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炉炼钢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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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炉炼钢安全操作规程
转炉炼钢安全操作规程
一、总则
二、煤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转炉厂主要其中索具及钢水包铁水包的使用范围和报废标准
四、机电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五、天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附:
电葫芦才作规程)
六、液体起重机及电磁盘起重机操作规程
七、净化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八、炉前工操作规程
九、拆砌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十、拆炉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十一、钢包及中间包准备安规
一十二、主控操作工
一十三、大包浇刚工
一十四、中包浇钢工
一十五、配水工
一十六、拉矫剪切工
一十七、翻钢工
一十八、钢包及中间包修砌及拆包工
一十九、烤包工
二十、铯137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一、运输及仓库管理工
(一)运板供料工
(二)茶炉工
(三)插绳修车工
(四)仓库管理工
二十二、制砖
(一)原料破碎
(二)对辊球磨机
(三)搅拌机
(四)清料工
(五)沥青运送
(六)加热炉
(七)沥青整油
(八)压力机用手
(九)搬砖工
(一十)上料工
(一十一)震动砖
(一十二)皮带走廊及料仓
(一十三)脉冲带式除尘器
(一十四)计量放运料
二十三、清渣安规(附:
抓渣斗安规)
二十四、钢渣风淬渣安规
二十五、切割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十六、精整工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七、辊道工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八、KH13-C燃油烘烤器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九、3号连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转炉炼钢厂安全操作规程
一、总则
1、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各级领导和职工都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的“三不伤害”、“三不放过”原则。
按“五同时”组织生产,认真执行“三规五制”。
发生事故、未遂事故、违规违制的工段,三日内写出报告交厂安环科,认真做到“三个百分之百”。
2、认真执行安全教育制度。
对厂职工不断的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安全制度和法规的教育。
对新工人、劳保复工和岗位变动者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许进入岗位作业,特殊工种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搞好每周一的安全活动。
3、健全一制三规,工作中必须按规程作业,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新项目、新工艺、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制定“三规”并组织操作工人学习,报安环部门以便监督检查。
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按有关制度和规程检查岗位存在的隐患,并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处理,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5、认真执行劳动纪律制度。
严禁酒后上岗和班中喝酒,班中不允许脱岗、串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生产现场、工房、更衣室等场所打扑克、下棋、严禁在操作室吸烟。
6、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做好本班原始记录的填写,班前认真检查自己所用的设备、工具及安全防护装置,确保完好、可靠、不带病作业。
