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南广铁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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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南广铁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新建南广铁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简介
新建南广铁路建设是国家重点项目工程,其设计走向沿珠江水道的西江——东江方向,从南宁出发,径黎塘、贵港、桂平、平南、梧州、云浮、肇庆、佛山等站,到达广州铁路全长574.734KM。
其中南宁至黎塘西段,南广铁路与柳南客专四线95.13KM,黎塘至肇庆北,南广双线段401.607KM,肇庆北至三眼桥,南广线与贵广线四线并行段61.397KM,三眼桥至新广州站段利用在建贵广铁路16.6KM,本监理标监理范围为IDK120+000(=DK116+098.58)~DK252+662(花培岭隧道进口)全长132.657KM。
二、监理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三)铁道部《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四)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的若干意见”
(五)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
(六)南广铁路合同中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七)南广铁路工程监理二标段施工监理规划。
三、控制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广西省、广东省、铁道部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责任事故;遵守铁道部、有关路局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四、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工作流程
(一)图5.1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工作流程图
图5.1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工作流程图
(二)图5.2安全控制程序框图
图5.2安全控制程序框图
(三)图5.3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
图5.3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
五、安全监理控制重点
1、既有铁路、公路的安全防护;
2、通航河流施工平台的稳定性、防撞及各种运输船只的安全行驶;
3、防高空坠落和落物伤人;
4、防现浇梁支架垮塌、掉梁、防起重机和架桥机倾覆;
5、水上作业及防洪防汛;
6、隧道防塌方;
7、火工品的存放和使用,严防爆炸发生;
8、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9、临时用电的安全等管理。
六、路基施工安全监理
(一)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土石方工程和特殊地段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控制保障措施进行审查;并检查施工单位人员的上岗证和机械操作证;检查施工单位人员是否进行了岗前安全培训学习,是否进行了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及其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施工单位在路基施工前,应先做好场地布置,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等影响安全的隐患,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在泥沼、淤泥、软弱路基地带,应探明泥沼性质及深度,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施工单位在土方机械作业时,无关作业人员不得靠近机械;在挖掘机土斗的回转半径范围内,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铲运机的运行道路宽度应大于铲运机宽度1.0m;电动蛙式打夯机停用时应切断电源;在水中填筑路堤,应先查明水深和流速,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高边坡路堤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五)施工单位在对桥涵缺口的锥体和台后路基填土,宜采用顺序作业,填土和夯实作业应避免相互干扰;在锥体坡面铺砌,应与路堤边坡的码砌及逐层填筑保持在同一高度;锥体护坡上不得停放夯具,作业人员不得在护坡下休息。
(六)施工单位在软土路基施工时,应根据现场条件、施工方法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
(七)在运土道路的填筑、路面结构应能符合使用要求;在软土地段填筑路堤,应先作好排水,并按设计要求做好地基处理;在填筑中,应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防止路堤坍塌危及人身安全。
(八)安全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挡土墙、护墙明挖基础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开挖较深且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基坑,应分段跳槽开挖,加强临时支护。
(九)基坑弃土或坑边材料的堆放位置与高度应不影响基坑的稳定。
(十)砌筑挡土墙、护墙,不得重叠作业;大型压实机械与墙背的距离不应小于1m,且应采用静压方式。
(十一)护坡挡墙施工在使用吊斗提升时,装载物不得超过斗帮;使用平板提升时,平板应设置防护栏杆及进出装置。
(十二)支撑渗沟开挖深度超过1.5m时,应加设支撑;开挖后应立即回填,防止雨水浸泡基坑,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
