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台立柱盖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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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台立柱盖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承台、立柱、盖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准备
一、
(1)支架搭设前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中的设计图放线定位。
(2)应对钢管、门架、扣件、连接件等构、配件逐个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模板支架搭设场地应清理、平整、排水通畅;支架地基土应夯实,地基宜高
于自然地坪 50mm。
二、门式钢管支架搭设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用于梁模板支撑的门架应采用垂直于梁轴线的布置方式。
门架两侧应设最交
叉支撑;
2、门架安装应由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并逐层改变搭设方向、不应相对进行。
搭设完成一步架后应按(独立梁和楼盖梁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独立梁模板时应搭设操作平台,严禁操作人员站在底模下操作及行走;
(2)面板应与次梁及主梁连接牢固;主梁应与支架立柱连接牢固;
(3)梁侧模应边安装边与底模连接固定,当侧模较高时,应设置临时固定措施;
(4)面板起拱应在侧模与支架的主、次梁固定之前进行。
)条要求的进行检查,待其水平度和垂直度调整合格后方可续搭设;
3、交叉支撑应在门架就位后立即安装;
4、水平杆与剪刀撑应与门架同步搭设。
水平杆设在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
设在门架立杆外侧。
并采用扣件和门架立杆扣牢,扣件的扭紧力矩应符合如下规定:
扣件在使用前,必须逐个检查,不得使用不合格品,使用中扣件的螺杆螺帽的拧紧
力矩应不小于 40N·m,不大于 65N·m;
5、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用;
6、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紧状态。
三、扣件式钢管支架搭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底座、垫板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严禁将外径﹠48 与外径﹠51 的钢管混合使用;
3、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4、扣件在使用前,必须逐个检查,不得使用不合格品,使用中扣件的螺杆螺
帽的拧紧力矩应不小于 40N·m,不大于 65N·m;
5、模板支架顶部、模板安装操作层应满铺脚手架,周围设防护栏杆、挡脚板
与安全网,上下应设爬梯。
四、 门式钢管支架
1、门架立杆顶端应采用可调 U 形托,支顶在面板下的主梁上。
不得将底模搁
置在门架横梁上。
2、门架顶端和底座的可调螺杆伸出长度不应大于 200mm:
3、上、下门架立杆对接必须采用连接棒及锁臂。
4、支架底部,顶部应设纵、横向水平杆;上、下门架连接处、门架平面外应
设通长的水平杆,门架平面内应每隔二步用短杆将相邻两榀门架进行连接;底部扫
地杆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200 mm,立杆基础的做法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5、满堂支架的四周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中
间沿门架下面外方向每隔 4 根立杆应设置一道从底到顶竖向剪刀撑。
6、当支架高度大于 8m(含 8m)时,应在由顶部向下每隔 2 步架的平面内设置一
道水平剪刀撑,做法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7、水平杆和剪刀撑应采用 ﹠48 X 3.5 钢管,应用可锻铸铁扣件与门架立杆
扣紧,竖向剪刀撑的宽度宜为 5~8m,与地面夹角应在 45°~60°之间,下端和地
面顶紧。
水平剪刀撑的底宽宜为 5~8m,夹角在 45°~60°之间。
五、门式钢管支架的检查与验收
1、架搭设完毕后,应按应符合表 2—8 要求。
)条的规定,对支架搭设质量进
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2、检查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1)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门式钢管脚手架构、配件出厂合格证和质量分类标志;
3)支架搭设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
4)支架搭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记录。
3、支架工程验收时,除查验有关文件外,还应对下列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
记入施工验收报告:
1)构、配件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连接件是否牢固可靠;
2)安全网及其他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3)基础是否符合要求;
4)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
4、支架搭设的垂直度与水平度偏差应符合表 2—8 要求。
六、管理与维护
1、模板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
2)绘制模板结构布置图、构件详图、构造和节点大样图;
3)制定模板安装及拆除的方法;
4)编制模板及构、配件的规格、数量汇总表和周转使用计划;
5)编制模板施工的安全防护及维修、管理、防火措施。
2、在模板工程施工之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人员进行
安全技术交底。
3、操作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搭设模板人员应
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应高处作业者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模板拆除应填写拆模申请表,经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模板安装与拆除的高处作业,必须遵守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
技术规范》JGJ 80 规定。
6、遇 6 级以上(包括 6 级)大风,应停止室外的模板工程作业;5 级以上(包括
5 级)风应停止模板工程的吊装作业;遇雨、雪、霜后应先清理施工作业场所后,
方可施工。
7、遇有台风、暴雨报警时,对模板支架应采取应急加固措施;台风、暴雨之
后应检查模板支架基础、架体确认。
确认无变形等,方能恢复施工作业。
8、还有与临时用电有关的作业,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 的有关规定。
9、模板拆除后应立即清理,并分类按施工平面图位置码放整齐。
10、在模板支架上进行电气焊接作业时,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派专人监管。
11、严禁在模板支架基础及其附近进行挖土作业。
12、模板支架应设置爬梯。
13、使用后的钢模和钢构、配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钢模、桁架、钢肋和钢管等应清理其上的枯结物;
2)钢模、桁架、钢肋、钢管应逐块、逐榀、逐根进行检查,发现有翘曲、变
形、扭曲、开焊等问题的应及时修理;
3)整修好的钢模、桁架、钢楞、钢管应涂刷防锈漆;对即将使用的钢模板表
面应刷脱模剂,暂不用的钢模板表面可涂防锈油;
4)扣件等零、配件使用后必须进行严格清理检查,已断裂、损坏的应剔除,
不能修复的应报废。
螺栓的螺纹部分应整修上油;
5)钢模及配件等修复后,应进行检查验收。
其质量标准见表 2—9;
七、组成扣件式脚手架的主要构配件及其作用见表 7 一 1.
