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视力筛查与眼保健培训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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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视力筛查与眼保健培训资料
儿童视力筛查与眼保健
儿童视力筛查与眼保健
儿童视力筛查的目的
1、通过定期视力检查和屈光筛查,了解儿童视力发育程度,筛查出视力不良和屈光偏离的儿童。
2、早期发现弱视、斜视和其他眼发育的先天异常,早期干预。
3、消除不利于儿童眼睛发育的环境因素,从小预防近视。
儿童视力筛查对象与要求
1、对象:
7岁以下儿童(含流动人口)。
2、要求:
儿童在3岁以前筛查1次,3岁至7岁以内每年筛查1次。
对筛查未通过或可疑的患儿,年龄在3岁以内者在6个月进行复筛,年龄在3岁以上者在3个月内进行复筛。
儿童视力筛查的方式
在儿童保健门诊进行筛查,或携带筛查仪器到儿童相对集中的医疗机构或幼托机构进行儿童视力筛查。
儿童视力筛查的设备
1、视力筛查仪(屈光筛查设备):
主要用于7岁以下儿童屈光异常的筛查。
2、儿童图形视力表灯:
主要用于3岁-4岁以内儿童视力异常的筛查。
3、国际标准视力表灯:
主要用于4岁以上儿童视力异常的筛查。
4、眼位检查设备:
遮眼板、聚光手电筒或其它眼位检查设备。
儿童视力筛查的流程
1、知情同意。
筛查前向儿童家长告之儿童视力筛查的重要性和局限性,征得儿童家长的同意。
2、筛查操作。
具体筛查操作方法按每种仪器的使用方法和要求进行。
3、结果登记。
对每位接受筛查儿童的双眼筛查结果做好登记,签署筛查人员姓名,并将筛查情况在儿童系统管理登记本上作简要记录。
4、结果告知。
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告知监护人筛查结果的方式,同时对筛查结果异常儿童提出医学指导意见。
儿童视力筛查内容和结果判断
一、询问
询问家长儿童视觉行为的发育情况和有无异常现象。
如:
看东西皱眉、眯眼、向前凑和歪头等现象。
记录:
询问到的异常现象。
二、观察:
在检查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儿童眼部、眼位有无异常现象。
记录:
观察到的异常现象。
三、视力检查
(1)视觉发育行为检查:
不同年龄儿童视觉发育行为
1-3个月
双眼随移动物体移动180度
3-5个月
开始看自己的手,能固定视物;能辨别彩色和非彩色
5-7个月
出现眼手协调动作,能看到跌落的木块
7-11个月
能看到小的物体
11-12个月
区别简单的几何图形
12-18个月
区别各种形状,对展示的图片有兴趣
18-24个月
随着眼前目标由近到远移动
(2)视力检查
v选择观看法
1岁半以前。
检测卡由不同空间频率、对比度大于90%的黑白条纹和与它对应的并列、形状大小同等的、宽度等同于黑白条纹板平均亮度的灰板组成。
操作:
将条纹卡置于婴儿眼前50厘米处,检查通过中央孔观察,如婴儿表现为头向条纹图形一侧转动,然后再调换条纹和灰板方向,继续增换不同宽度条纹,直到不出现有规律的头部转动为止,其前一长条纹,即所测视力。
v点视力筛查仪
1岁半至3岁
操作:
将该仪器置于幼儿眼前25—30厘米处,先将最大的一个视标点(序号是1)移到观察孔的某处,让被测者指出黑点位置,用同样方法继续指下一个视标,直到不能辨认为止,其视力按最后一个能辨认的视标序号查视力表得出。
v标准对数视力表或儿童图形视力表
3岁以后采用
操作注意事项
1、环境:
光线充足,必要时使用人工照明。
2、被检查者与灯箱距离5米,若用平面反光镜,视力灯箱与反光镜距离2.5米。
3、灯箱高度使1.0一行与被检查者双眼在同一水平线上。
4、单眼检查。
先检查右眼,后检查左眼,一眼遮盖(切勿压迫眼球)。
5、自上而下进行测试,指示棒应点在每个视标的正下方0.5厘米处。
6、每个视标最多查看不多于5秒。
通常要求0.1-0.5的每行视标都能看清楚,0.6-0.9每行视标可以错一个,1.0-1.5每行可以错2个。
7、戴镜者应先检查裸眼视力,再检查戴镜视力(即矫正视力)并分别记录。
