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合同认定登记0.docx
- 文档编号:9456909
- 上传时间:2023-02-04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19.42KB
深圳技术合同认定登记0.docx
《深圳技术合同认定登记0.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技术合同认定登记0.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深圳技术合同认定登记0
深圳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篇一: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一、技术合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一)符合技术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合同,技术转让(专利
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合同,可享受技术交易额免征5%营业税。
(二)符合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转让
方根据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托方(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切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可享受免征5%营业税。
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批流程(认定登记为30个工作日)
(一)卖方用户注册
买方凭真实、有效证件到登记机构注册或自行注册。
首次申请认定登记的卖方,需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
//
行申报。
(二)网上申报登记
卖方根据技术合同内容,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技术合同登记业务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填“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也可以有选择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三)报送合同文本
卖方按申报材料要求,将技术合同和其他附件材料报送选定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审核。
注:
设计专利技术合同的,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表处申请认定登记。
(四)审核登记
登记员查阅卖方网上“登记申请书”并根据卖方送审合同文本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登记、盖章,出具认定登记证明。
(由市级登记机构初审核盖章,并送审计科技部门审核盖章)
(五)卖方办理减免税
卖方凭核定后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到企业所在税务部门办理免税或退税手续(保税办理程序见手册)
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卖方主体证明材料:
法人证书(副本)或本人身份证(外
籍人士可用护照)。
(二)生效合同的正本文本及全部附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
份)签字盖章完整有效,字迹清楚。
使用科技部印制的示范合同文本,贴好印花税。
(三)财务预算清单(费用清单)核定技术收入。
(四)涉外合同登记提供合同的文本(外文合同需翻译成中文并
于外文原文合同同时附上)、外经贸部门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委托书、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1、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合
同登记申请书、信息表;3、委托经办人授权书原件;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5、合同金额发票复印件;6、相关证明。
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材料要求
(一)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需提供详细技术方案。
(二)软件开发项目需要提供技术需求书,知识产权必须明确;著作
权归甲方(受托方)或甲、乙双方(受托方和委托方)拥有。
软件技术转让合同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三)技术合同原则使用国家科技部印制的示范合同文本,未采用的
应加装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封面、封二和封底。
(四)中标合同附上中标通知书。
五、技术合同免税办理程序
(一)技术合同认定。
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
务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持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二)将认定后的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文件报当地主管地方
税务机关备案(外商投资企业需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批)
(三)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在办理
年度申报前,提交以下资料备案。
1、发生在境内技术转让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技术转让合同副本
(3)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情况;
(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2、发生在境外转让技术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3)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4)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
(5)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情况;
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年度申报时,企业所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栏中填报可减免的所得额。
篇二: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流程及优惠政策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优惠政策
相关问题解答
一、技术合同种类
(一)技术合同的概念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定相互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合同。
(二)技术合同的种类
技术合同:
服务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
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科技成果转化。
技术转让合同:
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
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
二、办理技术合同登记的流程
(一)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1、技术合同要享受优惠政策必须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2、登记机构为技术合同登记站。
3、技术合同生效后一年内必须登记。
4、技术合同实行网上登记,其网址:
5、具体登记流程如下:
⑴注册:
首次申请认定登记的用户须先注册。
携带机构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到当地技术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
市场办公室进行注册,登记员给予“用户名id”和“密码Pw”。
⑵填写:
卖方登录系统,选择“合同申请”,打开一张新的登记表,填写完毕并按“提交”,就完成了一份合同的网上申报
⑶报送:
网上申报,申请单位须在30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及相关附件送到选定的合同登记站进行认定登记(或通过邮寄报送),合同登记员对照合同文本进行审核。
⑷认定登记:
登记人员自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30日内完成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不予登记并做记录。
(二)办理技术合同登记所需材料
a、用户注册:
机构证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B、合同三份,其中原件至少一份,且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技术合同登记后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
办理技术合同登记后,如果符合国家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方面的优惠政策,可以减免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或成本抵扣。
具体办法如下:
(一)营业税:
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税[1999]273号)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
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
从事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中介服务收入,经有关部门认定,可视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收入对待,享受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二)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技术开发费抵扣:
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四)技术开发费抵扣明细:
对上述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下列技术开发费项目,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结转抵扣,抵扣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五)成本抵扣:
1、设备折旧
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采取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政策。
2、奖酬金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属于职务技术成果的,卖方应当从技术交易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资金,奖励该项成果的完成人
(六)增值税:
1、嵌入式软件(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同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组成部分并且不能准确单独核算软件成本的软件产品)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的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
(财税[20XX]165号)
2、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财税[20XX]165号)
3、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
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财税
[20XX]165号)
4、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财税字[1999]273号)
篇三: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及须知
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进行认定登记:
第一次申请时,单位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
1-1人携带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到选定的登记处,填
写《技术合同登记用户注册表》。
1-2
1-3
1-4
1-5
拥有正式签订出的依法生效的合同,一式二份以上。
在“北京技术市场”网()上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申报。
携带依法生效的合同一式二份以上,向登记处提交。
目前取消技术合同
二、申请提取奖酬金:
2-1
2-2
2-3认定的合同开始到款以后,当事方填写《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
登记处核定技术性收入、开据《技术交易奖酬金提取单》。
交纳提奖手续费。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须知
1、自合同签订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就近就便的原则,到技术合同登记处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
有效期已过的合同,登记处不予受理。
2、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向技术合同登记处提交真实、完整、依法生效的中文书面合同文本及其相关附件,一式二份以上(交易金额较大的按照本须知第8条的要求办理。
登记处须留存一份正本合同)。
同时按要求填写“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表”。
3、提交的技术合同文本要填写规范、条款完整,标的内容要具体、明确,法定代表人要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登记处依法进行审查,按照规则进行认定。
对符合技术合同条件的合同给予登记,并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表”(即:
技基1表);对不符合条件的合同不予登记。
5、技术合同履行后,当事人办理核定技术性收入或审批技术交易奖酬金手续时,应先填写“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根据实际发生,按规定比例扣除成本(成本扣除的标准:
技术开发不低于技术交易额40%,技术转让不低于30%,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低于10%)并需在核定表上加盖财务章、财务负责人章、单位公章、主管财务负责人章。
6、登记人员对当事人填写的技术性收入核定表进行核定并在“技术合同登记表”上记录,根据本次实现的技术性收入,按照不超过规定的比例范围开具奖酬金领取单,交纳提奖手续费。
(提奖手续费:
每项每次收取30元)
7、卖方可持“技术交易奖酬金领取单”到开户银行领取现
金。
需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的,可持经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技术性收入核定表”、“技术交易奖酬金领取单”等三项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8、交易金额在一千万元(含一千万元)以上的技术合同,须经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方可登记。
如有必要,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组织专门调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深圳 技术 合同 认定 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