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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作文
怎样写作文
何丽华
(一)怎样审题(11篇)
第一篇:
如何审题
题目是文章的材料和中心思想最精炼的概括,是文章的“眉目”是文章的“眼睛”。
仔细分析和反复考究题目文字是写好作文的先决条件。
审题的成功与否,关系到文章中心思想的确立,材料的选择,将影响全篇内容是否符合题目要求,决定着构思能否按正确的方向展开。
审准了题意,文章才会切题;否则,就会偏题,甚至出现“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现象。
所以学生在审题过程中应掌握这几方面的知识能力:
一、审清题目蕴涵的主题。
题目是一篇文章的名字,主题是一篇文章的中心思想。
它们之间既不相同,但又有一定的关系。
如《上学路上》、《我的爸爸》、《集市见闻》……从题目上看不出表达什么中心。
《助人为乐的xxx》、《秋景》、《一堂有意义的课》……从题目上明显可以看出要表达什么中心。
像《园丁》、《温暖》、《镜子》……题目中则含蓄地表明主题或象征意义。
二、审清要求写作的内容。
审题时要弄清,记人写什么人,用几件事写人;写事写什么性质,有意义的、有趣的、还是内疚的、接受教训的……写什么限制条件下的事。
如《校园见闻》、《我的老师》、《不平常的星期天》、《欢乐的“六一”节》……
三、审清要求取材的范围。
要从题目上理解取材的时间范围如《上学路上》,空间范围如《校园见闻》,数量范围如《一堂有意义的课》,关系范围如《我的老师》
四、审清写作的重点。
要从题目上揣摩重点。
如《老师笑了》,中点在笑,老师为什么笑?
《这件事我做对了》重点在“做对”在什么地方?
为什么是“做对了”?
对一些范围广泛的半命题作文,我们要选择自己能写的内容,再把题目补充完整。
五、审清要求所用的人称。
不少题目对人称有明确的要求,千万不要混淆,对一些没有人称要求的作文题,就要从内容上判断采用哪种人称。
如《一件使我感动的事》就只能用第三人称“他”;《给xx的一封信》就要用第二人称“你”或“您”了。
而像《一件有意义的事》就可以用第一人称“我”也可以用第三人称“他”。
六、审清题目要求的体裁。
即要审清是写景状物,还是写人,记事?
第二篇:
快速审题的四种方法
1.审清“标志”,确定文章体裁。
审题首先是确定文章体裁,一般情况下,每种体裁的文章,都有它自身的“标志”,抓住了显现体裁“标志”的关键词语,就可以确定所给题目属于哪种体裁,应写成什么体裁的文章。
记叙文的“标志”常见的有“回忆”、“记……”、“……的事”、“……的生活”、“……的人”等。
如《回忆我的母亲》、《记我的同桌》、《一件有教益的事》、《我的中学生活》、《值的赞美的人》。
说明文的“标志”主要有“介绍……”、“……的自白”、“……的话”、“……的制作方法”等。
如《介绍一本工具书》、《蜜蜂的自白》、《秋天话菊花》、《西红柿酱的制作方法》。
议论文的“标志”主要有“说”、“议”、“谈”、“论”、“评”、“辨”、“驳”、“从……谈起”、“从……说开去”、“由……想到的”、“……的启示”、“读……有感”等。
如《说谦虚》、《谈骨气》、《“友邦惊诧”论》、《读〈荔枝蜜〉有感》、《由“愚公移山”想到的》。
2.审清题目要求,确定文章范围。
审题不仅要确定文章的体裁,还要确定题目所划定的范围。
在题目所给的范围内选材,才能使文章内容切题,重点突出。
这种审题方法既适用于记叙文,也适用于说明文。
以记叙文为例,记叙文的题目范围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写人记事。
题目划定的范围不同,选材的侧重点就不同。
写人的记叙文要侧重于人物形象的描绘,要着重表现人物的精神风貌,道德情操,性格特征等,并适当地运用外貌、语言、动作、心理等描写方法,穿插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来刻画人物。
如《我的老师》、《妈妈》、《我尊敬的一个人》、《英雄》等题目都可以写成写人的记叙文。
记事的记叙文要扣住记叙的要素来写,把记叙的诸要素交待清楚,把事件的脉络及发展过程叙述明白,使读者有个清晰完整鲜明的印象。
如《童年拾趣》、《挫折》、《难忘的一节语文课》、《成功的喜悦》等题目都可以写成记事的记叙文。
3.审清题目“题眼”,确定文章重点。
审题还要根据题目所给的条件来确定文章的重点,而确定文章重点的关键就是抓住题目的“题眼”,“题眼”是题目的灵魂,是题目的核心,把握住了“题眼”,也就把握住了文章的重点。
如《我钦佩的一个人》与《我喜欢的一个人》,二者的内容虽都侧重于写人,但“题眼”不同,就决定了选材重点不同。
前者的“题眼”是“钦佩”,后者的“题眼”是“喜欢”,两篇文章的重点分别为“钦佩”、“喜欢”,两篇文章的选材也要从“钦佩”和“喜欢”入手。
如何抓“题眼”呢?
