对违反《规范》设计要求的,应责令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未按要求施工的在验收时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
建议城管、交通部门加强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针对我市无障碍设施特别是盲道被占用和损坏现象,城管监察、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区别不同情况予以清理或责令限期整改。
对占用无障碍设施等,应及时、尽快清理,让出盲道位置。
通过监管手段,尽可能提高现有无障碍设施的利用程度,充分发挥其发挥社会效益。
5、进一步加强康复网络建设。
2015年是我是迎接“省级康复示范市”的检查验收及“十五”残疾人工作检查的关键一年,政府及有关部门必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以实际行动向省政府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一是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强化主体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二是要加大力度,加强残疾人康复站建设。
针对目前我市康复站建设的实际,能否采取社区与医药销售部门(有意支持残疾人事业,有条件从事此限工作)联合,以社区诊疗所等形式办理以解决目前场地不足等问题。
请卫生等部门研究,予以相应的政策。
与此同时,市政府应协调有关部门对已建的康复中心,重点放在解决定性、定位、定向发展“三定”问题和发挥效能上,加强分类指导,拓展康复领域和服务项目,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能力,促进统筹发展;对未建的康复中心的地区,重点放在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推进措施予以实施上,切实解决瓶颈问题,实现零突破。
三是加强农村社区康复组织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康复网络,加大对农村社区(村)居委会康复的资金投入,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尽量做到资源共享,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以最小的投入,赢得最大的收获,以满足残疾人的各种康复需求。
四是对于贫困残疾人需要的辅助器具及康复训练项目,应参考城乡医保及新农合报销办法,对辅助器具有条件的进行报销,既可以缓解市财政的困难,也可解决贫困残疾人出行难等问题。
(篇三)
为全面了解我县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医疗、生活、帮扶等方面的情况,推进残疾人事业更上台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安排,常委会副主任张由文带领相关工作机构对全县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调研。
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县政府、残联、卫生局、教育局、人社局、文广新局、民政局、司法局等部门单位的汇报,审阅了各镇人大的调研报告,召开了包括镇残联、人大代表、社区残疾人工作专干、残疾人代表等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并深入镇、社区、街道,实地视察了残疾人福利企业,走访了残疾人家庭,基本摸清了全县残疾人工作开展的主要情况。
调研组还参观考察了**县残疾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第二医院的残疾人康复站,认真学习了**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经验和方法、观看了区残疾人保障工作系列宣传片、考察了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综合服务中心、映翠小区残疾人康复室、托养照料室等。
通过考察,调研组看到了我县的差距,开拓了思维,也增强了做好残疾人事业的紧迫感。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
截止**年3月底,全县有各类残疾人23847人(重度残疾6833人、持证残疾人9674人),约占全县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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