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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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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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兵团卡子湾住宅小区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管理,督促其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安全工作扎扎实实落到实处,不发生安全事故,顺利推进兵团机关卡子湾住宅小区安全工作,强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特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做好安全文明工作,充分发挥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职能,全面提升分包单位落实安全区域管理的安全职能。
用足、用好监理指令,控制施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主动与业主、安监站、消防部门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
督促施工单位加大对安全资金的投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做好消防设施、高处作业、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等控制工作。
做到该审查的一定要审查,该检查的一定要检查,该停工的一定要停工,该报告的一定要报告,该整改的一定要整改,该惩罚的一定要惩罚。
当好法律、法规、规章的维护者,用法律、法规、规章约束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工作目标通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使兵团机关卡子湾住宅小区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安全文明状况得到明显提高,实现安全文明施工质的飞跃,使兵团机关卡子湾住宅小区项目杜绝工伤死亡事故,不发生一般事故、万元以上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兵团机关卡子湾住宅小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成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每半月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整改措施,统一安排部署隐患整改落实。
组 长:
匡军兵团机关卡子湾住宅小区项目监理部总监
副组长:
徐大坤兵团机关卡子湾住宅小区项目监理部总监代表
成 员:
梁志安兵团机关卡子湾住宅小区项目监理部土建专监
管新江兵团机关卡子湾住宅小区项目监理部土建专监
张明军兵团机关卡子湾住宅小区项目监理部土建专监
司小勇兵团机关卡子湾住宅小区项目监理部土建专监
陈风银兵团机关卡子湾住宅小区项目监理部设备专监
朱清华兵团机关卡子湾住宅小区项目监理部信息专监
班沛兵团机关卡子湾住宅小区项目监理部安全专监
胡泊兵团机关卡子湾住宅小区项目监理部安全员
三、安全文明施工原则
各分部在施工作业中应坚持“安全优先、质量第一、责权利相结合,隐患不除不作业”的原则,时时刻刻讲安全,认认真真堵隐患,扎扎实实抓落实,做好安全工作,为力争创建AAA安全文明诚信工地奠定良好基础。
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和处罚规定
(一)、项目管理人员措施和处罚规定
1、各分部管理人员须按投标书所列管理人员名单进人施工现场工作。
2、各分部管理人员须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证件,并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要加盖单位公章及存放处,报监理部审核。
3、各分部管理人员如若不能到场工作,须有该单位出具申请报告(附个人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待建设单位同意后予以变更。
4、项目经理不能亲临到场,委托现场负责人同样执行第3条。
若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经监理单位多次督促不能整改的,项目经理自接到通知三日内返回现场。
5、该各分部管理人员不能较好的履行职责,工作进度缓慢,质量较差,安全隐患较多,管理、协调能力较差,有权劝告清退。
6、各分部应按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一万平方米以上五万平方米至少配备两名安全员,五万平方米应至少配备三名安全员,安全员应每天在现场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制止“三违”现象,并不得兼任其他任何职务。
7、各分部应安排管理人员做好夜间值班工作,不得脱岗、漏岗,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8、若违反以上条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300—5000元罚款。
(二)、施工用电管理措施和处罚规定
1、各施工单位必须报审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作业;
2、电工需做到持证上岗,做好巡视维修记录、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绝缘电阻测试记录,填写记录应字迹清楚,档案整齐,内容全,专人管理。
3、配电室按规范要求设置,并设置沙箱、沙池、灭火器、标识标志要醒目;
4、临建设施,不得建在高压线下;
5、配电箱内开关电器应完好无损、接线正确,漏电开关灵敏可靠。
线路标记清楚齐全。
配电箱安装位置符合要求,周围无杂物。
配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高于60cm,配电箱有门有锁有防,有责任人姓名,联系电话。
6、配电箱、开关箱:
应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总配电箱设总漏电保护器,开关箱二级漏电保护器。
所有配电箱要有推荐证,合格证,准用证。
7、楼层应逐层设置开关箱,电缆不得从外脚手架上接入室内,应从楼梯间或送风井穿入并逐层固定。
8、配电箱、开关箱做好接地保护,各施工机具及设备按规范做好接地要求。
9、电缆使用五芯电缆,埋设深度70cm,过道电缆加保护管,埋地敷设,铺砂盖砖,变配电装置应符合安全规定。