(十三)坡面挂网、喷护作业时,应设置脚手架,不得攀扶锚杆头上下。
(十四)在雨期和冰雪融化期不宜开挖堆积体,不得夜间施工。
(十五)在岩溶及其他坑洞地区路基施工,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题安全技术方案,并检查坑洞内情况,对不稳定的岩溶坑洞应加强临时支护,坑洞中有害气体应通风排除。
七、桥梁施工安全监理控制
(一)安全监理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桥梁施工专题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保障体系;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岗前教育培训,是否有持有合格的上岗证和操作证,各工种人员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配备齐全。
(二)在通航河道上施工时,应事先与航运部门协商,清除河道障碍物,办理航标设置及发布公告等事宜;施工完毕,应对施工影响段河道进行清理。
(三)水上作业时应配备救生船只及其它救生设备。
(四)桥上进行铺架作业时,桥下严禁车辆、船及行人通过。
(五)桥梁钻孔桩基础施工安全技术控制:
1、对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或沉陷,钻架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锚应牢固。
2、钻孔时,钻速不得过快或骤然变速;孔内弃土不得堆积在钻孔周围。
3、停钻后,钻头应提出孔外安全放置,孔口应遮盖防护。
4、所用的钻头、卷扬机、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冲击中钢丝绳的松弛度应适宜,制动良好。
5、冲孔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冲击区范围内;当检测钻孔或吊泥浆出孔时,钻头应放置在安全位置。
6、提升钻头到接近护筒底缘时,应减速平稳提升。
7、夜间作业时应悬挂示警红灯。
(六)桩基础承台施工安全技术控制
1、搭设的操作平台及支撑系统应连接牢固,并能承受所有施工机具与用料的重量。
2、插打桩基的定位桩组成的施工平台,应高出设计施工水位0.5m,平面结构的顶层、底层,应连接成一个牢固的平面整体,平台周围通道应设栏杆及脚手板。
3、在平台上安装的导向架,在插打钢护筒时,应将平台牢固地支撑在钢护筒上。
4、在围堰内除土、吸泥,直到封底前,应经常检查围堰内水流的冲刷情况,并有防止围堰倾斜的措施。
5、在处理桩顶被的破损部分(混凝土、钢桩)的残渣及浮浆时,应加强安全防护,在绑扎钢筋连接时,作业人员应互相配合。
6、当承台及墩身混凝土灌注后,应将承台顶面的钢结构切除。
(七)模板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安全技术控制
1、混凝土工程使用的模板及支架结构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其承载力应满足支承新浇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荷载的要求。
2、模板采用分段整体吊装时,应联结牢固;在起吊安装时,应栓溜绳,吊点位置必须正确;模板合缝时,调整位置时,不得徒手操作;大型拼装式模板就位后应及时支承固定,保持模板整体稳定。
3、工作平台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并搭设牢固,平台上应设围栏及步梯。
墩台高度超过2m时,应张挂安全网。
4、施工中不得碰撞模板和脚手架。
5、模板拆除时,不得强拉强卸;应划定作业区,悬挂警示标志,并按规定的拆模程序进行。
(八)墩上施工安全监控保障措施
1、墩上施工平台实行全封闭安全防护措施,平台顶四周的栏杆高度不小于1.2m,栏杆间用多道连接起;栏杆及整个平台吊架外侧满挂密目安全网。
2、在墩下通道处设置安全防护棚,保证施工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3、平台上堆放设备材料要均匀对称,防止平台偏斜和倾覆。
4、为防止大风对高墩墩身施工的影响,采取抗风措施。
(九)拌和站、预制梁生产安全控制
1、拌和站
2、预制梁场
3、预应力施工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1)不许踩踏攀扶油管,油管如有破损及时更换;千斤顶内有油压时,不得拆卸油管接头,防止高压油射出伤人;油泵电源线应接地避免触电;要保持安全阀门的灵敏可靠;
(2)张拉时,千斤顶后面严禁站人,张拉人员站在千斤顶两侧面操作。
(十)梁的存放、横移、起吊、装卸、运输的安全控制
1、装卸工作必须符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对梁的存放、横移、起吊、装卸、运输等工作前应检查装卸工具和设备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2、梁的存放场应有坚实的存梁台座和地面排水系统;梁片存放时,应支垫牢固,不得偏斜,并有防止梁体倾覆的措施。
3、采用就地横移梁片铺设的专用轨道应平顺,轨距正确,轨道接头不得有错台、错牙,道床无沉陷。
4、梁片的起顶、支垫、卸顶应对称平衡,支垫牢固。
5、梁体位移交换支垫时,千斤顶起落高度不得超过有效顶升行程;移动梁体时,两端行程应同步。
6、梁体运送中出现支承松动,应停止牵引。
7、采用滑道横移梁片时,滑道位置应与卸梁轴线垂直,两股滑道之间的距离必须一致;滑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8、梁片滑移时梁底面与滑道之间,必须加设滑板,两侧应有能随梁体移动是保护支承。
9、梁片移动、装运、存放时,必须按要求设置支撑点,在梁端两侧应支撑牢固。
10、梁片起吊装车运输时,两端的高差不得大于30cm;吊件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如需停留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并设专人监护,悬空吊件严禁越过人身或吊机驾驶室。
11、梁片用千斤顶装车运输时,千斤顶的起重吨位不得小于梁重的1.2倍;横移时,应保持梁体的平衡和稳定,两端不得同起同落。
12、牵引车运送梁片到位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5km/h,牵引车前后必须派专人指挥;梁体到位后,应制动锁定。
(十一)预制梁架设施工安全控制
