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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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玉溪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更新日期:
2009-1-140:
13:
27
索引号:
530400-005693-20090114-0002
发布机构:
综合科
名称:
玉溪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窗体顶端
1玉溪市水利现状
1.1玉溪市基本情况
1.1.1自然环境
玉溪市位于云南省中部,位于东经101°16′~103°9′,北纬23°19′~24°53′之间,东西横跨172公里,南北纵贯163.5公里,全市国土总面积15285平方公里。
玉溪市北接昆明市,南与红河州相邻,西连思茅市,西北靠楚雄州,市委、市政府驻地红塔区距省会昆明88公里。
玉溪市大部分地区处于亚热带及温带地区,极少地区处于热带气候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形较为复杂。
境内河流主要分属珠江和红河两大流域,海拨高低相关悬殊,最高点为哀牢山脉主峰大雪锅山,海拔3137米,最低点为小河底河与元江干流交汇处,海拔327米。
我市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境内居住着彝、哈尼、傣、回、蒙古、白、苗、拉祜等25个少数民族。
全市总人口209.1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4415.2万人的4.7%,人口密度136.44人/km2,其中:
少数民族人口6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1.8%。
全市共辖八县一区,其中有3少数民族自治县。
全市耕地面积161.12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22.07万亩,有效灌溉率75.75%。
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314元,仅为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870元的177%,为全国平均水平2936元/人的113%。
我市贫困地区主要分布在山区、少数民族地区,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科技文化落后,包括水利设施在内的各类基础设施薄弱。
1.1.2玉溪市水资源状况
玉溪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53.62亿m3(不含元江和南盘江的过境水量),分属珠江、红河流域,其中地表水37.94亿m3,占全市水资源总量的70.8%,地下水15.68亿m3,占全市水资源总量的29.2%。
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均在我市境内,三个高原湖泊净水量210亿m3。
全市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2571m3/人,为全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5005m3/人的51.37%,约为全国平均值的1.16倍,其中各县(区)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
红塔区832m3/人、江川824m3/人、通海815m3/人、澄江1782m3/人、华宁2291m3/人、易门1821m3/人、峨山3337m3/人、新平7033m3/人、元江5733m3/人。
人均水资源量以新平县最多,达到7033m3/人,为全市面上平均值的2.74倍,红塔区、江川县、澄江县、通海县、易门县人均水资源占有量都低于全国人均值,更远远低于全省人均值,特别是红塔区、江川县和通海县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用水紧张线1760m3,属于资源性缺水地区。
我市坝区县为玉溪市的经济发达地区,而又属于水资源的缺乏区。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水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水资源矛盾日益突出。
湖泊、水库和河流由于来水量不足,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工农业及生活污水的大量排放,致使污染加剧、水质不断恶化。
我市境内的抚仙湖、星云湖和杞麓湖,由于径流区水资源的过度开采,入湖径流不足,2004年抚仙湖部分水体水质由原来的Ⅰ类下降为现在的Ⅱ类,星云湖水质由原来的Ⅳ类下降为现在的Ⅴ类,杞麓湖水质现为劣Ⅴ类。
因此,一些主要水体水质的恶化,致使部分水体丧失了水体使用功能,使红塔区、江川县和通海县在资源性缺水的同时又成为水质性缺水地区。
总体看我市气候多样,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匀,年内变化大,雨季水量多,旱季水量不足,坝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水利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山区水资源后期发利用程度低,水利基础设施差,“资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并存”,这些因素造成了我市洪旱灾害频繁,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1.2水利建设成就
建成国以来,我市水利建设取得很大成绩,至2005年底,全市已累计建成水库548座,总库容68280万立方米。
其中:
中型水库15座,总库容34163万立方米,小型水库533座,总库容34117万立方米。
共实现灌溉面积166.4万亩,其中,改善灌溉面积156.91万亩;“十一五”期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9.49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8.63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2.78万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56.3平方公里;实现全年供水总量90200万立方米;新增农村水电装机3.505万千瓦。
1.3“十五”完成情况
1.3.1水利投资目标圆满完成
1、“十五”水利水电投资完成情况
“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总投资132546万元,其中:
中央投资21282万元,省投资13681万元,市投资61293万元,县投资17991万元,其它投资18299万元;完成投资比原计划多56256万元。
2、“十五”计划完成情况
新增水库10座,其中:
中型2座,小型8座,新增水库总库容3169万m3。
9座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其中:
中型5座,小
(一)型4座。
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杞麓湖调蓄水隧洞工程开工建设,完成峨山大河和元江大江治理长度7896m、其他河道治理60件39公里。
“十五”期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9.4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0.21万亩,保护人口10余万人。
解决改善48.51万人、15.1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
建设小水窖18.2万口。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59.29平方公里。
新增农村水电装机3.505万kw,在建农村水电装机容量20多万kw。
3、主要项目建设情况
(1)基本建设项目
完成“九五”开工续建的新平平甸河水库和元江西拉河中型水库、完成红塔区新寨和新平他拉河小
(一)型水库、峨山多依树等5件小
(二)型水库的建设任务,完成峨山大河和元江在大江治理7896m,完成引水入研工程和玉溪市中心城区防洪水系综合整治输水管道工程。
以保护水资源和湖泊防洪工程为主的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和杞麓湖调蓄水隧洞工程开工建设。
以上工程的实施,有效的缓解了局部地区工程性缺水、水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