一般说来,题目是主谓句,“题眼”往往在谓语或谓语中心词上。
如《我赞成这件事》,“题眼”是“赞成”,重点就要扣住“赞成”来写,文章也要围绕着“赞成”展开。
如果题目是动宾短语,“题眼”往往在动词上。
如《过生日》,“题眼”是“过”,文章就要写清“生日”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或气氛中“过”的,是怎样“过”的。
如果题目是偏正短语,“题眼”往往是定语或状语。
如《课余生活》,“题眼”是“课余”,要写出课堂学习生活之外还有哪些生活及这些生活带来的乐趣。
4.审清题目因素,确定文章内容。
有些题目所给因素较少,表意也比较概括宽泛,有的甚至抽象朦胧,这就给审题增加了难度。
这类题目常常是由一个词构成,学生遇到此类题目往往无从下手。
对于这类题目,只要审清已知因素,并在已知因素上增加相关连的新的因素,就能准确地确定文章的写作内容,题旨就能清楚地显现出来,审题的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
如《成功》这个题目的已知因素只有一个,即“成功”,意思比较概括笼统,如果在“成功”这个因素上增加几个相关因素“谁成功了”,“什么事成功了”、“怎样成功了”,文章的写作内容就具体了。
同样《笑容》、《失败》、《过错》、《忏悔》、《欢乐》、《渴望》等题目都可以用这种方法审题。
第三篇:
你会审题吗
怎样审题呢?
可从三方面入手。
一、看题目,定内容
审题时,先找出题目的中心词,再细细体会这个中心词和题目中其他词的含义。
比如《值得回忆的一件事》这个题目,中心词是“事”。
根据这个中心词,我们可以确定文章的内容是记事。
题目中“值得”“回忆”两个词说明所记的事是有意义的,发生的时间是比较久远的;“一件”表示只能写一件事,不能写几件事。
有些题目,初看好像差不多,但只要找出每个题目中的关键词,也就是找出“题眼”进行比较,就会发现每个题目的要求是有区别的。
比如《辛勤的老师》《学生的知心人》《我的启蒙老师》三个题目,都写学校的老师,但是写的重点却不尽相同。
第一个题目的题眼是“辛勤”,重点是写老师怎样含辛茹苦地工作。
第二个题目的题眼是“知心”,重点是写老师怎样无微不至地关心学生;第三个题目的题眼是“启蒙”,重点是写第一位引导“我”走向知识宝库的老师。
再比如《好同桌》《好同学》《好伙伴》三个题目,“同桌”指同桌学习的同学;“同学”包括学校内任何一个同学;“伙伴”比“同桌”和“同学”的范围大得多,不仅指同桌、同学,还可指邻居、相隔很远的好朋友,甚至还可以是小猫、小狗等小动物。
找出题眼,才能弄清记叙对象、题材范围,写出切合题意的文章。
二、看题目,定人称
一般说来,写自己的事用第一人称,如《我的一天》《我爱红领巾》《我的梦》;写别人的事用第三人称,如《爸爸的童年》《他进步了》《好队员》。
还有一些题目,用什么人称可以自由选择,如《在困难面前》《夏夜》《在抗洪救灾活动中》,主要看内容是写自已还是写别人的事。
三、看题目,定体裁
一般说来,《记XXX》《一个XX的人》《XXX的事》这一类题目要求写成记叙文;《日记一则》《给XXX的信》《读》这一类题目,则要求写成日记、书信、读书笔记等。
第四篇:
审题的方法
下面介绍一些具体的审题方法,供大家在学习时参考。
1、总体认知法
这是审题活动中最常用的一种技法,这种方法要求对题目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的含义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都要认真地推敲、揣磨、辨析、然后综合起来,从总体上把握文章的题目。
在题目中的每个词语,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都有其特定的意义,因此,在审题时要弄清词语的具体含义及其与其他词语之间的相互关系,例如“父辈”这个题目就是写与父亲一个辈份的人,而且父辈不是一个人,而是代表一批人,如果弄不清父辈这个词的含义,那作文就走题了。
再如“我班最近发生的一件新鲜事”这个句子的宾语告诉我们作文要写的是一件“事”,是什么样的事呢?
