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废行动省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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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废行动省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模板
“清废行动2018”省级挂牌督办问题
整改情况公示
一、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下厂村(问题编号25-新-1)
主要问题:
平阳县鳌江镇下厂村约3000吨建筑垃圾和少量的生活垃圾混合随意堆放,距离鳌江主干约150米。
清理情况:
我县当天立即组织环卫工人对场地中的少量生活垃圾进行分拣并及时清运至平阳县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5月16日开始,集中力量开始清运建筑垃圾,于6月13日完成堆存点垃圾清运工作,共清运建筑垃圾约4200立方,运至鳌江镇滨江小学建设场地等进行填方处理。
为防止再次发生垃圾倾倒和堆存,我县已对该垃圾堆存点破损围墙进行修复,并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定时巡查。
由于该地块隶属鳌江港口公园项目区域范围,现已启动对该项目的前期设计。
溯源情况:
经核实,下厂村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系万达和滨江一号两个楼盘住户装修和周边厂房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
问责情况:
平阳县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对该镇分管领导、镇委委员周云峰通报批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鳌江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分管副中队长李锋诫勉谈话,鳌江镇行政综合行政执法第三分队相关责任人章铭铬、肖忠国予以辞退。
信息公开:
该点位整改情况已于2018年6月26日在绿色温州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二、温州市平阳县麻步镇(问题编号25-举报-1)
主要问题:
平阳县麻步镇57省道复线塘尾塘尾隧道东口,鳌江西侧约30米有400吨生活垃圾随意堆放。
清理情况:
我县立即组织环卫工人对场地中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截止6月18日400吨生活垃圾已全部运至平阳县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溯源情况:
经核实,该生活垃圾属历史填埋陈旧垃圾,2016年57省道复线施工建设途径该场地,将垃圾堆一分为二,故此堆场的垃圾是2000年以来一直堆积至今的历史遗留问题。
问责情况:
平阳县县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对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副局长林元勋口头效能告诫,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填埋办责任人陈向东、刘鸿通报批评。
信息公开:
该点位整改情况已于2018年6月26日在绿色温州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三、海宁市皮革城北侧(问题编号:
10-举报-17)
主要问题:
该堆存点建筑垃圾露天随意堆放,堆存数量约90吨。
清理情况:
问题交办后,海宁市政府立即要求海宁中国皮革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革城经营管理公司”)对该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清理。
5月9日晚上,皮革城经营管理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对该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清运,至晚上12点,全部清运完毕。
同时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皮革城经营管理公司立即落实了规范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做到标识明显、专人管理、日产日清。
溯源情况:
经核查,该建筑垃圾堆放点为皮革城经营管理公司设置的市场内部经营户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设有临时护栏隔离,且有明显标识,属露天堆放,检查时现场堆放约90吨。
处罚情况:
无
问责情况:
经市纪委(监委)调查,市政府研究,由副市长汪国锋、市综合执法局局长赵亚锋、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凌金松约谈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皮革城经营管理公司的母公司)相关领导,要求认真剖析,吸取教训,并作出深刻反省与自我检讨。
该问题被省环保厅挂牌督办后,海宁市高度重视,全面研究部署全市固体废物再排查再整治行动,以本次挂牌督办为契机,结合省、市、县三级人大全面落实固体废物“一法一条例”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持续一个月的固体废物排查与整治行动,切实把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信息公开:
该点位整改落实情况已经在海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市环保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18年7月2日-7月8日。
四、海宁市袁花镇彭墩村长山河跨河桥西岸(问题编号:
无)
主要问题:
该堆存点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未及时清运,约有30吨。
清理情况:
交办问题后,海宁市政府要求袁花镇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立即整改到位。
5月15日,清理工作全部完成。
