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传统渠道个人车险核保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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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传统渠道个人车险核保政策
上海传统渠道核保政策
费率适用
1、按2005版传统渠道费率表计算保费,其中三者险条款、费率按上海地区第三者统版条款、费率执行;
2、客车不得单独选择车损险事故免赔率I,货车不得单独选择三者险事故免赔率I;
3、车辆投保期限原则上为一年,若投保短期,仅承保车损、三者险;投保短期的车辆盗抢险、自燃险不鼓励承保;
4、投保单程提车险的车辆,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按新车购置价确定,第三者综合责任险的赔偿限额为5万,保险期限最长为30天;
5、行驶证为私人的11座(不含)以上客车按营运车承保;
6、车龄8年以内的车辆允许承保第三者责任险50万(低品质、高风险、亏损业务除外);
7、车龄在5年以上国产车和车龄9年以上进口车不鼓励承保盗抢险或自燃险(上年未发生赔案的续保车辆根据验车情况确认承保条件)。
8、跨年度保单仅承保当年度一年期按揭保单,系数使用按本核保政策执行,保险起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一、代理渠道承保总体说明
1、新车购置价规定
车龄在一年以上的车型可在参考价的基础上打9折(保额保留到百位),具体车型:
POLO、广本系列、途安、帕萨特系列、北京现代、别克系列、宝马528i、奥迪7243CVT、宝莱、神龙富康、海马、江淮瑞风、桑塔纳2000其余车型仍按《关于规范操作新车购置价的重要通知》执行;
2、盗抢险赔偿限额规定
盗抢险赔偿限额选择仅限:
选择赔偿限额为投保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90%、80%、50%三档,除此以外不得使用;
3、车损险优惠
-5%
上海通用BUICK(别克)、帕萨特
-10%
马自达M6、广州本田雅阁、北京现代、蒙迪欧、丰田威驰、丰田花冠、尼桑阳光
-15%
波罗、丰田锐志、一汽大众
4、手续费预留比例按个人客户核保部核准的比例执行,不得再支付其它额外费用。
一般摩托车业务手续费预留为8%,特殊摩托车业务手续费预留需上报个人客户核保部审核。
四轮机动车单保三者预留8%.
二、代理渠道新车承保条件说明
适用车型
承保条件
交通违章系数
代理费比例
桑塔纳全系列、上海通用别克全系列、上海通用雪佛兰系列、帕萨特系列、上海大众POLO、途安、广本系列(飞度除外)、一汽奥迪系列(A8除外)北京现代、东风系列、一汽大众系列
兼业代理1、承保车辆数0.9、转保系数0.9
上一保险年度交通违章系数0.9
30%+0
非上述车型
上一保险年度交通违章系数1
宝马车型为3、5、X系列车型、沃尔沃系列
承保数量0.92、转保0.9、允许选用车损险车型优惠系数;不鼓励附加车身划痕险;若要投保必须附加多次事故免赔条款,其他系数按标准执行;
上一保险年度交通违章系数1
15%+0
奥迪A8
选用车损险车型优惠系数,其他系数按标准执行;
上一保险年度交通违章系数1
15%+0
11座(不含)以上金杯、东南得力卡、富利卡、依维柯车型
车损险事故免赔率I、附加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或车损险选择绝对免赔额500元以上严格按标准费率表执行不得选用车损险车型优惠系数
上一保险年度交通违章系数1
15%+0
11座及以下金杯、东南得力卡、富利卡、依维柯车型
参照非上述车型条件承保
上一保险年度交通违章系数1
30%+0
高风险、特殊风险、低品质业务(广州本田飞度、中华牌、奇瑞、通用五菱新车仍属于低品质业务)
承保条件详见下列高风险、特殊风险、低品质承保规则
上一保险年度交通违章系数1
详见六
东风系列包括:
东风雪铁龙,东风日产,东风悦达起亚,东风标致307,206,东风本田
三、代理渠道8年以下旧车承保条件说明
1、转保1-8年旧车
车型
承保条件
代理费
正常车辆承保
兼业代理1、承保数量0.9、上一年度索赔记录等级0.7、转保0.9,其它系数根据承保车辆实际情况使用
30%+0
广州本田飞度、中华牌、奇瑞、通用五菱
兼业代理1、承保数量0.92、转保0.9、无赔0.8、其它系数根据承保车辆实际情况使用
15%+0
宝马车型为3、5、X系列车型、沃尔沃系列
使用系数:
承保数量0.92、转保0.9、无赔0.8,允许选用车损险车型优惠系数,其他系数按标准执行;
15%+0
奥迪A8
选用车损险车型优惠系数,其他系数按标准执行;
15%+0
11座(不含)以上金杯、东南得力卡、富利卡、依维柯车型