10、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三)、脚手架管理措施和处罚规定
1、脚手架搭设与使用,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执行。
2、各分部专项方案按类型编制、审核,批准手续符合要求,内容正确、符合现场要求、监理签认方可执行。
3、按脚手架搭设部位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4、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内部组织人员进行自检合格,报监理验收合格后并挂脚手架验收牌,方可投入使用(并按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复查)。
5、悬挑工字钢的数量应按专项方案设置,悬挑长度与锚固长度至少符合1:
1.25,预埋钢筋环不得使用螺纹钢,锚固符合方案要求,不得无木楔,漏设钢筋环。
6、外架首层脚手板必须满铺,并绑扎固定,不得有探头板现象,且张挂大眼网。
7、作业层脚手板必须满铺,并绑扎固定,不得有探头板现象,且设置1.2m防护栏杆和18cm高档脚板。
8、脚手架应按方案设置连墙件,不得随意拆除,并悬挂连墙件标识。
9、剪刀撑应从底至顶连续设置,钢管搭接长度需用3个旋转扣件不得小于1m。
10、立杆间距应符合方案要求,不得搭接。
11、扣件、钢管、密目网需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12、密目网张挂需横平竖直,绑扎牢靠。
13、架体上不得堆放任何材料。
14、模板支撑不得与架体连接。
15、施工升降机口设置封口杆。
16、悬挑脚手架因转角处的特殊性,无法按要求设置挑梁,应采取加强措施,保证强度不低于挑梁强度,并采用钢丝绳卸荷。
17、若违反以上条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300—5000元罚款。
(四)、起重机械设备、设施管理措施及处罚规定
1、各分部在安(拆)塔吊,施工升降机时应按照要求做好报审安(拆)企业资质、安拆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群塔作业措施、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安装、司机、司索工、技术员、专职安全员、电工)工作。
2、各分部在安(拆)塔吊,施工升降机要有安(拆)告知书、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机械设备合格证、制造许可证出厂检验监督证明、产权备案书、基础详图、安全技术交底、机械备案登记表。
3、塔吊,施工升降机要有自检验收表,特检所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并到建委办理准用证。
安装顶升或接高、锚固时必须写申请报告,按批示安装,安装后须经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对塔吊,施工升降机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维护,检修保养,日常检查,保证其完好性、安全性,并做好记录。
5、对塔吊,施工升降机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设备的完好。
6、抓好群塔作业的安全管理,低位塔吊臂端与高位塔身不小于2米,高位塔吊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2米。
7、塔吊离35kv高压线垂直距离不小于4米,水平距离3.5米同时严格遵守高压线防护措施,并且在浇筑混凝土泵车应远离35KV高压线,否则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8、塔机工作机构(起升、变幅、回转、行走机构)应保证运转正常。
9、塔机安全装置(起重力矩、起重量、起升高度、幅度、行程、回转限制器)应完好,运转灵敏可靠。
10、施工升降机安全保护装置(防坠安全器、缓冲弹簧、上下限位开关、上下极限位开关、安全钩、吊笼门、底笼门连锁装置、急停开关、楼层通道门)应完好,运转灵敏可靠。
11、各分部使用吊车时,必须向监理报审特种检测报告或者吊车合格证,以及特种人员操作证。
12、各分部吊运零星构件及材料,必须使用吊笼,吊笼吊环需用圆钢制作,并且钢丝绳二次进行加固。
13、、若违反以上条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300—5000元罚款。
(五)、模板管理措施及处罚规定
1、模板工程应有施工方案,且方案经过审批。
根据砼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砼泵管不准固定在架子上。
2、现浇砼模板的支撑系统应有设计计算,支撑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按计算及交底设置。
3、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直径48×3.5mm钢管作立杆,无严重锈蚀和弯曲变形,立柱底部设底座、垫板,按规定满堂架设置纵横向支撑。
4、模板上施工荷载不允许超过规定1600kg/m2,模板不允许集中堆放物料具。
5、大模板存放应有防倾倒措施,大模板放置角度不大于85度,各种模板存放应整齐成方,高度不超过2m。
6、2m以上高处作业应有可靠立足点,按砼强度报告达到要求后方可拆模,拆除模板要申请批准,拆除模板区域应设置警戒线,且有监护人,不准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7、模板支撑后各分部应逐层进行自检验收,并报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8、如若违反以上条款,应情节轻重给予300—5000元罚款。
(六)、“三宝”“四口”管理措施及处罚规定
1、“三宝”为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应经过监理见证并送交有关部门检验,待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安全帽应符合标准,应按规定佩戴,三证要齐全,安全网应取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
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2000目/100cm2。
在建工程外侧应用密目网式安全网封闭,安全带应符合标准,安全带系挂符合要求。
3、“四口”为楼梯口、预留洞口、楼板临边、通道口。
4、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防护栏杆高1.2m,用直径48×3.5mm钢管,挡脚板高度18cm。
固定型门栅网格间距不大于15cm。
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平网。
