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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施工
砌体施工方案
齐鲁商会大厦工程建筑面积81260平方米,地上33层,地下3层。
地上主体结构外墙采用200厚加气砼块砌筑;楼层内防火墙及空调机房在4.8米层高时采用180厚加气砼块砌筑,3.7米层高内采用120厚加气砼块砌筑。
一、材料要求
1、加气砼块规格外墙采用600*240*200;防火墙及空调机房在4.8米层高时采用600*240*180,3.7米层高内采用120厚。
加气混凝土砌块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规格一致。
进场时,现场应对其外观质量和尺寸进行检查,同时检查其合格证并送试验进行检验,检验内容:
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强度检验,密度检验等。
抽样规则:
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加气混凝土砌块1万块为一验收批。
2、砌筑砂浆
2.1水泥采用32.5#普通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场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2.2砂浆用砂采用中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同时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并进场复试。
4.1.4掺加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时,应用孔径不大于3mm×3mm的网过滤,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d;磨细生石灰粉的熟化时间不得小于2d。
沉淀池中贮存的石灰膏,应采取防止干燥、冻结和污染的措施。
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2采用粘土或亚粘土制备粘土膏时,宜用搅拌机加水搅拌,通过孔径不大于3mm×3mm的网过筛。
用比色法鉴定粘土中的有机物含量时应浅于标准色。
3制作电石膏的电石渣应用孔径不大于3mm×3mm的网过滤,检验时应加热至70℃并保持20min,没有乙炔气味后,方可使用。
4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4.1.5粉煤灰进场使用前,应检查出厂合格证,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论。
粉煤灰的品质指标应符合表4.1.5的要求。
表4.1.5粉煤灰品质指标
序号
指标
级别
Ⅰ
Ⅱ
Ⅲ
1
细度(0.045m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
12
20
45
2
需水量比,%不大于
95
105
115
3
烧失量,%不大于
5
8
15
4
含水量,%不大于
1
1
不规定
5
三氧化硫,%不大于
3
3
3
4.1.6磨细生石灰的品质指标应符合表4.1.6的要求。
表4.1.6建筑生石灰粉品质指标
序号
指标
钙质生石灰粉
镁质生石灰粉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1
Ca+MgO含量,%不小于
85
80
75
80
75
70
2
CO2含量,%不小于
7
9
11
8
10
12
3
细度
0.9mm筛的筛余(%)不大于
0.125mm筛的筛余(%)不大于
0.2
7.0
0.5
12.0
1.5
18.0
0.2
7.0
0.5
12.0
1.5
18.0
4.1.7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4.1.8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4.2砂浆的配合比
4.2.1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宜采用M20、M15、M10、M7.5、M5、M2.5。
4.2.2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验确定配合比。
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4.2.3水泥砂浆拌合物的密度不宜小于1900kg/m3;水泥混合砂浆拌合物的密度不宜小于1800kg/m3。
4.2.4为使砂浆具有良好的保水性,应掺入无机或有机塑化剂,不应采取增加水泥用量的方法。
4.2.5水泥砂浆中水泥用量不应小于200kg/m3;水泥混合砂浆中水泥和掺加料总量宜为300~350kg/m3。
4.2.6砌筑砂浆的稠度应按表4.2.6的规定选用。
表4.2.6砌筑砂浆的稠度
砌体种类
砂浆稠度(mm)
砌体种类
砂浆稠度(mm)
烧结普通砖砌体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烧结多孔砖、空心砖砌体
70~90
60~90
60~80
烧结普通砖平拱式过梁
空斗墙、筒拱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
50~70
石砌体
30~50
4.2.7石灰膏、粘土膏和电石膏的用量,宜按稠度120±5mm计量。
现场施工时当石灰膏稠度与试配时不一致时,可按表4.2.7换算。
表4.2.7石灰膏不同稠度时的换算系数
石灰膏稠度(mm)
120
110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换算系数
1.00
0.99
0.97
0.95
0.93
0.92
0.90
0.88
0.87
0.86
