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二次供水系统工程技术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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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区二次供水系统工程技术细则试行
苏州市(区)二次供水系统
工程技术细则
(试行)
前言
为加强我市二次供水管理,规范并提高苏州市(区)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水平,保证使用二次供水设施用户的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
根据《苏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苏州市二次供水系统技术规范》、《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制定本技术实施细则。
本细则主要制定内容有:
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水质、水量、水压;5系统设计;6设备设施;7泵房;8自动控制与保护;9.施工;10.调试与验收;11.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
目次
1总则
1.0.1为保障苏州市供水安全、卫生和社会公众利益,提高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满足用户对水量、水质、水压的需求,制定本细则。
1.0.2本细则适用于苏州市(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及管理。
1.0.3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文。
本细则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以此为有效,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除应符合本细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
6.《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
7.《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9.《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
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1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13.《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
14.《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
15.《钢制压力容器》GB150
1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17.《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18.《电气控制设备》GB/T3797
19.《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GB/T12501
20.《用电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
21.《布线系统载流量》GB/T16895.15
22.《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
23.《泵房设计规范》GB/T50265
24.《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
25.《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JG/T3009
26.《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7
27.《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8
2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
29.《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
2术语
2.0.1二次供水
当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市政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或自用的供水方式。
2.0.2二次供水设施
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泵房、水箱、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等设施。
2.0.3叠压供水
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压力直接增压的二次供水方式。
2.0.4引入管
由市政供水管网引入二次供水设施的管段。
3基本规定
3.0.1当住宅生活饮用水用户对水压、水量要求超过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时,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3.0.2二次供水不得影响市政供水管网正常供水。
3.0.3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0.4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方案须经本市公共供水企业确认后方可实施。
3.0.5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应按批准后的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文件和审查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修改设计。
3.0.6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3.0.7二次供水设施应独立设置,应有建筑围护结构,并需在报规划部门审批前征询供水企业的意见。
3.0.8二次供水设施应具有防污染措施。
3.0.9二次供水设施应有运行安全保障措施。
3.0.10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涉水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有关规定。
3.0.11二次供水设备应有铭牌标识和产品质量相关资料。
4水质、水量、水压
4.0.1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4.0.2二次供水水量应根据小区及建筑物使用性质、规模、用水范围、用水器具及设备用水量进行计算确定。
用水定额及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的有关规定。
4.0.3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压力应根据最不利用水点的工作压力确定。
5系统设计
5.1一般规定
