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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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国营萍乡市鸡冠山垦殖场黄冲煤矿
重大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根据2013年度生产计划安排,我矿进行改扩建项目施工。
所有掘进工作面均集中在102运输石门南北两翼,最低标高+280m,最高标高+320m。
为此重大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重点放在:
老窑采空区积水穿水。
一、发生事故时在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1、及时报告灾情:
①发现水灾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事故,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地利用最近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
在汇报灾情时,要将看到的异常现象、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如实汇报。
不能凭主观想象判定事故性质,以免给救灾工作造成影响。
②矿调度室马上向值班矿长汇报,立即启动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通知矿辅助救护队救灾,并立即通知可能受灾害影响的井下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同时电话通知市矿山救护支队应急救援。
2、矿井透水时在场人员的自救和互救:
①透水后现场人员撤退的注意事项:
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涌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
根据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而不能进入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
如透水后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撤退。
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如唯一的出口被水封堵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地在独头工作面躲避,等待救护人员的营救,严禁盲目潜水逃生等冒险行为。
②被矿井水灾围困时自救和互救措施:
当现场人员被涌水围困无法退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避难硐室中避灾;或选择合适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避灾;迫不得已时,可爬上巷道中高冒空间待救。
如系老窑透水,则需在避难硐室处建临时挡墙或吊挂风帘,防止被涌出的有害气体伤害。
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明显标志。
在避灾期间,遇险人员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情绪安定、自信乐观、意志坚强,要坚信上级领导一定会组织人员快速营救;坚信在班组长和有经验老工人的带领下,一定能够克服各种困难、共度难关、安全脱险;要做好长时间避灾的准备,队轮流担任岗哨观察水情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应静卧,以减少体力、空气消耗。
避灾时,应用敲击的方法有规律、间断地发出呼救信号,向营救人员指示躲避处的位置。
被困期间断绝食物后,即使在饥饿难忍的情况下也应努力克制自己,决不嚼食杂物充饥;需要饮用井下水时,应选择适宜的水源,并用纱布或衣服过滤。
长时间被困在井下,发觉救护人员来营救时,避灾人员不可过度兴奋和慌乱。
得救后,不可吃硬质和过量的食物,要避开强烈的光线,以免发生意外。
3、避灾路线
二、停电措施
1、发生灾害时,由救灾指挥部下令,调度室通知井下中央变电所停止向事故区域停电。
2、事故区域电工立即将采区变电所通往各工作面的电源切断。
3、恢复送电时,必须经瓦检员检查送电地区有害气体浓度,确认不超限,向救灾指挥部汇报后,指挥部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指定地点逐级送电。
按排放瓦斯的要求,先送局部通风机的电源,进行排放瓦斯;然后检查工作面及机电设备附近瓦斯浓度均不超限时,方可向机电设备供电。
三、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救灾决策和措施