4.2.8砌筑砂浆的分层度不得大于30mm。
4.2.9砌筑砂浆稠度、分层度、试配抗压强度必须同时符合要求。
4.2.10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4.3砂浆的拌制及使用
4.3.1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
4.3.2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
2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
3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min。
4.3.3粉煤灰砂浆宜采用机械搅拌,以保证拌合物均匀。
砂浆各组份的计量(按重量计)允许误差为:
水泥±2%
粉煤灰、石灰膏和细骨料±5%
4.3.4搅拌粉煤灰砂浆时,宜先将粉煤灰、砂与水泥及部分拌合水先投入搅拌机,待基本均匀后再加水搅拌至所需稠度。
总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min。
4.3.5砂浆拌成后和使用时,均应盛入贮灰器中。
如砂浆出现泌水现象,应在砌筑前再次拌合。
4.3.6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注:
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
4.4试块抽样及强度评定
4.4.1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高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高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注:
1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
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2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抽检数量: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检验方法:
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最后检查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单。
4.4.2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4.4.3施工中取样进行砂浆试验时,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集取。
砂浆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编号并拆模。
试件拆模后,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28d,然后进行试压。
4.4.4砂浆试件标准养护的条件是:
1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
2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
3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少于10mm。
注:
当无标准养护条件时,可采用自然养护。
1水泥混合砂浆应在正常温度,相对湿度为60%~80%的条件下(如养护箱中或不通风的室内)养护;
2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在正温度并保持试块表面湿润的状态下(如湿砂堆中)养护;
3养护期间必须作好温度记录。
在有争议时,以标准养护条件为准。
4.4.5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8.4.3构造柱和砖组合砌体
8.4.3.1工艺流程
放线、立皮数杆→基层表面清理、湿润→砂浆拌制→砌砖墙→构造柱钢筋绑扎→构造柱支模板→浇筑构造柱混凝土→拆模并养护
8.4.3.2施工要点
1放线、立皮数杆、基层表面清理、湿润、砂浆拌制:
见本标准第5.4.1.2的相关要求。
2构造柱钢筋绑扎:
钢筋一般采用HPB235级钢筋,竖向钢筋绑扎前必须做除锈、调直处理。
钢筋末端应作弯钩。
底层构造柱的竖向受力钢筋与基础圈梁(或混凝土底脚)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5倍竖向钢筋直径,并保证钢筋位置正确。
构造柱的竖向受力钢筋需接长时,可采用绑扎接头,其搭接长度一般为35倍钢筋直径,在绑扎接头区段内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
构造柱应沿整个建筑物高度对正贯通,严禁层与层之间构造柱相互错位。
3砌筑砖砌体:
砖砌体砌筑要点见本标准第5.4.2.2条的有关要求。
烧结普通砖墙所用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
砖墙与构造柱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砌马牙槎应先退后进,以保证构造柱脚为大断面。
每一个马牙槎的高度不宜超过300mm,并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置2Ф6拉结钢筋,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600mm(图8.4.3)。
图8.4.3砖墙与构造柱连接
4构造柱支模:
在每层砖墙及其马牙槎砌好后,应立即支设模板,模板必须与所在墙的两侧严密贴紧,支撑牢固,防止模板缝漏浆。
在逐层安装模板之前,必须根据构造柱轴线校正竖向钢筋位置和垂直度。
箍筋间距应准确,并分别与构造柱的竖筋和圈梁的纵筋相垂直,绑扎牢靠。
构造柱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一般为20mm,并不得小于15mm。
支模时还应注意在构造柱的底部(圈梁面上)应留出2皮砖高的孔洞,以便清理模板内的杂物,清除后封闭。
5混凝土浇筑:
在构造柱浇筑混凝土前,必须将马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钢模板面不浇水,刷隔离剂),并将模板内的砂浆残块、砖渣等杂物清理干净。
并在接合面处注入适量与构造柱混凝土相同的去石水泥砂浆。
浇筑构造柱的混凝土,其坍落度一般以50~70mm为宜,以保证浇筑密实,亦可根据施工条件,气温高低,在保证浇捣密实情况下加以调整。
混凝土应随伴随用,拌合好的混凝土应在1.5h内浇灌完。
构造柱的混凝土浇筑可以分段进行,每段高度不宜大于2m。
在施工条件较好,并能确保浇捣密实时,也可每一楼层一次浇筑。
浇捣构造柱混凝土时,宜用插入式振动器,分层捣实。
振捣棒随振随拔,每次振捣层的厚度不得超过振捣棒有效长度的1.25倍,一般为200mm左右。
振捣棒应避免直接触碰钢筋和砖墙,严禁通过砖墙传振,以免砖墙鼓肚和灰缝开裂。
新老混凝土接槎处,须先用水冲洗、湿润,再铺10~20mm厚的水泥砂浆(用原混凝土配合比去掉石子),方可继续浇筑混凝土。
在砌完一层墙后和浇筑该层构造柱混凝土前,应及时对已砌好的独立墙体加稳定支撑,必须在该层构造柱混凝土浇捣完毕后,才能进行上一层的施工。
9填充墙砌体工程
9.1一般规定
9.1.1本章适用于房屋建筑采用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砌筑填充墙砌体的施工。
9.1.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时,其产品龄期应超过28d。
9.1.3填充墙砌体砌筑前块材应提前2d浇水湿润。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应向砌筑面适量浇水。
9.1.4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应砌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现浇混凝土坎台等,其高度不宜小于200mm。
门窗洞口两侧应使用实心砖砌筑。
9.1.5空心砖和砌块砌到接近上层梁板底部时,应用普通粘土砖斜砌挤紧,砖的倾斜度约为60°左右,砂浆应饱满密实。
9.1.6填充墙与承重墙或柱交接处,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拉结筋,设计无要求时,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置2φ6钢筋与承重墙或柱拉结,每边伸入柱或墙不得少于500mm。
9.1.7框架预埋筋应调直,端部弯钩为90°,砌入墙内并将拉结筋弯钩压入竖向灰缝内。
9.2施工准备
9.2.1技术准备
1砌块砌筑前,应根据建筑物的平面、立面图绘制砌块排列图。
2其他技术准备要求见本标准3.0.2条。
9.2.2材料准备
空心砖(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水泥、中砂、石灰膏(或生石灰、磨细生石灰)或电石膏、粘土膏、外加剂、钢筋等。
9.2.3主要机具
1机械设备
应备有砂浆搅拌机、筛砂机、淋灰机、塔式起重机或其他吊装机械、卷扬机或其他提升机械等。
2主要工具
1)测量、放线、检验:
参见本标准5.2.3条相关条款。
2)施工操作:
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工具有铺灰铲、锯、钻、镂、平直架等。
空心砖砌筑时还应备有无齿锯、开槽机(或凿子)。
其他参见本标准6.2.3条相关条款。
9.2.4作业条件
1填充墙施工前,承重结构已施工完毕,并经过隐蔽验收。
2轴线、墙身线、门窗洞口线等已弹出并经过技术核验。
3填充墙拉结钢筋已按要求预埋,并经过隐蔽验收。
4砌筑砂浆根据设计要求,由试验室通过试验确定配合比。
5对进场的小砌块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和堆放位置、次序等已经进行检查、验收,能满足施工要求。
6所需机具设备已准备就绪,并已安装就位。
9.3材料与质量控制
9.3.1砌筑砂浆使用的原材料检验、抽样等要求和砌筑砂浆的性能要求及质量要求见本标准第4章的有关规定。
9.3.2空心砖、砌块
1填充墙用的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规格一致。
进场时,现场应对其外观质量和尺寸进行检查,同时检查其合格证或送试验进行检验。
2空心砖和砌块检验内容:
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强度检验,密度、抗冻性检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应做密度检验;此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应做吸水率及相对含水率检验;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还应做碳化系数检验。
各类砌筑砖技术要求见附录F~J。
3抽样规则:
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3万块,蒸压灰砂空心砖10万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1万块各为一验收批。
4取样数量
1)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验的试样采用随机抽样法,在每一检验批的产品堆垛中抽取。