8、如果在5米处不能看清0.1视标,应嘱咐儿童向视力表逐渐靠近,直到看清0.1视标,按实际检查距离(米)换算后记录,换算公式如下:
视力=实际检查距离(米)*0.1/5
婴幼儿正常视力参考标准
记录:
结果记录到具体的视标,如右4.7+2,左4.8-1。
四、屈光筛查
v屈光不正是引起儿童视力不良和弱视的主要原因,屈光不正包括远视、近视、散光,采用视力筛查仪或眼瞬息图象筛查仪了解儿童的屈光状况,早期发现屈光偏离的儿童。
正常及可疑需要定期随访
6个月-1岁
1-3岁
3-5岁
球镜+2.50~+3.50
球镜+0.25~+0.75
柱镜1.50~2.75
两眼球镜差≥1.50~<2.00
两眼柱镜差≥1.00~<1.50
球镜+2.00~+3.00
球镜+0.25~+0.75
柱镜1.25~2.25
两眼球镜差≥1.50~<2.00
两眼柱镜差≥1.00~<1.50
球镜+2.00~+3.00
球镜+0.75
柱镜1.00~2.00
两眼球镜差≥1.50~<2.00
两眼柱镜差≥1.00~<1.50
需要诊治
6个月-1岁
1-3岁
3-5岁
任何年龄段(0-7岁)
球镜>+3.50
球镜≤+0.00
柱镜>2.75
两眼球镜差≥2.00
两眼柱镜差≥1.50
球镜>+3.25
球镜≤+0.25
柱镜>2.25
两眼球镜差≥2.00
两眼柱镜差≥1.50
球镜>+3.00
球镜≤+0.50
柱镜>2.00
两眼球镜差≥2.00
两眼柱镜差≥1.50
无法检测的(测不出数据)
出现9.99读数的(超出可测范围:
球镜+6.0~-5.0D)
五、眼位检查
v注意儿童双眼的朝向及注视反应,观察眼球位置、运动,采用以下方法进一步判断有无斜视。
(1)角膜映光法:
距病人前33厘米处,将电筒光点照射至双眼角膜上,观察角膜反光点的位置,光点落于双眼角膜中央为正位眼,如一眼反光点落于角膜中央,另眼偏向角膜鼻侧,为外斜,偏向颞侧,则为内斜。
(2)遮盖去遮盖法:
用遮眼板遮盖一眼,观察未遮盖眼是否移动,去除遮眼板,观察被遮盖眼是否移动,如移动则为显斜。
(3)交替遮盖法:
一般在遮盖去遮盖检查无显斜时,用此法检查隐斜。
迅速将遮眼板遮盖一眼,再迅速移至另一眼,观察原被遮盖眼是否有运动。
干预原则
1、视力不良
(1)祛除病因:
应该积极治疗原发疾病,如眼部炎症、屈光不正,或其他儿童眼病。
(2)诊断弱视:
若视力低于同龄视标1-2行,应该纠正儿童不良的用眼习惯,3个月复查一次,复查视力仍低于正常值或首次检查视力就低于2行者,应进行扩瞳验光检查以诊断屈光不正或弱视,无条件者及时转诊。
(3)弱视治疗:
配戴眼镜矫正屈光不正,采用遮盖疗法、视刺激疗法,精细训练等方法,注意双眼单视功能的训练。
2、斜视
干预原则:
斜视合并弱视首先进行弱视治疗,经弱视治疗后,两眼视力相差不足两行者,可行斜视手术治疗。
出生6个月内出现的先天性斜视需要在2岁内手术治疗。
有些内斜视通过配戴眼镜能够完全矫正,不需要手术治疗。
预防指导原则
(1)合理营养,有规律地生活,经常到户外活动,积极预防疾病。
(2)从小培养良好的用眼内卫生习惯,采用正确的看书写字的姿势,保持脊椎正直,身体不倾斜,不耸肩,不歪头,握笔时拇指与食指之间留有空隙。
眼镜与书本的距离保持30-35厘米,不躺在床上看书,不在暗光或特强光线下看书,持续注视(看书、弹琴或画画等)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
(3)看电视每半小时休息5-10分钟,眼睛与荧光屏距离为屏面对角线的5-7倍,屏幕略低于眼高。
为避免耀眼,室内应有一定照明。
(4)发现孩子有眼睛发红,分泌物多,或眼位不正、眼球震颤、喜欢眯眼、近看等情况应及时到医院检查。
(5)指导家长对儿童的玩具和毛巾经常清洗消毒,教育儿童不用脏手揉眼睛。
发现眼病及时治疗,预防传染性眼病在家庭中蔓延。
保证儿童安全的生活环境,预防眼外伤的发生。
(6)对家长、儿童、托幼机构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如远离烟花爆竹的燃放等。
儿童视力筛查=视力检查+屈光筛查+眼位检查
三者缺一不可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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