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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说明瑞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瑞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送审稿)
说明
瑞安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九月
目录
目录I
第一章区域概况1
第一节自然条件1
第二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2
第二章现行规划实施评价4
第一节现行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4
第二节现行规划实施成效6
第三节现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7
第四节规划编制的必要性9
第五节对新一轮规划编制的主要启示11
第三章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13
第一节准备工作阶段13
第二节资料收集阶段13
第三节专题研究阶段14
第四节大纲编制阶段15
第五节成果编制阶段16
第四章规划基础资料与数据来源说明17
第一节关于基期和规划期17
第二节主要社会经济基础数据说明17
第三节土地基础数据说明17
第五章规划基数转换18
第一节规划基数转换的必要性18
第二节相关名词解释18
第三节瑞安市基数转换情况19
第四节基期年后执行情况25
第六章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分解26
第一节指标分解原则26
第二节指标分解依据26
第三节指标分解方法27
第七章规划协调情况29
第一节与现行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29
第二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30
第三节与市域总体规划的衔接30
第四节与农、林业发展规划的衔接32
第五节与旅游、环保规划的衔接32
第六节与供电、交通、水利等规划的衔接32
第八章土地利用分区34
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34
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35
第九章其他重要问题的说明38
第一节关于土地利用分类体系的说明38
第二节关于土地权属的说明38
第三节关于土地集约利用指标对接38
第四节关于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的说明39
第五节关于中心城区有关城市规划道路的说明40
第六节关于基本农田调整与检验分析的说明40
第七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实施42
第十章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46
第一节技术路线46
第二节影响识别46
第三节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破坏47
第四节规划实施对环境的正面影响47
第五节规划实施产生的效益关系分析48
第十一章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评价50
第一节规划基础数据可靠,规划依据充分50
第二节规划重点突出,用地布局较为合理50
第三节规划控制指标合理可行,切合实际51
第四节扩展边界划定合理,有利于用地布局调整51
第十二章规划成果52
一、文字成果52
二、表格成果52
三、图件成果53
四、数据库成果53
第一章区域概况
第一节自然条件
瑞安市地处浙江省东南沿海,地理坐标为东经120°10´-121°15´,北纬27°40´-28°01´之间,东临东海,西连文成县,南接平阳县,北邻温州市瓯海区、龙湾区,西北界青田县。
陆域总面积约1347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037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1公里。
瑞安市区北距温州市区34公里,104国道自北而南穿越市区。
瑞安市地势西高东低,分为西部山区,中部丘陵,东部平原和沿海岛屿4类。
西部为中、低山丘陵地,属南雁荡山与洞宫山的余脉,是天然的林业基地,其间群山绵亘,峰峦起伏,海拔一般在600米-1000米,最高峰巾子山海拔1320米;中部为丘陵与河谷冲击平原,是主要经济作物产区;东部为沿海淤积平原,是飞云江下游的冲击平原,地势平坦,河网密布,平均海拔在10米以下,由于受新华夏系构造运动影响,地势陡峻,河谷多呈北东及北西向发育,在岩性和构造等因素的影响下,常形成山间小盆地。
海岸线较曲折,多为淤泥质海岸。
东海大陆架上散布着北麂、北龙、铜盘、凤凰、齿头等大小岛屿三十九个,是天然的渔场。
瑞安全境内陆河流均属飞云江水系,西、中部飞云江诸支流为山溪性河流,东部平原为自然泻河基础上的人工河。
全境江、河、湖水面面积为7048.57公顷,密如蜘网,具有典型的江南水乡特色。
主要河流有飞云江、温瑞塘河、瑞平塘河。
瑞安地下水总流向自西向东,地下水主要来源为大气降雨,局部地段海水参与地下水活动。
东部沿海平原和飞云江河谷平原广泛分布的第四系地层,按埋藏情况自西向东由潜水逐步过度到承压水,承压含水层由上游的单层过度到下游的多层,由于古河道沙砾石层的连续沉积,受全新纪海侵的影响,使本市地下水局部遭受咸化,出现了飞云江两岸呈长条状分布的咸水。
瑞安市全境属中亚热带海洋型季风气候,全年无严寒酷暑,冬短夏长,四季分明,雨水充沛。
全境所处纬度较低,又受海洋影响,温度条件为全省最佳。
境内常年平均气温17.9℃,北麂等海岛略低,为17.5℃,海拔400米-800米的山区稍低,在14℃-16℃之间。
境内年平均降水量1110毫米-2200毫米,历史年平均降水量1527.2毫米。
年内各月降水分布很不均匀,全年降水高峰期3次,分别为3月-4月春雨期、5月-6月梅雨期及8月-9月热带风暴暴雨期,各占全年降水量的18.3%、26%、26.2%。
瑞安季风气候明显,夏季多东南偏东风,冬季多西北偏西风,年均风速1.9米/秒,瞬时最大风速16米/秒。
第二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近几年来,瑞安市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宜创业的现代化大城市”目标,着力推进城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攻坚破难,难中求进,确保国民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发展。
2005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42.4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43亿元,下降2.1%,第二产业增加值130.42亿元,增长11.5%,第三产业增加值101.62亿元,增长14.3%。
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突破2万元大关,达21401元,约合2675美元;生产总值与“九五”期末相比,增长79.8%,“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2.4%。
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优势产业继续发展;工业生产平稳增长,骨干企业拉动作用明显;第三产业增长较快,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国民经济三大产业构成由“九五”期末的6.8:
59.1:
34.1,调整为“十五”期末的4.3:
53.8:
41.9。
2005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7.57亿元,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67.2万亩,比上年增长2.0%;粮食作物总产量13.94万吨,比上年下降11.0%。
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515.74亿元,同比增长13.6%,是“九五”期末的1.65倍,“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3.4%;实现工业增加值123.97亿元,同比增长11.8%,是“九五”期末的1.54倍,“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2.5%。
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5.5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02亿元,比上年增长14.6%。
