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福兴海参预混料产品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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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福兴海参预混料产品说明书
海福兴海参预混料产品说明书
产品特点
◆预混料一号:
特点:
用户常年添加使用本预混料可使海参具有生长迅速,体质健壮,体色纯正,基本无疾病发生等特点。
◆预混料二号:
特点:
在养殖过程中受水温,水质或其他因素影响时,参体可能出现发黑、发硬、秃刺,海参长期浮池边,有缺氧现象,俗称“老头参”;参体皮薄、发软、参刺透亮,捎带弯曲,俗称“激素参”等情况。
使用本预混料有明显的调节作用。
◆预混料三号:
特点:
在以往养殖过程中,当海参出现吐肠、拖便、摇头、化皮、烂体等现象时,养殖户一般采用加药停料的习惯,使海参生病时需要的营养严重缺乏,使用本预混料能及时补充病参身体所需要的各种营养成份来协助病参恢复,从而达到痊愈的效果。
预混料行业标准
1范围
莱州市海福饲料有限公司联合中科院、山东饲料协会共同修订了《2009版预混料产品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复合预混合饲料产品的分类和代号、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生产的海参鲍鱼复合预混合饲料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917.1饲料粉碎粒度测定两层筛筛分法
GB/T6432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
GB/T6435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6436饲料中钙的测定
GB/T6437饲料中总磷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T6439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
GB10648饲料标签
GB/T10649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
GB/T13079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T13080饲料中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13083饲料中氟的测定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GB/T13885动物饲料中钙、铜、铁、镁、锰、钾、钠和锌含量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14699.1饲料采样
GB/T14700饲料中维生素B1的测定
GB/T14701饲料中维生素B2的测定
GB/T17812饲料中维生素E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17813复合预混料中烟酸、叶酸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17817饲料中维生素A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17818饲料中维生素D3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18246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GB/T18397复合预混合饲料中泛酸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18823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T18872饲料中维生素K3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产品分类和代号见表1
表1产品分类和代号
类别
通用名
代号
饲喂阶段
8%
复合预混合饲料
稚海参复合预混合饲料
HS081
海参的体长<1cm
幼海参复合预混合饲料
HS082
海参的体长1-5cm
成海参复合预混合饲料
HS083
海参的体长>5cm
稚鲍鱼复合预混合饲料
HF081
鲍鱼的体长<2mm
幼鲍鱼复合预混合饲料
HF082
鲍鱼的体长0.7-1.2cm
成鲍鱼复合预混合饲料
HF083
鲍鱼的体长>2cm
4要求
4.1感官指标
色泽均匀一致,无发霉变质、结块及异味、异嗅。
4.2水分
不高于12%。
4.3加工指标
4.3.1粉碎粒度
全全部通过0.9mm的分析筛,90%通过0.45mm的分析筛。
4.3.2混合均匀度
变异系数(C.V)不得大于7%。
4.4卫生指标
重金属(以Pb计)不大于30mg/kg;总砷不大于10mg/kg;氟不大于1000mg/kg;其它卫生指标按照GB13078的规定执行。
4.5技术指标
4.5.18%复合预混合饲料的技术指标见表2、表3
表1 8%复合预混合饲料各项技术指标
代号
名称
维生
素A
≥
万IU/kg
维生
素D3
万IU/kg
维生
素E
≥
mg/kg
维生
素K3
≥
mg/kg
维生
素B1
≥
mg/kg
维生
素B2
≥
mg/kg
烟酸
≥
mg/kg
泛酸钙
≥
mg/kg
肌醇
≥
mg/kg
蛋氨酸
≥
%
锰
mg/kg
铁
≥
mg/kg
锌
mg/kg
铜
mg/kg
HS081
2.0
0.1~3.0
104
39
21
42
225
100
208000
0.4
500~1250
1000
800~2500
100~300
HS082
1.5
0.1~3.0
78
26
16
31
175
75
156000
0.5
500~1250
1000
800~2500
100~300
HS083
1.0
0.1~3.0
54
13
10
20
120
50
104000
0.4
500~1250
1000
800~2500
100~3000
HF081
2.5
0.1~3.0
104
39
21
42
225
95
200000
0.4
500~1250
1000
800~2500
100~300
HF082