溯源情况:
经调查,督查发现的袁花镇彭墩村长山河跨河桥西岸的建筑垃圾,系前期清理碎玻璃时铺设道路未及时清运所致,约有30吨。
碎玻璃是袁花镇彭墩村村民肖益亭收购后计划转卖第三方作为相关产品的原料,清理前约有128吨。
嘉兴市水利局在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中发现其存放的不规范行为后上报至嘉兴市发改委,根据排查情况及上级相关要求,属地袁花镇政府积极协调并于5月8日将碎玻璃全部清理完毕,但由于工作不够细致,清理碎玻璃时铺设道路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
处罚情况:
5月10日,海宁市环保局对当事人肖益亭未采取三防措施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问责情况:
经海宁市纪委(监委)调查,海宁市政府研究,因袁花镇政府对前期清理碎玻璃时铺设道路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负有一定责任,由副市长汪国锋、市环保局局长许明华、袁花镇党委书记袁杰对袁花镇分管领导和环保分局局长进行约谈,要求认真剖析,吸取教训,做好深刻反省与自我检讨。
该问题被省环保厅挂牌督办后,海宁市高度重视,全面研究部署全市固体废物再排查再整治行动。
同时,以这次挂牌督办为契机,结合省、市、县三级人大全面落实固体废物“一法一条例”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持续一个月的固体废物排查与整治行动,切实把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信息公开:
该点位整改落实情况已经在海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市环保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18年7月2日-7月8日。
五、嘉善县白水塘路与子胥路交叉口南面(问题编号:
无)
主要问题:
该堆存点建筑垃圾随意堆放,距离居民区较近,堆存数量约23000吨。
清理情况:
问题交办后,嘉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部署相关工作,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开展整治。
县住建局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负责对点位建筑垃圾进行清运,规范消纳。
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的要求,县住建局紧急调配运输车辆和人员,对位于罗星街道白水塘路与子胥路交叉口南面的建筑垃圾堆场进行集中清运。
并在罗星街道鑫锋村专门规划了一块场地,用于建筑垃圾的规范堆放,新堆场占地面积约7亩,场地四周设置了围墙、场地内配套了水喷淋设施、堆放的建筑垃圾全部进行滤网覆盖,避免扬尘对环境造成影响。
整治工作已于6月30日全部完成。
溯源情况:
经核查,嘉善县白水塘路与子胥路交叉口南面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共占地约16244平方米(约24亩)。
从2014年开始该堆放点作为嘉善县城区市政建设、房屋拆迁、商户装修、居民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的唯一堆放点。
为此县里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在堆放点四周砌起2.8米高度的围墙,并安装1.5米高的防护网。
在进出口安装铁门,建设了临时管理用房,实行封闭式管理。
该临时堆放点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企业负责管理,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入场车辆装载建筑垃圾须经过检查后分类倾倒,严禁生活垃圾、工业垃圾进场。
处罚情况:
无。
问责情况:
嘉善县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嘉善县政府党组成员、分管副县长徐明良对嘉善县环保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许峰和嘉善县住建局副局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王懂进行了集中约谈。
一是分析了该堆放点存在的问题;二是要求严格按照上级督办内容落实好整治工作;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隐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信息公开:
该点位整改落实情况已于2018年7月2日在嘉善县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六、绍兴市袍江经济开发区斗门街道中兴大道与洋江路交叉口(问题编号22-新3)
主要问题:
绍兴市富李再生物资有限公司现场存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随意堆放等问题。
清理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袍江环保分局联合斗门街道办事处立即督促绍兴市富李再生物资有限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要求该公司按要求实施固废处置,消除环境隐患。
5月12日当天该公司对沿河的排放口进行了全面封堵。
5月13日上午该公司对硬化池进行清理,至5月14日已清理完毕,垃圾已转运至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填埋;收集浮油并与堆场中9桶废机油一起交由具备专业处理资质的绍兴市光之源再生利用资源有限公司处理;池内下层废水统一由槽罐车运送至久发泵站纳管处理。
截止5月14日下午15时,该公司对场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场内堆放的废钢材已全部清理完毕。
溯源情况:
绍兴市富李再生物资有限公司因该公司土地性质不符合项目经营审批要求,已于2017年10月停止经营业务,现场废机油、垃圾系企业遗留。
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绍兴市环保局袍江环保分局依法立案调查,对绍兴市富李再生物资有限公司处罚3.3万元。
问责情况:
越城区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绍兴市环境保护局越城区(高新区)分局党组对固废相关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信息公开:
该点位整改落实情况已经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告一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18年6月29日-7月12日。
七、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中兴南路公交车场地旁(问题编号22-新6)
主要问题:
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地块位于鉴湖街道南池村,为绍兴市政府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地块,堆积物主要为建筑垃圾。
清理情况:
5月15号绍兴市政府土地储备中心对越城区鉴湖镇南池村收储地块进行施工道路铺设,并对场地清理平整。
5月20号上午开始对该地块进行四周砌砖混围墙建造,并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乱倒现象再次发生。
溯源情况:
鉴湖镇南池村(原汽车南站)储备地块临时围墙新建工程于2018年3月公开招标,拟在该地块四周回填宽7米厚1米的建筑垃圾施工道路(约1000米),并在其上面建造围墙。
生态环境部对越城区开展的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督查中所发现的建筑垃圾,系中标施工单位对该地块回填、用于施工道路的建筑垃圾,以及部分偷倒的建筑垃圾。
处罚情况:
无
问责情况: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纪委对绍兴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项目施工监管不到位,导致此问题的发生,要求按生态环境部专项督查要求及时抓好整改落实。
信息公开:
该点位整改落实情况已经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告一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18年6月29日-7月12日。
八、绍兴市诸暨市次坞镇白马新村(问题编号22-新1)
主要问题:
2018年5月9日上午,督查发现白马新村路旁存在宕砂和石粉堆放,混有部分浇铸废砂(约2吨)。
清理情况:
5月9日下午,次坞镇政府立即组织力量对堆放的浇铸废砂展开清运工作,并同步对堆放的宕沙和石粉开展清运,经5月10日、11日上午全力清运,至5月11日下午两点,堆放的浇铸废砂、宕砂、石粉全部清运完毕。
溯源情况:
经核查,该固废堆存点中的浇铸废砂(一般固废)来自位于次坞镇G60高速公路出口附近的浙江元鼎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处罚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诸暨市环保局已于5月9日对当事人立案查处,罚处人民币2万元。
问责情况:
诸暨市次坞镇纪委于2018年7月4日对次坞镇白马新村村主任吕汉林进行了诫勉谈话。
信息公开:
该点位整改情况已于2018年6月29日在诸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九、绍兴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热镀锌过程中除尘装置产生的锌粉尘未纳入危险废物管理问题”(问题编号22-举报-5)
主要问题:
绍兴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对0.155吨锌灰处置进行申报登记和危废包装袋上危废标志标识不规范的问题。
清理情况:
2018年5月17日,该企业对锌灰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规范危废包装袋上危废标志标识及完善危险废物台账,并与金华市升阳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签订了锌灰的危废处置合同(危废经营许可证号:
浙危废经第69号),2018年5月21日,该企业已将0.155吨锌灰交由金华市升阳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处置。
溯源情况:
2016年9月,该企业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安装一套锌锅废气处理设备,其生产流程为:
铁件酸洗——助镀(加氯化锌、氯化铵)——热浸锌——冷却——钝化——成品,加工过程中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形成锌灰(锌粉尘)。
锌灰收集后用银色反光袋装袋封闭,存放于危废仓库,至今存量锌灰一共9袋,经现场称重约0.132吨,后对废气处理装置的布袋再次进行清理后,又产生0.023吨,共计0.155吨,但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规范标识地存放于危险废物仓库。
处罚情况:
2018年5月13日,柯桥区环保分局对绍兴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锌灰处置进行申报登记及危废包装袋上危废标志标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18年5月29日作出处罚决定。
问责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党委对相关工作人员履行全科网格员职责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绍兴市环保局柯桥区分局对环评编制单位存在错漏的情况进行了通报;绍兴市环保局柯桥区分局对企业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属地环保所、固管中心进行了通报;绍兴市环保局柯桥区分局对危废核查单位调查不清的情况进行了通报;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党委对企业环保负责人进行立案审查,追究党纪责任。
信息公开:
该企业的行政处罚结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公开日期为2018年5月29日;整改落实情况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告一栏进行公开,公开日期为2018年6月29日。
十、浦江县鼎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问题编号11-举报-14)