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和杞麓湖调蓄水隧洞实施,将保护抚仙湖水质水环境,有条件地逐步改善星云湖水质,合理配置玉溪市水资源;杞麓湖结合适量退耕还湖进行湖堤整治和加固,方可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杞麓湖的调蓄矛盾,达到长治久安。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力度加大
“十五”期间,我市共有5件中型和11件小
(一)型病险水库列入中央补助计划,已进行除险加固的有中型工程5件、小
(一)型4件,总投资15947万元。
由市级投资进行除险加固的中型水库工程1件,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15件,投资3603万元。
这些工程的建设恢复了水库供水功能,确保了下游的防洪安全。
(3)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工程。
“十五”期间市委、政府把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列为水利建设和扶贫的重要任务来抓。
在各级的支持和帮助下,累计完成完成农村人畜饮水工程1692件,项目总投资7442万元,解决改善29.61万人、12.89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
建成乡镇供水工程45件,完成项目总投资2154万元,解决改善了18.898万人、2.2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
二是节水灌溉溉工程。
十五”期间建成节水灌溉工程104件,完成投资2459.8万元,新增灌溉面积1.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24万亩。
完成节水示范工程2件,总投资400万元,改善灌溉面积0.41万亩。
中低产田改造共完成投资8133万元,完成土地治理面积18.12万亩。
三是建成小水窖18.2万口,完成投资22395万元。
(4)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
“十五”期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59.39平方公里,总投资16119万元,较“九五”期间增加144.9平方公里,增加投资8256万元。
其中,由我市水利部门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治理项目31件,其中:
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11件,省级重点治理项目4件,高原湖泊治理项目5件,“珠治”试点工程10件,国家级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1件,共投资3576万元,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99.25平方公里。
(5)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十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我市加大了水库除险、江河治理、水毁修复的力度,加强了水文、气象和防汛抗旱信息化等非工程措施的建设。
“十五”期间各级共累计投入资金2792万元。
“十五”以来全市洪、旱灾害频繁,每年洪旱灾害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0000万元,农业旱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0000万元。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把防汛抗旱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范畴来管理,加大投入力度,全面实行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落实,各级制定了有效的防汛抗旱制度、建立了灾害响应机制和反应迅速的抢险救灾对伍,构建了玉溪市的防汛抗旱综合服务体系。
这些措施完善,进一步提高了我市防洪抗旱能力,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工农业损失。
(6)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水价改革取得新突破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采取统一政策分级管理,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
对农业用水和非农业用水实行区别对待,分类定价。
农业用水水价按补偿供水成本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非农业用水(不含水力发电用水)价格在补偿供水成本、费用,计提合理利润的基础上确定。
按照上述原则,我市纳入改革的水管单位有33个62件工程。
在各县区政府的重视下,截至2005年10月,9个县区的改革方案已经出台。
全市完成县管工程体制改革28件,并通过省级验收,待整改完善5件。
水价改革与水管单位改革同步进行,各县区在拟定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方案中同时提出了水价改革方案,澄江、江川、易门、华宁等4个县已完成水价改革。
(7) 加强水资源管理构建人水和谐社会
在各级各部门领导的关心、重视下,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水法律法规政策,加强水资源的管理,不断加大依法治水的力度。
“十五”期间全市共受理水事案件228件,调处水事纠纷87起,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
共发放取水许可证114套,至“十五”末保有取水许可证1018套,征收水资源费576.68万元。
制定出台了玉溪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实施办法,完成水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共清理出行政许可事项30项,非行政许可事项3项。
(8)渔业生产任务圆满完成
“十五”期间,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扎实苦干,使渔业生产从“数量型”向“质量型”、“低效益”向“高效益”方向转变,促进了渔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了渔业生产和渔业产业化的发展,圆满完成了渔业生产任务,水产品产量从2000年的10228t,增长到2005年的11900t(计划产量),增1672t,增幅达16%。
(9)地方电力取得长足进步,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地方电力主要开展了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以电代然”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规划编制上报等工作。
实施了新平、元江两县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并在2004年底、2005年初通过了省政府主持的达标验收。
五年来,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和电源点的建设,带动了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了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县财政收入的增加,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1.3.2“十五”总结的经验和做法
⑴ 转变思想提高水利工作认识
按照“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方略,千方百计促进水利事业快速发展,使水利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⑵围绕市委政府的工作思路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
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战略研究,根据省厅的安排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库建设规划、农村饮水安、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主城区供水保障规划和玉溪市“三湖”生态城市群水资源综合规划等专项规划。
按照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水资源的需求,开展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和通海杞麓湖调蓄水隧洞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建设程序,完成了我市基本建设近、中、远期项目前期储备工作。