2.0
0.1~3.0
94
26
16
30
175
75
156000
0.5
500~1250
1000
800~2500
100~300
HF083
1.5
0.1~3.0
54
13
10
20
130
55
104000
0.4
500~1250
1000
800~2500
100~3000
注:
本产品除上述元素外,还含有适量的叶酸、生物素、螺旋藻、甘露寡糖、VB6、VB12、叶酸、生物素、VC、赖氨酸、酸性蛋白酶、产朊假丝酵母菌、嗜酸乳杆菌、枯草芽孢杆菌等。
表2 8%复合预混合饲料各项技术指标
代号名称
粗蛋白质,%
≥
钙,%
总磷,%
≥
食盐,%
HS081
26
1.0~6.5
2.0
3~9
HS082
24
1.0~6.5
2.0
3~9
HS083
22
1.0~6.5
2.0
3~9
HF081
30
1.0~4.5
1.0
3~9
HF082
30
1.0~4.5
1.0
3~9
HF083
20
1.0~4.5
1.0
3~9
4.6净含量
符合标识标注,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之规定。
5采样
5.1组批
原料不变,同一配方同一工艺同一生产日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5.2采样
按照GB/T14699.1的规定执行
6试验方法
6.1感官指标
将样品放置在白瓷盘内,在非直射日光、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用眼观的方法观察其色泽、是否有霉变、结块及异物。
用鼻嗅的方法检查其气味。
6.2粉碎粒度
按GB/T5917.1的规定执行。
6.3粗蛋白质
按GB/T6432的规定执行。
6.4水分
按GB/T6435的规定执行。
6.5钙
按GB/T6436的规定执行。
6.6总磷
按GB/T6437的规定执行。
6.7食盐
按GB/T6439的规定执行。
6.8混合均匀度
按GB/T10649的规定执行。
6.9总砷
方法1:
按GB/T13079的规定执行(仲裁法)。
方法2: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的规定执行。
6.10铅
方法1:
按GB/T13080的规定执行(仲裁法)。
方法2: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的规定执行。
6.11氟
按GB/T13083的规定执行。
6.12其它卫生指标
按GB/T13078的规定执行。
6.13铜、铁、锌、锰
按GB/T13885的规定执行。
6.14维生素B1
按GB/T14700的规定执行。
6.15维生素B2
按GB/T14701的规定执行。
6.16维生素E
按GB/T17812的规定执行。
6.17烟酸
按GB/T17813的规定执行。
6.18维生素A
按GB/T17817的规定执行。
6.19维生素D3
按GB/T17818的规定执行。
6.20蛋氨酸
按GB/T18246的规定执行。
6.21泛酸钙
按GB/T18397的规定执行。
6.22维生素K3
按GB/T18872的规定执行。
6.23净含量
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出厂检验
产品交货时对外包装、标签、感官、水分、粉碎粒度、粗蛋白质、钙、总磷、食盐进行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采样按本标准5.1、5.2方法执行。
出厂检验由本企业化验室进行,需有正式检验报告。
7.3型式检验
7.3.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7.3.2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a)正式生产后,原料配方改变;
b)正式生产后,工艺设备有较大改进;
c)正式生产的产品停产3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e)产品批准文号的发放和到期复审时。
7.3.3型式检验由本企业化验室或委托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7.4判定规则
检测结果判定允许误差按GB/T18823的规定执行;GB/T18823未包含的项目按大于或等于本标准规定技术指标标示量的80%判定产品合格。
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规则要求,判定产品不合格。
各项技术指标中的极限数值采用修约值比较法。
7.5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再从双倍量的包装中抽取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若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6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签发“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7若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或选定法定饲料质检机构按照本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予以仲裁。
8标签
应符合GB10648的要求。
9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9.1包装
采用铝塑袋包装,密封整洁,标签直接印刷在包装袋上,以便查看。
9.2运输
运输过程应避免雨雪浸湿,受热受潮。
搬运装卸时小心轻放。
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9.3贮存
存放阴凉、通风、干燥处,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合存放。
9.4保质期
在符合运输、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原包装产品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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