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体育局运动服装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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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体育局运动服装采购项目
市体育局运动服装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
市体育局
代理机构:
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需求
第四章竞争性谈判程序和容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合同授予
第七章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八章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第九章相关附件格式
尊敬的谈判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为了保证本次谈判项目顺利进行,请在制作谈判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合作!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代理机构)受市体育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市体育局运动服装采购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
市体育局运动服装采购项目
二、项目需求:
见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万元
四、供货期:
自签订合同后天完成供货。
五、潜在的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谈判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谈判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应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四)谈判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竞谈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请提供生产厂家盖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九章)。
(六)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九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八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谈判供应商仔细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谈判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六、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谈判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市体育局楼会议室(市崇文路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各谈判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八、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达市体育局楼会议室(市崇文路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须带样品:
符合本文件第三章要求的男款运动上衣、、、、、各一件。
样品制作工艺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
样品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不得在样品上标注文字、图案等标识。
样品上的标识、图案、文字等请做遮挡。
(中标方的样品封存于市体育局,作为供货的验收依据。
)
()未提供样品者或提供样品不全者不得参加投标。
样品不能出现投标供应商的任何标志、标记如:
品牌、制造商、型号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样品进行封存,作为验收依据。
所有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样品制作、运输、检测等费用。
注:
法定代表人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九、谈判保证金
(一)本次项目谈判保证金为:
壹仟叁元整(元);
(二)谈判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并在投标保证金上注明“谈判保证金”。
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交给采购单位。
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
市财政局,用途为:
谈判保证金;汇款人为:
供应商名称。
账户:
市财政局
开户行:
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
谈判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响应文件。
(三)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市体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
陆处长
联系:
代理机构:
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市中江国际广场幢座
联系人:
黄工联系:
: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1、说明
(一)竞争性谈判活动及因本次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二)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容:
如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本项目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发布后提出询问或是在发布之日后的个工作日以书面实名制形式提出质疑;未提出询问、质疑或是未在规定期间提出询问、质疑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中的全部容;谈判供应商不得在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及招标采购结束后针对本项目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容提出质疑、投诉。
(三)谈判供应商应仔细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要求等,如果谈判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谈判。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谈判供应商未进行谈判登记的,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谈判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谈判过程中,凡主持人或谈判小组明确提出须由谈判供应商确认的事项,谈判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五)谈判文件项目需求提供的可能涉及到的工艺、材料、设备、商标、样本、技术规、参数规格、品牌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在竞标时可以选用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产品技术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项目需求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六)本项目谈判公告、谈判文件等资料在市体育局网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元,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七)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评委费按实支付。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一)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且以在市体育局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谈判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澄清或者修改的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的个工作日前,以网上发布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不足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
(五)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谈判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谈判供应商对涉及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谈判供应商自负。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视情组织答疑会。
如有产生答疑且对谈判采购文件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及装订
(一)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参见第八章),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写谈判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
谈判响应文件均需采用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
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技术谈判响应文件”、“商务报价谈判响应文件”各自装订成册。
特别提示:
“商务报价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和封装,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谈判响应文件”之中。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一)谈判供应商应准备叁份完整的谈判响应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二)谈判响应文件分三册密封。
第一册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技术谈判响应文件”,第三册为“商务报价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资格审查文件”、“技术谈判响应文件”、“商务报价谈判响应文件”。
(三)谈判供应商可将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四)谈判响应文件正本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后应标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谈判供应商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
六、谈判报价
(一)本项目需求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二)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三)报价表必须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署。
(四)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容与谈判文件中容明细不一致的,以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为准;谈判响应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五)谈判报价中应包含:
包括项目需求中的所有需求的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的服务费用等包含标书中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
(六)除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成交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七)若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经谈判的成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的任何因素而变动。
(八)本次谈判项目的商务报价,原则上不超过次,首次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万元,各谈判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不得超出自己前一轮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九)最终报价将作为谈判小组评定成交谈判供应商的依据。
(十)竞争性谈判的最终报价为成交价,同时,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七、谈判保证金退还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未成交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但因谈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成交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予以退还(无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谈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谈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谈判供应商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谈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其他谈判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退出谈判的原因,经竞争性谈判小组同意可以退还其缴纳的谈判保证金。
八、履约保证金
(一)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
(二)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个工作日,中标人凭成交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三)成交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凭成交人提交的申请,扣除罚款后(如有)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四)由于成交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九、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费用
(一)谈判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的谈判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二)无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竞争性谈判的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十、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项目需求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品名称
技术参数
参考图片
数量
运动上衣
.面料成分:
锦纶,氨纶
.尺码:
女款
男款,特殊人群要求特别定制
.适合人体生理学的设计,轻便舒适,易打理,色牢度好,洗涤后无脱色和沾色现象,面料不起球,耐摩擦;
.标识、规格、洗涤说明等标识齐全并正确
.针迹密度适宜,缝寄牢固;外观平整;
.执行标准
男款:
件
女款:
件
.
