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学简答论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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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学简答论述
金融监管学简答、论述
1.金融监管为什么必要?
因为存在金融市场失灵,法律体系失灵
金融发展史表明,资本流动的自由化与规模扩张既预示着金融业的兴旺发达,也意味着金融动荡的加剧。
金融安全十分重要,然而世界进入了一个金融危机的频频发生的多事之秋
现实中,司法不独立,腐败司空见惯,效率地下,司法体系不健全时,只能通过银监会等专业监管机构来处理银行方面的合同争议或违规问题,作为对效率低下的司法体系的补充
2.金融监管的目标
通过构建一定的制度框架,避免市场与政府的“双重失灵”。
随着金融监管理论的不断深化,监管目标走向多元化,可以分为稳定、效率与公平三方面
3.导致金融监管失灵的原因
金融监管体制本身也不完美,“旋转门”现象就就是一个明显证据
观念俘获:
被一种错误观念俘获,由此可能引发一系列崩溃。
例如对于自由市场的肤浅理解。
。
政治游说:
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游说指出来获取她们想要的政策,从这种角度瞧,监管者往往代表的就是金融机构的利益,而非公众的利益。
主场效应:
对于金融监管机构的官员,金融机构就就是“主场观众”。
由于“旋转门”的存在,监管者们自然更加亲近金融机构,而普通公众缺乏对金融监管的信息与专业知识,这样就成了“客场观众”
这些理论都指向了监管者自身的缺陷。
需要人民卫士来改善,这些人民卫士特点为:
不受短期政治影响干扰,不受经营金融机构诱惑的干扰,有获取关于监管决策与金融市场决策与金融市场环境信息的权力,具备评估信息的专业知识,有足够的影响力发布评估结果
4.金融监管发展脉络
初始形成期:
金融监管的正式萌芽为18世纪英国政府出台的《泡沫法》,货币中性理论认为货币由中央银行统一发行,但也非政府干预,而就是尊重市场选择,强调自律。
严格监管期:
凯恩斯主义成为主流经济学思想。
1929-1933金融危机,各国开始实行更严格的监管
放松监管期:
20世纪70年代主张经济自由主义重新成为经济学理论的主流思想,反对政府对经济的过度干预,认为政府的主要作用就是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
重新监管期:
20世纪90年代后,全球金融业发展呈现新趋势:
银行混业经营,金融信息化与金融全球化,各国金融市场联系日益紧密。
人们逐渐意识到金融自由化似乎走到了定点,面对金融业新的发展趋势,更为有效的金融监管急需实施。
5.金融创新的诱因
降低金融组织交易成本,提高金融组织收益
内因说:
导致金融创新活动的主要原因就是金融企业为了追求更大利润降低自身风险,满足市场对金融服务的新需求
外因说:
主要从外部环境的变化对金融制度调整与生产技术调整的影响方面解释金融创新
观点一:
金融创新就是适应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的结果
观点二:
金融创新就是对科技进步的积极吸收
观点三:
金融组织规避管制就是形成20世纪70年代金融创新风潮的最主要原因
6.金融市场失灵的原因?
一就是委托-代理问题,客户股东与金融组织关系式委托-代理关系,信息不对称时,金融组织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采取基金的投资策略,将客户-股东资产置于高风险下
二就是金融组织的高杠杆率问题。
杠杆率越高,风险越大,但由于超额回报诱惑,金融组织往往有放大杠杆的动机。
三就是集体行动的困境,具有安全标准作制成的条件下,单个银行提高杠杆率没问题,但就是从宏观瞧,很可能产生不可持续的信贷繁荣,甚至积累泡沫。
7.信贷市场的脆弱性
企业按照其金融状况分成了抵补性的借款企业、投机性的借款企业与庞氏企业三类。
随着经济的繁荣,投机性企业与庞氏企业越来越多,而稳健经营的抵补性企业越来越少,银行面临的违约风险就越来越大,于就是金融的脆弱性增加。
任何引起生产企业信贷中断的事件,都会引起企业的破产,给银行带来冲击并进一步向其她金融部门蔓延。
8.对金融体系脆弱性的解释
代际遗忘解释
随着金融危机的远去,一些利好事件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与金融的繁荣,使得贷款人对当前利益的贪欲战胜了对过去危机的恐惧,推动了更多的购买,导致银行的道德风险将代际遗忘的时间大大缩短。
竞争压力解释
贷款人指贷款人出于竞争的压力而做出许多不审慎的贷款决策。
在经济高涨期,借款需求巨大,如果个别银行不能提供充足的贷款,它就会失去顾客。
很少有银行能承受这种损失,因此每家银行都向其顾客提供大量贷款,而不顾及最终的累积性影响。
9.公共利益说相关
