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责任追究制度XXX矿双重预防体系应用落实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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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实责任追究制度XXX矿双重预防体系应用落实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
如何落实责任追究制度XXX矿双重预防体系应用落实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
组长:
矿长、党委书记副组长:
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各分管副矿长成员:
各分管副总师、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各单位具体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安全副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双重预防体系应用落实及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二、职责分工
(一)矿长整体负责矿井双重预防体系应用、落实及考核工作。
(二)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应用、落实及考核工作。
(三)各分管副矿长是分管范围内双重预防体系应用、落实及考核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双重预防体系管理考核工作。
(四)分管副总、科室主要负责人具体协助分管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双重预防体系应用、落实及考核工作。
(五)区队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应用、落实及考核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应用、落实及考核工作。
(六)企管科、劳资科、财务科负责根据双重预防体系评估结果严格兑现奖惩。
(七)各单位要完善相关考核制度(标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应用、落实及考核办法,并严格落实。
三、强化区队双重预防体系现场应用
(一)区队风险管控1.区队安全风险管控。
区队每周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可与隐患排查一起进行),检查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跟班干部每班对生产现场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查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新增风险采取临时风险管控措施,并及时上报系统科室。
2.班组(岗位)安全风险管控。
区队班组长每班组织对作业环境和重点工序进行安全巡查,各岗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随时对岗位作业条件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对新增风险采取临时风险管控措施,并及时上报区队值班人员。
(二)区队隐患排查1.区队事故隐患排查。
区队每周定期至少召开一次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矿领导、科室及上级检查涉及本区队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排查本区队作业区域内的隐患问题,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并制定整改措施。
跟班干部对当班班组长和岗位人员排查情况进行落实,并做好现场记录(特殊情况下,跟班干部无法到达现场时,必须指定一名验收员或班组长进行落实)。
2.班组事故隐患排查。
班组在每班开始作业前,由当班班组长按照《班组长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
班中现场安全条件变化时,班组长要随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并做好现场记录。
3.岗位人员事故隐患排查。
固定岗位人员上岗作业前,对照《岗位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清单》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安全确认,班中按规定进行巡检排查事故隐患,并做好现场记录。
4.当班安监员对班组长和岗位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排查真正有效开展。
四、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应用的监督管理
(一)基层区队各基层单位要将双重预防体系纳入日常培训管理,不断培养所有职工掌握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的基本能力和工作习惯,形成行为自觉,主动辨识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促进本安岗位、班组、区队建设。
基层区队管理人员每人每月入井抽查提问不得少于5次,每次抽查提问现场职工岗位风险辨识、隐患排查的比例不得少于当班出勤人数的20%(出勤人数少于10人的最低2人以上),做到重点突出和全面覆盖,并建立抽查台账。
(二)专业科室专业科室要带头履行双重预防体系职责,指导、监督生基层单位双重预防体系现场应用落实。
每人每月入井检查提问现场职工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3人,原则上以查本专业系统人员为主,重点提问岗位风险辨识、隐患排查等应知应会内容,检查生产单位是否真正将“双重预防体系”应用到班组和岗位,并将抽查提问情况填写到台账上(自建台账),纳入本专业系统安全“双基”建设考核。
(三)矿井矿井加强对区队、班组应用双重预防体系的检查和考核。
各科室、区队管理人员要主动辨识管控各类风险,日常入井到现场必须查看作业前、作业过程中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情况。
矿级领导要深入区队班前会听取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排情况,跟踪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和重大隐患整改措施。