5.1.1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应与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和用户的用水需求相匹配。
5.1.2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安全使用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并应符合环境保护、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等要求。
5.1.3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应分别独立计量,住宅供水应计量到户,一户一表,水表出户,宜采用远传水表。
5.1.4高层建筑给水系统分区应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规定设置,并考虑入户管给水压力不大于0.35Mpa。
5.2系统设计原则
5.2.1安全可靠:
二次供水系统设计首先应满足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
电气、机电、自控设备应选用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可靠、运行稳定、环境适应性好、使用耐久的优质名牌产品。
控制系统应进行模块化、标准化、简单化设计和制作,使控制系统具有可靠性高、故障率低、维护简单、故障恢复快速等特性。
5.2.2标准化设计:
为了今后泵房的统一管理和维护以及数据采集,所有增压泵房的自动化设计时应在硬件结构、设备型号、电气元器件参数、电气接口、设备器件品牌等方面统一标准,可保证各设备之间在机械尺寸、电气特性上具有高度的互换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
系统还必须针对泵房设备及控制信息进行标准化,统一系统设计参数、统一控制对象及数据采集对象,统一控制软件包括数据结构定义。
5.2.31控1变频调速:
所有的增压泵都必须配置独立的变频控制器,采用1控1变频调速控制,保证泵及泵组能在流量的大动态变化时具有足够宽的调速范围,保证泵组的工作运行处于高效区,泵组中的变频调整应考虑整体运行控制,全频同步调速控制泵组的流量增加或减少。
5.2.4PLC控制:
控制系统应采用PLC为核心进行设计,为了系统安全运行和维护快捷方便,应对增压泵房的其它外围设备和单体控制元件进行监控,PLC控制系统按主控与分区两级设计。
5.2.5节能高效:
泵房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管网压力。
泵组内各泵并行运行、增压扩流时,不仅应考虑控制单台泵的高效运行,同时还要考虑并网后的泵组的高效运行。
系统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泵、电机以及变频器等设备的运行参数相互匹配性,保证其运行均处于各自的高效区稳定运行。
5.2.6对外通讯:
增压泵组自控系统设计必须考虑提供远程自动化控制信号通讯接口,现场设备控制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之间应采用工业以太网通讯协议进行数据通讯,满足增压泵房无人值守自动运行以及远程控制、远程数据传输等各项要求。
5.2.7数据采集:
泵组控制系统应能完成泵组各项运行参数以及其它设备状态数据的采集功能,并将数据存入PLC专用数据缓冲区内提供给远程上位机系统和其它控制单元调用。
5.2.8安全防范:
为了今后增压泵房的无人值守管理,增压泵房必须考虑安防系统的设计和建设,该系统可自动记录人员进出的数据信息和图像信息,防止非法闯入,当出现人员非法闯入时可进行现场声光报警、语音传输及远程中控报警,保障增压泵房内的设备安全和水源安全。
5.2.9泵的合理配置:
一般泵房二次增压系统应根据楼层高度配置多个增压泵组,分别对应不同扬程需要的供水区域,每个泵组除了设置稳压罐外还应考虑低流量供水时泵的配置。
5.2.10市政管网压力保护:
泵组增压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应考虑避免泵组抽水增压时对市政管网的过量抽取,水泵运行时应考虑使用水箱作为增压系统的缓冲水源,保证二次增压时不会造成对市政直接供水用户供水的影响。
5.2.11远程监测和视频监控:
泵组控制系统应考虑满足远程监控的设计需要,可通过相应的通讯接口及通讯协议和远程监控系统进行数据通讯,可以实时远程视频监控现场设备的运行情况、压力变化情况、故障报警情况、历史数据记录等,同时满足远程控制的功能要求。
5.2.12智能化控制:
控制系统应具有控制水泵自动变频运行,水泵定时自动轮换,无水自动停机和报警,来水自动开机等功能,并应具有完善的保护功能,满足增压泵房的运行全自动化智能控制的要求,正常运行过程中无需人员现场操作。
5.2.13水质监测与保护:
泵房应配置在线水质浊度、余氯监测仪,对水箱内的水质进行在线监测。
泵房运行过程中为了保证水箱内水质,应实现储水定时更换,水箱中水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2h。
5.3系统工艺
5.3.1二次供水增压泵房系统采用变频管网叠压供水方式。
5.3.2供水系统运行原理
1当市政管网压力高于最低允许压力时,通过叠加市政管网压力向用户供水。
2当市政管网压力低于允许压力或市政管网停水时,市政管网进水阀门关闭,单独由水箱向用户供水,当水箱水位达到最低点时水泵停止运转。
3当水箱水停留时间达到系统设定值时,系统由叠压供水切换到水箱供水。
当水箱液位下降至下限时,由市政管网向水箱补水并切换至叠压供水模式。
5.3.3变频管网叠压供水系统组成要求
变频管网叠压供水系统包括不锈钢水箱、水泵机组、水量调节装置、双水源切换装置、智能变频控制柜、消毒设备、成套阀门及管件附件等。
5.4流量与压力
5.4.1二次供水系统设计用水量计算应包括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应按最高日用水量的8%~12%计算。
5.4.2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5.4.3变频管网叠压供水系统的设计压力应考虑市政供水管网可利用水压。
5.5管道布置
5.5.1小区二次供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环状管网应设置阀门分段。
5.5.2二次供水泵房引入管宜从居住小区给水管网或条件许可的市政供水管网单独引入。
5.5.3室外二次供水管道的布置不得污染生活用水,当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规定。
5.5.4小区和室内二次供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5.5.5二次供水的室内生活给水管道宜布置成枝状管网,单向供水。
5.5.6二次供水管道的伸缩补偿装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执行。
6设备设施
6.1总体要求
6.1.1二次供水设备、设施的选型必须质量合格,并有齐全的生产许可、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质量保证文件,具备有资质的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书。
水箱、压力水容器、电控柜、水泵、管道与附件、消毒设备等应设有规范标牌,并标明下列内容:
生产厂家、注册商标、生产日期、出厂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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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 市区 二次 供水系统 工程技术 细则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