公共利益理论肯定了政府干预市场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认为现代经济不存在纯粹的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并不能带来资源的最优配置,甚至造成资源的浪费与社会福利的损失。
公共利益说的两个前提
一就是承认金融市场存在市场失灵。
二就是政府就是仁慈的,并且有足够的动机与能力去纠正市场失灵。
金融市场存在的失灵体现在:
自然垄断
金融市场存在规模经济,具有自然垄断特征,金融部门的垄断会造成价格歧视,寻租等有损资源配置效率与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降低金融业的服务质量与有效产出,造成社会福利损失,所以应当通过监管消除。
金融体系的负外部性
金融机构的破产倒闭及其连锁反应将通过货币信用紧缩而破坏经济增长的基础。
金融机构在监督、选择信贷与风险积累方面存在负外部性,因为一家金融机构在经营时,追求的仅仅就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考虑由此引发的高风险给整个金融体系带来的负的外部效应
10.金融监管有效性理论的缺陷(金融脆弱说,公共利益说)
一就是它们都无法解释银行业管制与监管制度的演变与来源,不能辩证地处理监管制度动态发展的规律
二就是它们都假定监管者的目标就是社会利益最大化,并认为它们有能力实施各种监管政策。
三就是她们都无法解释80年代以来金融监管的模式与结构
四就是在政治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无法确定什么就是社会利益
11.金融管制失灵的相关理论
1.政府掠夺论
政府掠夺论认为政府与政治家并非代表全社会的利益,政府对金融业监管,不完全就是为了消除金融市场失灵,防止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与提高金融效率,而就是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政府实施金融监管的利益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家垄断货币发行权就是为了扩张政府可支配资源,以利用多发行货币来对财政赤字进行融资
第二,国家实施法定准备金制度就是对存款所进行的隐性征税,就是为了获取潜在的存款“税收”
第三,管制为政府干预经济、扩张权力范围与获取“租金”创造了机会。
特殊利益论与多元利益论进一步发展了政府掠夺理论,特殊利益论与多元利益论认为:
政府在本质上就是由众多政党与利益集团组成的,金融监管就是利益集团通过政治斗争而形成决策的产物;
不同的社会经济利益集团就是金融监管的需求者,而政府中的政治决策机构则就是金融监管与监管制度的供给者
管制工具与监管制度就是一个需求与供给不断变化的匹配过程
它们的优势在于:
将政治纳入金融监管制度的分析,可以从动态角度把握金融监管工具与制度演变的动力机制以及产生的政治过程。
2.管制俘获说
管制俘获说认为政府实施的监管在客观上影响了资源的配置,被监管方就可以利用监管获得垄断高价,因此被监管方会尽可能寻找这些租金,而政府为了增加收益也乐于设置租金,结果监管就背离了其初衷,成为了监管与被监管双方谋求自身利益的工具
根据利益流向的不同,管制俘获说分为监管俘获与政治俘获两种。
监管俘获理论认为监管不能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提供监管的机构只就是被监管者俘获的猎物
与监管俘获说不同,政治俘获说认为政府对金融的监管就是为了自身利益
3.对管制俘获理论的质疑:
管制俘获理论的基本点虽然放在“俘获”上,但实际上它并未与公共利益说的某些解释划清界线。
此外,它所描述的管制过程可能更像就是被管制者与管制机构之间的谈判,而没有明确指出谁俘获谁。
被管制者可能并不就是惟一可以影响管制机构的利益集团,比如被管制厂商的消费者利益也会受到管制过程的结果影响,但她们却没有被认为同样有效地俘获管制机构
没有理由说一个行业只能俘获现有机构,而不能设法创造一家监管机构以促进自己的利益
这一解释也与许多经验证据相矛盾,比如现实中显然不就是所有监管机构都可以被俘获,也不能解释一个监管机构为什么可以对不同的、利益相互冲突的行业同时实行管制
4.管制寻租说
寻租就是指利用资源通过政治过程获得特许权,从而损害她人利益使自己获得大于租金收益的行为。
寻租理论认为,租金的存在造成了市场的不完全竞争,而政府的经济管制则进一步增加了市场中的寻租机会,并产生了政府及其代理人的租金创造与抽租,使市场竞争更加不完全与不公平。
寻租的真正目的并不就是为了要形成垄断、限制或获得特权,而就是为了保护现有的租金或通过这些垄断、限制与特权来创造租金。
所以,寻租并不能创造任何社会财富,但同时又消耗大量的社会资源,带来社会福利的损失。
5.管制供求说
管制供求理论从供求两方面讨论了政府管制的相关因素
在需求方面,管制可以提供的多种收益,包括直接的货币补贴、控制新竞争者进入、干预替代品与互补品的生产、实行固定价格等等
在供给方面,政府部门提供一种管制行为时并非像公共利益理论认为的那样毫无成本,也存在着成本。
12.金融监管辩证理论
