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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X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0〕4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提升我县农村经济水平,增加农牧民群众品牌性收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强化政府引导扶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和辐射带动力强的XX优势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全面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推进我县从特色农产品大县向强县转变。
(二)目标任务。
力争用5年时间,初步建立XX县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加快形成“创建一批、提升一批、储备一批”的农产品品牌滚动发展良好局面。
力争到18年成功注册农产品商标18件以上,争创新疆名牌6个,完成有机农产品认证5项,使我县的特色农产品在全疆具有初步影响。
培育一批以品牌农产品生产为主的规模化生产基地和加工龙头企业,农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品牌农产品产值和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全行业的质量观念和品牌意识不断增强,逐步形成“培育名牌、发展名牌、宣传名牌、保护名牌”的良好机制,探索出一条品牌强农、品牌富农的发展之路。
二、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重点
(一)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
1、制定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
各乡镇场、县直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品牌就是竞争力”的理念,紧紧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按照“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强化培育、扶优扶强”的思路,统筹制定本乡镇、本行业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引导支持企业培育、创建和整合品牌,坚决防止品牌杂乱和无序竞争。
以确保产品质量为关键,挑选有实力的企业进一步重点培育扶持,分年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农产品品牌。
建立层级递进的品牌培育机制,把握层次,梯次推进,加快形成“培育一批、提升一批、推荐一批、储备一批”的品牌发展良好局面。
2、突出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
结合我县农业发展现状,按照先培育、后认定的原则,以特色林果、畜禽、特色农产品三大系列产品为主,以创建名、精、优、新农产品品牌为战略方向,以“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新疆农业名牌产品”为建设重点,着力打造一批事关全县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关键品牌。
3、大力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注册工作。
按照“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制定本乡镇、本行业推进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发展规划和相应政策措施,运用商标战略促进农产品品牌快速发展。
坚持“同一区域、同一产业、同一品牌、同一商标”的导向,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中小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营销大户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商标意识,开展商标注册。
加强业务辅导,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根据自身规模以及品牌建设所处阶段,制定农产品品牌创建方案,创建不同层级的品牌。
切实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4、培育发展各类商标和品牌。
在县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每年由县工商局组织认定“新疆著名商标”,推荐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
每年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认定“新疆名牌产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
每年由县农业局组织申报“新疆农业名牌产品”。
5、建立健全农产品品牌管理机制。
建立重点支持的农产品品牌企业和产品目录管理档案。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品牌质量评估与社会公众测评,建立健全品牌届期续查、年度审查、公众监督等复核工作,形成品牌管理机制。
(二)提高农产品的生产管理水平
1、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树立“质量为本、以质取胜”理念,把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与农产品品牌培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品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推行品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村建设,推进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
2、积极发展绿色和有机农产品。
围绕XX县农产品区域规划布局,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为重点,集中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
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
把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与农产品品牌建设相结合,依靠品质打造品牌。
(三)加强对农产品的全程监管
1、强化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
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相关单位的监管责任,确保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各环节、各阶段都置于严格有效的监督之下,严禁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强化对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投入品使用的监管。
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包装、储运、保鲜、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的全程质量监管和出境检验检疫,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品质和安全。
建立产品质量识别标志,大力推行产地标识管理、产品条形码制度,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打牢农产品品牌发展基础。
2、对品牌农产品进行跟踪监管。
做好品牌农产品商标、标识、域名的监督管理和依法保护工作,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开发和保护工作。
坚持扶优与打假相结合,严厉打击假冒品牌农产品商标和标识的违法活动,保证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
定期对品牌农产品进行跟踪监测,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消费者投诉和擅自扩大、转让、冒用品牌农产品称号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坚决杜绝砸牌子现象。
(四)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配套服务
1、明确主体,注重引导。
企业是创牌的主体。
