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评价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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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评价细则
-------教师评价细则【讨论稿】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升教师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体现新课程的理念,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依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安市中小学教师考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教育局、教办关于教师量化考评的指导意见精神,经学校集体研究,制定本细则:
一、职业道德(100分)
1、依法执教。
(10分)
基本要求:
(一)学理论、学政策、学法规。
每学期抄、撰写5000字以上的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
(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服从组织,接受领导,自觉完成本职工作。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本条款内可累计扣分,以下同)
(一)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字数不足的扣2分。
没有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扣2分。
(二)不参加集体政治理论学习的,每一次扣1分。
(三)违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扣5—10分。
2、爱岗敬业(20分)
基本要求:
(一)热爱教育事业,工作态度端正、积极、认真、负责,爱岗敬业。
(二)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
(三)不向学生发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四)不做对学校管理和教学有不良影响的事。
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分值。
(一)不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完不成教学任务的,视其情节扣2--5分。
(二)因其他情况影响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三)向学生发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每发现一次视其情节扣5—10分。
3、热爱学生(15分)
基本要求:
(一)教师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建立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
(二)关心和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三)严格要求学生,耐心教导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五)制止伤害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行为。
(六)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一)排挤、歧视后进学生,每出现一人次扣1分。
(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出现一次的扣5分。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视其情节每次扣5—10分。
(四)带领学生参加有损于身心健康活动的,每次扣2分。
(五)对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制止不力,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扣5—10分。
(六)因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造成后果的,每一次扣3分。
4、团结协作(10分)
基本要求:
(一)同事之间要团结协作,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
(二)注意维护教师形象,不拨弄是非,不搞小宗派。
(三)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园。
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
(一)不从学校整体利益出发,不服从学校分配的或临时性指派的工作的,每次扣5分。
(二)在教职工中拨弄是非,搞小宗派,影响团结的,或和其他教职工打架斗殴的,视其情节扣5—10分。
5、尊重家长(10分)
基本要求:
(一)尊重家长,勤于家访,主动沟通,与家长一道共同配合教育学生。
(二)不训斥,不用粗鲁言语对待学生家长,不把育人的责任推给家庭。
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
(一)不做深入细致、耐心的家访工作,动辄与学生家长出现争吵现象的,每次扣2分。
(二)不及时做家访工作,造成学生出走或其它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每人次扣3—5分。
6、廉洁从教(20分)
基本要求:
(一)坚守高尚情操,发扬无私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对校园的侵蚀。
(二)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的钱物。
(三)不对所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一)有意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接受礼物的,每次扣5分。