⑶ 抓住西部开发机遇,大力推进我市水利设施建设
“十五”期间,根据西部大开发和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我市加强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水资源的有效供给。
争取中央支持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型5件、小
(一)型水库4件,由市政府投资实施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型1件、小型215件,确保城乡供水及工农业用水需求和用水安全。
⑷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监督资金规范运作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20号)的有关精神,我市积极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保质保量完成。
“十五”以来,我市中小型建设项目及所有国债项目工程管理规范,工程质量良好,没有发生一起工程质量事故,质量合格率保持在100%,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合格达到100%。
根据国家有关建设资金管理的规定,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要求设立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专门帐户,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审批手续,配备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按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⑸.积极推进投融资改革,增加水利建设投入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十五”期间,国家和省级投入我市的水利基本建设投资总量超过3亿元,中央和省级资金的投入,促进了我市资金配套,市级水利建设配套资金投入超过6亿元。
加强了水资源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行政事业收费的征收管理,拓宽了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渠道。
2002年以来,由我市烟草行业筹集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烟区水利工程建设。
⑹.深化水利体制改革,创新管理运行机制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按北京、上海的经验,结合水资源紧缺的实际,积极开展水务体制改革,推进水资源统一管理,全省已完成近60个县市水务体改;我市尚无一个县(县)实现水务一体化管理改制,但已着手水务改制的准备工作。
推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良性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水利基建推行“三项改革”,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型水库建设与改革的指导意见(初稿)”,近期将由省政府施行。
⑺.加强水利工作领导,大力推进依法治水
加强各级政府对水利的宏观调控和领导,建立科学合理的年度水利工作目标责任制。
健全水利法规,加强水利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治水。
加强组织领导。
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级计划、水利、财政等有关部门对中央帮助解决我省农村饮水困难工作、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等项目非常重视。
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领导小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等,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解决工作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1.4水利发展存在的问题
“十五”期间的五年,是水利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通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这些水利设施,为城乡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提供着重要的水源,为全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也还有许多困难和问题。
⑴、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矛盾突出。
由于我市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水资源相对充足;在经济发达地区,水质性缺水已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用水量的增加也给水资源的管理调度带来了压力,解决“四水”问题仍是我市水资源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⑵、洪旱灾害仍是我区的主要灾害之一,随着经济的增长和社会进步,灾害造成的损失成逐年上升的趋势。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下垫面条件的改变,洪水汇积时间减短,洪水量大、峰高,科学管理洪水和全面主动抗旱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⑶、保障人畜饮水安全任务十分艰巨。
由于饮用水质不达标、水量不达标、水源保证率不达标,占全市四分之一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急待解决。
⑷、水保工作任重道远。
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小流域综合治理单位面积投资偏低、治理标准不高,效益不明显;开发建设项目活动中的人为水土流失仍然突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任务重、难度大。
⑸、水质恶化、污染加剧,水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⑹、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繁重。
目前全市有小
(二)型以上水库带病运行的库占49.7%,虽然近年来各级加大了除险加固的的投入力度,我市目前仅完成了中型水库四座、一座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除险加固的有中型水库一座,小
(一)型水库三座,其余病险水库工程仍处于带病运行状态,急待除险加固。
⑺、水利投融资渠道单一,水管体制改革急待加快。
2、新时期水利建设任务
⑴、防汛抗旱减灾体系
工程措施上,一是江河湖泊治理,二是病险工程除险。
非工程措施上,主要是加强河道管理和全市防洪抗旱指挥系统、防洪抗旱预警自动测报系统的建设。
⑵、水资源开发、供给体系建设
从开源和节流两个方面构建水资源供给体系。
积极建设一批以小型水库和小坝塘为主的蓄水工程,对水资源短缺地区,要特别加大节水力度,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⑶、水环境保护体系建设
从水文、水土保持和水资源保护三个方面建立水环境保护体系。
⑷水管理体系建设
围绕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进行水管理体系建设。
3、“十一五”规划目标
3.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将“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与水利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推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推动水利的发展和改革,提升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促进节水型社会的建立,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2基本原则
