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ppt
- 文档编号:948485
- 上传时间:2022-10-14
- 格式:PPT
- 页数:95
- 大小:631KB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ppt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ppt(9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际货物买卖法lawfortheinternationalsaleofgoods,4,Chapter,买卖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货物所有权转移给他方,他方按约定支付价金的一种钱货交易、互为补偿的行为。
买卖具有两个基本特征:
一是卖方须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二是买方须向卖方支付货款。
所以,凡是一方交付货物但不转移货物所有权,或者另一方所支付的款项不是作为货款而是作为租金或加工费等内容的交易,都不认为是买卖。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概述卖方与买方的义务对违反买卖合同的补救方法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本章案例评析本章小结,素质目标:
能够了解国际货物买卖中买卖双方的交易法律关系,对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交易事项有比较敏锐的分析力。
知识目标:
熟悉国际货物买卖中相关概念和法律规定、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认识货物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违约的类型及违约的救济方法、条件和策略。
能力目标:
依据国际货物买卖双方的一般义务的规定,在商事法律关系中灵活地运用相关法律规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国际货物买卖法,有关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国际条约与国际贸易惯例,英美法系各国的国内法大陆法系各国的国内法中国有关货物买卖的法律关于货物买卖的国际条约关于货物买卖的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中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买卖双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对违法买卖合同的补救方法,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违约补救方法的规定中国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规定,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货物所有权的移转货物风险的移转,买卖双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交付与货物有关的装运单据;对货物品质瑕疵的担保;对货物的权利担保。
支付货款;收取货物。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概述,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概述,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大陆法系:
法国民、商法典、德国民、商法典英美法系:
1893年英国货物买卖法(1979年)1952年美国统一商法典(1988年),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1964年海牙公约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贸易惯例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Rules193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AmericanForeignTradeDefinitions194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P161-164,中国民法通则是合同法的总则。
1999年3月15日颁布,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借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改变了过去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局面,与国际接轨。
中国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国内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TheUNConventiononContractsfortheSalesofGoods简称CISG,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整合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草案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草案的基础上起草,1980年维也纳外交会议审议通过的。
我国于1986年加入该公约,该公约1988年1月1日生效。
公约属于制订法(成文法),对缔约国当事人自动适用,除非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排除其适用或选择适用其他法律。
如果没有明确排除其适用,而选择的法律对有关问题没有规定时,仍应适用公约。
P162,公约的适用范围,当事人范围(对哪些人适用)(可以排除适用)交易范围(对哪些交易适用)实体法范围(规定哪些问题),当事人范围,公约第一条()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当事人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事实,如果从合同或从合同订立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之间的任何交易或当事人透露的情报均看不出,应不予考虑。
()在确定本公约的适用时,当事人的国籍和当事人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应不予考虑。
*示例1】营业地位于纽约的某公司,有一些建筑材料存放在日内瓦,纽约公司与法国某公司订立了买卖合同,将这些建筑材料出售给法国公司,而法国公司购买这些材料是为了修建在日内瓦的旅馆。
*【示例2】位于纽约的美国甲公司与位于印第安那州的美国乙公司订立了一份购买家具的合同,这些家具被卖方存放在意大利,买方购买这些家具是为了装修其在法国的办事处。
交易范围,公约第二条本公约不适用于以下的货物销售:
(a)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b)经由拍卖的销售;(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e)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f)电力的销售,交易范围,公约第三条()供应尚待制造或生产的货物的合同应视为销售合同,除非订购货物的当事人保证供应这种制造或生产所需要的大部分重要材料。
()本公约不适用于供应货物的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他服务的合同。
