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挡土墙及毛石挡土墙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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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挡土墙及毛石挡土墙监理实施细则
青龙山挡土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陕青龙山挡土墙工程位于江宁区青龙山精神病院,院区徒弟内
外高差较大,砌筑挡土墙维护院区土地结构。
延院区红线进行设置,
砌筑混凝土挡土墙及毛石挡土墙
二、编制依据
1、本项目工程监理合同;
2、经业主批准的《监理规划》;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8、《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三、编制目的
为了指导监理工作,使监理人员通过各种控制方法能更好地进
行质量控制;增加监理对本工程的认识和熟悉程度,针对性地开展
监理工作;提高监理的专业技术水平与监理素质;监督施工质量达
到设计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特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
四、监控目标
1.质量目标:
确保工程质量内实外美,挡墙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工期目标:
满足建设单位的工期目标要求。
3.投资目标:
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进行验工计价,做到真实、准
确。
1
4.安全目标:
无责任施工重大事故、无责任人身死亡事故。
5.环保水保: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和水保规定,工
程项目符合国家批准的环保、水保要求。
五、工作范围
1、准备阶段
1.1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和机械到位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合
同的规定,特别是大型土方施工机械是否到位。
1.2 熟悉设计文件。
1.3 审核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1.4 复核施工放样测量结果。
1.5 审查施工单位检测仪器和设备是否齐全;工地试验室是否
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合格。
1.6 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
全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是否有质量、安全检查制度;专职质量、
安全检查人员是否到位;审查质量、安全检查人员资质是否合格;
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岗前安全培训和教育。
1.7 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
明施工等措施。
1.8 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预案是否制订并具有可操作性。
1.9 施工临时设施选点是否得当,是否有消防措施。
1.10 施工便道是否能保证运量和安全的基本要求。
2、施工阶段
2.1 施工方法和工艺是否与批准的施工方案一致,能否保证工
程质量。
2.2 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的方法、频率和要求进行质量自检,
并及时向监理提报各种质量检测资料。
2
2.3 施工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进度报表是否与实际完成情况
相符,保证施工进度的措施是否可行。
2.4 工序交接制度是否按要求执行。
2.5 是否按规定的程序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报验制度。
2.6 安全防护人员是否到位,措施是否得当,防护用品是否齐
全。
2.7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执行情况。
2.8 存在的问题或不足,能否得到不断改进和提高。
2.9 弃土的处理是否妥当。
2.10 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作,质量、
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2.11 参与质量、安全事故和环水保问题的调查处理。
3、验收阶段
3.1 核实分项分部工程的完成数量。
3.2 复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数量及各类验收资料,并现场检
查签认。
3.3 参加单位工程验收以及竣工初验和复验。
3.4 编写本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六、工艺流程
1、扶壁式挡土墙
地基放线开挖→基槽验收→地基换填处理→混凝土垫层施工→
基础钢筋绑扎→基础模板安装→基础混凝土浇筑、养护→墙体放线
→搭设脚手架→墙体钢筋绑扎→墙体模板安装→墙体混凝土浇筑、
养护→反滤层施工→土方回填。
2、浆砌石挡墙
地基放线开挖→基槽验收→地基换填处理→混凝土垫层施工→
3
土的类别
边坡值(高:
宽)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1:
1.25~1:
1.50
一般粘性土
硬
1:
0.75~1:
1.00
硬塑
1:
1.00~1:
1.25
软
1:
1.50 或更缓
碎石类土
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
1:
0.5~1:
1.00
充填砂土
1:
1.00~1:
1.50
注:
1、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
2、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
3、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 4m,对硬土不应超过 8m。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方法
校核基
坑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
面基层
人工
机械
基础砌筑→墙体放线→搭设脚手架→墙身砌筑→反滤层施工→土方
回填。
七、工作内容
1、土方开挖
1.1 土方开挖前,对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进行检查。
1.2 土方施工中,经常检查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
1.3 检查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是否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定期复测和检查。
1.4 开挖后的土方不得堆放在基坑边缘。
1.5 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临时性挖方边坡值
1.6 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4
主
控
项
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由设计
中心向两边量)
+200
-50
+300
-100
+500
-150
+100
—
经纬仪、用钢尺量
3
边坡
设计要求或表 2
观察或用坡度尺量
一
般
项
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20
50
20
20
用 2m 靠尺或楔形塞
尺检查
2
基底土性
设计要求
观察或土样分析
1.7 基槽开挖至基础底高程后,若地基土承载力低于地质提供
的特征值,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
现场勘验确认后,通知设计人员及地质人员,经现场查看后,确认
处理。
1.8 基槽分段开挖,避免基槽暴露时间过长。
基槽开挖时,机
械开挖土方不应一次性到设计高程,应预留 20cm 厚,利用人工进行
清槽,避免对原状土的扰动。
1.9 地基开挖过程中遇软弱夹层、较大构造裂隙等不良地质情
况时应及时通知勘查和设计进行处理。
2、基坑(基槽)验收
2.1 基坑开挖至基底设计标高并清理后,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勘
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槽,合格后方能进行基础
工程施工。
2.2 基槽开挖后,应检验下列内容:
2.2.1 核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
2.2.2 核对坑底土质和地下水情况。
2.2.3 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的位置、深
度、性状。
5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单位
数值
主
控
项
目
1
地基承载力
Kpa
≥250
设计要求
2
配合比
设计要求
按拌合时的体积比
3
压实系数
≥0.95
环刀试验
一
般
项
目
1
石灰粒径
mm
≤5
筛分法
2
土料有机质含量
%
≤5
试验室焙烧法
3
土颗粒粒径
mm
≤15
筛分法
4
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比较)
%
±2
烘干法
5
分层厚度偏差(与设计要求比较)
mm
±50
水准仪
3、地基换填
3.1 灰土地基
3.1.1 灰土土料、石灰等材料及配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灰土应
搅拌均匀。
3.1.2 施工过程中检查分层铺设厚度及压实系数。
3.1.3 施工结束后,应检验灰土地基的承载力。
3.1.4 灰土地基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 4 灰土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3.2 碎石地基
3.2.1 级配碎石等材料及配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碎石应搅拌均
匀。
3.2.2 施工过程中检查分层铺设厚度及压实系数。
3.2.3 施工结束后,应检验碎石地基的承载力。
3.2.4 碎石地基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表 5 碎石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项 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
6
单位
数值
主
控
项
目
1
地基承载力
Kpa
≥300
设计要求
2
配合比
设计要求
按拌合时的体积比
3
压实系数
≥0.93
现场检测
一
般
项
目
1
碎石中有机质含量
mm
≤5
焙烧法
2
碎石含泥量
%
≤5
水洗法
3
石料粒径
mm
≤100
筛分法
4
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比较)
%
±2
烘干法
5
分层厚度偏差(与设计要求比较)
mm
±50
水准仪
4、钢筋工程
4.1 原材料
4.1.1 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
文件。
4.1.2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标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
钢筋》GB1499 等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
有关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和数量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1.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
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
检验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4.1.4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
或片状老锈。
检验数量:
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7
项 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径尺寸
±5
4.2 钢筋加工
4.2.1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检验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少
于 3 件。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4.2.2 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的
形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少
于 3 件。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4.2.3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
表 6 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
少于 3 件。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表 6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4.3 钢筋连接
4.3.1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4.3.2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
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 的规定,抽取钢筋
8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绑扎钢筋网
长、宽
±10
钢尺检查
网眼尺寸
±2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大值
绑扎钢筋骨架
长
±10
钢尺检查
宽、高
±5
钢尺检查
受力钢筋
间距
±10
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取大值
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
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有关规程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4.3.3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
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
于钢筋直径的 10 倍。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4.3.4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
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应抽查构件数量的 10%。
检查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4.4 钢筋安装
4.4.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
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4.4.2 钢筋安装位置偏差应符合表 7 的规定。
表 7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9
排距
±5
保护层
厚度
基础
±10
钢尺检查
柱、梁
