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玉和路道路施工合同修改后.docx
- 文档编号:9479941
- 上传时间:2023-02-04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0.96KB
大英县玉和路道路施工合同修改后.docx
《大英县玉和路道路施工合同修改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英县玉和路道路施工合同修改后.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大英县玉和路道路施工合同修改后
大英县玉河路道路工程
施
工
合
同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大英县规划和建设局
承包人(全称):
四川兴源环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大英县玉河路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
大英县老城区
工程内容:
详见工程图纸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县财政支付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图纸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08年10月15日
竣工日期:
2009年4月12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争创优良)。
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工程竣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争创优良)等级。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伍佰肆拾柒万肆仟叁佰伍拾捌元陆角捌分(5474358.68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08年10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
大英县规划和建设局办公室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2008年10月12日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本通用条款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执行。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建筑质量管理条例》。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全部由承包人自备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间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合同签订之日提供图纸4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总监
姓名:
职务:
5.2监理单位委派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负责该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管理及控制。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工程变更、工程量确定。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钟灵知、许明森职务:
工程师
职权:
负责该工程现场管理,协调工程建设相关事务。
5.4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本工程实行监理
7.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
项目经理:
陈建职务: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鲍力职务:
技术负责人
项目施工员:
余胜良职务:
施工员
项目质量安全员:
赖军职务:
安全员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合同签订3日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按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按发包人要求实施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暂无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暂无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2日内第一次提供,后每月5日前提供。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由承包人负责。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由承包人负责。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在竣工验收前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按发包人提出的保护要求实施,产生的经济支出和费用全部由发包人负责。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及文明施工的要求:
按大英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暂无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合同签订2日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计划后2日内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暂无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延期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1天处承包人5000元人民币罚款;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并赔偿承包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四、质量与验收
按国家现行的市政建设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管道、道路基础、重要材料等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自行全部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除不可抗力外的所有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无
风险范围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当施工时材料单价高于投标当月遂宁市造价信息上的相应材料单价的5%时,材料调差按施工次月遂宁市造价信息和发包方签证的材料单价进行调整。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无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无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除招标文件和通用条款规定外,施工现场的材料二次转运、临设堆场、租赁、特别安全防护、特殊要求、条件产生的技术措施费,现场签证、材料代换,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无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无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按工程进度分期拨款,每月工程量审批后七日内拨付经审批的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拨款至85%,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一月内付足结算总价款的90%。
其余留作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期一年,质保期一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3年后1月内工程剩余款项除缺陷期的工程款不计利息、质保期内的质保金不计利息外,其余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清本息。
另外履约保证金除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余随施工进度退还。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工程所需一切材料及设备且必须合格,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明,并经质监部门检测合格。
否则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自负。
八、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设计变更按变更后的图纸计算工程量;
(2)、局部小变更按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现场据实收方计算工程量(3)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按预算书和专用条款23.2同一口径计算和调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双方约定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月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工程结算报告后一月内审计完毕,审计完毕后一月内付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85%给承包人。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承包人按城建档案的要求提供竣工图三套,交发包人2套,档案室1套(光盘1张)。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此条办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赔偿承包人的停工损失,支付承包人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工期顺延,并按银行同期计息。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拖欠工程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计息计欠款利息外,其余按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
并支付按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给承包人。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赔偿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由发包人支付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给承包人。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凡延期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处伍千元罚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除必须返工达到合格外,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产生争议时;
(1)请仲裁委员会调解;
(2)采取第
(1)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大英县仲裁委员会提衣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无
分包施工单位为:
无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不可抗力执行。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佰万资金担保。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投标保证金随施工进度退还。
46合同份数
(2)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6份
47.补充条款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大英县规划和建设局
承包人(全称):
四川兴源环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大英县玉河路道路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执、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管道、道路路基、结构层、面层重要材料等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保修期1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结构及路面的质量。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根据招标文件,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1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大写)。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无。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理事项:
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08年10月12日2008年10月12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英县 路道 施工 合同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