1、监理人员在预制梁架设前应对施工单位的架设方案进行审核及对架桥机进行机械安全检查,对其架桥机走行、电气控制、起重设备进行全方位检查,以保证架桥机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2、监理人员并对架桥机组配备人员进行检查,确认各工种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有上岗证及操作证,是否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
3、架设时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现场是否具备架梁条件;工作区应无障碍,无闲杂人员,确保起吊、操作和行进具有足够的空间;架梁要严格按架梁操作程序进行,作业过程中对架桥机重要部件进行监控运行;在架桥机对位架设时应缓速慢行,以确保架桥机走行安全,发现异常或部件损坏必须停止运行;在架设作业区段应有专人防护,确保作业安全。
(十二)架桥机架梁施工安全控制
1、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对施工单位选用悬臂式架桥机、单梁式架桥机、双梁式架桥机和铺轨式架桥机进行架梁作业时,均应按现行铁道部标准《铁路架桥机架梁规程》(TB10213)中有关规定执行。
2、施工单位在选用其他类型架桥机架梁时,应根据架桥机的性能,按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和《铁路架桥机架梁规程》(TB10213),制定安全操作细则,并经批准后执行。
3、安全监理应对施工单位在架梁前的桥头路基是否压道进行检查;在压道时,严禁使用已组装的架桥机压道;当压道出现路基下沉严重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对路基进行加固。
4、架桥机通过地段的线路净空应满足架桥机的要求。
5、在大坡道上停车对位、架梁时,应设专人安放止轮器和操作紧急制动阀;吊梁小车或行车的制动装置必须可靠,并设制动失灵的保险设施。
6、下坡道架梁时,应在架梁列车后方安装脱轨器及防止车辆脱钩的措施。
7、架梁时应保持规定风压。
8、施工单位应有专人防止运梁小车向下坡方向溜动,并备有止溜木楔和止轮器。
9、当风力导致架桥机梁臂不稳定,应停止架梁对位;对位后应用枕木支垫架桥机背风面,并用钢丝穿滑车拉住大臂前端,配合摆臂速度收放。
10、架梁时应由专人检查、加固,作业人员应撤离架桥作业范围。
八、隧道施工安全监理控制
(一)洞口施工安全技术控制
1、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隧道工程洞口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进行审核,检查施工单是否进行了位岗前安全
培训学习;是否有上岗证及合格的机械操作证书;各工种人员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配备齐全。
2、施工单位在施工隧道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段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在高于2m的边坡上作业时应符合《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高处作业的规定。
3、爆破作业应符合《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关于爆破作业的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面爆破后应清除边仰坡上的松动石块后,方可继续施工;在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4、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应进行支护。
5、隧道门及端墙工程施工:
(1)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护手栏杆;脚手架不得妨碍车辆通行;
(2)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3)起吊作业应符合《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起吊作业规定操作,起吊材料时机下严禁车辆和人员通行。
(二)隧道、明洞开挖施工安全技术控制
1、施工单位在隧道开挖前应根据各种施工方法及地质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
2、施工单位在隧道开挖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3、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4、用电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5、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6、采用液压凿岩台车作业时,应符合《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机械操作规定。
7、施工单位在隧道爆破作业应编制专题爆破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
8、施工单位在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9、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
(1)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m;
(2)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m;
(3)相邻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小于50m;
10、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1)照明不足;
(2)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3)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4)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5)没有警戒好的。
11、洞内爆破不得使用生产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12、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爆破。