±5
钢尺检查
板、墙、
壳
±3
钢尺检查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2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大值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
钢尺检查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水平高差
+3.0
钢尺和塞尺检查
注 1、 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2 、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 90%及以上,
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 1.5 倍的尺寸偏差
4.5 隐蔽验收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4.5.1 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4.5.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
率等;
4.5.3 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5.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5、模板工程
5.1 模板安装
5.1.1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部结构应具有
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
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10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底模上表面标高
±5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截面内部尺寸
基础
±10
钢尺检查
柱、墙、梁
+4,-5
钢尺检查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5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
5.1.2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玷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5.1.3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5.1.3.1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
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5.1.3.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
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5.1.3.3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5.1.3.4 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
设计效果的模板。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5.1.4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
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5.1.5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偏差应符合表 8 的规定。
表 8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11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
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板
≤2
≥50
>2,≤8
≥75
>8
≥100
5.2 模板拆除
5.2.1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
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 9 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表 9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5.2.2 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
伤。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5.2.3 模板拆除时,不应对结构形成冲击荷载。
拆除的模板和
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5.2.4 模板及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
行。
6、混凝土工程
6.1 原材料
6.1.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
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
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
水泥》GB 175 等的规定。
12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
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
水泥。
检查数量: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
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6.1.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119 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6.1.3 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和设计的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化物、碱的总含量计算书。
6.1.4 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1596 等的规定。
矿物掺合料
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6.1.5 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
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 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13
检验方法:
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
注:
1 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 1/4,且不
得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 3/4;
2 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 1/3 ,且不得超过 40mm。
6.1.6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 的规定。
检查数量:
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水质试验报告
6.2 配合比设计
6.2.1 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 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
进行配合比设计。
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专门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配合比设计资料。
6.2.2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
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
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检验方法:
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6.2.3 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
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检查数量:
每工作班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含水率测试结果和施工配合比通知单。
6.3 混凝土施工
6.3.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
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
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3.1.1 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
14
材料名称
允许偏差
水泥、掺合料
±2%
粗、细骨料
±3%
水、外加剂
±2%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3.1.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3.1.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0m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
每 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3.1.4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3.1.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
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6.3.2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表 10 的规定。
表 10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注:
1、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2、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
的用量。
检查数量:
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复称。
6.3.3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
初凝时间。
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
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
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15
6.3.4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
方案确定。
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6.3.5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
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3.5.1 应在浇筑完毕后的 12h 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
保湿养护;
6.3.5.2 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
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
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7d ;对掺用
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14d;
6.3.5.3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
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6.3.5.4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
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6.3.5.5 混凝土强度达到 1.2N/mm2 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
模板及支架。
注:
:
1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 5 时不得浇水;
2 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3 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4 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6.4 混凝土强度评定
6.4.1 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
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
对采用蒸汽法养护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混凝土试件应先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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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构件同条件蒸汽养护,再转入标准条件养护共 28d。
当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确定混凝土强度时的龄期可按
现行国家标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 等的规定取
值。
6.4.2 当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
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
土强度进行推定,并作为处理的依据。
6.5 外观质量
6.5.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
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
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6.5.2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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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凝土 挡土墙 毛石 监理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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