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设计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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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设计管理办法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设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适应电力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的集约化管理,提高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和效率,控制工程造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220千伏以及相关联的66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施工图设计管理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计划编制委托、文件编制、会审、设计变更、竣工图以及工程建设信息反馈在内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了施工图设计阶段省公司、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设计院的工作流程、工作范围、有关责任、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间等。
第五条省公司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所辖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施工图设计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图设计计划管理
第六条为保证公司年度基建计划的顺利完成,省公司对系统内输变电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实施计划管理。
第七条各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每年第四季度编制下1年度施工图设计预安排计划。
11月底上报省公司基建部备案。
第八条编制施工图设计计划要按照工期合理,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的原则,努力缩短工程建设总工期。
省公司基建部将对网供电公司执行施工图设计计划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三章施工图设计委托和文件编制
第九条供电公司负责按省公司设计招投标结果与中标单位及时签订设计合同,明确委托范围、技术要求、交付时间和合同金额等。
施工图设计应与初步设计委托给同一设计单位,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周期一般在4-5个月。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原则上应在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并经国网公司核定及主要设备招标后开展。
供电公司要组织设计单位及时完成主要设备和材料的技术规范编制、招标申请工作和按招标结果完成合同签订工作,确保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时进行。
因工期要求施工图设计不能完全按程序进行的项目,经省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在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和主要设备招标后,提前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图设计的协调工作和配合设计签订主要设备技术协议,并负责签订设备合同。
建设单位要协助设计单位做好施工图设计收资工作,并负责向供货商索取设备资料,及时提供给设计单位。
第十二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按照项目初步设计审定原则和招标设备编制,施工图设计总说明书中应附有设计依据文件条目。
施工图设计的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站址、路径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报送省公司并按决策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要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计规范以及公司企业标准和相关规定开展施工图设计,并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1)施工图设计要严格执行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不得随意违反,在施工图各卷册中都要认真执行。
(2)设计总工程师要做好开展施工图设计人员的安排、拟定工作计划,制定完成设计任务的技术组织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
(3)编制施工图卷册总目录,确定卷册负责人、设计人和校核人,将各卷册的设计任务落实到负责人。
(4)编制司令图是施工图设计初期专业之间和专业内部进行相互协调配合的重要环节,也是指导各卷册施工图设计的重要文件,司令图应由设计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主设计人进行编制。
(5)各专业各卷册同时进行施工图设计时,要注意相互间的资料互换和配合,并要及时进行检查。