13、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1)有无瞎炮;
(2)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3)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4)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14、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15、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当采用钻孔台车平行钻凿深孔爆破并采取下列措施时,可不受此项限制:
(1)制定操作细则,并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批;
(2)钻孔与装药顺序应自上而下,钻孔与装药孔至少隔开一排,其距离不小于2.5m;
(3)钻孔与装药人员必须分区。
16、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
(三)隧道装碴与运输施工安全控制
1、开挖断面净空应能满足装碴机械安全运转。
2、当采用新型机械设备时,线路铺设标准应符合机械轨距的要求。
3、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应检查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必须先处理后装碴。
4、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5、装碴时若发现碴堆中有残留的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
6、机械装碴的辅助人员,应随时留心装碴和运输机械的运行情况,防止挤碰。
7、机动车运输时,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动车。
8、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当离开时,应切断电源,拧紧车闸,开亮车灯。
9、在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10、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灯光,显示限界。
11、车辆行驶时,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50cm;同向行驶的车辆,两车间的距离应大于20cm,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予加大。
12、洞外卸碴处的路面应做成4%的上坡段,距碴堆边缘处应设置挡木。
13、洞内倒车应由专人指挥。
14、汽车运送炸药与雷管时,应分别装在两辆车内专车运送,两车间距应大于50m,并派专人护送;运行中应显示红旗或红灯;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罩。
15、在交接班、人员进出时间内,不得运送。
(四)隧道支护施工安全控制
1、施工单位应根据围岩稳定情况采取有效支护,并编制专题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
2、施工期间,应对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应由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
3、在开挖时,施工单位应边开挖边支护,初期支护要及时跟进;在不同围岩类别应采取不同的支护方式。
4、构件支撑的立柱不得置于虚碴和活动石块上;在软弱围岩地段,立柱底面应加设垫板或垫梁。
5、暂停施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开挖面。
6、锚喷支护在碴堆上作业时,应避免踩踏活动的岩块。
7、在梯、架上作业时,安置应稳妥,应有专人监护。
8、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体、开裂的喷混凝土时,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正下方。
9、作业中如发生风、水、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依次停止风、水、料的输送。
10、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动作,在本排钢架或本片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不得擅自取消临时支撑。
11、对锚喷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开裂等险情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当险情危急时,应将人员撤出危险区。
12、在施工超前锚杆或超前小导管支护时,应有防护措施。
(五)隧道衬砌施工安全控制
1、施工单位在衬砌施工工作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0m的栏杆;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工作台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钉子露头或突出的尖角。
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载重量,应在现场挂牌标明。
3、吊装拱架、模板时,作业场所应设专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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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应符合《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第2.7节的规定。
5、检查、维修混凝土机械、压浆机及管路时,应停机并切断风源、电源。
6、拱墙模板架及台车下应留足施工净空,衬砌作业点应设明显的限界及缓行标志。
7、台车工作台上应满铺底板。
8、拆卸混凝土输送管道时,应先停机。
9、复合式衬砌防水层的施工台架应牢固,台架下净空应满足施工需要,作业时应设警示标志或专人防护。