2)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用随机抽样法从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验后合格的样品中抽取。
3)抽样数量按表9.3.2执行。
表9.3.2抽样数量
序号
检验项目
抽样数量,块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蒸压灰砂空心砖
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1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
32
50
50
32
100
2
强度等级
5
9
10
5
3
表观密度
3
9
10
4
吸水率及相对含水率
5
5
碳化系数
7
4保管要求:
按照设计选用的规格组织空心砖、砌块进场,运到现场的空心砖、砌块,应分规格分等级堆放,堆垛上应设标志,堆放现场必须平整,并做好排水。
小砌块堆放时,注意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6m,堆垛之间应保持适当的通道。
蒸气加压混凝土砌块、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堆放时要有防雨措施。
9.3.3其他材料
1拉结筋:
钢筋的级别、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进场时,应对其规格、级别或品种进行检查,同时检查其出厂合格证,并按批量取样送试验室进行复验。
检验批、检验内容及技术要求等按本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204-2003第5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2预埋件:
应做好防腐处理。
9.4施工操作工艺
9.4.1工艺流程
放线→立皮数杆→排列空心砖和砌块→拉线→砂浆拌制→砌筑→勾缝→质量验收
9.4.2施工要点
9.4.2.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施工要点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施工放线、立皮数杆、排列砌块、拉线、砂浆拌制及勾缝见9.4.2.1条的相关规定。
2砌筑: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面上应适量洒水。
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上下皮砌块的竖向灰缝应相互错开,相互错开长度宜为300mm,并不小于150mm。
如不能满足要求,应在水平灰缝设置2Ф6的拉结钢筋或Ф4钢筋网片,拉结钢筋或钢筋网片的长度应不小于700mm(图9.4.2.3-1)。
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的转角处,应使纵横墙的砌块相互搭接,隔皮砌块露端面。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的T字交接处,应使横墙砌块隔皮露端面,并坐中于纵墙砌块(图9.4.2.3-2)。
4)每一楼层内的砌块墙体应连续砌完,不留接槎。
如必须留槎时,应留成斜槎,或在门窗洞口侧边间断。
图9.4.2.3-1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中拉结筋图9.4.2.3-2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转角处、交接处砌法
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的转角处、与结构柱交接处,均应沿墙高或柱高1m左右,在水平灰缝中放置拉结钢筋,拉结钢筋为2Ф6,钢筋应预先埋置在结构柱内,伸入墙内时不少于700mm。
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的窗口下一皮砌块下的水平灰缝应设置拉结钢筋,拉结钢筋为3Ф6,钢筋伸过窗口侧边应不小于500mm(图9.4.2.3-3)。
图9.4.2.3-3砌块墙窗口下配筋
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上不得留设脚手眼。
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如无切实有效措施,不得用于下列部位:
(1)建筑物室内地面标高以下部位;
(2)长期浸水或经常受干湿交替部位;
(3)受化学环境侵蚀(如强酸、强碱)或高浓度二氧化碳等环境;
(4)砌块表面经常处于80℃以上的高温环境。
9.5成品保护
9.5.1砌体砌筑完成后,未经有关人员的检查验收,轴线桩,水准桩皮数杆应加以保护,不得碰坏拆除。
9.5.2砌块运输和堆放时,应轻吊轻放,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6m,堆垛之间应保持适当的通道。
9.5.3水电和室内设备安装时,应注意保护墙体,不得随意凿洞。
填充墙上设备洞、槽应在砌筑时同时留设,漏埋或未预留时,应使用切割机切槽,埋设完毕后用C15混凝土灌实。
9.5.4不得使用砌块做脚手架的支撑,拆除脚手架时,应注意保护墙体及门窗口角。
9.5.5墙体拉结筋、抗震构造柱钢筋、暖、卫、电气管线及套管等,均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拆改、弯折或损坏。
9.5.6砂浆稠度应适宜,砌筑过程中要及时清理,防止砂浆溅脏墙面。
9.6安全、环保措施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2基础砌筑时,应经常注意和检查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和塌陷现象。