(6)各卷册设计完成时要进行自校、互校、审签,认真履行签审手续。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按时编制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
第十五条施工图出版份数和加晒
除设计合同另有约定外,施工图出版份数为:
安装图、土建图8-12份、加工订货图16份。
施工图的加晒由需求单位直接与设计单位联系,双方依据合同价按数量结算,交图日期由双方协商,设计单位应满足需求单位的要求。
第四章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和设计交底
第十六条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施工图会审由建设单位组织并主持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物资供应、运行等有关单位参加。
施工图会审可以一次进行,也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但不得影响结构的衔接和工序的连续性。
第十七条设计单位负责在会审会前一周,将施工图设计资料送达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负责分发给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十八条工程施工图设计会审基本内容包括
(一)施工图主要设计原则(如变电站工程建设规模、主接线型式、电气布置、主要设备型式及参数、总平面布置和主要建筑结构型式、保护配置、监控系统设置等;线路工程路径、气象条件、导地线、绝缘配置、杆塔和基础等)与初步设计及其评审意见是否相符。
(二)是否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规程规定。
(三)施工图纸与设备、原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四)施工的主要技术方案与设计是否相适应。
(五)图纸表达深度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六)构件划分和加工要求是否符合施工能力。
(七)扩建工程的新老变电所及新老系统之间的衔接是否合,施工过渡是否可能。
除按图面检查外,还应按现场实际情况校核。
(八)各专业之间设计是否协调。
如变电所出线排列顺序、相位与送电线路是否吻合;设备外形尺寸与基础设计尺寸、土建对建(构)筑物预留孔洞及埋件的设计是否吻合;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电气、二次之间相关设计等是否吻合。
(九)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施工技术、机具和物资供应上有无困难。
(十)施工图之间和总分图之间、总分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十一)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对安全、经济的要求和检修作业的合理需要。
(十二)设备布置及构件尺寸能否满足其运输及吊装要求。
(十三)设计能否满足设备和系统的启动调试要求。
(十四)材料表中给出的数量和材质以及尺寸与图面表示是否相符。
详细内容参见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设计会审要点(试行)
第十九条图纸会审前,主持单位应事先通知参加单位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图纸会审应由主持单位做好详细记录,并整理汇总形成会议纪要,及时将会议纪要发送相关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对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发生设计变更按第五章中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委托外单位加工用的图纸由委托单位负责审核。
出现设计问题,由委托单位提交原设计单位解决。
第五章施工图设计变更管理
第二十二条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据。
施工单位应按图施工,建设(监理)单位按图验收,确保施工质量。
如发现设计有问题或由于施工方面的原因要求变更设计,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办理签证后方可更改。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按重要程度分为3种:
(一)小型设计变更:
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概(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
例如图纸尺寸差错更正、原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处理等。
(二)一般设计变更:
工程内容有变化,变更引起费用变化在50万元以内,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
(三)重大设计变更:
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以及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及变更引起费用变化在30万元以上的。
第二十四条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由建设单位和现场提出的变更出具工程联系单。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和传递流程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
1.小型设计变更。
由专业设计人提出设计变更单经主设人审核签字同意后生效。
传递流程:
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2.一般设计变更。