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引导,提高企业创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企业要进一步明确创牌的主体意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品升级,争创品牌。
一是加强质量帮扶。
要引导品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生产、行业标准制订,执行国家产品标准、行业标准,逐步建立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并不断改进,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推广和应用ISO9001、ISO14001等国际标准,建立以质量为中心的科学管理体系,并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是推进技术创新。
积极引导企业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名牌产品的质量和档次。
要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新产品开发的主攻方向定位在培育优势产品上,加速名牌产品的技术进步,不断提高名牌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三是加快新产品研发。
积极搞好新产品、应用新技术开发,开发出“名、特、优、新、高”产品,保持优势品牌的旺盛生命力。
2、政策推动,扶优汰劣。
要充分利用行政、法律、经济及舆论宣传等手段,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健全品牌创建激励机制,努力为企业品牌创建提供优质服务,大力培育、扶持、保护和发展优势品牌产品,为品牌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实施政策扶持。
让政策更加有利于知名品牌的培育,更加有利于品牌企业的壮大和发展。
二是着力引进品牌企业。
通过引进品牌企业,促进产业链形成,进一步提升XX品牌整体知名度。
引进的品牌企业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国土部门优先为品牌生产企业扩产建设用地安排和办理有关手续,银行优先安排贷款,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优先提供贷款担保。
工商部门对著名商标等知识产权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为非货币财产,经过评估后可以一定比例进入企业注册资本金。
建立鼓励采购品牌产品的制度,省级以上(含省级)品牌产品列入政府采购优先目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同时,在水、电、气等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优先扶持,并积极帮助申请国家各类政策性资金补助。
三是加强品牌保护。
坚持创牌与保牌并举,鼓励企业成立商标、商号、知名商品保护自律组织,积极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县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名牌产品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3、全面深入进行宣传推介。
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对于提升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是加大品牌战略的宣传。
各有关部门、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及社会各界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强对品牌创建工作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着力营造政府推动引导、部门分工合作、各乡镇场积极配合、企业自律提升、社会广泛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加大品牌产品宣传。
组织开展年度创牌表彰、品牌评选等系列活动,激励企业创牌。
对本县品牌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以及对品牌培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电视专题片、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创牌、护牌氛围。
三是加大品牌公共宣传。
通过专题片、报纸、广告等新闻媒体对获牌产品和企业进行宣传,扩大知名度。
同时促进企业加大品牌宣传投入,认真策划品牌包装,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4、加快农产品市场平台建设。
根据国内区域性消费特点和市场需求差异,以展会为突破口,优先打造温州、上海、广州三大平台,借助其中心城市的影响力,辐射内地其他省市。
引导企业、经销商借助三大平台建设,逐步在内地省市的大、中城市建立集散分销渠道,逐步在区外形成配送灵活、四季销售、保鲜供应、长期稳定的外销网络,辐射全国中、高端市场。
5、完善品牌建设服务体系。
建立品牌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为品牌创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认证咨询、品牌推介、人才培训、商标代理以及社会中介评价等服务。
建设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网络,全方位开展农产品产销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预测、研究发布等工作,提高对市场供求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科学引导企业、基地、农民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营销。
支持品牌企业组建产销联盟,协作拓展国内外市场,发展订单农业,形成互利共赢格局。
规范营销程序和物流程序,建立运作有序、功能完善的品牌农产品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能够四季足量、保质保鲜供应新疆特色农产品。
实施“走出去、引进来”人才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培养一批品牌创建经验丰富、市场开拓能力较强的人才队伍。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1、建立组织机构。
XX县成立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督查和考评工作,积极构建“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促动”的农产品品牌建设长效机制。
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围绕发展抓品牌,抓好品牌促发展,创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专家咨询、社会参与”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机制。
2、实行政府奖励。
从18年起,将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列入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财政设立农产品品牌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品牌创建工作,并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部门(单位)、以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加强政策扶持。
从18年起,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新疆农业名牌产品”的企业,在以下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重点支持:
相关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职业培训;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建立技术研究中心;中小企业市场开拓基金、品牌发展资金安排及出口信用保险、名牌出口商品评定等。
同时,定期发布优先采购农产品品牌产品名录,在政府采购、财政资金建设的重点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品牌企业,优先推介使用列入名录的品牌产品。
4、明确责任分工。
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品牌创建工作的深入实施。
经贸部门主要负责培育我县龙头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实施大、中型企业发展战略,引导做大做强农业、林果业、畜牧业等一批骨干企业,逐步形成实施商标品牌带动战略的核心企业圈,增强我县企业的商标品牌辐射能力,产生带动效应。