(二)在所任教学校向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一次扣5分。
(三)在校园内硬性向学生推销物品及食品一次扣5分。
7、为人师表(15分)
基本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提高抵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侵袭的能力。
(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三)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
(四)不在课堂接打电话。
(五)不随意停课、调课,对工作不敷衍塞责。
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一)在校园内聚众猜拳行令、酗酒闹事或进行具有赌博性质的各种活动的,每次扣5--15分。
(二)在校园内播放、收看各种不健康影视制品或向学生推荐不健康书籍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
(三)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四)语言粗俗,打扮怪异,与教师身份不相符,在学生中造成反面影响的扣2---5分。
(五)暗示或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甚至发生集体舞弊行为的每人次扣10分。
(六)在课堂内接打电话一次扣1分。
(七)未经允许随意停课、调课,每一次扣3分。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每个教师的量化考核基础分确定为100分,违犯者采用扣分的办法,某项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积分累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乱收费,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等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
(2)参与赌博、盗窃、打架斗殴、封建迷信等活动,严重损害教师形象的;
(3)工作态度差,劳动纪律涣散,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恐吓威胁学校领导和其他教职工,情节严重的;
(4)无正当理由边疆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
(5)受党纪政纪或刑事处分的;
(6)玩忽职守,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的;
(7)其它严重违反师德规范或违法乱纪的。
考核结果使用
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培训、聘任等重要依据。
对于职业道德考评为“优秀”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务评聘、培训学习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职业道德考核等级未达到“合格”以上者,不得参加各级“教学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师”、“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等各种表彰奖励、评选活动。
2、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未达到“合格”以上者,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
二、职业能力(100分)
本项为加分项,在综合考核中,由学生、教师、领导按等级评定。
评定等级为:
优、良、一般三级。
对学生、教师、领导按等级评定的结果进行赋值量化,等级参考值为:
优=100分、良=80分、一般=50分。
学生、教师、领导三项权重参考值为:
40、30、30,教师职业能力得分=学生评价×30%+教师评价×30%+领导评价×40%,作为教师职业能力的考核成绩。
一、教育能力(30分)
1.有亲和力、影响力,具有良好的榜样力量。
(6分)
2.解决问题能力。
善于掌握教育的时机和分寸,能有效处理不良行为和混乱,能对班级日常事务进行有效管理。
(6分)
3.有效组织开展活动的能力。
(6分)
4.沟通能力。
与同事、家长、学生和外部环境沟通的能力。
(6分)
5.合作能力。
包括与同事、家长的合作和在团队中发挥的作用。
(6分)
二、教学能力(30分)
1.正确把握学科的知识、思想和方法,重视教学资源的开发与整合。
(5分)
2.有较为丰富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营造有效的学习环境。
(5分)
3.教师帮助学生发展解决问题策略的能力及培养学生思维品质的能力。
(5分)
4.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设计应用能力。
教学手段适时适度,操作规范熟练。
(5分)
5.语言简练、准确、有感染力,教学基本功扎实。
(5分)
6.课堂评价的能力。
教师给予学生外显的、详细的和具有建设性的反馈。
(5分)
三、教研能力(20分)
1.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5分)
2.教育改革创新能力。
(5分)
3.教育教学实践的反思能力。
(5分)
4.教育教学评价的能力。
(5分)
四、专业发展能力(20分)
1.教育理论和实际教学能力显著提升(10分)
2.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更新及时效果明显(10分)
三、工作表现(300分)
(1)、工作量(40分)
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的各岗位满工作量为依据。
满分为40分。
其计算公式为
工作量=课程系数×周课时数×(学生人数÷额定学生)×20÷额定周课时数
课程系数:
语文、数学、英语为1.15,其他为1.任教多样科目的课程系数取系数高的为准。
周课时数:
为一周总课时数为准。
学生人数:
一个教学班的以实际学生为准,多个教学班的以平均学生人数为准。
额定学生人数按照小学规定45人为准。
20为学期周数系数。
额定周课时数按照16计算。
超出40分按照满工作量记40分。
保底20分。
额外加分部分如下
职务
加分