5、预留洞口坑井防护,水平洞口短边尺寸25cm,竖向孔洞高度大于75cm都要防护。
边长或直径在20-50cm的洞口,可利用砼板内钢筋贯穿洞口,可利用砼板内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
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洞口下要张挂密目网。
在离地(板)50cm和100cm处各设一道防护栏杆。
6、通道口防护,固定出入通道应搭设防护棚,且按照坠落半径搭设,防护棚采用5cm厚的模板搭设二层,外伸不得小于3cm,悬挂醒目标志。
7、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在离地60cm和120cm外加设一道防护栏杆,每隔2m各设一道立杆。
8、如若违反以上条款,应情节轻重给予300—5000元罚款。
(七)、施工机具管理措施及处罚规定
2、砂浆机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箱,搭设操作棚,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3、电锯应搭设防护棚,设置专用开关箱,安全装置齐全,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设距盘护罩,防护挡板,传动部位防护,作保护接零,有漏电保护器。
4、电焊机安装后,有验收合格手续,电焊机有防雨罩,作保护接零,有漏电保护器,电源使用自动开关,有两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防触电装置,一次线长度超度5m,二次线不大于30m,挂验收合格牌。
5、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开关箱,有可靠接地设置,施工人员操作1类手持工具和潜水泵等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1类手持电动工具应有保护接零,不的随意接长电源或更换插头。
6、钢筋机械安装后应有验收合格手续,钢筋冷拉作业后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有防护措施,传动部位有防护、机械设备作保护,有漏电保护器。
7、如若违反以上条款,应情节轻重给予300—5000元罚款。
(八)、基坑支护管理措施及处罚规定
1、基坑深度超过5m应有专项支护设计,支护设计及方案履行专家论证手续。
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应有临边防护措施,设1.2m高护栏,材质直径48×3.5mm钢管,栏杆柱间距不大于2m,栏杆能承受任何方向1000N外力。
3、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应符合安全要求,支护安全牢固,特殊支护的做法应符合设计方案。
4、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不少于1.2m,堆放高度不超过1.5m,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应符合要求,应有相应措施。
(九)、操作平台管理措施及处罚规定
落地式
1、底部坚实平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立杆、剪刀撑、拉结等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拉结杆件与建筑物连接。
3、操作施工作业面四周防护严密、牢靠、安全。
4、登高扶梯齐全,进入作业面的通道牢固平整,无明显高低。
5、操作平台搭设完毕经项目负责人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并挂设验收合格牌,限载标志牌(内外均挂)方能使用。
悬挑式
6、搁置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设置在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其他施工设备上。
7、斜拉杆或钢丝绳在构造上两边各设前后前后两道。
8、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
9、安装时钢丝绳绳卡不得少于4个
10、悬挑平台安装完毕,经过项目负责人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并挂设验收合格牌及限载标志牌(内外均设)才能使用。
(十)、吊篮管理措施及处罚规定
1、吊篮应结合施工情况编制施工方案,方案审批程序符合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2、吊篮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3、吊篮安全装置(安全锁、行程限位器、制动器、保险措施)应设置齐全,安全可靠。
4、吊篮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相对固定,且熟悉作业环境。
5、吊篮安装和拆除应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6、现场进行安装后,应进行空载安全运行试验,并对装置的灵敏可靠性进行检验。
7、每次吊篮提升或下降到位固定后,应进行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人作业。
8、无论在升降过程中还是在吊篮定位状态下,提升钢丝绳必须与地面保持垂直,不准斜拉。
9、吊篮与建筑物水平距离不应大于20cm。
10、吊篮内荷载不能超过规定,堆料及设备不能过于集中,防止超载。
11、悬挑梁挑出长度应使吊篮钢丝绳垂直地面,并在挑梁两端分别用纵向水平杆将挑梁连接成整体。
挑梁必须与建筑结构连接牢靠,当采用压重时,应确认配重的质量,并有固定措施,防止配重产生位移。
12、如若违反以上条款,应情节轻重给予300—5000元罚款。
(十一)、高空作业管理措施及处罚规定
1、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检查身体,凡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症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现场一切孔洞必须加强牢固盖板,围栏或安全网。
3、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所用材料必须放置稳妥。
所用工具必须随手装入工具袋,以防坠落伤人。
4、非操作或排除障碍的人,不得攀爬脚手架、起重臂、绳索和随同吊物上下。
5、搭设脚手架,使用的木、竹、金属管件必须牢固,严禁使用腐朽易折材料。
6、脚手架必须绑扎牢固,不得负荷使用,脚手架踏板之间不得有空隙,并要有防滑措施。
7、凡施工建筑物高度超过4m时,必须随使工程在工作面外侧搭设3m宽的安全网,首层必须支一道固定的安全网,直到确无高空作业时方可拆除。