工商部门主要负责做好商标注册调研工作,细化创品牌实施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负责扶持、培育、申报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品牌;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质监部门主要负责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大产品检测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领域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行为,提升生产企业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帮助企业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企业做强做大。
农业、林业、畜牧业部门会同工商部门负责扶持培育特色农产品、优势农产品、传统产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重点培育好、引导好、服务好“XX油鸡”、“克孜尔葡萄”等产品的地理证明商标认证工作,扩大注册商标的覆盖面,促进我县特色产业发展;会同质监部门实施农业标准化工作,扶持我县农业产业化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培育名、优、特产品。
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开设商标品牌带动专题栏目,广泛宣传我县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品牌的社会意义和战略意义,增强和提高社会各界的商标品牌意识。
财政部门要保障品牌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和激励经费,为实施品牌创建工作的人员培训、品牌宣传、申报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等工作提供经费支持,进一步调动企业主动参与商标品牌创建的积极性。
招商局和各相关局委办要把创牌纳入职责工作范围内,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和支持企业做到“无标创标、有标创牌”。
发改、国税、地税等其他有关部门也应根据自身职能,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品牌创建工作的深入实施。
各涉农企业负责各自农产品的商标设计、包装印制、产品宣传等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有机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
县民政局、科技局、气象局、史志办、科协等单位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品牌创建工作。
5、加强督查指导。
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细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各牵头单位要抓好本单位负责创建任务的督查工作,定期向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督查结果,确保完成农产品品牌建设目标任务。
四、奖励办法
1、奖励对象: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注册登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自治区授予的“新疆名牌产品”、“新疆著名商标”;地区授予的“阿克苏地区知名品牌”称号的企业。
2、新确认“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地理标志产品”的运作主体,地区给予奖励的同时XX县也将相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数额不超过5万元);新确认“新疆名牌产品”、“新疆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新确认阿克苏地区知名品牌的企业奖励l万元,凡注册完成一件农产品商标奖励注册运作单位1000元,凡完成一项有机认证一次性奖励运作单位1万元,奖励资金列入XX县年度财政预算。
3、在XX境内的各企业取得国家级名牌产品称号的当年,除阿克苏地区对企业申报创建名牌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适当奖励外,XX县也将对其给予一定的奖励。
4、对在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单位和个人将给予1万元和3000元的奖励。
附件:
1、XX县“十二五”农产品品牌建设目标及责任分解
2、XX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考核表
附件1
XX县“十二五”农产品品牌建设目标及责任分解
为加快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开拓农产品市场,推进我县现代农业从生产型向市场经营型转变,提升全县现代农业市场化、产业化水平和产业经营层次,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力争到18年成功注册农产品商标18件以上,争创新疆名牌6个,完成有机农产品认证5项。
一、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实施目标
18年目标:
完成四件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
1、XX鹰嘴豆责任单位:
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
2、XX玉米责任单位:
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
3、引导新疆XX万帮淀粉制造有限公司注册“天牛”系列玉米制品商标责任单位:
农办、新疆XX万帮淀粉制造有限公司、工商局、质监局
4、引导XX县尼格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尼格尔”系列制品商标责任单位:
农办、XX县尼格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商局、质监局
18年目标:
完成四件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
1、亚吐尔大红杏责任单位:
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
2、XX马铃薯责任单位:
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
3、XX西瓜责任单位:
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
4、引导新疆疆达薯业有限公司注册“疆达”系列马铃薯制品商标责任单位:
农办、新疆疆达薯业有限公司、工商局、质监局
18年目标:
完成四件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
1、XX大蒜责任单位:
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
2、XX水稻责任单位:
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
3、XX核桃责任单位:
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
4、引导XX雪泉粮油有限公司注册“雪泉”系列大米商标责任单位:
农办、XX雪泉粮油有限公司、工商局、质监局
18年目标:
完成三件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
1、XX红辣椒责任单位:
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
2、XX黄油菜责任单位:
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
3、引导新疆红达辣椒制品有限公司注册“红达”系列辣椒制品商标责任单位:
农办、新疆红达辣椒制品有限公司、工商局、质监局
18年目标:
完成三件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
1、XX甜菜责任单位:
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
2、XX洋葱责任单位:
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
3、引导XX汇鑫酵母制造有限公司注册“汇鑫”牌酵母商标责任单位:
农办、XX汇鑫酵母制造有限公司、工商局、质监局
二、地理证明商标认证工作实施目标
力争到18年完成“克孜尔葡萄”的地理证明商标的认证工作;到18年完成“XX油鸡”的地理证明商标的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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