7、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不许带小孩和厂外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外单位参观人员要经厂批准,有专家带领方可进入车间,由次序的进行参观,听从生产现场有关人员的指挥。
8、车工、钳工、电工、刨工、铆焊工、锻压、压力容器工、天车工、起重指挥及煤气作业等工种,除执行本厂规程外,还要认真学习,执行上级部门和公司安全规程中各专业的有关规程。
9、无安全监护、测定等安全措施,禁止擅自进入料仓及有毒、有害气体等柜罐内。
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上小高跨高层平台。
10、严格执行公司和厂的消防管理制度及要害部门出入制度。
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化学物品等有专人管理,煤气区、氧控区、油库严禁吸烟或带入火种。
风机房、配电室等要害岗位未经厂同意,非有关人员不许进入,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
11、车间各种机电设备及各种水、气(汽)阀门非本岗位工人不准使用和乱动,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不许靠、坐机电设备。
12、凡是电气设备的外壳和电动工具,必须有接地和接零防护,使用电动工具应带好绝缘手套。
13、检查、检修、抢修设备时,必须先于调度和有关人员联系好,切断电源,挂上标志牌,换下设备开动牌,严格执行挂牌制、监护制、确认制。
作业完毕后,应有作业人员换取标志牌。
严禁触摸、擦修、修理运转设备,转动部位加油要先停机。
14、使用天车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地面指挥人员必须佩带“起重指挥”袖标和带操作证,手势清楚、准确标准。
并在天车上容易辩认的安全地方进行指挥。
2一切人员,严禁在吊运物下停留或通过,严禁攀登吊运物,当天车吊运钢水铁水时,人要离开岗包、铁包2米以外,并由专人挂钩和指挥。
3起吊指挥人员要保管好吊运工具,做到工具专用,牢固完好。
使用前进行检查、确认,严禁超负荷使用吊具,严禁使用报废吊具,起吊时人身要处于安全位置,严禁多人指挥。
4挂钩时,不得用首府在吊具的内侧,不得将吊具挂在钩尖,确认挂牢后在指挥天车起吊。
单钩作业另一个钩要停在安全位置。
吊钩未停稳不得在吊钩下方作业。
5使用加料跨、浇筑跨天车吊运重物时,必须在天车运行前方领车行进,领车人距天车吊物水平距离6米以外,并叫开行车路线上的人员。
15、天车工在行驶前必须检查安全装置,确保限位器有效,安全装置可靠。
在行驶时要注意地面人员,严禁吊物从人头上通过,注意与左右天车保持一定距离,严防撞车。
并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16、任何人不得在轨道上停留、休息。
铁路两侧堆放品,必须离轨道中心2米以外、高度不超过1.5米,过铁道要一慢、而看、三通过。
17、各种照明要符合安全规定。
行灯和机床、钳台局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主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18、多工种交叉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分管厂长批准,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设施必要的安全网、防护栅、教授甲等安全设施,工具材料放置稳妥,严禁抛物坠物。
梯子要牢固,角度要合适,专人监护。
五级及以上的强风或暴雨时严禁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19、转炉、混铁炉等在冶炼、出钢、装倒铁水、拆炉等工作时,严禁进入炉下,特殊情况需事先通知当班调度、生产工段,采取措施专人监护方可进行。
跨越连铸辊道时应进行确认。
20、有铁水、钢液、红过区域,地面要干燥。
一切潮湿工具、管材物料和密闭容器、爆炸物不得进入钢包、铁包、红渣盘,也不许入炉。
拉后吹的炉次渣子必需倒净、加灰、加废钢后在兑钢。
21、打锤作业,锤头要安牢,打锤者不带手套,横打时与掌扦者对面站立,竖打时站在掌扦人的侧面。
22、不得使用油污的胶管及钢管进行烧出钢口、包底等。
操作前确认管子不漏气,管理畅通,胶管与钢管插接严密,手不得握在接头处。
用毕先撤管子后关氧。
23、用汽车、翻斗车等车辆运送物品时,严禁入料混装,装车时先装前部,卸车时先卸后部。
24、车间厂房房顶每年夏季检修时,彻底清理一次。
平时积灰超过50mm,要随时清理。
25、执行氧气使用的有关规定,按操作规程使用乙炔瓶。
执行公司动火管理制度,按要求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安全措施。
电气设备着火要先切断电源、电器、油类着火用沙子和专用灭火器扑救(如干粉灭火器),不得使用水。
二、煤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部分总则