八、剪刀撑与横向斜撑、立杆
1、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2、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表 7—10 的规定确定。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
应小于 4 跨,且不宜小于 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 45°~60°之间
2)一字形、开口形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3)高度在 24m 以下的封闭形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 24m 以上的封
闭形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 6 跨设置一道。
立杆构造有以下规定:
(1)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底座下设置木垫板。
木垫板的厚度应为 5 cm。
(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
座上方不大于 200mm 处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
扫地杆下方的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
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 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剑边坡的距离
不应小于 500 mm。
(3)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 2m。
(4)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间距宜按表 7—9 采用。
九、门洞
(1)单、双排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桁架结构形式,斜杆与地面
的倾角 a 应在 45°~60°。
门洞桁架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1)当步距(h)小于纵距(la)时,应采用 A 型;
2)当步距(h)大于纵距(1a)时,应采用 B 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h=1. 8m 时,纵距不应大于 1.5m;
②h=2 .0m 时,纵距不应大于 l. 2m。
(2)单、双排脚手架门涮桁架的构造成符合下列规定:
1)单排脚手架门洞处,应在平面桁架(图 7—2 中 A B C D)的每一节间设置一
根斜腹杆;双排脚手架门洞处的空间桁架,除下弦平面外,应在其余 5 个平面内的
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图 7—2 中 l—1、2—2、3—3 剖面);
2)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
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 l50mm。
当斜腹杆在 1 跨内跨越 2 个步距(图
7—2A 型)时,宜在相交的纵向水平杆处,增设一根横向水平杆,将斜腹杆固定在
其伸出端上;
3)斜腹杆宜采用通长杆件,当必须接长使用时,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
采用搭接,搭接构造同纵向水平杆。
(3)单排脚手架过窗洞时应增设立杆或增设一根纵向水平杆。
(4)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 l~2 步。
(5)门洞桁架中伸出上下弦杆的杆件端头,均应增设一个防滑扣件(图 7—2),
该扣件宜紧靠主节点处的扣件。
十、斜道
(1)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形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1)高度不大于 6m 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形斜道;
2)高度大于 6m 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形斜道。
(2)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2)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 l.5m,坡度宜采用 l:
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
1m,坡度宜采用 1:
3;
3)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4)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
栏杆高度应为 l.2m,挡脚板
高度不应小于 l80 mm;
5)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参照第 7 .2 .7.6 和 7.2.7.7 两
项的要求,设置连墙件、剪刀撑和横向斜撑,且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
(3)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
大于 500 mm;
2)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
凸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3)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 250~300mm 设置一根防滑木条,
木条厚度宜为 20~30 mm。
十一、高处作业的级别 :
高处作业的级别可分为四级,即高处作业在 2~5m 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5~15m 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在 15~30m 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在大于 30m 时,
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又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其中特殊高处作
业又分为 8 类。
特殊高处作业的 8 类:
(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 l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
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我
们平时说的一般高处作业是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
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
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采用新工艺、新技
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教育;
(3)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
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
用;
(4)施工单位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
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
须设隔离设施;
(6)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
杆攀登;
(7)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 10.8m/s 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
等气象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应设置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9)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
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
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十一、 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事项
(1)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做到“及时”解决,必要时停止作业;
(2)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各类安全措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3)现场的冰霜、水、雪等均须清除;
(4)搭拆防护棚和安全设施,需设警戒区、有专人防护。
十二、补充交底内容:
A、见分项交底内容:
1、高处作业施工2、起重吊装3、电、气
焊4、安全用电5、模板制安6、砼施工7、立柱、盖梁、8、安
全网搭设施工9、人工拆除施工10、悬空作业施工11、预应力混凝
土工程 .
B、立柱、盖梁施工风险告知书.
C、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D、交通安全知识.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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