车损险事故免赔率I、附加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或车损险选择绝对免赔额500元以上严格按标准费率表执行不得选用车损险车型优惠系数
15%+0
高风险、特殊风险、低品质业务
承保条件详见下列高风险、特殊风险、低品质承保规则
详见六
外地牌照车辆系数使用说明:
当被保险人,投保人,行驶证车主为同一人,并且持有上海本地身份证,上年无赔系数可以使用0.8,在承保时须将清晰可见的被保险人身份证上传至个人客户核保部,由内勤将身份证复印件与其他单证合并归档。
2、续保
续保情况
承保条件
代理费
上年未出险
上年出险未到亏损标准
兼业代理1、承保数量0.9、上一年度索赔记录等级0.7、转保0.9,其它系数根据承保车辆实际情况使用
超龄车续保:
上年未出险并且按期续保按照可以参照上年未出险系数使用
未按期续保即脱保需先由分公司安排验车,若车况正常按照正常系数使用,反之则按照超龄条件承保
30%+0
亏损业务
详见亏损要求承保
按照亏损要求执行
说明:
上年续保系数的使用与车型以及牌照无关,只和上年赔付情况有关
3、亏损业务的判定标准和承保要求如下:
亏损业务分类标准
处理权限
改善方案
类型
出险次数
满期赔付率(X)
理赔次数(Y)
总计赔款金额
较上年不降费
绝对免赔额
事故责任免赔率I、II
多次加免
提高保费10%
加保效益附加险
不得使用任何优惠系数
1
上年续保
70%≤X<100%,Y≥5
>=3万
分公司
●
●
—
——
——
2
1-2次
100%= >=3万 总公司 ● —— ● — ○ ○ ● 3 X>=500% ● —— ● ● —— ● ● 4 3-4次 100%= 总公司 ● ○ ○ — ● —— ● X>=300% 5 5次及以上 X>=100% 总公司 ● ● ● — —— —— ● 注: 1.理赔次数中剔除结案为0的案件; 2.总计赔款金额: 指上年保单项下所有已决赔款+未决赔款; 3.上述表格中类型中对于亏损标准的确定必须是各个标准同时满足,各条件之间是“且”的关系,只达到其中一项标准的不属于亏损业务; 4.改善方案分为必选与可选两种,其中可选项不仅可以单独选取,也可以组合选取,以提供客户多个选择,各机构可根据当地情况及客户情况制定具体组合方式; ○为可选项,可单选或多选,但必须选择至少一项才可视为改善条件。 ●为必选项,并且必需同时选择。 5.对于所有列入亏损的业务,不允许出现续保保费较上年还要优惠的现象,即必须在上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此规定只针对各险种同比状况而言。 6.上述表格中效益附加险是指: 全车盗抢险(按车辆实际年限折旧后的险额;车龄要求在1年以上,5年以下)、车上人员责任险(按行驶证上核定的座位数投保,每座3万); 7.上述表格中类型1可使用优惠系数电话0.9、数量0.92,但车损险车型优惠系数不予享受,并可提取8%的手续费;类型2、3、4、5的收费标准: 不享受任何优惠系数(车损险车型优惠系数不予享受),无任何费用。 四、直销业务 1、新车 、可使用直接业务0.92、承保车辆数0.90、转保系数0.9、交通违章系数0.9,其他系数按标准执行 、不再额外支付手续费 、高风险、低品质、亏损业务承保条件详见核保政策 2、旧车 五、团购业务系数使用标准: 、私车团做定价标准: 私车团做业务的新车占比控制20%(含)以内,可参照上表投保;若新车占比超过20%,则按散单条件投保; 、承保条件的确定核保人以业务单位首次上报清单承保车辆数为准; 、低品质、高风险、特殊风险业务系数使用仍按原核保政策执行 承保数量 承保条件 代理费 10台以上 剔除三者险及不计免赔险的其他险别按基准保费的0.4以上计算,具体使用系数按以下选择: 直接业务0.92、承保数量0.9、上一年度索赔记录等级一0.7、团购优惠系数0.8,其它系数根据车辆实际情况使用 10% 六、高风险、特殊风险、低品质 车辆类别 承保条件 Ø客车车龄>8年; Ø货车车龄>4年 ◆由分公司安排验车,并设定车损险绝对免赔额500元以上 ◆严格按标准费率表执行 ◆不得选用车损险车型优惠系数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4万元 ◆不得提取任何费用 Ø营运车 Ø客车、货车 ◆须按新车购置价足额投保车损险 ◆车损险、三者险事故责任免赔率I、II ◆设定1000元车损险绝对免赔额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4万元 ◆设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 ◆不得选用车损险车型优惠系数 ◆不得提取任何费用 Ø属于总公司高风险车型、车种 Ø属于总公司特殊风险业务 ◆根据车辆配件、车况及驾驶员情况拟订承保条件报总公司审批 ◆不得提取任何费用 Ø宝马(车型为3、5、X、7系列除外) Ø夏朗 Ø辉腾 Ø途锐 Ø甲壳虫 ◆根据车辆配件、车况及驾驶员情况拟订承保条件 ◆严格按照标准费率执行 ◆设定车损险绝对免赔额500元以上 ◆行驶证上传个人核保部审核 ◆上述业务的手续费按10%提取 Ø新上市半年内且新车购置价超过50万元(含)以上的车辆 Ø新车购置价超过60万(含)以上的车辆 车龄在8年以上的中、高档车或异型车“车损险”承保 ◆保险价值严格审核,严禁溢额承保 ◆如需附加“盗抢险”,保额在实际价值内确定 ◆对于配件渠道不能保证的车型,须在特别约定中载明: “如车辆损失超过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按推定全损处理” ◆不得选用车损险车型优惠系数 ◆不得提取任何费用 ◆奥拓 ◆大通 ◆一汽吉林 ◆楚风 ◆柳州五菱 ◆云雀 ◆标志、羊城(旧款) ◆昌河 ◆松花江 ◆天津夏利、夏利2000 ◆由分公司安排验车,须选择500元的车损险绝对免赔额 ◆车损险事故免赔率I ◆保险价值严格按参照车型库中新车购置价价格投保,严禁溢额承保 ◆严格按标准费率表执行 ◆不得使用车损险车型优惠系数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4万元 ◆不得提取任何费用 七、列入总公司高风险的车型、车种 Ø国内保有量少的稀有车型,如欧美国家生产的跑车、经过改装的豪华轿车等车型在国内的数量都很少; Ø非正规渠道进口的车型,如台湾生产的中华汽车、法国雷诺轿车等; Ø非指定销往中国的国外车型,如本田极品(ACURA),日产奥特玛等车型都不是销往中国大陆的; Ø右置方向盘汽车。 Ø老旧车型: 使用年限超过国家规定的车辆报废期。 序号 生产厂 品牌 型号 备注 1 意大利菲亚特汽车集团 爱快·罗密欧 所有车型 2 意大利菲亚特汽车集团 菲亚特 飞鹰、伙伴、乌诺、克罗玛 3 英国路华汽车公司 路华 所有车型 4 英国美洲豹汽车公司 美洲豹 所有车型 5 英国陆虎汽车公司 陆虎 所有车型 6 日本五十铃汽车公司 五十铃 越野车 7 日本马自达汽车公司 马自达 越野车 8 日本富士汽车公司 富士 所有车型 9 日本铃木汽车公司 铃木 所有车型 10 德国欧宝汽车有限公司 可赛 可赛(美鹿) 11 台湾中华汽车公司 中华 菱帅、蒙迪欧、福斯 进口小客车 跑车、右方向车、赛车 序号 生产厂 品牌 型号 备注 所有厂家 所有品牌 所有型号 注: 高风险业务的承保须由二级机构配件核价员对当地配件渠道和配件价格情况予以明确后,上报总公司车险配件中心确定特殊风险类型和承保建议,由核保室审批后方可承保。 特殊风险车辆承保规定 ★ (一)、本规定所指的车险特殊业务,是指与普通机动车辆相比,标的个体风险较强,不具有明显群体特征;或者保险金额特别巨大,风险高度集中的特殊业务;以及总公司车险部或机构认为有必要上报的特殊业务。 (二)、特殊业务分类 1、各类价值巨大,保险金额超过150万元人民币的高档轿车(如宾利、劳斯莱斯、迈巴赫、法拉利、保时捷等)、大客车及大货车; 2、责任限额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第三者责任险业务; 3、总公司车险部规定或机构认为有必要上报的特殊业务。 (三)、二级机构无特殊风险业务的核保权限,必须以签报形式,上报总公司批复后,方可承保。 (四)、为了保证特殊风险业务承保的时效性,提高工作效率,机构在特殊风险业务承保前,必须做好被保险人和标的的调查工作。 在上报签报中做详细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承保标的情况说明: 包括承保标的的自然状况、规模性质; 2、拟承保车辆基本参数、使用环境要求、功能介绍、操作要求等; 3、标的照片,必须保证照片的清晰可见,在特定环境使用的标的,照片还应当反映标的使用环境情况; (五)、承保方案说明: 1、分公司核保人风险预测及评价、关联业务、标的及客户的历史承保业绩; 2、保额(责任限额): 按险别逐一列明; 3、系数使用: 按承保险别说明具体各系数的使用情况; 4、其他承要求、特别约定内容; 5、保费: 总保费和相同标的单均保费情况; 6、费用处理: 手续费情况。 (六)、为化解风险,机构须根据标的实际情况增加承保特别约定,特别约定可以包括如下内容,(其他特殊标的另外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特别约定): 奔驰、宝马、宾利、迈巴赫、劳斯莱斯、法拉利等高风险车辆约定: 若标的车出险后在特约维修站维修,保险人只按标的承保地其它一类修理厂维修价格给予定损赔付; ★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车辆须提供车管部门的延期使用证明 ★配件不能保证的车型,须在特别约定中载明如车辆损失超过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按推定全损处理。 八、车险业务退保、注销实务操作仍按06年4月拟定的核保政策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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