不是平常的小事,也不是一般的好事,而是“新鲜”事。
这种新鲜事不是许多件,是“一件”事,而且不是过去发生的,是“最近”发生的。
同时,“我班”又对事情发生的空间进行了限制,在作这个题目时忽略了哪一个词都容易造成文不对题,所以审题要全面地进行分析。
2、捕捉题眼法
文有“文眼”,诗有“诗眼”,题目有“题眼。
所谓“题眼”就是作文题目的关键之处。
审题抓住了题眼,就抓住了题目的核心与重点。
在大多数情况下,题眼往往是由题目中的定语或状语来充当的,如“我们的新班长”,“新”是题眼,但是有时也有中心词作题眼的,如“妈妈笑了”中“笑”是题眼,在进行写作时,要根据具体语言环境来捕捉题眼。
3、题意引申法
有些作文题目的词语除了具有表面意义之外,还具有某种象征含义,对于这类文题要仔细寻找其字面意义的背后隐含的某种深刻意义或象征意义,这类题目往往是以某种自然景物作为题目,如《路》、《小草》、《雪花》、《春天》、《牵牛花》、《落叶》等,这类自然景物往往与人的某种主观感觉相契合,形成某种对应关系,如宋·周敦颐的《爱莲说》中用“莲”象征君子的庄重正直、冰清玉洁、自尊自爱的品格。
此外,还可以采用作文给定的提示标记进行审题,即所谓标记法或采用求异的思维进行审题,即所谓化凡出新法等,总之审题的方法很多,在写作实践过程中要注意依据写作的内容与表达思想等需要,恰当地选用合适的方法,以写出优秀的作品来。
第五篇:
谈谈小学作文的审题问题
请看下面作文课堂教学片段(五年制语文第六册第二单元作文):
师:
这节作文课我们写的题目是《一件小事》,请大家思考,写作时,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甲学生:
这篇文章是要求写“事”的,不是写人或写景的。
乙学生:
只能写“一件事”,不能写几件事。
丙学生:
这件事还必须非常“小”。
师(边点头赞许边板书写事一件小):
下面请同学们按照这些要求自行拟稿……
一节课下来,笔者发现有一半左右的学生写的作文小事不“小”,且有的没有把一件事写完整,有的写成了两件事。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笔者认为,教师指导学生审题时出现了“盲点”:
如怎样的事才算“一件”?
什么样的事才算“小事”?
这些问题对于刚涉足作文的三年级学生来说,决不能忽略!
小学语文教学大纲指出:
“小学以学写记叙文为主”,而记叙文中又以叙事为核心。
纵观现行的五、六年制语文课本,叙事系列基本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种:
一件小事,一件趣事,一件难忘的事,一件新鲜事,一件有意义的事。
笔者从事小学作文教学及研究近二十年,感到好些老师在指导学生审题方面存在着一些“盲区”:
对诸如“小”、“趣”、“难忘”、“新鲜”、“有意义”、“一件”等问题或视而不见或避而不谈,也许是以为这些问题太微不足道,忽视了;也许是心中无数、把握不准。
其实,这些词语是题目的眼睛,有人称之为“题眼”,如果成了“盲点”,势必会使学生形成“盲眼”现象──看不到或抓不住“题眼”,把握不住写作重点。
下面就小学作文教学中存在的一些审题“盲点”问题作必要的透视,与同行商榷,权作抛砖引玉吧。
透视之一、什么样的事情才算是“小事”
笔者认为,所谓“小事”,一般来说应具有以下内涵:
一是事情发生的时间短暂,二是活动范围相对狭小,三是涉及的人物较少,四是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较为简单,五是事情本身对别人或社会不造成较大影响。
(当然,也有在短时间、小范围内做大事的,但对于小学生习作来说,那只能算作特殊情况了。
)比如,有一位同学是这样写的:
放学后,我冒着蒙蒙细雨回家,路上看到一位衣着褴褛的老人吃力地拉着煤车上坡,帮助推吧,又怕别的同学看到以为这人是我的爷爷;不帮助推吧,良心上又过意不去。
正在这思想一闪念间,一位低年级的小朋友飞快地从我身边跑过去,推着煤车过了坡,我不禁深深懊悔……这件事发生在“一闪念间”,活动范围只是一个斜坡,涉及的人物有老人、小朋友和我,着笔较多的只是“我”一人,事情十分简单,对他人没有造成任何不良后果,甚至连一点影响都没有,可见这确实是“一件小事”。
而另一位同学写了在动物园里,一位游客向东北虎乱扔食品,导致东北虎中毒生病的事。
这就不能说是“小事”了,我国重点保护动物东北虎竟然中毒生病,谁也不能说这是一件小事!