⑴、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水利发展要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实际要求出发,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等水利问题。
⑵、坚持人与水和谐的原则。
水利发展要遵守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减轻乃至防止人类活动对水的侵害。
高度重视水利发展中的生态问题,正确认识水利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科学评价水利工程自身可能带来的生态问题和解决措施,保证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⑶、坚持水利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
水利发展要在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允许范围内,合理配置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提出合理建议,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和能力确定水利发展的目标、速度、规模和水平。
⑷、坚持水资源合理利用和节约保护的原则。
水利发展要合理利用水资源,要继续把水资源的节约、保护放在突出位置,节约为主,治污优先,把建立节水防污型社会作为水利发展的一项长期性任务,提高全社会节水防污意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⑸、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发展、讲求效益的原则。
水利发展要根据公共财力和投资政策,统筹考虑不同流域、区域和城乡水发展的特点和要求,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和生产力布局、经济结构,突出重点,优化配置水利建设资金,合理确定水利发展的目标,提高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⑹、坚持以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
水利发展要以改革为动力,通过理顺体制,健全法制,改革机制,强化政府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发挥市场对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
⑺、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原则。
水资源问题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转变职能,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调整水事关系,规范水事行为,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水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3.3规划水平年
规划水平年:
2010年,2020年。
3.4编制依据
⑴、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和法规。
⑵、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对“十一五”规划编制要求:
水利部:
《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大纲》、《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思路报告》、《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投资测算与重点项目筛选原则》。
⑶、省水利厅:
云水规计[2005]48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一五”规划思路报告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大纲》、《云南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思路报告》。
⑷、省水利组织编制的专项规划:
《云南省“十一五”中型水库建设规划》、《玉溪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玉溪市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
⑸、玉溪市人民政府政府印发《玉溪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5发展目标
根据我市水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水利发展和目标是:
⑴、新增蓄水库容2700万m3,水资源保障能力得到提高。
⑵、防洪抗旱能力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完善防御系统工程建设,加快防汛非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御体系。
治理河道83km、治理湖堤22km,保护人口24万人;加固各类病险水库96座;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城市防洪达标比例达60%。
⑶、解决18万人口饮水困难和56.4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⑷、新增灌溉面积12.5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72万亩,新增水浇面积25万亩。
继续发展山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加快以节水改造为重点的灌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新增节水灌溉面积8万亩。
⑸、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95km2,新实施保护面积1400km2。
严格控制水质污染。
地表水体各保护区、保留区、和缓冲区维持其水质不低于现有水质,开发利用区中90%以上的饮用水源区能满足饮用水供水水质,所有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满足供水要求。
⑹、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1.42万KW,建设2个电气化县。
3.6总体布局
根据我市的现有的水利基础设施现状和今后经济发展的发展方向,初步确定的格局为:
在经济较为发达水资源又较贫乏的红塔区、江川县、通海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突出的水问题是水资源紧缺,水体面临着污染和恶化的趋势,供需矛盾突出。
解决的方法是,一以水资源保护为主,节水治污同步进行,优化配置水资源;二加紧实施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通海县杞麓湖调蓄水隧道工程,争取尽快实施东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董炳河水库、法寨水库工程建设,以解决经济发展较快地区的资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的问题;三加大州大河、峨山大河、杞麓湖堤等治理工程的实施,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溉节水灌溉工程。
对华宁、峨山、新平、元江、易门和澄江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主要以小型水库为主的蓄水工程,加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防洪工程、节水灌溉和水土生态建设等工程建设,以改善供水条件,提高供水保证率和灌溉水的利用效率。
根据我市“十一五”水利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总体要求,我市的水利发展总体布局是:
统筹考虑地区差别,山区县以小型水利、农村水电、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为主,加大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巩固提高水利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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