职务
加分
职务
加分
校长
1
德育主任
0.6
功能室管理
0.2
业务校长
0.8
会计
0.5
课外活动小组
0.3
书记
0.8
级部主任
0.4
总务主任
0.6
教导主任
0.8
班主任
0.3
药管员
0.2
(2)、备课(60分)
1、认真学习,领会课程标准的精神,明确各科教学的性质、任务、目的、要求和内容,了解教材编排体系和特点,在理解教材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期教学计划。
(20分)
2、了解学生原有知识结构,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和个性做到心中有数;注重对学生习惯、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培养;备课有针对性。
(20分)
3、积极参与集体备课。
选好教法,备好教具,积极使用现代教育资源;认真写好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和教具准备、教学过程设计、作业布置、板书等。
杜绝抄袭现成教案现象。
(20分)
4、注重在学过程中培养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等多种学习方法(8分)
(3)、上课(100分)
课堂教学的评价以学生为评价主体,所占的评价分值依学段不同而异,学生评价占20%,级部评价占30%,学校评价占50%;学生评教采用调查问卷或评价量化表的形式进行。
级部评价以级部主任听课记录和课堂量化分为依据,学校评价以学期组织的课堂量化为依据。
A.学校和级部评价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要素如下:
A1课堂教学围绕教学目标、注重基础知识的传授、基本技能的培养、思想教育的渗透。
(15分)
A2教学过程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教学层次清楚,结构合理。
(15分)
A3教学内容熟悉,教学方法灵活,教学思维流畅,语言生动风趣,能调动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0分)
A4学科专业素养良好,对教材或其它教学素材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能根据学科的特点,辅以有效的教学手段启发学生思考。
(15分)
A5情境设置合理,教学循序渐进,通俗易懂,学生的学习心理轻松,乐于参与教学过程。
(15分)
A6教学态度认真,教学作风严谨,语言简炼,表达准确,教态自然,板书工整。
(20分)
B.学生评价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要素如下:
B1备课充分,教学设计合理,难易、进度适宜。
(8分)
B2教态亲切,语言规范,简明生动,富有亲和力和感染力,听教师的课心理轻松。
(8分)
B3教学富有激情,能调动学生听课的情绪,教学过程跌宕起伏,不断为学生提供兴奋点。
(7分)
B4对教学问题分析透彻,讲解清晰,观点新高,富有启发性,非常吸引学生。
(7分)
B5教学内容熟悉,教学方法灵活,教学思维流畅,语言生动风趣,学生听课兴趣盎然,乐此不疲。
(7分)
B6善于创设教学情境,用鲜活的简单的素材,让学生明白学习中的道理,学会实际的应用。
(7分)
B7在教学中注意师生互动,平等对话,交流沟通,并在交流中用有效的手段激活学生的思维。
(7分)
B8教学按计划进行,没有或很少出现正常教学课时让学生自习或“以考代教”的现象。
(7分)
B9作业和考试安排合理,不搞“题海战术”。
(7分)
B10作业和试卷能以多种方式按时批阅,及时评讲;注重对学生养成改正错误的习惯(7分)
B11课内外对学生辅导有耐心,讲方法。
(7分)
B12对授课教师十分信赖和仰慕,对学科学习有兴趣、有信心。
(7分)
B13教学严谨,责任心强,上课不迟到,不拖堂,在课堂上不干与教学无关的事。
(7分)
B14有较好的课堂组织艺术,有调控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既生动活泼,又秩序井然。
(7分)
C.学生代表评价教师教学的评价要素如下:
C1学生信任老师,自己的想法喜欢跟老师谈。
(10分)
C2学生认可教师的教学风格,喜欢听老师的课。
(10分)
C3学生听老师的话,能按老师的要求温习功课,完成作业,并能独立思考。
(10分)
C4老师在学生的心目中威性很高,学生喜欢模仿老师的言谈举止。
(10分)
C5教师辅导学生耐心、细心,学生有求必应,学生有问题喜欢找老师请教,并能得到满意的解释和正确的指导。
(10分)
C6学生课堂上表现不佳或出现其他问题,能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积极协助家长分析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
(10分)
C7教学面向全体学生,不歧视成绩差的学生,为学困生提供热情帮助。
(10分)
C8正确处理好“严与爱”的关系,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行为严格要求,指导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10分)
C9能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布置作业适量,教学正常,不加班加点,不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
(10分)
C10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差异,不体罚学生,不随意停学生的课。
家长对老师信任、放心。
(10分)
(注:
以上A、B、C三项均以100分计算,然后按上述比例折算得分)
(4)、作业(40分)
1、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布置一定量的作业,作业要难易适中,要有利于学生巩固知识,训练技能,培养能力。
(15分)
2、及时批改作业,及时了解学生掌握知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5分)
3、重视作业情况分析。
对优秀作业和有创新的解答给予鼓励,对有代表性的错误解答给予认真评析,提倡对作业批改进行记录。
(10分)
(5)、课外活动(40分)
课外活动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课外活动要有计划性、针对性,做到紧密联系学科知识,目的明确、内容落实。
评价以学校和级部的观察记录和班主任的课外活动方案、落实情况为计分依据。
级部和学校的比例为40%、60%。