主要问题: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6月14日下午,浦江县分管副县长迅速召集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郑宅镇政府等单位就督办问题进行会商交办,并成立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
经检查,责令企业立即开展整改工作。
一要对监控设备进行完善和修缮,加强监控管理,并建立公司的监控台账记录;二要加强危废收集和运输联单台账管理,做到准确、规范并及时上报环保部门。
目前各项问题,企业均已整改完毕。
同时,金华市环保局针对该问题举一反三,从6月19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涉固废企业481家,立案查处38起,责令整改37家。
处罚情况:
2018年4月10日,东阳市环境保护局对其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立案处罚,处罚金额为3.8万元;2018年5月25日,浦江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存在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鉴于该公司在被处罚后的12个月内再次实施环境违法行为,对其处罚款20万元。
问责情况:
浦江县相关部门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分别对浦江县鼎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刚刚及相关管理人员张通、吴旭康,及公司所在地郑宅镇政府网格员王成波进行了约谈。
浦江县鼎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解除了当事员工张怀友和公司劳动合同关系。
信息公开:
该举报件整改落实情况已经在金华日报、金华市环保局和浦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十一、青田县船寮车管所外侧5000吨建筑垃圾随意堆放
主要问题:
该建筑垃圾堆存点位于瓯江右岸滩头村河段,建筑垃圾总量约为5000吨。
清理情况:
问题交办后,船寮镇政府联合县水利局立即组织施工机械、人工清理倾倒的土石方、建筑废渣等固体废,清理作业已于5月14日全部完成。
物车管所外侧的固体废物转运到环卫所建设工程处用于填方,建筑垃圾清理后,于5月25日完成裸露土平整和植被绿化,种植部分松树苗、柳树苗并洒种草籽。
7月4日,县环境监测站对船寮车管所外侧的固体废物堆场附近水体开展取样检测工作。
根据检测结果,附近水体的重金属、pH值、氨氮等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该水体未受建筑渣土堆场污染影响。
溯源情况:
经查实,该河段沿河区域历史以来为村民滩涂扩种地。
2013年,三溪口水电站建成使用后,部分滩涂扩种地因水位抬升被淹没。
近期,村民私自对该处点位淹没区块予以填高以期恢复使用,充填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废渣等固体废物。
处罚情况:
无
问责情况:
青田县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2018年6月25日,青田县政府党组成员、分管副县长王巍分别约谈了船寮镇党委书记徐灵忠、县水利局副局长阮文勇,要求属地乡镇、责任部门相关领导深刻反省、提高认识、全面排查隐患,做好问题点位长效监管工作。
信息公开:
该点位整改落实情况已分别于2018年7月17日在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示公告一栏、2018年6月29日在青田县环保局网站通知公告一栏进行公示。
十二、青田县船寮镇徐岙桥3000方建筑垃圾随意堆放
主要问题:
该建筑垃圾堆放点位于船寮港右岸徐岙村河段,建筑垃圾总量约为3000方。
清理情况:
问题交办后,船寮镇政府联合县水利局立即组织施工机械、人工清理倾倒的土石方、建筑废渣等固体废,清理作业已于5月14日全部完成。
徐岙桥上游左岸的固体废物转运到徐岙幼儿园建设工程用于填方,建筑垃圾清理后,于5月25日完成裸露土平整和植被绿化,种植部分松树苗、柳树苗并洒种草籽。
溯源情况:
经查实,该河段沿河区域历史以来为村民滩涂扩种地。
2013年,三溪口水电站建成使用后,部分滩涂扩种地因水位抬升而被淹没。
近期,村民私自对该处点位淹没区块予以填高以期恢复使用,充填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废渣等固体废物。
处罚情况:
无
问责情况:
青田县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2018年6月25日,青田县政府党组成员、分管副县长王巍分别约谈了船寮镇党委书记徐灵忠、县水利局副局长阮文勇,要求属地乡镇、责任部门相关领导深刻反省、提高认识、全面排查隐患,做好问题点位长效监管工作。
信息公开:
该点位整改落实情况已分别于2018年7月17日在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示公告一栏、2018年6月29日在青田县环保局网站通知公告一栏进行公示。
十三、青田县贵岙乡占岙村外沙坦儿150吨建筑垃圾堆存在支流旁边。
主要问题:
该建筑垃圾堆放点位于贵岙乡贵岙村占岙自然村横溪畔,建筑垃圾总量约为150吨。
清理情况:
问题交办后,贵岙乡政府联合县水利局立即对该点开展建筑垃圾清运工作,于5月12日完成清理作业,于7月5日完成植被绿化,购买绿化护坡草籽进行撒播复绿。
溯源情况:
经核实,该点位原为钧宝阀门厂原厂址,2013年,为推进上级党委政府“三改一拆”和企业转型升级重大决策部署,贵岙乡政府拆除钧宝阀门厂的厂房,钧宝阀门厂拆除后,该空地成为周边部分工程及村民盖房的混凝土搅拌中转站及建筑垃圾堆放点,并逐步占用部分河道。
处罚情况:
无
问责情况:
青田县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2018年6月25日,青田县政府党组成员、分管副县长王巍对贵岙乡人大副主席王好民、县水利局副局长阮文勇进行约谈,要求属地乡镇、责任部门相关领导深刻反省、提高认识、全面排查隐患,做好问题点位长效监管工作。
信息公开:
该点位整改落实情况已分别于2018年7月17日在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示公告一栏、2018年6月29日在青田县环保局网站通知公告一栏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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