8、在无法采用架设安全网等防护措施时,在3m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在陡坡施工时要拉好保险绳。
9、如若违反以上条款,应情节轻重给予300—5000元罚款。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措施和处罚规定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原件及复印件报监理审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证件的复印件。
3、各分部不得安排无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应人证相符,证件在有效期内。
5、若违反以上条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300—5000元罚款。
(十三)、施工现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灭火方法等安全防火教育后方可上岗。
2、施工通道和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
根据易燃建筑面积和易燃材料情况,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悬挂防火标志和安全防火通道标志。
通道照明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
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一切消防器材,不得堆放任何材料物品。
3、工地、工棚内禁止吸烟,只能在指定区域内吸烟。
4、施工现场各种电器设备和线路应由电工安装敷设,要求接头牢固,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使用时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电源线路应经常派人巡查,电箱附近严禁堆放杂物。
5、加强对碘钨灯和大功率的照明灯具的使用管理,要设专线供电,并要每盏灯具有独立开关。
6、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班组做到班前班后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7、木工制作时遗留的木屑、锯末等易燃物体,必须做到每天下班前清理干净,并按指定安全地点堆放好,不得留下火灾隐患。
8、临时宿舍内禁止生火煮食,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电热器具。
9、现场工地的仓库、配电房等地点,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10、总承包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各分部每星期组织工人进行防火教育,每周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群众性的消防活动。
将工地防火隐患降低到最低的限度。
11、若违反以上条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300—5000元罚款。
(十四)、用火管理措施及处罚规定
1、电、气焊工须经专门培训,掌握焊割消防安全技术,并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进行操作。
2、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审批用火手续,用火地点动火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一级用火证当日内有效,二级2天,三级3天。
动火证应挂在作业地醒目的地方。
3、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选择安全地点,认真落实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进行监视,旁边有灭火用具。
4、乙炔瓶与氧气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m,乙炔瓶、氧气瓶与电、气焊用火地点不得小于10m。
禁止使用钢丝绳捆绑氧气瓶、乙炔瓶一起吊运,必须使用吊笼分开吊运。
5、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接近热源,夏季不宜在日光下曝晒,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氧气瓶不得接近油脂。
6、电、气焊停止作业时,应切断电、气源,焊钳、焊枪使用完,不得放在可燃物上及周围,焊条头不得随便乱扔。
7、电气焊禁止与木工、油漆、防水等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遇有5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及高空的焊割作业。
8、禁止在“严禁明火”的部位及周围进行焊割,禁止焊割未经清洗的可燃气、易燃气、液体及喷漆用过的容器和设备。
9、若违反以上条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300—5000元罚款。
(十五)、火灾事故报告及处置规定
1、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应立即拨打“119”,并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时必须使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
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2、如有人被困火灾区内,在救火的同时应尽力组织力量将人救出,并拨打120通知医疗部门以便进行急救。
3、扑灭火灾后,要保护火灾现场,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
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查找火灾原因。
(十六)、现场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布置
1、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强检查和保养,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保养一次,发现消防器材损坏,缺少应及时上报,并及时恢复良好
2、手提干粉灭火器配备数量要求
(1)、电机房、配电房、电工房、垂直运输设备的操纵室、值班室、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配备不少于1个;
(2)、宿舍,每25m2配备1个;