由专业设计人提出设计变更单经主设人、设总签字,经设计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和副总审签后生效。
传递流程:
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3.重大设计变更。
由设计单位总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内部研究、论证后,报项目主审单位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论证、审核,主审单位批准后由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图纸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还应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会签后实施。
传递流程:
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二)由现场提出的设计变更
1.小型设计变更。
由工地提出工程联系单,经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审核,由现场设计、建设(监理)单位代表签字同意后生效。
传递流程: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2.一般设计变更。
由工地提出工程联系单,经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审核,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研究、论证后,提交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论证、审核各单位代表签字同意后生效。
传递流程: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3.重大设计变更。
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研究、论证后,提交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论证、审核,报项目主审单位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论证、审核,批准后由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图纸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还应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会签。
传递流程:
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三)由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应商监理单位同意后,向设计单位发出书面变更申请函,由设计单位按本条
(一)款履行设计变更手续。
第二十六条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应发送各施工图使用单位,工程预算变更单应分送有成本核算及管理单位。
其具体份数按合同规定或由相关单位商定。
第二十七条设计变更后涉及其他施工项目也需作相应修改时,在决定变更之前应同时加以研究、确定处理方法,统一提出变更申请,也可以由提出变更的单位提交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后交设计单位处理,组织协调行动。
第二十八条设计变更文应完整、清楚、格式统一;其发放范围与设计文件发放范围一致。
设计变更文件应列为竣工资料移交。
第六章竣工图管理
第二十九条竣工图是保证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后续工程建设的重要永久保存档案资料,必须完全遵照实际现场施工编制。
第三十条竣工图编制应按照《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5529-2005执行,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并负责组织与协调。
第三十一条竣工图应在工程投运后1个月内提交建设单位,移交生产。
第七章施工图设计的信息反馈和考核
第三十二条为加强施工图设计全过程管理,省公司基建部建立工程项目信息反馈制度,并对施工图设计实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项目信息反馈由建设单位负责,在工程竣工三个月内上报,反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程概况。
(二)设计进度是否按合同完成,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三)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十四条为提高施工图设计工作管理水平,实现年度施工图设计计划的可控、在控,省公司基建部对施工图设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具体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省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施工图设计会审要点
(试行)
变电工程
一、电气专业
(一)电气总图
主接线图
1.接线型式和主要设备与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是否一致,有否遗漏。
2.过渡接线是否合理,扩建工程的接口与现实情况是否一致,原有设备、母线及导线等是否仍可利用,应在何时更换。
3.各回路设备型号是否正确合理(有无淘汰产品),有无其他特殊要求。
(如防污、切空载长线、系统稳定要求等)
4.母线及引线的截面能否满足远景及过渡要求。
5.电流互感器是否满足保护及测量要求,是否与近期及远期的最大负荷电流相配合。