1、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救灾决策
矿井发生突水事故后,应及时向县煤监局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报,召请矿山救护队,成立抢险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积极组织救灾。
迅速判定水灾的性质,了解突水地点、影响范围、静止水位,估计突出水量,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
掌握灾区范围,搞清事故前人员分布,分析被困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根据事故地点和可能波及的地区撤出人员。
切断灾区电源。
根据突水量的大小和矿井排水能力,积极采取疏、排、堵、截水的技术措施,启动全部排水设备加速排水,防止整个矿井被淹,注意水位的变化。
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的积聚和发生熏人事故。
排水后进行侦察、抢险时,要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突水。
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的人员时,要防止突然改变他们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2、矿井透水原因分析:
矿区范围内历史上地表曾开采过众多小窑煤井,由于开采年代久,许多无法调查清楚具体的位置和积水时。
因此,老窑穿水是最大的可能。
其次,矿区范围内地表虽然无大的水体,由于裂隙较为发育,因此,仍存在裂隙导通老窑水的可能。
因本矿的采掘范围在+230m以上,含水层均在矿区范围以外。
因此,不存在含水层水患威胁的因素。
3、救灾措施:
发生透水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要在班组长或老工人的指挥下迅速抢救。
如果情况危急、水势猛无法抢救,则应有组织地避开压力水头,迅速撤离事故区到+320m水平,然后到地面。
调度室接到透水报告后,要立即向矿领导汇报,并立即通知救护支队及有关单位进行抢救。
根据出事地点和可能波及的地区,通知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同时立即由救灾指挥部指挥进行救灾工作。
透水后应尽可能将水引入+280m水平,导引到地面。
透水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应尽快准确地核实井下人员。
如发现人员被水堵于井下,则应首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抢救。
透水事故发生后,应首先将水源调查清楚,然后组织疏、堵、排、截,排水时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当有瓦斯从水淹区域涌出时,应加强通风,将瓦斯引入回风巷风流中。
4、透水后被困人员生存条件的分析:
发生透水后常有人被困在井下,指挥者应本着“积极抢救”的原则,争时间、抢速度、采取有效措施使他们尽快脱险。
在突水事故发生后,应正确判断遇险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科学地分析该地点是否具有人员生存的条件,然后积极地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当躲避地点比外部水位高时,大家都坚信该处有空气存在,遇险人员可能生存,对于这些地点的人员,应尽一切可能的办法(如利用风、水管路,打钻或掘进一段巷道等)向他们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
当积水不能排除,且不具备打钻条件时,为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可考虑进行潜水救护。
即由潜水救护队员潜入灾区,将携带的氧气瓶、饮料、食物、药品等送给遇险人员,以维持起码的生存条件。
当避难地点比最高水位低时,有两种情况发生:
透水时洪水能直接涌入位于透水点下部的巷道,并把它们淹没。
一般情况下,这些地点不会有空气存在,也就不具备人员生存条件。
误入这些避灾的人员将无生还可能,然而多次出现过人员躲在水位下平巷或下山高冒外获救的案例。
当透水点下部巷道全断面被水淹没后,与该巷相通的独头上山等上部独头巷道,如不漏气,即使低于外部最高水位时,也不会全部被水淹没,仍有空气存在。
在这些地点躲避的人员具备生存的首要条件,如果避灾方法正确(如心情平静、适量喝水、躺卧待救等)是能生还的。
对于那些低于外部水位的避难地点,则严禁打钻,防止独头空气外泄、水位上升,淹没遇险人员,最好的办法是迅速排水,及早营救。
5、处理水灾事故时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原则:
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要了解灾区情况、突水地点、水源、灾区范围、有害气体含量、事故前的人员分布、矿井是否有生存条件的地点及进入该地点通道、参与制定抢救方案、积极抢救井下遇险人员。
矿山救护队在侦察中,应判定遇险人员的位置、涌水地点、水的流量、水的流动路线、巷道及排水设备设施受水淹破坏的程度、巷道的冲坏和堵塞情况、有害气体(CH4、CO2、H2S)的含量及通风情况。
矿山救护队要根据突水的特征、滑感、有无臭味、是否发涩、颜色、夹带物及水压等,判断透水源。
还要根据水位与涌水量的情况,利用一切通道迅速救出灾区遇险人员。
如有可能,应迅速撤到突水点的上部水平,在水中行进时,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等物,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主流,防止被在流动的矸石、木料等撞伤;如迷失方向,应向有风流的上山巷道撤退,在沿途的交岔口,要留有明显的指示方向标志,并标注侦察小分队的名称、日期。
如果遇险人员的被困点高于透水后水位时,可利用打钻孔、水管等向他们供给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
如果被困点低于透水后水位时,则禁止打钻孔泄压,防止灾情扩大。
当矿井的透水量超过排水能力时,全矿或水平有被水淹的危险时,在下部人员撤退后,可以向下部水平或采空区放水。
如果下部水平的人员尚未撤出、主要排水设备受到威胁,可用粘土、砂子构筑防水墙,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部水平的巷道,保证排水设备正常运转。
当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如果涌水威胁到排水设备的安全,救护队的主要任务是保证水泵不被水淹。
采掘工作面发生透水时,救护小队应根据井下的实际情况,在巷道的上、下部水平同时救人。
当下部水平巷道有被水淹的危险时,迅速将井下人员撤到上部水平,禁止在独头巷道中躲避。
禁止由下往上进入透水点或被水、泥沙堵塞的小眼和土山,防止二次突水和淤泥的冲击。
从平巷中通过这些小眼或下山口时,要加强支护,或封闭上山小眼,防止泥沙下滑。
要设专人监视,在清理巷道中的淤泥、碎煤时,要打防护墙,防止积水或泥沙突然冲下。
救护小队逆水流方向往上部无出口的巷道行进时,要与基地观察水情的人员保持联系,如有害气体,小队要立即返回基地。
小队人员必须通过局部积水巷道时,要十分慎重,应考虑到水位的上升速度、距离和有害气体的情况,选择熟悉水性有一定经验的队员用呼吸器通过。
在寻找遇险人员时,应仔细观察,注意巷道内的敲击声、呼救声,以便及时发现遇险人员。
处理上山巷道透水时,应注意:
防止突水、积水和淤泥的冲击,透水点的下方要有能存水及存沉积物的空间,否则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要保证人员在作业中的安全退路和通讯联络。
在组织排水时,应特别注意通风工作,防止有害气体积聚和涌出,特别是水位下降时,积存在被淹井巷内的大量有害气体涌出。
要经常检查瓦斯,当井下空气中的瓦斯含量达到0.9%应停止向井下送电排水;要加强通风,及时检查有害气体(主要是CO2、H2S),当排水接近井底车场或硐室时,要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的突然涌出。
此时,负责水泵的人员应佩用隔离式自救器。
井筒和井口附近禁止明火火源,防止瓦斯爆炸。
如发现瓦斯涌出或积聚,要及时排出,以免造成伤害。
在排水过程中,应尽可能分段通风,排出有害气体,抢修巷道,清理堵塞物,以寻找遇险人员。
在清理时,要利用一切可以堆积的空间疏通巷道,抢救遇险人员。
在侦察过程中及抢救人员时,要注意观察巷道情况,防止冒顶和掉底。
救护队在处理水灾事故时,必须带齐相关设备。
在进入遇险人员的巷道里,不得随便脱掉氧气呼吸器。
在处理老窑积水时,应特别注意防止有害气体中毒。
6、处理事故时的特别服务部门:
为保障抢险救灾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保障参加抢险救灾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时对遇险受伤人员进行急救治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设立特别服务部门,做好保障工作。
井下救护基地
救护基地是井下抢险救灾的前线指挥所,是救灾人员与物质的集中地,救护队员进入灾区的出发点,也是遇险人员的救护站。
因此正确地选择基地常常用关系着救灾工作的成败。
井下救护基地的选择应由矿井救灾总指挥根据灾区位置、灾变范围、类别以及通风、运输条件等予以确定。
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设在不受灾变威胁,或不因灾变进一步扩大而波及的地区,但距离灾区又要尽可能地近,以便于救护队员进出灾区执行任务。
要有一定的空间与面积,以保证救灾活动和救灾器材的储备。
方便运输,保证通风与照明。
基地勿选在与灾区毫无联系的大巷,角联通风支以及风速过大的巷道内。