运动长裤
.面料成分:
锦纶,氨纶
.尺码:
(),特殊人群要求特别定制
.适合人体生理学的设计,轻便舒适,易打理,色牢度好,洗涤后无脱色和沾色现象,面料不起球,耐摩擦;
.标识、规格、洗涤说明等标识齐全并正确
.针迹密度适宜,缝寄牢固;外观平整;
面料轻薄透气、弹性强、裤子立体剪裁、能很好的修饰腿型
.执行标准
男款:
条
女款:
条
注:
、本项目不接受负偏离应标。
、本次采购的运动服穿着人群为小学生至成人,要求服装码数齐全。
具体供货码数及供货量在中标后,以采购人的供货清单为准。
二、售后服务
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天,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凡出现质量问题,中标方无条件予以更换。
三、货物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后天完成供货,每逾期一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元天,直至扣完。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通过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余款(合同价款)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五、其他
投标报价请注意填报资料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单价、总价、合计价格等,因填报容不完整导致报价作废,责任由投标者自付。
投标人请仔细核对采购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款式、型号、供货数量、供货时间等。
如有疑问,可在报价前咨询招标人,投标报价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交货或变更采购型号等。
第四章竞争性谈判程序和容
一、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谈判
(一)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由有关专家依法组成。
竞争性谈判小组构成共人,评标专家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职责:
审查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谈判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谈判供应商的违规行为。
(三)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答复谈判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评审有关记录由谈判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
(五)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准时参加谈判评审会。
二、评审原则
(一)评审基本原则:
谈判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谈判及评审。
(二)谈判小组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三)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
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谈判供应商。
(四)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容。
实质性变动的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六)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
(七)谈判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
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
(九)报价原则上不超过次,且最终报价是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对用户需求容作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人不接受分别高于谈判供应商自己前一轮报价的二轮报价。
(十一)已提交响应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十二)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供应商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谈判小组有权要求该谈判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谈判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谈判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谈判报价以无效报价处理。
三、评定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竞争性谈判小组针对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并提交最终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中,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以“符合采购需求为前提,质量和服务相等为条件”,最终报价最低的谈判供应商确定为最终的成交谈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报价如有相同者,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成交谈判供应商。
四、评审步骤
(一)评审步骤规定:
第一阶段:
谈判小组对每个谈判供应商的谈判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阶段:
谈判小组对每个符合资格要求的谈判供应商的技术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主要检查谈判响应文件提交的容是否齐全、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是否能证明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任务、是否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了相应的承诺等。
第三阶段:
技术响应完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供应商,以其商务报价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报价(即首次报价)为基础,竞争性谈判小组集中与符合项目需求技术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单一分别进行谈判:
容主要是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项目方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以及价格调整等。
第四阶段:
单一分别谈判结束后,竞争性谈判小组要求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在谈判现场集体给出最终报价,同时最终报价中可包括但不限于如最终澄清方案、有关优惠承诺等。
第五阶段:
竞争性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评议和比较,在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技术谈判响应文件和商务谈判报价部分都能满足谈判文件的前提下,竞争性谈判小组将校核后的各谈判供应商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
最终报价最低的谈判供应商确定为最终的成交谈判供应商。
报价如有相同者,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成交谈判供应商。
(二)在谈判过程中,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后生效,谈判供应商受其约束。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按时交纳谈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二)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四)谈判响应文件资格及技术部分出现谈判价格的容;
(五)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六)谈判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七)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用户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八)谈判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九)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十)谈判供应商二轮报价分别高于自己前一轮报价的。
(十一)提供样品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十二)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十三)竞争性谈判小组可以认定为其他构成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一)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二)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上述均保留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
七、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市体育局网公示个工作日。
《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谈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5章
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单位(或称甲方):
成交谈判供应商(或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年月日市体育局运动服装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谈判文件及谈判响应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的标的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标的物,具体的品种、规格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乙方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拥有完整的物权,并且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二、合同价格与支付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包括项目需求中的所有需求的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的服务费用等包含标书中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
合同数量为暂定量,允许溢短(不低于供货量的),多退少补,由甲方确定,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通过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余款(合同价款)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乙方按期交货后向甲方结算货款时须提供下列单据:
质量保证书及随产品附带的所有有关资料、甲方盖章签收后的运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支付(结算)方式:
由甲方通知乙方提交相关发票办理支付手续,在各项手续、票据齐全的情况下完成对外支付。
三、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中标之后,须按照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的要求,每种货物先提供一个样品交付给采购单位确认,经书面确认后方可按合同约定批量提供。
未经采购人书面确认样品即批量供货,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封存于市体育局,作为最终验收依据。
)
谈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谈判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参数的要求。
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作不合格产品,使用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报价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谈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等。
否则,谈判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谈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谈判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货物的运输及安装的安全,并承担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谈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应质量要求。
四、包装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包装,在送交甲方验收前不得拆箱。
五、标的物的交付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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