6.开关柜的选型是否正确合理。
7.接地刀闸的配置是否正确合理。
8.避雷器的配置是否满足要求。
9.无功补偿的方案、接线及选用的设备是否正确、经济。
10.所用电备用电源是否考虑,材料是否已开列。
11.通信用阻波器装设相别是否正确。
电气总平面图
1.总布置图中各种建、构筑物、配电装置、主变压器等布局间距是否适当,是否满足电气和防火距离,是否与其他图纸相符。
2.各回出线排列及相序与线路工程是否一致;母线相序与线路相序连接是否正确。
主要设备材料表
1.设备材料的型式、数量、技术参数是否与图纸相符,套管是否应加强绝缘。
(二)各电压等级屋外配电装置
配置图及平断面图
1.配电装置的接线方式,联接回路名称,设备及母线的型式、规范须同电气主接线一致。
2.配电装置接线的间隔排列及设备配置与总平面布置图一致。
3.配电装置布置方式合理,设备布置应考虑运行操作的安全可靠及安装检修方便。
4.配电装置电气安装净距应符合规程。
5.配电装置各层标高、操作及维护通道、楼梯、平台、爬梯是否符合要求。
6.进、出线的偏角太失,又未采取相应措施,造成跳线对构架距离不够,耦合设备、引线间距离不够。
7.线路终端塔处于地势低处,造成出线对旁路母线和其它构架的安全距离不够。
8.没有考虑电缆沟高出地面后对带电体距离减少。
9.爬梯的位置不当,上人时电气安全距离不够或爬梯数量不够。
10.照明要求未统一考虑,造成照明设备维修困难。
11.金具与设备端子不相配合。
12.采用管形母线时,母线挠度偏大,缺乏抗微风振动措施。
13.对高频阻波器的重量考虑不够(当一相挂两只阻波器时),阻波器空间位置设计不当。
14.充油设备的防火、防爆、蓄油、排油、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5.母线、引线及架空出线的相序是否正确?
16.平断面图是否相一致,总尺寸和分尺寸是否吻合。
17.对分期建设项目,扩建过渡应采用合理、可行的措施。
设备安装图及另部件加工图
1.设备的外形及安装尺寸应与制造厂资料符合。
2.安装方式应合理,应能满足施工、运行及检修要求。
3.安装材料的选型、规范、数量是否正确。
4.现场制作的金具及其它另部件的加工图应满足制作要求。
(三)各电压等级屋内配电装置
1.回路名称、相序、设备型号及材料规范等与主结线及设备材料汇总表是否一致。
2.总体布置、方位、间隔位置及预留扩建位置与电气总平面是否一致。
3.总、分尺寸是否一致,总图及分图是否配合一致。
4.电气距离校验及母线、支持绝缘子受力是否留有余度。
5.近期及远期扩建的过渡措施(包括技术方案、图面表示及设备材料)
6.室内搬运、操作、检修通道是否畅通,与室外道路连接是否方便,设备小车进出是否平稳、吻合。
7.与土建配合是否完整、正确,留孔、预埋件有无疏漏,电气设备及附件与柱、梁、板是否相碰。
防火、防爆是否采取了措施。
8.屋外出线构架或墙上,挂线点高度是否满足要求。
9.金具选型是否正确,厂家是否落实。
10.设备安装及布置方式与厂家资料是否相符合。
11.与照明、电缆敷设、防雷接地、通信的布置及要求是否协调一致。
12.终端塔位于地势较低处,造成出线对围墙及构筑物的电气距离不够。
13.带电体对地距离,是否疏忽了对局部突出的梁,柱间距校验,造成对地距离不够。
14.应该提给土建预埋的项目是否有疏漏,设备安装时造成敲打,增加施工难度,影响工程质量。
15.是否统一考虑照明要求,使照明设计处理很困难。
16.金具与设备端子是否相配合。
17.充油套管水平安装,易发生渗油引起事故。
油位计的安装位置是否易观察。
18.隔离开关打开时对触头地距离不够,斜装时的方向考虑是否妥当。
(四)电容器组
1.电容器配置和电气接线是否一致。
2.设备外形尺寸与厂家资料是否一致。
3.导体间和对地间距离应大于规程要求值。
4.电容器组检修和运行是否方便。
5.电容器组支柱绝缘子的受压、抗弯、抗剪强度是否大于负荷值。
6.当电容器组采用户外或半露天布置时,应有防小动物进入,防雪、防雹等措施,沿海地区应注意台风及污染的影响。
7.设备布置应避免在土建伸缩缝处。
8.户外电容器组间、应有维护和检修通道、以便运行和检修。
9.布置中应避免电容器套管受力,每台电容器外壳间应按规定的问距保证散热的需要,户外布置时应考虑减少太阳直射面积。
(五)主变压器及附属设备安装
1.主变压器等设备型号,材料规范与主接线,设备订货清册是否一致。
2.布置、方位、及预留扩建位置与电气总平面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本期建设及预留下期扩建的施工过渡要求。
3.运输、操作及检修通道是否畅通方便。
4.总、分尺寸是否一致,总图和分图是否配合一致。
5.金具选型是否正确。
6.主变压器、母线桥和消弧线圈的布置应近期与远期相结合。
7.主变压器中、低压侧和中性点设备的引线应满足相互间的电气距离要求。
8.主变中性点接地引线的截面和机械强度应符合接地规程要求。
9.金具与设备的连接要配合,要注意母线桥的母线金具与主变压器套管接触面,母线桥的母线金具与穿墙套管接触面要配合。
10.主变压器的布置与主控制室的距离应适当,以免主变压器运行噪音对运行人员的影响。
11.主变压器如取消滚轮安装时,应注意潜油泵与基础相碰。
(六)所用电
1.所用电接线图与电气主接线图及初步设计审批文件是否一致。
2.所用电屏内设备选择是否满足技术要求,电缆截面选择是否满足技术要求,所用电回路编号是否与规定要求一致。
3.所用变压器安装是否考虑了排油措施,熔断器、隔离开关,避雷器安装是否便于检修。
4.自动空气开关的选择与回路的短路电流是否相配合。
(七)直流系统
1.设备选择是否恰当,参数是否齐全。
2.直流系统设备及电缆的形式、规范和设备选择表是否一致。
3.逐项检查每一回路馈线的编号,动力和控制分类是否恰当,额定电流是否填写齐全。
4.高频开关电源屏的尺寸应与直流屏的尺寸一致。
5.设备表中有无漏项或多余设备。
6.蓄电池室维护通道、布置尺寸、带电距离是否满足要求。
7.蓄电池室防酸、防暴、通风、采暖、排水措施。
8.蓄电池台架高度是否合适,是否应该采取防震措施。
(八)防雷接地
1.原始资料应用及计算方法,结果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
2.针(线)位置、高度、数量及接地网布置是否合理。
3.对分期建设、扩建过渡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4.选用的材料规范、数量是否正确。
(九)照明
1.主要房间照度是否符合规定值,是否装设了事故照明。
2.照明灯具选择、导线敷设方式是否符合规程规及节能要求。
3.供电是否可靠。
4.负荷分配是否合理。