金融监管就是个动态博弈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监管阶段。
金融监管当局为实现某种目标,对金融机构制定监管法令。
这些监管法令的实施一方面影响被监管机构的市场竞争能力,另一方面鼓励被监管机构更有效地经营。
第二阶段,金融创新阶段。
被监管机构为恢复其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其股东的收益率,努力开创一些法令监管以外的金融新产品与服务来逃避金融监管。
第三阶段,再监管阶段。
金融创新的浪潮使金融监管当局的目标落空,只得再提出新的监管对策,更加兼顾各有关方面的成本与收益,再监管趋向更合理。
金融监管辩证理论的推论:
第一,金融监管制度的设计必须根据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而相应改变,否则,要么以延迟金融机构与金融体系的发展为代价,要么以牺牲金融稳定为成本。
第二,从深层次来瞧,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行为,不仅就是由于盈利动机的驱使,更就是由于金融监管理论发展的滞后,以至于阻碍了金融机构与金融体系向更高级阶段的发展。
第三,由于逃避监管导致了金融机构对要素服务、组织结构的需求变化,而监管的产生过程总就是滞后于逃避监管的行为,因而监管的供给总就是缺乏效率的或就是不足的。
第四,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辩证发展、承前启后的同时,二者之间也存在摩擦。
13.金融约束理论就是什么
在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低且可预测的通货膨胀,金融部门低税收以及实际存款为正的前提下,政府通过控制存贷款利率,限制市场准入以及限制资产替代等金融政策为私营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对动员储蓄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减少微观主体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以及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作用具体为:
对金融部门,创造出特许权加之,创造利润流,促使它们不因短期风险破产,从而有动力成为长期经营者,不会因短期利益损害社会利益。
对生产部门,对贷款利率控制可以使得生产部门增加资本积累,提高股本份额,减少融资项目风险,降低破产概率,贷款成本
对存款者,一方面存款利率控制使得存款者生于转移到金融部门与生产部门,然而增强了存款的安全性与便利性,帮助存款者规避风险。
14.金融监管成本
直接成本(监管的人力物力)
间接成本:
由于监管行为干扰了市场机制对资源的自动配置作用,限制了充分竞争,抑制了金融创新
产生渠道有:
道德风险
可能削弱竞争
可能妨碍创新
15.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演进
1972-1992集中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办理一切业务,大一统银行体系,有较大缺陷。
在1984年,将存贷款业务交给工商银行,成为真正的央行
1992-2003分业监管,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逐渐成立证监会,银监会与保监会,形成一行三会为基本格局的金融监管体系
16.中国监管体制主要优点
金融经营模式与监管模式基本匹配,分业经营搭配分业监管
与中国金融环境与监管目标相适应,目前中国的一体化程度不高,利率没有市场化,汇率受到一定管制,金融市场的资金流通不畅,金融市场各子市场之间分割严重,金融监管权力也应该相应地分散化。
17.中国监管体制主要不足
容易出现重复监管与监管真空
各监管主体之间沟通协调难度大
分业监管阻碍了金融创新发展
无法对外资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监管
18.银行监管的必要性
银行存在内在不稳定性,银行危机具有传染性,银行危机有巨大的社会成本
19.银行内在不稳定性的表现
银行挤兑:
银行资产与负债在流动性方面严重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导致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在信贷市场上,借款人比商业银行更了解一笔借款的投资方向、投资回报率与可能出现的风险,商业银行处于信息劣势,不能很好的区分不同借款的风险程度,不断提高市场利率,造成逆向选择。
道德风险的表现:
1)改变资金用途,一旦贷款发放出去,贷款人就很难对借款人进行监督;2)有钱不还,特别就是在缺乏违约制裁的情况下;3)借款人对资金的使用效率缺乏责任感。
)
导致银行在面对挤兑存款时容易陷入两难境地:
若设法满足纷至沓来的挤兑要求,则资产方面的损失就不可避免;若置之不理,则会加剧恐慌,加剧挤兑危机,导致清偿能力危机。