(6)、教学检测与小结(20分)
1、教学检测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适时地进行教学检测,检测要有目的性、针对性,要注意检测结果的分析,从检测中诊断学生和教师在学习和教学中的不足并及时调整和补救。
(12分)本项以单测试卷批改情况和单测试卷分析为计分依据。
2、每学期每位教师对所承担的学科教学工作进行认真反思,总结经验,每学年撰写一篇教学心得或教研论文。
(8分)
四、工作成效(400分)
1、教师方面(100分)
(1)每周参加一次教研活动;(6分)
(2)每学期在校内开一节公开课;(6分)
(3)每学期在级部内听课节次达16次以上;(8分)
(4)每学期的教学工作总结按等级评分;(依次为8、6、4分)
(5)每学期读一本专业教育理论书籍的心得体会按等级评分;(依次为8、6、4分)
(6)参加学校组织的精品课或优质课评选获一、二、三等奖按等级评分(依次为8、6、4分),镇教办组织的优质课评选获一、二、三等奖按等级评分(依次为10、8、6分),县教研室教科室组织的优质课评选获一、二、三等奖按等级评分(依次为12、10、8分)
(7)参加教学论文、课件评选(或在学科研讨会上交流论文)获一、二、三等奖,市8、6、4分,县6、4、2分,镇4、2、1分。
(8)参加各类基本功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省10、8、6分,市8、6、4分,县6、4、2分,校4、3、2分
(9)工作成绩突出得到上级表彰(个人或集体)、奖励,国家、省,市、县、校8、6、4、2、1分
(10)积极进修,完成计划或规定的进修任务并合格者得2分;学历提高一个档次(或具有比任教合格学历高一层次)得3分,具有合格学历得3分。
(11)课题研究、课改实验立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鉴定;课题结题或课改实验获上级表彰、奖励,国家、施市、县级5、4、3、2分。
2、学生方面(300分)
①面向全体学生,学科考试平均分达到镇内同年级同学科的总平均分,得基本分60分。
每低于总平均5分则在基本分中依次减10分。
每高于总平均5分依次加10分。
扣分部分扣完为止,加分部分,加满至100分为止。
②面向全体学生,学科考试及格率达到镇内同年级同学科的总及格率,得基本分60分。
每低于5个百分点则在基本分中依次减10分。
每高于5个百分点依次加10分。
扣分部分扣完为止,加分部分,加满至100分为止。
③面向全体学生,学科考试优秀率达到镇内同年级同学科的总优秀率,得基本分60分。
每低于5个百分点则在基本分中依次减10分。
每高于5个百分点依次加10分。
扣分部分扣完为止,加分部分,加满至100分为止。
五、教师考勤(100分)
一、总则
1、为了保障学校劳动纪律、加强教师出勤管理,促进教师遵守劳动纪律和学校管理制度,保证学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主要由学校校长负责实施,具体由德育处负责对教师考勤。
3、对教师考勤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计算,即每个教师基础分为100分,教师出全勤为100分,若不是全勤根据相关规定扣分,每学期根据教师出勤情况算出教师出勤得分,并进行公示。
教师出勤在考核框架内占10%。
4、教师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请假。
批假后将教师请假条交到德育处处在学校教师考勤记录记载备案。
若事后再请假即视为无效假,则按考勤办法相关条款处理。
二、扣分细则
1、每周星期一早上升旗仪式、下午教师例会不得迟到(按升旗、开会、学习规定时间计算),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
2、早上上班时间不得迟于8:
00,具体时间规定以学校夏季、冬季作息时间为准,迟到一次扣5分;不得早退,以中午和下午放学时间为准,早退一次扣5分。
3、每天上课按课程表规定时间上课,若在上课时间约5分钟还未到教室进行上课,即为迟到,迟到1节扣5分;未到下课时间下课即为早退,早退一次扣5分。
4、每节课迟到约20分钟,即视为旷课,若提前约20分钟下课也视为旷课,旷课1节扣10分。
5、教师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双方均按旷课处理,双方私自调课节数视为旷课节数,每节课扣10分。
教师当天旷课5节的,视为旷工1天,旷工1天以上(含一天)本学年不得评优评先。
6、教师病假,必须经学校行政批准,完善有关手续。
若以病假为由缺席的按旷工处理。
教师病假期间,所有课程由教导处安排调节,任课教师按代课处理,教师代课按教学常规考核方案执行。
7、事假:
除国家规定的假日外,学校每学期给每人3天事假(不扣分)。
超过规定假期1天扣10分。
8、产假:
正常90天
9、丧假:
本人的父母、祖父母、岳父母、配偶等去世,给假3天(外地除往返时间)。
超过时间按超事假计算。
10、婚假:
本人婚假正常给7天。
子女婚假3天。
超出按事假。
11、外出学习考勤依照学习小组组长反馈信息,详细扣分办法依照1-5条办法执行。
六、负激励评价
1、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不准和实施办法》,经核实的,扣去20—30分;
2、本学年度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扣去50—100分;
3、搞有偿家教或参与乱编滥印推销学生学习资料的,扣去10—30分;
4、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一经举报查实或被发现,扣去30—50分;
5、对违纪学生缺乏正面教育,处理方法不当,未经学校同意随意停学生的课,引发学生产生过激行为的,扣去10—30分;
6、旷工一天、一周(以内)、一月(以内)的,分别扣去10分、30分、100分;
7、歧视学困生,并造成学生辍学的,扣去10—20分;
8、因病因事累计离岗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不参与评价,其管理按相关政策执行。
9、拒不执行学校安排的各级各类活动的,(包括学习、业务类的优质课评选、基本功评选、论文征集、试题征集、教案征集等含各类学校临时任务),视情况扣20-50分。
10、在迎接各级各类检查时,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视情况扣20-50分。
情况严重的取消全部评先树优、职务晋聘资格。
七、本办法由学校班子审核,全体教师表决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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