实体法范围,公约不涉及以下三个问题合同的效力合同对所售货物的所有权的影响致人死亡或受伤的产品责任(personalinjuryordeath)公约规定合同的成立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救济风险转移,公约的效力,*公约第6条规定,公约没有适用的强制性1、允许排除2、也可以删减或变更公约采取了合同约定优先的原则,包括合同中约定的国际贸易惯例。
即约定的国际惯例优先于公约。
结论:
公约属于可以自动执行的公约,即如果双方的营业地分别处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且在合同中没有排除公约的使用,则公约就适用于它们订立的买卖合同。
公约的适用范围,YES,国际:
营业地标准,国籍不同但营业地在同一国的除外,货物:
有形动产,电力、证券、轮船等除外,买卖:
三来一补、承揽加工、运输保险、支付结算等合同除外,没有规定事项:
合同是否有效;所有权是否转移;产品责任承担,我国对于公约适用的保留
(1)合同形式的保留:
我国只承认书面形式的合同。
(2)扩大适用的保留:
适用者必须是双方营业地均为缔约国的当事人。
P163,国际统一合同法蓝本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rincipalofinternationalcommercialcontract)是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于1994年5月制定完成的关于国际统一合同法的蓝本,由于未经外交会议正式通过,故不属于国际公约,不具有强制性,完全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使用。
通则规定了国际商事合同的基本法律原则,内容包括定义及适用范围,总则,合同订立、效力及其解释,合同内容及其履行与不履行和补救方法。
由于通则尽可能兼容了不同法律体系和不同社会文化背景的一些通用的法理、规则,同时还总结和吸取了国际商事活动中的惯例和最新立法成果,使之更具有适用性和影响力,对于我国外贸企业和工业企业开拓跨国经营业务具有重要作用。
P107,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从统一法分类宽泛的角度看,它既可以被称为示范法、统一规则,也可被称为国际惯例。
从实用的角度看,一国在制定或修订合同法时可以把它作为示范法,参考、借鉴其条文;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它作为合同的准据法(适用法),作为解释合同、补充合同、处理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
此外,当合同的适用法律不足以解决合同纠纷所涉及的问题时,法院或仲裁庭可以把它的相关条文视为法律的一般原则或商人习惯法,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起到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及适用法律的补充作用。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程序二、发盘(要约)与接受(承诺)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生效,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公约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发盘(offer)发盘的定义发盘生效的时间发盘的撤回与撤销发盘的终止与失效,接受(acceptance)接受的定义接受生效的时间对发价的内容作了变更的接受的效力逾期的接受接受的撤回,来往函电示例8月4日来电:
欲购BD850型实验台两台,请报最低价格和最快交货期8月7日来电:
你4日电每台5500美元CIF伦敦港10月份交货,即期L/C支付,10天内复8月12日来电:
你7日电最高每台5000美元,10月份交货,D/P支付8月16日来电:
你12日电每台5000美元接受,即期L/C支付8月20日来电:
你16日电接受BD850型实验台两台,每台5000美元CIF伦敦港,10月份装船,即期L/C支付,箱装内加塑料袋,请拟合同,公约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发盘(offer)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公约)第14条规定“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随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
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
对于这个宣言,可以看出一个发盘的构成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
(2)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3)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案例Carlillv.CarbolicSmokeBallCo.案:
被告是一种名为石碳酸烟丸的药品制造商,刊登一则广告,声称任何人根据其指示之办法,在两周内每日服用三颗药丸后,如仍染上流行性感冒,可获得100英镑。
被告在广告里还声称已将1000英镑存入银行,以示诚意。
原告一老妇人看见这则广告信以为真,遂购买该药丸,并按照说明书的指示服用,但仍患上流行性感冒,于是要求被告支付100英镑。
评析普通的商业广告、向客户寄送的报价单、价目表等原则上不能认为是发盘,只能是发盘的邀请。
但悬赏广告是发盘。
招标是发盘的邀请,投标是发盘,投标一旦被接受,合同即成立。
招股说明书、拍卖公告是发盘的邀请。
超市货架上的商品,顾客挑选后就构成承诺,即使发现更便宜的商品,也不能把原本挑选的放回原处,显然不合情理,故此为邀请要约。
拍卖人的首次开价,第一次应价就构成承诺,拍卖无法进行,商店里陈列的标价商品,当顾客要买某商品时,就构成了承诺,那么商店将不得不卖酒给酒鬼,虽然商店觉得这不合适,这显然不合情理,故为邀请要要约。
一则开价1600英镑出售只有一辆旧车的广告,每个响应该广告的均为承诺,然而旧车只有一辆,广告者必然违约,显然不合情理,故为邀请要约,出售股票,每个认购者均应有权购到股票,然而股票发行总是有限的,故为邀请要约。
开价15英镑悬赏找回走失的小狗,找到狗的人就是承诺者,因只可能一个人找到狗,是合理的,故是要约,英美法一般认为店里不卖商品给顾客是服务质量问题,不存在合同问题,但某些大陆法国家则认为是要约,如瑞士债务法规定,商品标定卖价陈列者,通常被视为要约。
只有少数的广告上的商品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履行地、履行方式慧常清楚时,法院才认为是要约。
在对待发盘内容的确定性问题上,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要求基本一致。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
如果某项建议包含以下三项内容,则认为必要之点确定:
一是货物名称二是明示或默示规定货物的数量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的方法三是明示或默示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价格的方法。
发盘生效的时间公约第15条第1款规定,发价于其到达受价人时生效。
(要约到达生效原则)发盘生效的时间非常重要,因为它明确了受盘人可以做出接受的准确时间;发盘的撤回和撤销皆基于发盘生效的时间发盘生效明确地使发盘人受所建议的合同约束发盘的撤回(withdrawal)与撤销(revocability)两者比较:
撤回-没有生效时撤销-已经生效但可以撤销,英美法认为,发盘原则上对发盘人没有约束力,发盘人在受盘人对发盘做出接受前,随时可以撤销发盘或更改其内容。
除非发盘人采用签字蜡封式发盘,或该发盘有对价支持。
大陆法认为,发盘原则上对发盘人是有约束力的。
德国法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际货物 买卖 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