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学术造假泛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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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学术造假泛滥
时代所形成的行政式管理模式,对学术成就的评价集中表现就是僵化的量化评估,在学术奖励、职称评审等活动中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奖励轻实用,这种评估机制以及单一的效益驱动模式,使更多的学者着力追求立竿见影而不是有创新性的研究。
我国学术上这种行政式的量化管理模式从总体上阻碍了我国科研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刺激了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2:
学术评价体制不完善。
学术评价活动本应是客观、公正、公开的评价活动,但近年来,被引入到复杂的人际关系领域,偏离了正常的学术评价的轨道。
具体表现为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一种是不管学术本身怎样都极力叫好,毫无“评”可言;另一种则是随意批评或借学术批评压制别人,挟私报复。
这些挟带着浓重私人感情色彩的评价背离了学术批评的初衷,也常常使学界陷入混乱和纠缠之中。
3:
学术监督制度缺位。
目前我国对学术问题揭露不及时,防范制止不力,学术监督制度严重缺位,使得很多学术造假现象难以得到有效识别。
就日前曝光的学术抄袭、剽窃行为来看,绝大多数并不是国家的监察机构来查处的,而是由相关人员或被侵权者,或民间极个别的打假者揭露出来,这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偶然性。
我国学术造假现象已经非常严重,但这种非常严重仅是在没有得到充分揭露和曝光之下统计出来,又难以被发现又惩罚很轻的学术违规行为,显然,其所付出的成本远低于造假所获得的收益。
(3)学术道德的缺失:
学术没有道德便失去了灵魂学术没有道德便失去了灵魂。
作为学者和科学家,诚实是最起码的基本素质。
科学的本质便是求真。
科研人员必须以严肃的态度对待学问,努力钻研一个方向,潜心塑造精品论著,成为该方向的专家。
学术造假之所以让人痛心疾首,是因为学者和教师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道德的最后底线。
学术和学者腐败了,就会动摇这个社会的道德基础。
学术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根脉,它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形而上”,是不能工具化、实用化的。
然而,今天的学术评价体制,把学术和学术研究当成一种工具,用以获取学术之外的实际利益。
由于一些人道德操守的沦丧,弄虚作假成为谋取个人利益最便利的“捷径”,于是学术成了某些人的升降机和敲门砖。
对于学术和学术研究,正确的观点是“为学术而学术,为研究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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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造假的危害:
(1):
阻碍学术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
学术造假是通过伪造、抄袭、剽窃等手段炮制出来的学术成果,根本没有突破人类的学术成果,而是在重复前人的知识。
这类学术不但不能提高学术水平,反而影响学术的发展,更无所谓的学术创新。
同时真正的科研学术活动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支持,真正的科研、学术成果难以问世,难以得到世人的认可,科技的发展与进步就会受到阻碍。
(2):
造成教育和资源的浪费。
为了能够获得国家或者地方的研究资金,部分学者处心积虑想办法搞课题,但有些人基本上不具备搞科研的条件,在文史类的课题中,常出现过多的重复或改动下语言、用词等说法的课题论文,实际上是没有什么突破性的内容,更谈不上创新。
在理工科类,数据的准确性对于研究课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为了能够获得申报成功或者顺利结项,就采取造假的方式使用他人的数据,其实按照自己的研究根本无法获取这些数据的。
最终,只会造成我国在教育和科研上投入大量的资金的浪费。
(3):
破坏社会风气,导致道德沦落,诚信缺失。
学术造假并非仅仅是抄袭、伪造、剽窃他人学术的问题,这一现象不仅在学术范围内产生影响,还会直接影响到社会道德。
基于学术造假这一不道德的行为,首先是造假人的道德丧尽,毫无诚实信用可言,然后会产生大量的缺乏诚实信用的不道德的行为,甚至出现违法的行为。
它不仅是学术、文化公害,将会对社会产生全方位的影响,甚至严重损害了社会的公平体系。
(4):
破坏社会公平、公正,使社会前进缺乏动力。
在现代社会,科学研究和学术发展是推动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最强大的动力。
要在科学研究或学术方面做出真正的成果除了研究者具有相当的天赋才华及机遇外,还需要坚忍不拔的毅力,付出艰辛的劳动,所以,人们对科学家、学者仰慕而敬重。
学术造假者通过造假却非常轻松地取得所谓的“学术成果”,名利双收,甚至比真正的学者还厉害。
这样,做事的不如造假的,社会的公正公平体系遭到破坏,谁还有心情去扎扎实实地做学术、搞科研,社会进步与发展就 。
会严重地缺乏动力。
(5):
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国际学术形象。
科研学术水平是构成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科研学术领域取得世界性的突破会给国家赢得名誉与地位;而学术造假只能使国家蒙羞。
韩国克隆先锋黄禹锡所获得的“成就”被韩国人们称之为民族英雄,在事件发生后,他沦为国人所感到的耻辱,韩国立刻招来世界舆论的强烈谴责。
无独有偶,我国的上海交通大学汉芯造假事件、法大“抄袭门”事件、浙大“论文造假”事件等学术造假现象也同样让国家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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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造假防范措施:
专家学者认为,必须用道德、体制和法律建设三种手段,防范和惩治学术造假。
全国人大代表、东北师范大学校长史宁中认为,学术造假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评价体系不合理和学风道德出现了问题。
他指出,在评价教学、科研成果时,不能仅以论文数量为依据。
对业绩考核、科研奖励、职称评定等实行量化管理,以不够科学合理的“指挥棒”,加剧学术界急功近利心态的蔓延,使剽窃和粗制滥造之风愈演愈烈。
史宁中说,在考察研究者的学术水平、学术能力的同时,要加强对其道德品质、学术作风的要求,树立“学术荣辱观”。
全国政协委员、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郑楚光指出,一些高校学术造假现象严重,抄袭之风横行;一些高校自由、民主之学风每况愈下;有学者放弃自己感兴趣的课题,投身于经济效益明显的领域;有学者不专心提高科研质量,全凭金钱、关系找项目;更有学者丧失严谨学风和职业道德,抄袭他人文章。
他认为,应改革高校行政化体制,改变高校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不平衡。
而37名科技界政协委员联名提案中,更是直接对学术体制提出了具体建议。
其中包括从根本的选拔制度入手,解决官本位思想的问题,为管理型人才与科研型人才设计不同的人才培养渠道与选拔标准,不要以提拔为行政官员作为对人才的奖励;在教学科研上充分发挥教授、科学家的主导作用,在教学、科研资源分配方面,特别是科研经费的配置上,应由专家教授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决定;提高在一线从事科研教学人才,特别是优秀人才的待遇,将科研、教学人员的待遇与行政职务、级别脱钩,建立适用于科研、教学人员的待遇体系等。