(六)隧道仰拱与隧底施工安全控制
1、仰拱上的运输道路应搭设牢固,当向坑内倾斜混凝土时,非卸车人员应避至安全地点。
2、当仰拱超前边墙施工时,应加强基坑坑壁的临时支护。
(七)隧道施工通风、防尘防毒及风水电供应安全控制
1、施工单位在对隧道施工中的通风、防尘防毒及风水电供应时,应编制专题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
2、作业开挖面复工时,必须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入。
3、人员严禁在风管的进出口停留。
4、施工单位在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并定期检查粉尘计有害气体浓度。
5、装碴作业在出碴前应用水淋湿碴堆。
6、喷射混凝土粉尘浓度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防尘措施。
7、风动机械与软管连接必须牢固;拆卸连接风管应在停机关机后进行。
8、风管网路中应分段控制闸阀;检查风管时,应先关闭控制该部分管路的闸阀。
9、供风系统在使用期间应有专人检查养护,保护供风管路不得损坏。
10、供水水池位置不宜设在隧道的顶部,应根据机械及管路的要求控制过高水压。
11、机械抽水应由专人负责,当抽水机房设在河边时,应有防洪措施;水池与机房之间应由信号联系。
12、供水管路铺设宜避开交通繁忙地区和地质不良地段,管路铺设不宜采用高架的形式。
13、检修供水管路前,应先关闭控制该段管路供水的闸阀。
14、施工供电除应符合《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第2.4节施工用电规定外,电力线路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中应由两路独立的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停电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全部负荷的供电。
(2)洞内配电变压器不得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
(3)成洞地段采用10KV高压电缆送电及在洞内设在10KV变电站时,应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
九、轨道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控制
(一)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轨道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进行审核;检查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了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持有合格的上岗证及机械操作证;各工种人员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配置齐全。
(二)轨料的装卸和搬运安全控制
1、轨料装卸和搬运宜采用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当采用人工时,应选用适当的工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
2、轨料应按规定分类堆码稳固,不得侵入限界。
3、料装车不得超限、超载和偏载,并应捆绑牢固;料车运行中发现装载不良,应立即停车整理加固。
4、车辆行走时,严禁装卸轨料;装运超限轨料应按铁道部现行《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5、钢轨堆码时不宜超过6层;如场地受限制需高层堆码时,应加强支垫。
6、预应力混凝土轨枕堆码高度不宜超过14层,应保持上下不同位。
7、人工堆码木枕不宜超过10层;采用机械堆码不宜超过30层,每隔5-7层应设置垂直方向的支垫木枕。
8、运输车辆严禁人、料混装;运送混凝土作业时,车辆行驶速度不宜过快;为确保运输车辆就位良好和安全进出,应派专人指挥;平交道口和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安排专人指挥交通。
(三)铺钉道岔施工安全控制
1、安装滑床板、垫板时,严禁直接用手调试就位。
2、安装尖轨时,严禁将手、脚放在基本轨和尖轨之间。
3、安装轨撑时,不得用手探摸轨撑与钢轨、滑床板、垫板间的空隙。
4、道岔铺设后,当连接曲线未铺前,在辙叉后面必须加铺一节临时短轨,以免辙叉被机车附件挂上。
5、新铺道岔的尖轨必须架锁。
6、使用新铺道岔时,不得用撬棍扳道和采用道钉支顶尖轨;
7、硫磺锚固施工时,熬制锚固浆液温度不得大于180℃。
8、锚固浆液保温车应有专人看火。
9、在现场锚固混凝土枕时,应由专人操作,并应有防烫措施。
(四)铺轨施工安全控制
1、轨节场布置应使轨料卸车、储存、轨节钉联、装车、调车作业和列车编组等相互间不发生干扰,卸车不得侵入限界。
2、轨节钉联线路两旁的料具应堆放整齐,不得影响调车作业和司机对位的视线。
3、电源线和龙门吊机接触线距轨顶不得小于7.5m;各种电源线不宜横跨股道;变压器与配电室应设置在场地的同一侧。
4、轨节场内的硫磺仓库和锚固车间距木枕堆放区不得小于50m,并有防火措施。
5、施工人员不得跨越正由绞车拖拉流动工作台的钢丝绳,不得站在两个流动工作台的连接处。
6、流动工作台移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作业人员应撤至钉联线两侧的工作平台上。
7、使用铆钉枪钉道时,严禁打空枪或斜枪归钉。
8、轨节运输应使用专列车组,随车配置防溜器材。
轨节装车不得超重;钢轨为50Kg/m、长度25m的混凝土枕轨节不应超过7层,60kg/m、长度25m的混凝土枕轨节不应超过6层;既有线上运输时为6层。
9、使用拖拉轨节的滚筒车体运输轨节时,轨节和滑轨间应有止滑卡具。
10、在铺轨工地不得大于5km/h;换装地点至铺轨工地不得大于15km/h;轨节场至换装地点根据新线线路质量决定,不得大于60km/h。
11、轨节换装地点应避开曲线、桥头、高压线、通讯线交叉处、道口、跨线桥以及线间距小于4.5m的区段等有施工干扰的地段。
12、换装地点线路应予重点整道,路基松软地段应作加固处理;换装时,人员不得站在轨节上、轨节车两旁或穿越换装龙门架。
13、拖拉轨节宜在直线或曲线半径较大的地段上进行,应指定专人引导铁靴顺利进入平板车上的每个滚筒;轨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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