透视之二、什么样的事情才算是“趣事”
“趣事”的“趣”指的是“趣味”。
由此可见,仅仅有“趣”不行,还得有“味”。
文中的人物做着开心,读者看了也开心,这就是“趣”;“味”则是指文章的思想内涵。
真正的趣事要让读者捧腹之后留有余味,值得品味、回味。
纯粹的寻开心不能算是“趣事”。
比如,一位同学写了他爸爸下班归来,已经疲惫不堪,躺在沙发上就睡着了,他灵机一动,用鸡毛挠爸爸的耳朵和鼻孔,使他爸爸一会儿打哈欠,一会儿打喷嚏,还不停地抓耳挠腮……最后摔了个“狗吃屎”,真是洋相百出,文章最后点题:
这多么有趣啊!
我们说,这样的文章就不能算是“趣事”,首先,文中的人物有两个──父与子,儿子闲来无聊,拿老子寻开心,感到“有趣”;老子呢,工作之余,本想好好休息一会,但被儿子搞得“洋相百出”,不难想象,一定非常恼火,哪里还有半点“趣”味?
就是读者看了,也只会感到这孩子不懂事,在搞恶作剧。
而另一位同学写道:
“六一”儿童节那天,学校举行游艺活动,其中的一项活动是“贴鼻子”:
老师在黑板上画着一个胖乎乎的小朋友,可就是没有鼻子,让学生蒙上眼睛轮流上去贴鼻子。
游戏开始了,有的把鼻子贴到了脑袋顶上,有的把鼻子贴到了肚脐眼上,更有甚者,竟然把鼻子贴到了大腿上……把小观众们笑得前仰后合。
该班长李想出场了,只见他跟地质测量工作者似的,东瞅瞅,西瞧瞧,左比比,右量量,然后才蒙上眼睛不慌不忙地走近黑板,把鼻子贴到了准确的位置上。
调皮鬼张余向他讨教其中的奥妙,李想说:
“天机不可泄露……”贴鼻子这件事不光对小学生来说是有趣的,就连成人做起来也兴趣盎然,这是“趣”;班长贴鼻子的奥妙是什么?
一句“天机不可泄露”显得余味无穷,值得玩味,这是“味”。
透视之三、什么样的事情才算是“难忘的事”
首先,我们必须弄清“难忘”有两层意义,其一,经久不忘;其二,想忘也忘不了。
一般来说,在人生的道路上,那些对自己的成长起较大促进作用的事情都是难忘的,它也包括两个方面:
一指触及肉体的,如挨打、挨饿、挨冻等;二指触及灵魂的,如得到特别的荣誉、受到严厉的批评、感到无比的愧疚等。
这些事情由于触及到肉体和灵魂,往往经久不忘。
而其中有些事情又是想忘也忘不了的,比如,做了某些不光彩的事又偏偏被人发现了,一想起来就令人感到尴尬,想忘掉这件事,但总是忘不了,它时时催人警醒,叫人发愤,促人成长。
比如,有一篇作文是这样写的:
那是十年前发生的事了。
一个炎热的夏天,我在小伙伴的怂恿下,心情紧张地来到王大爷家的瓜地偷西瓜。
大家爬出小沟,溜进瓜地,就着星光摸索起来。
突然,我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一个趔趄,差点儿跌倒,我吓得刚想跑,听到铁牛说:
“笨蛋,那是西瓜!
”我一摸,光溜溜的,果然是个大西瓜,我想把它摘下来,可那瓜藤十分坚韧,我只好趴下来,撅着屁股,低着头,伸嘴去咬。
我的目光无意间向瓜棚一瞟,只见一个黑影箭一般直冲过来,“妈呀”,我尖叫一声,撒腿就跑,失足摔在地边的小沟里,一阵钻心的疼痛和无边的恐惧笼罩了我,狗叫声、人喊声渐渐遥远了……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医院里,映入眼帘的是王大爷那张慈祥的饱经风霜的脸,医生们正在忙着为我打针、敷药、缝伤口。
付款处,我听到王大爷小声问“多少钱?