在处理灾变过程中,不要求基地自始至终地固定在一个地点,需视灾变的情况向灾区推移,也可以退离灾区。
为此,指挥员要多考虑几个备用基地便于选择。
井下救护基地应有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待机小队和急救医生值班,并设有通往地面抢救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备有必要的救护装备和器材,同时设有明显的灯光标志。
在井下救护基地负责的指挥员应经常同抢救指挥部和正在灾区工作的救护小队保持联系,注意基地通风和有害气体情况。
需要改变井下救护基地位置时,必须取得矿山救护队指挥员的同意,并通知抢救指挥部和在灾区工作的小队。
与救灾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基地。
安全岗哨
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应根据作战计划,在有害气体积聚的巷道与新鲜风流交叉的新鲜风流中设立安全岗哨。
站岗人员的派遣和撤销由井下救护基地指挥决定。
同一岗位至少由2名救护队员组成,站岗队员除有最低限度的个人防护装备外,还应配有各种气体检查仪器。
岗哨的职责是:
防止未佩戴氧气呼吸器的人员单独进入有害气体积聚和危险地区。
将从有害气体积聚的巷道中出来的人员引入新鲜风流中,必要时实施急救。
观测巷道和风流情况,并将有害气体]烟雾和巷道的变化情况迅速报告指挥部。
③地面救护基地
在处理大的事故时,为及时供应救灾装备和器材,必须设立地面救护基地。
地面救护基地至少保持3昼夜的O2、Ca[OH]2和其他消耗物资。
救护装备和器材的存储数量,可根据事故的性质、影响范围及参战的数量确定。
为保证地面救护基地正常有效地工作,由矿山救护队指挥员指定地面救护基地负责人。
地面救护基地负责人应做到:
按规定及时把所需要的救护装备和器材储存于基地内。
登记装备和器材的收发与储备情况。
及时向矿山救护队指挥员报告器材消耗,补充和储备情况。
保证基地内各种器材、装备的完好。
地面救护基地应有通讯员、气体化验员、仪器修理员、汽车司机等人员值班。
④医疗站
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事故矿井负责组织医疗站,医疗站的任务是:
医疗人员在医疗站和井下救护基地值班。
对从灾区撤出的遇险人员进行急救。
检查和治疗救护队员的疾病。
检查遇险人员受伤部位的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
⑤通讯工作
在处理事故时,为保证指挥灵活、行动协调,必须设立通讯联络系统。
通讯方式有:
派遣通讯员、显示信号与音响信号、使用有线和无线的电话。
在处理事故时,应保证抢救指挥部与地面、井下救护基地及井下救护基地与灾区工作小队的通讯联络。
抢救指挥部、基地的电话机应设专人看守,撤消和移动基地电话机只有得到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简单的显示信号有:
粉笔或铅笔字、手势、灯光、冷光管、电话机、喇叭、哨子及其他打击声响等。
⑥现场急救
搞好煤矿现场急救的目的,在于尽可能地减轻伤员的痛苦、防止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并可挽救濒临死亡的人员的生命。
现场急救的关键在于“及时”,因此在煤矿现场做好急救工作,关系到伤员生命安危和健康的恢复,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一件大事。
(1)对于中毒或窒息人员的急救:
立即将伤员从危险区运到新鲜风流中,并安置在顶板良好、无淋水和通风正常的地点。
立即将伤员口、鼻内黏液、血块、泥土、碎煤等除去,并解开上衣和腰带、脱掉胶鞋。
用衣服(有条件时用棉被和毯子)覆盖在伤员的身上以保暖。
根据伤员心跳、呼吸、瞳孔等特征和伤员的神智情况,初步判断伤情的轻重。
正常人每分钟心跳60-80次,呼吸16-18次,两眼瞳孔是等大等圆的,遇到光线能迅速收缩变小,而且神智清醒;休克伤员的两眼瞳孔不一样大,对光线反应迟缓或不收缩;对呼吸困难或停止呼吸者,应及时进行人工呼吸;当发现心跳停止(心音、脉搏和血压消失、瞳孔完全散大、固定、意志消失)时,除进行人工呼吸外,还应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法急救。
受伤人员出现眼红肿、流泪、畏光、喉痛、咳嗽、胸闷现象时,说明是受SO2中毒所致;当出现眼睛红肿、流泪、喉痛及手指、头发呈黄褐色现象时,说明是受NO2中毒所致。
对SO2、NO2的中毒者只能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不能进行压胸或压背法的人工呼吸,否则会加重伤情。
人工呼吸持续的时间以恢复自主性呼吸或到伤员真正死亡时为止。
当救护队到现场后,应转由救护队用苏生器苏生。
(2)对溺水者的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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