旅游经济发展较快,全年共接待旅游总人数153.9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3.6%;其中入境旅游人数1.07万人次,比上年减少4.5%;接待国内游客152.9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3.7%;实现旅游总收入16.9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其中旅游外汇收入200.3万美元,比上年减少4.5%。
第二章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第一节现行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
一、耕地保护目标实施情况
《瑞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确定瑞安市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为43495.30公顷,因2001年丽岙、仙岩和梅头三个镇被划归温州市管辖,相应扣减耕地保有量2950.44公顷;1997-2005年规划实施期间,委托异地造地243.33公顷,购入土地整理折抵指标300公顷,规划调整后耕地保有量指标为40001.53公顷。
2005年实际耕地保有量为38390公顷,与调整后耕地保有量相差1611.53公顷,为调整后耕地保有量的95.97%。
现行规划确定,至2010年瑞安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7260公顷(包括丽岙、仙岩和梅头三个镇),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5.11%。
2001年丽岙、仙岩和梅头等三个镇被划归温州市管辖,经2001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区定界后,确定的瑞安市基本农田保护控制指标为34023.44公顷,规划实施期间,瑞安市异地代保1600公顷;因此,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2423.44公顷。
规划实施至今,瑞安市实有基本农田面积34023.44公顷,达到了现行规划的指标要求。
现行规划确定,至2010年瑞安市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新增耕地总量2300.00公顷,其中开发新增耕地1740.00公顷,整理、复垦新增耕地560.00公顷。
瑞安市历年建设占用耕地1670.29公顷,规划实施以来,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共增加耕地2213.86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现行规划温州市下达给瑞安市生态退耕面积为1316.80公顷,变更后指标为987.08公顷,1997-2005年规划实施期间,生态退耕指标未超过下达的指标。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实施情况
现行规划规定,1997-2010年瑞安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为1219.67公顷,重点项目追加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801.92公顷,通过土地整理等措施获得折抵指标779.62公顷,实际可用的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指标为2801.21公顷。
截止到2005年,全市建设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已达到1670.29公顷,剩余指标有1130.92公顷。
瑞安市新增建设用地的取得和使用,无论在来源上还是程序上,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
现行规划确定,瑞安市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665.80公顷。
根据瑞安市2005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200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已达到10623.53公顷,与上一轮规划中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相比,还剩余1042.27公顷;但是根据基数转换结果,200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已达13072.70公顷,超过现行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这两项数据的差异主要是因违法用地所导致的。
建设用地面积的增加,主要是瑞安市近几年经济迅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引起的,瑞安市作为浙江省的经济强市(县),城镇居住用地不断增加,公共设施等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一些初具规模的企业不断壮大,经济开发区和新区建设进程加快,城市扩张明显。
城市扩张及其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占用了大量土地,尤其是征用城镇近郊的优质耕地。
另外,受年度计划指标的限制和经济利益的驱使,违法用地时有发生,全市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张。
三、土地节约集约程度
现行规划实施期间,各类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断提高。
从土地投资强度分析,瑞安市地均固定资产投资上升较快,地均固定资产投资由1996年的21.70万元/公顷增长到2005年的52.41万元/公顷;自1996年以来,全市土地产出率一直呈上升态势,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GDP值从1996年的108.67万元逐年提高到2005年的228.24万元,建设用地对GDP的贡献率逐年提高。
第二节现行规划实施成效
一、经济效益
现行规划实施以来,通过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基本满足了城镇体系和各大产业对用地的需求,有力地促进了瑞安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全市GDP从1996年的105.5亿元增加到242.4亿元,地方经济进入一个快速增长期,现行规划实施的9年是瑞安历史上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之一。
二、耕地占补平衡
现行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把耕地保护放在土地利用与管理的首位。
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严格实行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政策和鼓励开发未利用地等措施,彻底改变了过去耕地只占不补的被动局面。
三、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得到加强
现行规划的实施,把国家关于土地利用的政策方针和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实施方案之中,解决了以往土地利用的基本国策难以具体落实的突出问题,做到了政策方针明确,阶段目标清晰,规划依据具体,管制规则有力。
对土地用途的管制方向以规划方案的规定为标准,对土地用途的变化管理以管制规则为依据,不仅解决了土地利用管理依据的问题,并且确立了土地规划在土地利用控制中的强势地位,使土地利用管理力度大大加强。
现行规划实施期间,国土部门真正以规划为依据,以用途管制为手段,加强土地利用管理这个土地管理的核心地位。
第三节现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瑞安市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规划实施期间,经济增长迅速,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生活环境等日趋改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
然而,由于受客观环境、宏观经济、政策导向等因素影响,规划目标与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规划实施过程常常遇到一些新情况,出现了许多新问题,致使规划实施难度加大,其中日益突出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耕地保有量指标偏大