5.照明方式是否经济美观,与建筑是否协调统一,能否限制眩光。
6.维护检修是否方便安全。
7.嵌入天棚照明器应仔细核对厂家资料。
(十)电缆敷设
1.电缆构筑物路径、断面,预埋铁件、埋管是否正确合理,排水措施是否完善。
2.电缆支吊架是否与构筑物、安装地点配置合理。
3.屋外电缆敷设路径是否合理。
4.端子箱、动力箱、磁力启动器等就地电气设备安装是否对运动方便。
5.电缆防火措施是否完善,防火设施布置是否合理。
6.本期及预留扩建施工的过渡要求是否考虑。
7.电缆支架、吊架的接地线的连通。
8.控制屏、保护屏等屏、盘下封堵措施不具体。
9.在电缆敷设图上埋管根数与管径,尤其是过道路埋管或沟道是否有遗漏。
10.主控制楼电缆半层内是否考虑人行道。
(十一)元件保护及二次线
1.主控制室平面布置和屏的相对位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室内外设备的运行监视,主要尺寸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二次与保护原理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完整,与远动、系统保护等专业配合的有关回路标注是否齐全、准确。
3.测控屏、保护屏元件之间尺寸是否符合规定,端子排及电缆编号是否完整。
(十二)二次接线安装图
1.示意图是否与一次配置接线图一致。
2.操作机构与断路器是否配套、是否单独设置端子箱。
3.对照二次接线图核对安装接线、设备间的连接是否正确。
4.电缆的编号、去向开得是否正确,载面是否合适,是予留备用芯。
5.核对电缆的另一端芯数是否对应。
6.小母线及合闸、加热等电源网络是否齐全。
刀开关设置、电缆编号、截面等是否正确。
7.按变压器容量核对变压器通风方式。
8.通风电动机群的保护是否正确,注意当用熔断器保护时应装设断相保护。
9.强油风冷变压器的通风接线图是否与制造厂图一致,其连锁和信号的设置应符合二次线技术规定。
10.通风接线图中的信号回路应与控制信号回路图核对是否一致。
11.设备表中的设备有无漏项,型式和技术规范、数量是否正确。
(十三)系统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1.系统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接线回路图所表示的内容是否齐全,连线是否正确,是否违反有关规程规定,能否与有关专业协调配合。
2.系统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屏正面布置是否与回路图协调一致,能否满足运行检修要求。
3.系统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屏端子排与有关专业的接口是否一致,接线、布置是否合理。
4.系统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原理接线是否与厂家资料相符。
5.设备规范、特性和参数选择是否正确。
6.电缆清册开列齐全,材料型式、规格正确,与有关专业(卷册)接口无遗漏。
(十四)远动
1.设计是否符合上级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是否贯彻执行已审定的设计原则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
2.测控装置的设置是否与一次接线协调统一考虑。
3.测控装置及远动装置接线与厂家资料协调一致,控制对象、测量量、遥信量及远动信息的传输方式是否满足有关规定要求。
4.测控屏及远动屏端子排与有关专业的接口是否一致,接线、布置是否合理。
5.要充分考虑留有扩建、改造的可能。
6.对于扩建、改建、过渡部分应与原有部分相互协调配合。
二、土建专业
(一)总的部分
1.从总体上看本卷册的设计,是否贯彻执行上级审批意见;是否符合规程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
2.所出图纸是否完整,深度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套用图纸是否正确。
3.图中材料表内的规格,数量、编号等是否与图面相符,图标填写是否完整无误。
4.建筑与结构,总图与分图(或大样图)是否协调一致。
总分尺寸是否互相配合。
5.结构的构造与选材是否符合构造要求,详图是否正确,用料是否安全经济。
6.图中说明内容是否完整,文字是否通顺,对有关的材料选用、质量要求和注意事项是否叙述清楚。
7.说明书中对结构的加工制作,施工安装的质量要求和注意事项以及必须遵守的验收技术规范等是否叙述清楚,能否理解。
(二)总说明及总平面布置
1.总平面布置图的坐标系统、坐标原点、各建(构)筑物的平面坐标尺寸及其相对位置等是否与各专业图纸一致。
2.竖向布置图所标明的各场地标高、地面排水坡度及坡向以及各建(构)筑物的高程是否与各单体设计内容相符。
3.地下设施布置图各类管沟的走向、相间距离以及与建(构)筑物基础外缘的净距是否满足规程、规范的要求;管线出入口和排水管出水口标高是否与其相连的建(构)筑物所在标高相衔接。
4.土方图各方格所填标高与高差是否与地形相符,挖填方量是否基本平衡,是否考虑了各基础开挖的余土量。
5.所内外道路布置是否满足大型设备运输、人行、巡视、回车等要求,各级道路的宽度、转弯半径及路面材料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道路中心线是否与电气专业图纸一致。
6.围墙(或挡土墙)有否设置伸缩缝,挡土墙是否考虑防水与排水措施,挡土墙的高度与自然地坪是否协调。
7.围墙大门门墩的饺链埋件及灯具是否设置恰当。
8.图中说明的内容是否完整;对有关材料选用、质量要求及注意事项是否叙述清楚,是否理解。
(三)主建筑物
建筑图
1.建筑总图有关电气设备房间布置尺寸及要求等与电气图纸和设备安装尺寸是否一致,同样,结构图纸及建筑详图有关梁板、柱子布置、轴线截面尺寸,与建筑总图是否一致。
2.预埋件或预留孔的位置,是否正确,有否遗漏,与电气、通讯、水工、暖通以及建筑总图图纸要求是否一致。
3.电缆构、槽入口是否满足电缆数量要求,是否与地梁矛盾,是否考虑雨水倒灌措施。
4.建筑部件和结构构件之间或本身的相互位置及关系尺寸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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