针对学术造假的不同表现形式,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将其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由学风不端导致的学生教师急功近利的行为,如论文抄袭、搭车署名、粗制滥造编凑教材等;第二类是利用职务职位和社会影响力进行不正当占有学术资源,如垄断学术资源、甚至侵吞科研经费等;第三类是指从法律界定上讲,已经对知识产权、著作权和发明专利等构成了侵害的行为。
张文显认为,对于第一类行为,应当侧重从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术道德方面予以引导,而对第二类和第三类行为,则应该严格执行现有法律规定或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法律性规定,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约束和防范学术造假行为。
据了解,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武寅已提出“关于惩治学术腐败”的建议。
建议由教育部牵头,科技部、中科院、社科院协助,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研究起草惩治学术造假的政策法规。
其中包括学术造假的界定、界定的专门机构、惩治的机制机构、惩治依据、惩治方式、惩治力度等内容,为进一步立法做准备。
在教育部举行的高等学校学风建设视频会上,教育部副部长陈希透露,新成立的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已经接到不少反映高校学术造假的举报,教育部对涉及直属高校领导的举报将邀请业内专家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力求让学术造假者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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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小组总结:
本次研究的目的主要在人诚信意识微弱的时候能够唤醒人们的内心的正义,一点一点做起,自觉维护诚信。
作为大学生,更应该诚信,在学术上不弄虚作假,踏实认真的学好文化知识,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有用之材。
通过对该案件的分析,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诚信对一个人的品质道德和修养是非常重要的。
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中立足,那么诚信就是立足的根本,一个没有诚信的人不会受到周围人的欢迎,人人都会排斥他。
这样的人在社会中不可能立足,也不会有真正的朋友。
一个不讲诚信的人,其生活作风一定存在问题,学习上弄虚作假,工作上肯定会敷衍了事,这种人对企业国家都是一种危害。
作为高校研究生,我们应该从我做起,为维护学术诚信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
在学术上,我们应该遵守遵纪守法,弘扬科学精神;严谨治学,反对浮躁作风;公开、公正,开展公平竞争;互相尊重,发扬学术民主;以身作则,恪守学术规范。
在科研活动中,我们应当求真务实,不断追求卓越与创新,应当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应当秉承专业精神,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应当做到公平和对他人的尊重,承认他人的成果和贡献,应当严谨自律。
在当今社会,人们更多偏向于追求科技的进步和利益的增长而忽略了科学道德这一层面。
但是只有知识和技能是不够的,道德品质和人文修养才是立人的基石。
只有这样,才能养成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端正的学风。
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国家、造福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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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案例提供:
李连生:
没有结果的“学术成果”
李连生何许人也?
他是前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得主。
2010年3月20日,央视《焦点访谈》以“没有结果的‘学术成果’”为题,报道了西安交大六位老教授从2007年起,举报李连生涉嫌学术成果造假,但被校方多次阻止的经历。
就在该节目播出后的一天,西安交大举行校党政联席会议,宣布李连生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决定“取消其教授职务,并解除其教师聘用合同”。
肖传国:
“用会议摘要冒充论文”
2010年8月29日下午,方舟子在回家路上遇到两个人,其中一人拿着麻醉剂喷他的脸,另一人则举着铁锤要砸他的脑袋。
在此之前,6月24日,《财经》杂志编辑方玄昌在回家途中也遭到突然袭击。
经警方调查,这两件袭击案件的幕后主使是一人——华中科技大学(微博)同济医学院泌尿外科研究所所长肖传国。
据肖传国供认,之所以派人袭击方舟子,是因为方在他参选院士期间连续发文,指责他存在“脚踏两只船”、“用会议摘要冒充论文”,“履历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导致他未能如愿当上院士。
曾康宁:
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
2009年5月,东北财经大学出台的《东北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撤销袁新硕士学位的决议》指出,经查实,该校2005级统计学专业研究生袁新的硕士学位论文《山东省feeep协调度研究》,系抄袭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曾康宁的硕士学位论文《江苏省feeep协调度研究》。
除了江苏省被替换成山东省,论文的其他内容几乎完全一样。
东北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于5月27日召开全体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和《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五章第24条”的规定,决定撤销2007年第四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袁新经济学硕士学位的决议,并收回已发放的硕士学位证书。
于艳茹:
博士论文抄袭
8月17日,知名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刊发公告,认定北大历史学系博士于艳茹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严重抄袭”国外学者的论文,舆论为此一片哗然。
北大历史系对此回应称,将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对于艳茹的博士答辩论文重新进行核查,如果确认论文抄袭,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我们小组希望期待学校以及全国所有学校都没有学术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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