瑞安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耕地面积为41146.98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34023.4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3.69%,实际上2003年瑞安统计年鉴反映的耕地数字为29291.5公顷,两者相差11855.48公顷,即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仅为详查数据的71.18%,而现在基本农田的数据比统计部门认可的数据大5331.94公顷,正因为耕地数据相差如此之大,各乡镇均反映到处是基本农田,许多地处山区、半山区的乡镇计划报批宅基地,但都因为受到基本农田的限制而不能得到解决。
耕地数据相差太悬殊,以致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用地受到很大限制。
(2)建设用地需求与用地控制指标矛盾
瑞安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导致用地需求急剧增加,但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相对有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九五”以来,全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1996年国内生产总值105.59亿元,到2005年增至242.47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05年为62.15亿元,与1996年21.09亿元相比增加了41.06亿元。
1996年全市工业生产总值为66.94亿元,2005年猛增到334.13亿元。
这种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态势是1996年规划编制时未曾预料到的,这就使得规划建设用地供给和控制指标的矛盾逐渐加剧。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的协调不到位
《土地管理法》规定:
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相符合。
实际上,各部门在编制专项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经济开发区规划、特色园区规划等)时,往往与发展目标不一致、统计口径不一致、基期数据不一致和规划期限不一致,自行确定土地利用规模和用地范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的协调性较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区域土地利用的控制力不足,效用不显著。
(4)规划只注重耕地保护,与社会经济全面发展联系不够紧密
现行规划是在贯彻中央11号文件,实施两个“冻结”政策背景下编制的,是以耕地总量不减少为战略目标。
整个规划的部署、规划用地指标控制、土地开发与保护等都围绕耕地数量做文章。
在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下,土地利用控制指标也就简化为三项:
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补充耕地指标和基本农田指标。
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平衡也相应地简化为耕地的占补平衡。
然而,在经济全球化及我国入世的宏观经济背景下,瑞安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土地利用提出了一些新要求,如加快城镇化进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农村建设,改善土地生产条件,改善生态环境等。
现行规划对这些方面要求虽有所体现,但针对性不够强,目标不够明确,措施不够具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引导效用不显著,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未得到充分体现。
实践表明,瑞安市现行规划的某些方面已与本市社会经济发展不相协调,进而降低了规划的适用性。
第四节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针对当前瑞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中的存在的问题,结合未来瑞安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显得十分紧迫。
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需要
目前瑞安市土地利用管理中存在的最大矛盾是建设用地空间布局问题,特别是基本农田布局不合理。
近年来瑞安市大力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土地扩张趋势十分明显,而现行规划的城镇周边和重点发展区域遍布着基本农田,不得不频繁地进行规划局部调整,大大限制了对经济建设的用地保障能力。
二、调整规划目标的需要
瑞安市“十一五”规划提出2006-2010年间,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维持在12%以上,未来全市社会经济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随着瑞安市社会工业化、人口城镇化、设施现代化的发展,建设用地需求将出现较大规模的增长,土地利用结构将出现较大的调整。
在这种情况下,对现行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已难以满足未来土地利用的需求,必须站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全面保障的角度,对现行规划的目标进行大幅度的调整,为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拓展土地利用的空间。
三、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需要
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瑞安要实现社会经济发展转型,必须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确立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目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促进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相挂钩,实行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为瑞安市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四、适应乡镇区域调整的需要
规划实施以来,部分街道、镇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城镇体系发生了变化,需要通过修编规划,合理调整城镇用地布局,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五、协调相关规划目标的需要
规划实施以来,瑞安市已经编制或正在编制市域总体规划、城镇规划、村庄布点规划、交通建设规划、农林业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这些规划提出的土地利用需求,需要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用地协调和控制。
六、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随着瑞安市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城市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发展即将发生显著变化,需要通过修编规划对城市范围用地结构进行调整和控制。
第五节对新一轮规划编制的主要启示
一、注重综合统筹和布局优化
处理和协调好各业用地之间的矛盾,合理确定各类用地的规划目标,优化各类用地在空间上的布局。
二、突出重点
现阶段把重点放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形势下,如何协调保护耕地与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关系;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突出对耕地和生态环境用地的保护,科学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三、注重布局优化
重视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优化,使两者在空间上相互避让,实现保护基本农田和保障科学发展用地的“双赢”。
四、加强规划衔接
加强规划协调衔接,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制度。