1、厂在执行公司“煤气技术操作规程”的基础上,结合我厂具体情况制定了本规程。
2、本系统的仪表、机器应有专业人员维护和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擅动。
3、煤气系统必须固定专人操作、管理和维护。
负责煤气系统操作、管理和维护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部分点、毕火规程
(一)送气、点火:
1、新管路和停气检修后的管路投入运行时,按以下规定送气点火:
A.检查管路和所有阀门、仪表、水封以及其他附件确实安全可靠。
B.管路沿线周围无明火源。
C.厂入口处蒸汽压力大于0.2Mpa,煤气压力符合各用点的要求。
以上三条全部具备时方可进行送气点火。
2、送气前先和总调、煤气站取得联系,无关人员不得靠近管路。
3、送气前应关闭所有仪表计器、引入阀门、防止蒸汽进入。
4、先送车间外部管路。
1关闭车间入口的总阀门和各取样阀门、打开煤气管道沿途所有放散阀、排水阀。
2由管路上游开始,依次打开蒸汽管道引入阀门往煤气管道内送蒸汽进行吹扫加热管道。
送气要缓慢进行,防止聚热涨裂管道。
当下一蒸汽引入阀前的管道升温达40℃时,开启下一引入阀,依次逐步进行到末一段,直到所有煤气各道放散管都喷出蒸气时,即可开始送煤气。
3关闭最上游一个蒸汽引入阀,然后开煤气总阀,要防止蒸气进入煤气总管,把残余蒸气由放散阀驱出,由上游往下游逐步驱尽,放散阀酱由上游开始逐个喷出煤气。
每一放散阀喷煤气2-3分钟后就可关闭,同时关闭邻近的排水管。
最后一个放散阀关闭后即可在车间入口处的放散阀取样爆发试验,三次试验合格后即可关闭放水管,取样管(取样管岁去岁关闭)准备下段车间内部送气工作。
5、车间内部管道可按外部管路规定分路分别进行。
6、送气全部完成后可开启用仪表、开始点火。
(二)停气、闭火:
1、短期停火可只关所停设施截门。
厂停产检修方可关车间入口截门(将入口处两截门关闭,同时管道维修动火时才关闭分路总截门)。
外部管道维修动火时关闭分路总截门。
2、局部停气方可直接恢复送气,车间入口总截门关闭三天以上是需按送气规定程序送气。
3、自动切断阀报警时应立即关闭其下游的用气设施,并汇报公司调度,到恢复正常后方可使用。
4、自动切断阀动作切断煤气时,应立即关闭下有用气设施,查明原因,处理正常后方可重新启用。
维护与检修
1、对于煤气设备及其附属装置,操作者每班必需检查一次,维修工必需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请处理。
2、煤气设备按公司规定进行刷油保护。
3、凡带煤气作业,均应与公司煤气站取得联系,作业人员佩带好防护用具,设专人监护。
4、在煤气设备及管路上动火,必须办理动火手续,按公司有关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准备好灭火工具,设专人监护。
停产检修时应用蒸气(或氮气)排尽煤气,检测CO含量合格后方可进行。
5、各仪表、计器及其导管每季度至少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事故的处理
1、凡发生煤气中毒、桌火、爆炸等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调度室、安环科、医务室、公安科和公司煤气站。
2、抢救事故时,任何人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领导。
3、在发生事故的现场应布置岗哨,防止闲人误入现场。
(一)煤气中毒事故处理
1、将中毒者及时救出危险区,并抬至空气新鲜的地方。
2、中毒轻微者,如有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应直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3、中毒较重者,如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应立即通知煤气站和医务人员赶到现场抢救。
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用救护车送往公司外医院急救。
4、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立即做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应做到医院认为可以停止为止。
5、对抢救中毒者的环境应保持清净和温暖,抢救中应服从医务人员安排。
6、发生事故后,应查明原因,处理完毕后,方能继续使用。
(二)煤气着火的事故处理
1、管径在100mm以下管道着火时可直接关闭煤气开关器开关。
2、管径在100mm以上的管道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的蒸气灭火或用湿的草袋扑灭,致意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50-100Pa,严禁突然完全开闭器,以防回火爆炸。
3、煤气开闭器,压力表及蒸气应有专人操作。
4、煤气设备烧红时不得用水骤然冷却。
(三)煤气爆炸事故的处理
1、煤气爆炸三要素:
即煤气空气混合成一定比例;在一定的容积内;有一定的温度和明火。
只要消除三个因素其中之一,爆炸即可防止。
2、爆炸未着火,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处理干净煤气。
3、爆炸后着火,应按着火事故处理。
在正常的操作中如遇突然停电、停风机或煤气压力下降<980Pa,应立即按闭火规程闭火。
其它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1、煤气设施的建立应报设备科、技术科及安环科审查同意。
2、所有煤气设施均应有低于报警系统和其他附件,并应保持其灵敏度。
正常使用中的煤气应为正压,所有设备及管道不得漏气。
3、新建的、检修后的或长期停用的煤气设施在使用前应作爆发试验。
其试验方法:
用取样缸取出一缸煤气,远离煤气设施,然后用火点着,若着到底,就证明管道内没有空气了,如连续三次试验证明空气为合格,方能送气点火。
4、不得将煤气管道及附属设施作起重支架或吊挂重物。
5、在停产时应将煤气吹净,打开放散阀和入孔不得密封。
6、凡煤气设施的室内及附近不得生火,不准在其附近休息,更不准在其附近休息,更衣室内吸烟、取暖、睡觉。
7、凡煤气设施的窑、室、在点火前应明确无人方可进行,门上锁前要检查室内是否有人。
8、如停产检修煤气设施必须处理干净煤气,并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
如进入设施内工作,必须做煤气含量分析并符合GB222-86《《"》《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9、所有煤气设施应远离高压电气设施,或是对高压线路安装绝缘装置,不得在煤气设施上接电线。
10、非煤气工及煤气设施的操作人员,不得动用煤气装置,除仪表工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拆修煤气有关仪器、计器。
11、所有人员有权制止外来人员接近煤气设施。
三、转炉车间主要起重索具及钢包
铁水罐的使用范围和报废标准
(一)天车吊钩
1、使用范围:
吊运负荷允许的一切重物。
2、每年至少检查一至三次,并清洗润滑。
3、报废标准:
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如有裂纹、破口、发纹者;
2钩的危险断面高度磨损超过10%者;
3负荷试验及使用产生永久性变形者;
4钩尾和螺纹部分有变形和裂纹者。
5钩尾有螺纹部分和无螺纹部分过渡围角处有疲劳裂纹者。
(二)龙门吊钩(含翻罐钩)
1、使用范围:
按负荷吊运相应的钢水包、铁水罐和渣斗。
2、要求每年至少检查四次。
3、报废标准:
1用20倍放大镜观察如有裂纹、破口或发纹者(包括吊环、横梁、销轴及吊钩)。
2吊环、吊钩、吊钩横梁、吊环横轴、危险断面磨损10%镇。
3负荷试验及使用中产生永久性变形者。
4吊钩上轴孔磨损扩大10%者。
(三)钢水包、铁水罐
报废标准:
1、严重变形、断裂及缺损又无法修补者。
2、用20倍放大镜观察耳轴表面如有裂纹、破口或发纹者。
3、耳轴在负荷试验或使用中产生永久变形者。
4、耳轴危险断面磨损10%者。
(四)钢丝绳索具
1、钢丝绳套的制作
1编结法:
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15倍,并不短于30毫米。
2卡子扎头法:
一般卡子不得少于3个,卡子的间距不少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最后一个卡间距绳头不小于140-150毫米。
上卡子时一反一正,并且要把卡子拧紧到钢丝绳被压扁三分之一左右。
2、使用范围:
1废钢簸箕用绳(安全系数5)
型号:
采用1寸(断面直径25.4毫米)钢丝绳制作绳套。
用途:
吊运废钢及废渣。
2其它用途钢丝绳最大起重负荷(安全系数5)注:
指单绳起重量。
型号断面直径最大负荷
(英寸)(毫米)(吨)
0.37.60.7
0.512.71.5
0.717.82.5
1.025.45.5
1.230.58.0
3、报废标准:
1炼钢车间一般使用6股,每股19丝加1条麻芯和6股每股37丝加1条麻芯两种钢丝绳,钢丝绳编织法一般顺捻。
2在一个捻距内,当6×19+1麻芯的钢丝绳有6-8条断丝以及6×37+1麻芯的钢丝绳有11-15条断丝时予以报废。
3当钢丝绳在使用中直径方向表面磨损量或腐蚀量分别达到10%、15%、20%、25%、30-40%时,则上述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达到第2条要求的85%、75%、70%、60%、50%时应予以报废。
4天车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数达到上述第2、3条标准的一半时应予以报废。
5在使用中钢丝绳沾钢水、沾铁水、严重沾红渣、严重失油拧扣或断股时应予以报废。
6报废的钢丝绳可根据损坏的程度分别作负荷使用或报废处理。
四、机电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1、车工、钻工、钳工、锻工、电焊工、气焊工及其所操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工具均执行全公司统一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木工、管工执行公司设备动力部分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只针对车间的特点补充如下内容。