20.D&D银行挤兑模型
采用倒推法
时期二R,R严格最优
有两个均衡,所以均衡不稳定
戴梦德与戴维格认为,对银行来说,好的均衡就是脆弱的,任何引起存款者预期会发生挤兑的事情都会真的引起挤兑,因此,银行必须对保持存款者的信心予以特别关注。
对银行来说,面临两难选择:
投资短期资产,难以实现期限转换功能;
投资长期资产,面临倒闭威胁。
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法就是: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政府提供最后贷款人服务;
允许银行对超过一定数额的提款暂停兑付或对提款人征税。
上述解决方法都以外部监管为前提。
21.近年来银行危机特点
违约导致危机
不良资产导致危机
流动性危机
违规经营
过分冒险导致危机
22.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
(1)保护存款者,尤其就是中小额储户的利益。
相对于银行与大额存款人而言,小额存款人属于弱势群体,难以自我保护,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存款人利益,提高存款人对银行信任度
(2)提高银行安全性,防止银行挤兑,增加了一道安全防护,防止因个别银行的破产导致整个银行体系发生支付危机。
23.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道德风险
逆向选择
中国政府提供了一种接近全额的隐形存款保护
24.有了存款保险就是否还需要最后贷款人
存款保险基金数量有限
存款保险下存款人道德风险大
支付程序复杂,影响存款人信心
三者互相补充:
存款保险+最后贷款人+银行监管
25.事前金融安全网,对商业银行审慎性监管方面
(1)市场准入
(2)业务活动限制(不允许银行从事特定业务)
(3)资产分散化
(4)资本充足性管制
(5)风险管理评估
(6)信息披露
(7)市场退出机制
26.巴塞尔协议I的主要内容
资本的定义:
银行总资本被分为核心资本(包括股本与公开的准备金)与附属资本(包括未公开准备金、资产重估准备金、普通准备金或呆账准备金、次级债工具等),核心资本至少占全部资本的50%。
资产的风险权数:
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与中间业务的相对风险大小,赋予它们四种不同的加权数,风险越大,加权数就越高。
资本比率的标准:
所有签约国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其资本充足率应达到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至少为4%。
27.巴塞尔协议II的主要内容
明确提出三个支柱,最低资本充足要求、监督检查过程与市场约束。
提供了更复杂与多选择的计算资本充足性的办法,使得管制对风险更加敏感。
支柱一
考虑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确定风险权重,比单纯以经合组织国家为界限的方法更加客观;
突破旧协议中风险权重最高为100%的上限;
对主权贷款、银行贷款与工商贷款增加150%系数档;
对工商贷款,增加50%系数档。
支柱二:
监督检查过程
监管当局不仅要确保银行有足够的资本支援其内在的业务风险,而且还要保证银行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内部风险资本衡量系统,以对银行经营的内外部风险及其相互关系进行全面而有效的评估。
具体操作:
监管当局被赋予很大程度的酌情权,因而在具体履行职责时必须采取透明度高、问责性强的方式,应该将所有监管评估的标准或规则公布于众。
支柱二特别适合于处理以下三个主要领域的风险:
支柱一涉及但没有完全覆盖的风险(例如贷款集中风险);
支柱一中未考虑的因素(例如银行账户中的利率风险、业务与战略风险);
银行的外部因素(例如经济周期效应)。
支柱三:
市场约束
强调信息披露,提出具体要求,主要涵盖了“适用范围、资本结构、风险敞口与评估、资本充足率”四个领域。
28.I,II比较
29.腕骨体系
“腕骨”监管指标体系中,既规定了法定值、触发值、目标值,又明确了监管调整值及其区间,把定量测量与定性分析、监管指标标准化与监管自由裁量权有效结合起来。
从监管实践瞧,“腕骨”体系基本能适应大型银行监管需要。
针对大型银行的监管指标体系
C:
CapitalAdequacy资本充足性
A:
AssetQuality贷款质量
R:
RiskConcentration大额风险集中度
P:
ProvisioningCoverage拨备覆盖
A:
AffiliatedInstitutions附属机构
L:
Liquidity流动性
S:
SwindlePrevention&Control案件防控
加上有限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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