五、加强公众参与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扩大规划编制过程的开放性。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经批准后,都要依法公告规划的主要内容,自觉接受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六、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一方面要加大土地规划实施监管力度,加强对土地规划实施管理的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和人大监督。
另一方面,要建立土地规划实施评估制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增强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作用。
第三章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
瑞安市新一轮规划修编开始于2004年,大体经历了六个阶段,即准备阶段、调查与收集整理资料阶段、专题研究阶段、大纲编制阶段和成果编制阶段。
第一节准备工作阶段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准备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3]34号)文件的统一部署,结合上级国土部门指导精神,瑞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的,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会议。
2、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规划修编工作小组,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确立了土地规划修编联络员,乡镇也相应地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3、政府全面部署了修编工作,并保证修编工作的人力、物力和经费的落实,各部门做好配合,准确、全面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和项目建设规划。
4、选择浙江大学农业遥感与信息技术应用研究所作为协作单位,制订了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启动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第二节资料收集阶段
2004年初,规划修编工作小组深入到瑞安市各职能部门、乡镇和相关行业单位收集与土地规划密切相关的全市社会、经济、自然条件等方面资料、专业规划以及各乡(镇)现状及规划资料;经过多轮资料的收集、整理与核实,拥有完善、详实的基础资料,形成了土地规划基础资料汇编,建立了土地规划修编的基础资料平台。
第三节专题研究阶段
200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国办发〔2005〕32号),并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新一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浙土资办[2004]51号),结合瑞安市土地利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已有的工作基础,开展如下几个专题研究: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评价研究
以现行规划为评价对象,调查、分析瑞安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情况,明确土地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在“四查清、四对照”的基础上,评价现行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程度;评价现行规划的实施措施的落实情况;评价规划实施效益;评价规划的社会影响情况;总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规划编制的建议,探索完善土地规划体系、规划内容、实施机制的措施和途径;对是否修编规划提出明确意见,并阐明其理由。
二、瑞安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研究
分析研究瑞安市耕地和基本农田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合理确定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的规划标准,预测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提出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和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方案和措施;围绕现有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目标,提出规划修编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及政策建议。
三、瑞安市节约和集约土地利用问题研究
按照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原则,围绕保障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从规模、结构和时序等方面,研究提出瑞安市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措施和建议。
重点分析不同类型、不同区域土地的集约利用潜力,研究建立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规划指标体系,提出盘活存量用地的措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分析集约用地水平的长期变化趋势。
四、瑞安市建设用地需求预测研究
从规划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土地资源条件入手,在对影响土地利用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规划期内各业用地,特别是耕地与非农建设用地的实际需求,为调整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空间布局提供依据。
五、瑞安市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研究
按照统筹安排城乡用地的原则,围绕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优化结构、布局的目标,研究提出调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城乡用地结构、布局目标和政策建议。
第四节大纲编制阶段
在对前期研究成果的总结分析基础上,结合《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办法》(浙土资办[2005]34号)的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小组开始着手编制《瑞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以下简称《大纲》),经过几番论证协调,于2008年底形成正式送审稿上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并于2009年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大纲》明确了新一轮规划的指导思想及规划目标,对全市土地利用进行了初步的安排,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措施;同时对规划修编的方法、有效实施的机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第五节成果编制阶段
按照“从上至下指标控制、自下而上落实规划”的总体思路,在规划大纲的基础上,立足全市,统筹考虑,将主要指标分解落实到市级重点建设区块及各乡镇(街道)。
市国土资源部门和专业合作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规划上图工作,运用制图软件,把各部门及乡镇预布局的草图转绘为电子图件,并采用计算机技术量算各类规划用途面积。
根据下达给各乡镇的主要控制指标,核查各乡镇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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