2、工作前首先检查使用工具、确认其完好后才能开始操作。
3、检修大型机电设备时,不得携带除工具和必须材料之外的任何东西到现场,检修完毕后认真清点所带的工具和材料,防止异物落入设备内部。
4、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工作中严禁向下仍东西,工具和零部件要放置牢靠,严防落物伤人。
5、换枪系好安全带、割枪光拆开供养管的法兰盘,氧气放空后再进行作业。
炉上作业先与调度联系,确认炉坑无人或采取措施后方可进行。
6、检查设备时必须两人以上进入现场配合工作。
一般情况下要停车检修,如需开车,操作人员要听从检修人员指挥。
分部位开动检查时,不许全部开车。
7、检查、检修天车,应与司机联系好,待车停稳后再上车,并切断车上电源开关,不许强行扒车。
其它设备先与调度联系。
8、检修完毕待人员离开现场后,再通知操作工作业。
不许用手扶摸轨道和传动设备,身体不准停、靠在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上。
9、检修设备时应先通知停车、切断电源,在操纵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监视。
10、不准随意拆卸电气设备和带电的设施,电工拆开的线头必须做好绝缘。
11、设备运行中不得拆装零部件,加油时必须停车。
12、吊装电机时注意事项:
1只许吊装人员进入现场,其它人员不得进入。
2吊装前检查电葫芦、钢丝绳、吊钩、索具是否完好。
先行试吊,确认无误后再指挥升降。
电机起吊后周围五米内不准有人通行或停留。
3上、下电机必须用麻绳作牵引,防止钢丝绳扭转。
4吊运中必须专人指挥,密切配合。
5地面上的电机与正在上下的电机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相互至少错开2米以上。
13、检修时,检修区域要设置遮拦,非检修人员不得进入。
检修天车时要挂红旗以示“禁止顶车”。
五、天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最少在3个月以上经考试合格并办理操作证以后方能独立操作。
未经专门训练,考试不合格或没有操作证一律不得单独操作。
坚决制止无关人员上车开车。
2、接班后,开车前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钩、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是否完好,传动机构是否正常,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操作。
司机不得私自拆卸天车的零部件,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立即报请检修。
天车在运行中不得进行维护与检修。
检修时先切断电源,待得到检修人员允许后方可送电运行。
3、钢丝绳不得有断股、压扁、拧扣、脱油、退火等隐患,钢丝绳切误灼烧,尽量缩短在高温区停留时间,如遇红钢红渣沾在绳上应立即停车处理。
吊钩磨损超过该部位直径的十分之一时,原则上应予以报废或经鉴定降负荷使用,严禁补焊。
4、必须听从使用天车人员的指挥,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天车工在得到指挥信号后先鸣铃10秒以上,待有关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能进行操作。
但在出钢后起包等连续动作的情况下不必每次鸣铃。
5、操作必须做到准稳。
主钩、付钩在接近终端时必须停车,严禁用倒车代替制动,用限位代替停车,或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天车在运行时,必须两车关照,相邻的两车应拉开一定距离,防止撞车。
主付钩晃动大时不得进行挂钩作业和吊运作业。
6、必须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和扶梯上行走与上下,严禁在小车的轨道上行走,严禁在小车端头上下,上下小车必须将小车停在南端或北端,从靠柱子一侧上下。
严禁从一台天车跨入另一台天车。
7、行车前应选好安全路线。
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要鸣铃警告。
严禁吊物从人或重要设备上方越过。
严禁吊物停在车间通道上。
吊运物体离地不得超过地面1.5-2米。
不得与它物相撞。
8、天车上的常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必须安放牢固,车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免坠落伤人。