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顶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应攀爬支顶和踩踏砌体上下。
3基坑边堆放材料距离坑边不得少于1m。
尚应按土质的坚实程度确定。
当发现土壤出现水平或垂直裂缝时,应立即将材料搬离并进行基坑装顶加固处理。
4深基坑装顶的拆除,应随砌筑的高度,自上而下将支顶逐层拆除并每拆一层,随即回填一层泥土,防止该层基土发生变化。
当在坑内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
操作地段上面要有明显标志,警示基坑内有人操作。
5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
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档脚板后方可砌筑。
6严禁使用砖及砌块做脚手架的支撑;脚手架搭设后应经检查方可使用,施工用的脚手板不得少于两块,其端头必须伸出架的支承横杆约200mm,但也不许伸过太长做成探头板;砌筑时不准随意拆改和移动脚手架,楼层屋盖上的盖板或防护栏杆不得随意挪动拆除。
7脚手架站脚的高度,应低于已砌砖的高度;每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两人;堆放砖块不得超过单行3皮;采用砖笼吊砖时,砖在架子上或楼板上要均匀分布,不应集中堆放;灰桶、灰斗应放置有序,使架子上保持畅通。
8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具、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
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及施工。
9不得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吊线、清扫墙面等工作;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严禁踏上窗台出入。
10在架子上砍砖时,操作人员应面向里把碎砖打在脚手板上,严禁把砖头打向架外;挂线用的坠砖,应绑扎牢固,以免坠落伤人。
禁止用手向上抛砖运送,人工传递时,应稳递稳接,两人位置避免在同一垂直线上作业。
不得在砌块运至操作地点时淋湿砌块,以免造成场地湿滑。
11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滑车、绳索、刹车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需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12起吊砖笼和砂浆料斗时,砖和砂浆不能装的过满。
吊臂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13砖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m,坡道上不小于10m;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垛倒砸人。
14已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用联系杆(如檩条等)放置各跨山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加固措施。
15冬期施工时,脚手板上如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16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
17砌砖使用的工具、材料应放在稳妥的地方,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等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5.6.2环保措施
1砖堆放及停放搅拌机的地面必须夯实,用混凝土硬化,并做好排水措施。
2现场拌制砂浆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水泥、砂子扬尘污染环境。
3施工中的噪音排放,昼间<70dB,夜间<55dB。
施工现场烟尘排放浓度<400mg/m3。
夜间照明不影响周围社区。
4施工垃圾分类处理,尽量回收利用。
6.6.1吊装砌块夹具应经试验检查,应安全、灵活、可靠,方可使用。
6.6.2砌块在楼面卸下堆放时,严禁倾卸及撞击楼板。
在楼板上堆放砌块时,宜分散堆放,不得超过楼板的设计允许承载能力。
6.6.3已经就位的砌块,必须立即进行竖缝灌浆;对稳定性较差的窗间墙、独立柱和挑出墙面较多的部位,应加临时稳定支撑,以保证其稳定性。
6.6.4在台风季节,应及时进行圈梁施工,加盖楼盖,或采取其它稳定措施。
雨天施工应有防雨措施,不得使用湿砌块。
雨后施工,应复核墙体的垂直度,是否有不均匀沉降,是否产生了裂缝。
6.6.5其他安全及环保措施参见本标准第5.6节中的相关内容。
8.6.1钢筋加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一定的机械操作技术培训,掌握机械性能和操作规程后,才能上岗。
8.6.2钢筋加工机械设备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并接地,每台机械必须一机一闸,并设漏电保护开关。
钢筋加工机械使用前应先空运转试车正常后,方能开始使用。
8.6.3钢筋冷拉时,冷拉场地两端不准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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