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提问和操作检查,特别是安全薄弱环节和关键岗位,有针对性的提问、检查现场职工风险辨识、隐患排查等应知应会和操作能力。
五、双重预防体系应用落实考核办法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应用落实质量及效果纳入矿安全“双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抵押金考核,按月考核并兑现奖罚。
(一)对分管矿领导考核(纳入正职对副职考核,在月度安全效果中兑现)1.未参加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会议的,对副职扣1分/次。
(跟班、外出开会和学习等特殊情况除外)2.未开展专业系统专项、现状、即时专项评估或质量较差的,对副职扣0.5-1分/次。
3.未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召开专业旬风险管控检查分析和隐患排查会议,对副职扣3分/次;召开会议质量较差的,对副职扣0.5-1分/次。
4.跟带班期间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现场执行情况或在带班卡上填写管控措施执行情况每月不少于3次,否则对副职扣0.2分/次。
5.专业系统重大风险管控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导致发生事故的,对副职扣1分/次。
6.分管专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未在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中体现应用的,对副职扣0.5分/次。
7.未按照矿井及上级文件规定履职履责的,对副职扣0.5分/次。
(二)对分管副总考核(在月度安全效果中兑现)1.未参加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会议的,对副总扣0.5分/次。
2.未参加专业系统专项、现状、即时专项评估的,对副总扣0.2-0.5分/次。
(跟班、外出开会和学习等特殊情况除外)3.未严格按照要求参加专业旬风险管控检查分析和隐患排查会议,对副总扣1分/次。
4.跟带班期间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现场执行情况或在带班卡上填写管控措施执行情况每月不少于3次,否则对副总扣0.1分/次。
5.专业系统重大风险管控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导致发生事故的,对副总扣0.5分/次。
6.分管专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未在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中体现应用的,对副总扣0.3分/次。
7.未按照矿井及上级文件规定履职履责的,对副总扣0.3分/次。
(三)矿对专业科室实行对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见附件1)1.月度专业科室对标考核排名第一名,对单位“双基”安全效果加1分;对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具体负责人由单位自主进行奖励。
2.月度专业科室对标考核排名第二名,对单位“双基”安全效果加0.5分;对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具体负责人由单位自主进行奖励。
3.月度专业科室对标考核排名倒数第二名,对单位“双基”安全效果扣0.5分;对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具体负责人由单位自主进行处罚;扣除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当月风险抵押金10%。
4.月度专业科室对标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名,对单位“双基”安全效果扣1分;对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具体负责人由单位自主进行处罚;扣除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当月风险抵押金20%。
5.各单位对本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具体负责人自主奖励或处罚需向安监科进行备案。
(四)矿对非专业科室考核(非专业科室按被包保区队月度对标考核排名进行考核)1.月度包保区队对标考核排名第一名,对包保科室单位“双基”安全效果加1分。
2.月度包保区队对标考核排名第二名,对包保科室单位“双基”安全效果加0.5分。
3.月度包保区队对标考核排名倒数第二名,对包保科室“双基”安全效果扣0.5分;扣除包保科室所有管理人员当月风险抵押金10%。
4.月度包保区队对标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名,对包保科室“双基”安全效果扣1分;扣除包保科室所有管理人员当月风险抵押金20%。
(五)矿对基层直接区队实行对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见附件2)1.月度基层直接区队对标考核排名第一名,对单位“双基”安全效果加1分;对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效果加1分;对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具体负责人由单位自主进行奖励。
2.月度基层直接区队对标考核排名第二名,对单位“双基”安全效果加0.5分;对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效果加0.5分;对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具体负责人由单位自主进行奖励。
3.月度基层直接区队对标考核排名倒数第二名,对单位“双基”安全效果扣0.5分;对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效果扣0.5分;扣除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当月风险抵押金20%;对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具体负责人由单位自主进行处罚。