9、运行突然发生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在“0”位,起吊件未放下,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
10、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引起的吊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发生漏钢、漏渣、漏铁水时应听从指挥,不得擅自动作。
11、单钩作业时,另一钩停在安全位置,然后才能进行作业,严禁用主钩、付钩和单钩同时吊运两种物品。
严禁一钩吊有物品,另一钩进行他种作业。
12、天车运行中发现异常声音,特殊气味、电器冒烟连电打火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好后方可开车。
13、注意炉坑上的红灯、红旗信号。
坑内有人,吊物饶行,以免砸伤、烫伤坑内人员。
14、凡遇下列情况天车工不予吊运: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烟气大、照明不足、看不清道路不吊
3吊物上站人不吊
4吊绳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定不吊
5氧气瓶、乙炔气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6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7钢水、铁水外溢,无人指挥不吊
8凡麻绳、皮带、铅丝作索具者不吊
9索具未挂入钩内不吊,严禁用钩间吊运物品
10主钩不挂二钩不吊包梁
15、吊运转炉炉体和重载料罐等重物时,不许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16、吊运钢水、铁水及液体炉渣时,应绕过潮湿地面运行,防止爆炸伤人,如遇落放,必须选择平整地面。
17、有关人员上下天车必须先与司机取得联系,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多人上下车或运送检修备件上下车时,必须切断电源。
18、司机上车必须带扳手等工具,司机离开后必须切断电源。
19、起吊重物和钢包、铁罐时,应先试吊,稍离地面,确认挂牢,制运良好后再起钩和缓慢运行。
吊换炉体时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20、禁止在吹炼中的炉前停车,出钢必须待炉子摇出烟罩后方可开往出钢位。
21、铁包、铁罐结盖不许倒铁。
兑铁时,铁水包吊至炉前方准挂小钩。
兑铁、加废钢都要缓慢倒入,防止喷溅。
包口不准压炉口。
22、倾倒余钢和红渣应缓慢准确,不许压炉口和碰活动烟罩。
23、红包放在指定的地方,小钩摘钩后停在安全位置上,用毕的龙门钩必须牢固地放在钩架上。
24、注意白狐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严禁交接确保完好。
25、坚决执行车间规章制度,专用吊索具不得他用,坚持抵制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汇报厂领导。
附:
电动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运行前要认真检查并进行试车,经确认机械、电器安全装置齐全可靠方开车。
2、吊运重物时,在不遇障碍物的情况下,提升高度不得超过1.5米,严禁从人头、重要设备上越过。
3、天车不得斜吊重物,不得超额定负荷使用。
严禁运行中打倒车。
4、操作人员要精心维护及使用开关按扭,不得损坏,如遇损坏,立即通知电工修理,不得使用损坏的按扭,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5、吊钩钢丝绳及使用的吊、索具必须完好无损,安全牢固,严禁使用损坏的吊具。
6、工作完毕后,须将天车空车停运,不得悬挂物体。
六、液体起重机及电磁盘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液体起重机
1、起吊钢水罐、铁水罐、渣罐等重负荷时,必须检查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
起吊0.5-1.0米原地试提升1-2次,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准起吊。
2、浇钢、兑铁水、吊运渣罐倾翻液体罐和修理钢包等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司机按照指挥人员的手势进行操作,无人指挥或指挥不当不准开车。
3、龙门钩和付钩,除兑铁水、翻钢水罐、倾倒渣罐和修钢包外,不准两钩同时运转,以防限位失灵损坏设备。
4、禁止龙门钩吊上钢水罐、铁水罐和渣罐进行率碰。
5、浇钢和铁水吊车进行浇钢或兑铁水时,车上必须保持二人,以防发生事故,一人无法处理。
6、铁水罐和渣罐表面结盖,严禁吊上重罐压结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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