(3)、易燃易爆物品仓、可燃物堆放场、木制作场所等,50m2以内配备不小于2个,每增50m2增配1个;
(4)、非易燃的材料仓,每50m2内不少于1个,每增50m2增配1个;
(5)、施工办公室、水泥仓、厨房等100m2内配备不少于1个,每增50m2增配1个;
(6)、在建建筑物,施工层在500m2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每增500m2增配1个。
3、消防池和消防管设置
进水干管采用DN100,高层区域设置消防竖管,管径采用DN100,并随楼层的升高每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带。
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
施工现场消防栓处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水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4、若违反以上条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300—5000元罚款。
(十七)、材料堆放管理措施及处罚规定
1、材料进场须填写《材料进场审批表
(一)》,《工程材料报审表》,提供数量清单、质量清单等文件,由监理监督检查并进行实测实量,见证合格后准予使用。
见证不合格应清退出场,不得使用。
2材料进场应按指定位置、码放整齐、归类管理,标识醒目,不得乱堆乱放,做好防潮、防腐工作。
3、剩余材料应码放整齐及时清场,废弃材料应做到工完场地清。
4、若违反以上条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300—5000元罚款。
(十八)、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1、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堆放区应分开布置,并有明显划分隔离,标志牌标注在明显位置。
2、充分利用已有的建筑物及设施等。
3、各种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满足劳动保护、施工安全和消防安全要求。
4、施工现场设置的醒目标志,警示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场地区域。
5、施工现场必要时设警戒线,明示施工现场区域。
6、施工现场设置足够数量、醒目的安全标语牌。
7、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的现场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大风天气有防尘措施。
施工现场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随意丢弃。
施工现场每天下班前对所有责任片区和作业区域、作业面进行清扫,并将垃圾运至指定位置,并根据需要及时外运。
8、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区域主要通道要设置消防警示牌、标注消防应急逃生路线、消防器材布置、文明施工牌、安全生产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9、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设备必须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码放整齐。
10、建筑材料应分门别类堆放,悬挂统一标牌,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产地、生产日期等,施工机械应统一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
11、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存放应有防尘措施。
1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洒水清扫设施。
13、建筑废弃物不得乱卸乱倒,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14、办公室内、外清洁、整齐、窗明、地净,室内外办公设备布局合理,空气新鲜,坚持一天一清洁,烟灰入缸、痰入盂、纸屑入篓,桌、椅、门窗明亮无尘,在墙壁统一位置贴挂岗位职责和施工图表,不得贴挂与施工无关的图画。
15、会议室内应贴挂企业标志牌、项目组织机构图、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等。
16、宿舍应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
17、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设置封闭式垃圾箱。
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
18、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物场所等污染的地方。
施工区域严禁住人和做饭。
19、食堂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工作须穿戴工作服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20、厕所应设置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喷洒药物消毒,无蚊蝇孳生。
21、业主、总包单位、监理单位负责日常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组织联合检查工作。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节轻微的要求相关单位负责落实和整改;对情节较重的对相关单位处于50-500元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其整改不利或消极拖延的,将以书面形式通报批评,并通告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同时对施工单位处于1-10倍经济处罚,直至其整改完毕。
(十九)安全隐患排查管理措施和处罚规定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做到以下: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2、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包括经常性排查、专业排查、定期排查和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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