4.月度基层直接区队对标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名,对单位“双基”安全效果扣1分;对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效果扣1分;扣除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当月风险抵押金50%;对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具体负责人由单位自主进行处罚。
5.各单位对本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具体负责人自主奖励或处罚需向安监科进行备案。
(六)矿对基层辅助区队实行对标考核(采用百分制倒扣,见附件2)1.月度基层直接区队对标考核排名第一名,对单位“双基”安全效果加1分;对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效果加1分;对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具体负责人由单位自主进行奖励。
2.月度基层直接区队对标考核排名第二名,对单位“双基”安全效果加0.5分;对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效果加0.5分;对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具体负责人由单位自主进行奖励。
3.月度基层直接区队对标考核排名倒数第二名,对单位“双基”安全效果扣0.5分;对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效果扣0.5分;扣除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当月风险抵押金20%;对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具体负责人由单位自主进行处罚。
4.月度基层直接区队对标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名,对单位“双基”安全效果扣1分;对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效果扣1分;扣除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当月风险抵押金50%;对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具体负责人由单位自主进行处罚。
5.各单位对本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具体负责人自主奖励或处罚需向安监科进行备案。
(七)矿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办公室人员考核(以两个专业平均得分为最终得分)月度**公司对矿井考核得分92分及以上的,对主管科室分管体系建设的管理人员,“双基”安全效果加1分。
月度**公司对矿井考核得分90-92分的,对主管科室分管体系建设的管理人员不奖不罚。
月度**公司对矿井考核得分90分(不含90分)以下的,对主管科室分管体系建设的管理人员,“双基”安全效果扣1分。
六、责任追究矿井范围内负有双重预防体系监督管理的个人和单位,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职责的,均按以下相关条款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突出“三个利用”执行情况的上溯责任追究。
同时实行自纠免责,科室、区队在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已整改落实或已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中的,不予进行追究。
(一)未利用风险研判结果在安全办公会中对重点风险进行管控,未结合矿井风险开展风险点和隐患的排查治理,对分管领导在月度正职对副职考核中扣减0.5-1分,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基层单位负责人扣减薪酬100-300元。
(二)未利用风险研判结果修改、完善作业规程,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对分管科室双基考核扣减0.5-1分,对相关基层单位扣减1-1.5分。
对相关基层单位技术管理人员扣减薪酬100-300元。
(三)未利用风险研判结果修改“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平台中的矿井风险等级,对矿井双重预防体系负责人扣减薪酬100-300元。
(四)风险辨识不到位、管控措施制定不科学、不合理、不具备可操作性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扣减薪酬100-300元。
(七)未按规定组织开展专项风险辨识评估、未及时组织每旬对本专业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进行检查分析的,对分管领导在月度正职对副职考核中扣减1分,对分管科室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负责人扣减100-300元。
(八)未按时间节点将辨识评估的风险上传“河南省煤矿双重预防体系信息管理系统”,或未按规定补充风险清单的,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扣减薪酬100-300元/次。
(九)“隐患预警”模块出现逾期隐患的,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扣减薪酬200元/条,对分管责任人扣减薪酬100元/条,对系统负责人扣减薪酬200元/条,被上级通报的加倍处罚。
(十)专业系统旬隐患排查、旬风险检查分析记录召开会议后三天内录入系统,并按期闭合,否则,对责任人扣减薪酬100元/条,出现假闭合的,对责任人扣减薪酬300元/条;专业科室录入隐患不得低于规定条数,录入隐患数量不够的,对责任人扣减薪酬50元/条,被上级通报的加倍处罚。
(十一)各区队每天上传隐患不得低于规定条数,凡出现检查类别、隐患级别、限改时间等低级错误的,对责任人扣减薪酬50-200元/条,出现假闭合的,对责任人扣减薪酬300元/条。
(十二)对提供假图纸、假数据、假资料、假整改、假报告,被查出的,对责任人扣减薪酬300-500元/次(项),情节严重程度的,加倍处罚。
(十三)分管范围内出现应查未查、应追究未追究的典型隐患,被矿或上级查出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扣减薪酬200-500元。
(十四)每月25日前,各单位未将辨识、梳理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报送安监科的,每超一天,对责任人扣减薪酬100元,对责任单位负责人扣减薪酬200元。
出现应梳理未梳理,应上报未上报的重大安全风险或重大安全隐患的,被上级提出的,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扣减薪酬300元/次。