”“三十五块八。
”接着就听到数钱、开票的声音,顿时,无比的羞愧、难过和悔恨一齐涌满心头,我的眼睛模糊了……这篇文章写了一个夏夜发生的事:
天气炎热忘不了,第一次结伙偷西瓜忘不了,被狗咬伤住院忘不了,王大爷不但不怪反而为我付医药费忘不了……一切都紧扣题目,而这件事已经过去十年了还历历在目,可见确实是件“难忘”的事。
透视之四、什么样的事情才算是“有意义的事”
对自己有帮助、对他人有好处、对社会有贡献的事情都是“有意义”的。
一、“对自己有帮助”,凡是有关学习知识、本领,提高自身素质的事都是有意义的,如学习文化知识,参加体育锻炼,进行诸如烧饭、做菜、钉纽扣等劳动训练,学习骑车、下棋、维修技能技巧等等。
二、“对他人有好处”,凡是在别人学习、生活、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及时给予帮助的事都是有意义的,比如给成绩差的同学补课,帮孤寡老人打扫卫生,为新来的老师出主意、想办法管理好班级等等。
三、“对社会有贡献”,凡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参加社会公益劳动、为灾区募捐、支持“希望工程”、开展“学雷锋”“雏鹰行动”活动、勇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等也都是有意义的。
一句话,做好事往往都是有意义的。
而那些纯粹描写坏人坏事或从中受到教育的事情(比如上文讲到的“偷西瓜被狗咬”)一般来说不能算作有意义的。
透视之五、什么样的事情才算是“新鲜事”
这里的“新鲜”具有以下内涵:
一是所选材料是自己亲身经历或亲眼所见,别人是不清楚的;二是所选材料能紧随时代脉膊,反映时代足音的;三是所选材料是别人没写过或很少写的。
如写《活雷锋》一文,如果选择“帮老爷爷推车、送小朋友回家、拾到巨款交还失主”等材料,虽说也可以,但这些材料太老、太滥,没有新意。
一位同学写了“舅舅和贫困户结成了亲戚后是怎样想方设法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事情,这个材料就显得新颖、独特,很能体现时代气息。
透视之六、什么样的事情才算是“一件事”
小学阶段的作文主要要求学生叙述“一件”事情。
这里的“一”首先可以解释为“数目”,表示只有一,而不是二;其次也含有“整个、完整”的意思。
那么,怎样来界定“一件”事呢?
有两种方法:
一、狭义界定法。
指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相对集中,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联系简单、紧凑而直接。
比如,小明坐在公共汽车上,看到一位老大娘没有座位,主动让座,受到大家称赞。
这一件事中,“大娘没有座位”是起因,“让座”是经过,“受到称赞”是结果,事情虽然短小、简单,但非常完整。
小学生的习作大多如此。
二、广义界定法。
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比较分散,或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联系比较复杂,事情本身可以分解成若干个小事情,它们之间互为因果,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总体看来仍属于一件事情。
这种类型多见于文学作品。
比如,六年制小语课本第十册中的《赤壁之战》和《跳水》两篇课文,“赤壁之战”讲的是东汉末年发生在曹操和孙权之间的一次战役,历时几近一年,人物几十万,地点遍及大江南北,场面恢宏,气势磅礴,但全文按照“战役起因、战前准备、战役经过、战役结果”的发展顺序叙述,因此,不论是从“整体”上看,还是从“数目”上看,这只能算是“一件”。
再看《跳水》,文中写“水手逗猴子,猴子放肆起来”是事情的起因,“猴子逗孩子,孩子在追猴子过程中遇到危险”是事情的经过,“船长命令孩子跳水,孩子转危为安”是事情的结果,总的看来这是“一件”完整的事情。
但这件事情本身又可以分解,比如,事情的起因部分本身也可以看作一件事:
因为环游了世界在返航途中,又是一个风平浪静的天气,水手们没有工作负担,心情比较愉快,这是水手逗猴子的起因;水手逗猴子取乐,这是经过;猴子放肆起来,这是逗猴子的结果。
事情的经过部分也可以看作一件事:
猴子戏弄孩子是起因,孩子追猴子是经过,孩子遇到危险是结果。
事情结果部分依然可以看作一件事:
孩子遇险是起因,船长命令孩子跳水是经过,孩子跳水脱险是结果。
总之,不论狭义的还是广义的,只要围绕一个主题,事情本身有明显的因果联系,结构比较完整的都可以算作“一件事”。
第六篇:
学会审题
切题,这是衡量一篇命题作文的起码标准。
如果题目没有看准,或者题意理解不透,写出的作文就会偏离题意,甚至文不对题。
有个同学在《我和我的老师》一文中这样写:
我们的老师姓杨,50多岁,花白头发,满脸皱纹,戴一副黑边眼镜。
她态度特别和蔼,从来不发脾气,工作非常认真负责,常常备课到深夜。
有一次,我们班到长城春游,杨老师身体有病,可是为了让我们玩得高兴,她带病参加了这次春游,使同学们很受感动。
杨老师对同学既严格要求又热情关怀。
记得期中语文考试的时侯,杨老师看见陈全同学作弊,气得满脸通红,狠狠地批评了他,可是课后又找陈全同学补课,直到陈全弄懂了课文的内容为止。
杨老师是我们的好老师,我们尊敬她,热爱她。
这篇作文有内容空泛、材料零散的毛病,但是,主要的毛病是没有紧扣题意,不符合题目的要求。
“我和我的老师”这个题目,要求作者通过“我”和“我的老师”之间的相互关系,写出人民教师平凡的事迹,歌颂人民教师高尚的品德,或者表现师生之间真挚的情感。
上面这篇作文只写了老师,没有写“我”,更没有写“我”和“我的老师”之间的关系,所以不算切题。
作文课上,或者考场上,有的同学一见作文题便匆匆忙忙拿起笔就写。
由于事先没有经过仔细审题,写起来非常吃力,想一点写一点,像挤牙膏似的,这样写出的文章就很难符合题目的要求,有时写了很长一篇,才发现写跑了题,于是不得不从头写起,结果事倍功半,欲速不达,作文也得不到好成绩。
那么,怎样审题呢?
一、审清对象。
当老师出题以后,先不要急于下笔,应该先仔细地看看题目,确切理解题目的要求。
是写人,还是记事;是写景,还是状物;是日记,还是书信;是实用文,还是想象文……这些弄清楚了,作文就有了基本的方向。
有的题目很明显,写人记事,一看就知道。
如《我的妈妈》、《我尊敬的老师》,一看就知道是写人的。
又如《一件难忘的事》、《发生在暑假中的一件事》,一看就知道是写事的。
再如《美丽的小河》,一看就知道是写景的。
《可爱的小狗》,一看就知道是状物的。
《一封倡议书》,属于应用文,《我在2000年》,属于想象文。
但是,有些题目,如《冬天的早晨》,既可以写景,也可以记事;《上学路上》,既可以写上学路上发生的事,就是以记事为主,也可以写通过发生的事表现人物的思想品质,那就是以写人为主了。
请看顾忆恩小朋友写的《书伴我成长》一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在我还没上学以前,我每天缠着妈妈讲《365夜》里的故事。
因为只有这些故事,才使我懂得更多的知识。
上学后,我会翻出书橱里的书自己看。
有趣的故事可把我迷住了,不论外国的,中国的,我都爱看,整天钻在书堆里。
当然罗,“书呆子”的绰号自然就落在我的身上。
我在亲戚中最小,在大家的眼里我是个小不点,但有一件事使他们改变了对我的看法:
我并不小,还挺“大”呢!
那天,亲戚们都聚在一起说说笑笑,一阵濛濛细雨,打断了我们的话语。
无意中,我和表哥同时发现屋檐下垂下来的几串鲜花:
娇嫩的花瓣红中带白,色彩艳丽,花瓣丛中陪衬着许多嫩绿的叶子,绿叶和花瓣上垂着无数珍珠般的水珠,晶莹透亮,微动欲滴。
啊!
真美啊!
表哥也神情激动,哟,他也被迷住了。
表哥思索了一会儿,讲道:
“飞花入檐数枝香。
”表哥想不出第二句,故意考我。
我望着这美丽的花朵,想到书中讲过诗句可以用比喻、拟人的手法,我回答道:
“朱唇玉肤纤裙绿。
”表哥微微一惊,看得出这是他没有预料到的。
亲戚们都夸我说得好。
在他们眼里,以前的我是无知、幼稚的。
现在,我还真有点“一鸣惊人”呢!
我真要感谢那些伴我成长的书。
读书不仅给了我许多文学知识,还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记得有一次数学考试,由于计算错误错了两道计算题。
一下子,我就觉得一切都没劲,坐在座位上发呆。
正巧,数学老师因为有事叫我去批考卷。
我带上了笔,来到办公室门口喊了声“报告!
”没有回音。
我推开门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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