(十五)主要作业活动类、设备设施类风险点、重要危险源梳理有遗漏,等级划分明显不合理等的,对具体工作负责人扣减薪酬200元,对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扣减薪酬300元,对分管科室相关责任人扣减薪酬200元。
(十六)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培训的,或开展效果差、流于形式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扣减薪酬300元/次,矿井抽查提问不会的,对职工扣减薪酬50元/次,管理人员不会的扣减薪酬100元/次,上级单位抽查提问不会的,加倍处罚,并停工学习一天。
上级抽查考试不及格的,对责任人扣减薪酬300元/次。
(十七)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上一级可以提级管控下一级风险,凡无故降级管控或未管控的,视风险等级对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扣减薪酬300-500元。
七、本制度自2019年12月份开始执行。
2.制定专业对区队考核办法,建立考核台账,每月对区队考核。
查制度查清单1.作业活动、设备设施安全风险清单和隐患排查清单不及时更新、补充、完善扣2分,清单内容缺失、风险点遗漏等扣1分/项。
2.未制定考核考核办法、不建立考核台账或不考核区队扣2分,考核不认真扣1分/次(项)。
3.迎检提供虚假资料、资料不规范、使用废纸打印等扣1-2分/项(次)。
4.其他视情节轻重扣0.5-2分。
体系运行1.积极开展“886”风险辨识评估,参与矿井月度双重预防工作会议。
2.定期组织召开旬度隐患排查和风险分析会议,认真分析存在的风险和隐患。
3.积极积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查现场查资料1.评估结果未应用、管控措施制定不科学、漏项,扣1分/项;会议安排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彻底扣1分/次。
2.旬度会议未按期召开的扣3分/次,专业负责人未主持的扣2分/次,因风险辨识评估不到位导致典型事故隐患的扣1分/项,未分析风险、隐患的各扣1分/次,未排查隐患扣1分/次,排查出的隐患不按期整改扣1分/条。
3.未建立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扣3分,隐患不分级扣1分/次,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应查未查的扣1分/项。
4.其他视情节轻重扣0.5-2分现场应用1.现场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隐患治理措施现场落实到位。
3.督促分管单位制作内容完整的风险告知牌板、卡片等,规范悬挂位置。
4.入井检查提问现场职工,每月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人。
查现场1.分管区队未按规定进行区队、班组、岗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扣0.5分/次。
2.隐患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不积极扣1分/条,被上级责任追究的扣2分/条,所属区队出现工伤根据情况扣5-10分。
3.因分管单位牌板、各类牌板、卡片内容不完善、悬挂位置不合理扣1分/项。
4.“三个利用”执行、落实不到位,视情节轻重扣1-5分/次。
5.现场提问每少1次扣1分,每少1人次扣0.1分。
信息上报1.“一张网”系统资料上传。
2.做好资料及信息上报工作。
查系统查资料1.风险、隐患录入不及时、质量差、数量少等扣1分/条,隐患逾期不整改、不消号扣2分/条,本专业风险管控不及时扣1分/项,风险跟踪不及时或不上传报告的扣1分/次。
2.管理人员不熟悉系统操作,扣0.5分/人。
3.专项、现状辨识评估表报送不及时扣1分/项。
2.建立作业活动、设备设施安全风险清单和隐患排查清单,并不断补充、更新、完善。
3.建立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台账。
查制度查清单1.缺一项制度扣3分,制度不完善扣2分,制度不落实扣1分/项。
2.作业活动、设备设施安全风险清单和隐患排查清单不及时更新、补充、完善扣2分,清单内容缺失、风险点遗漏等扣1分/项。
3.未建立考核台账或考核结果不兑现扣2分,考核不认真扣0.5分/条(项)。
4.迎检提供虚假资料、资料不规范、使用废纸打印等扣1-2分/项(次)。
5.其他视情节轻重扣0.5-2分。
体系运行1.定期组织召开双重预防体系工作会,积极开展风险辨识评估,认真分析存在的风险和隐患。
2.积极积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3.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和隐患排查台账。
4.入井检查时必须提问现场职工,每次抽查比例不少于20%。
查现场查资料1.双重预防体系工作会未按期召开的扣3分/次,队长未主持的扣2分/次,因风险辨识评估不到位导致隐患的扣1分/项,风险、隐患分析不到位的各扣1分/次,未排查隐患扣1分/次,排查出的隐患不按期整改扣1分/条。
2.未建立区队自查和班组自查台账的扣3分,隐患不分级扣1分/次,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应查未查的扣1分/项。
3.其他视情节轻重扣0.5-2分。
现场应用1.现场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隐患治理措施现场落实到位。
3.风险告知牌板、卡片等各类牌板、卡片内容齐全,悬挂位置合理。
查现场1.因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隐患的扣1分/项,导致工伤事故的扣10-20分。
2.隐患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条,被上级责任追究的扣2分/条。
3.牌板、各类牌板、卡片内容不完善、悬挂位置不合理扣1分/项。
4.“三个利用”执行、落实不到位,视情节轻重扣1-5分/次。
5.现场提问每少1人次扣0.1分。
培训管理1.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培训计划,认真开展培训。
2.每月组织区队全员进行一次双重预防体系相关知识考试。
2.不组织考试或组织不认真的扣2分。
3.抽查提问不熟练或不会的扣0.5分/人次,抽查考试不合格的扣1分/人次。
4.其他视情节轻重扣0.5-2分。
信息上报1.及时上传“一张网”系统资料2.按要求做好资料及信息上报工作。
3.其他视情节轻重扣0.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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