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话稿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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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稿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同志们:
刚才,XX同志传达了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有关部门和武城县政府作了典型发言,还有16个单位作了书面交流,各地要互相学习借鉴。
下午,XX同志还要就落实住建重点工作任务,特别是党的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下面,根据厅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全省住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XX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团结进取,扎实工作,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预计全省房地产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完成投资9200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0%左右;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增加值约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0%,缴纳税收占全省地税收入40%以上,为推动全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着眼全局谋大事,住建工作地位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系统肩负重任、埋头苦干的一年。
我们紧紧围绕中央和全省的中心工作狠抓落实,坚持谋全局、抓大事、促发展,出色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交付的重点任务。
一是城市工作站上了新的起点。
将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中之重,举全系统之力,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谋划推进城市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省厅全力抓好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层层压实责任,召开全系统视频会议进行部署。
目前,9个设区市先后召开城市工作会议,明确了城市工作思路和发展定位。
枣庄市打造“山、水、城”空间布局;莱芜市构建“一体两翼、一带四片”空间结构;滨州市放大“四环五海、生态滨州”品牌效应;聊城市突出“江北水城·运河古都”城市特色;泰安市彰显“两山相映、一水绕城”山水城市格局。
住建部简报多次刊登山东做法,对我省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工作给予肯定。
二是新型城镇化工作卓有成效。
落实国家“三个1亿人”有关部署,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城镇化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了以人口市民化实施意见为“1”,与户籍制度改革、农业转移人口权益保障、支持市民化财政政策等共同构成的“1+5”政策体系。
会同省政府研究室开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蹲点调研”,摸清了农民进城意愿和制约因素,为指导推进人口市民化提供了理论依据。
编制完成《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确立了“两圈四区、网络发展”总体格局。
贯彻国家“一融双新”工作部署,启动中小城市试点培育和特色小镇创建,促进产城融合,构建新型载体,有力推动了就地就近市民化。
创新推动国家和省级城镇化综合试点,形成了青岛绿色城镇化、威海全域城镇化、德州“两区同建”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济南、淄博、烟台、聊城、诸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入选第3批国家试点,总量达到14个,位居全国第一。
中财办来我省专题调研人口市民化,国务院督查室回访督查李克强总理视察山东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系统总结了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经验做法;中央对我省城镇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安排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8.84亿元,规模居全国第二位。
预计全省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0%左右和50%左右,均保持2个百分点以上的较高增速。
三是规划战略引领作用明显增强。
《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已上报国务院,确定了“双核四带六区”的城镇空间结构。
启动到203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济宁、寿光等市已经获批。
4个“多规合一”试点县(市)全部完成城乡总体规划成果,青岛、威海等市强化规委会职能,大力推进“多规合一”。
加强重大项目和新城新区规划管控,省厅核发鲁南高铁等选址意见书152项,办理开发区、保税区等规划选址审查25个。
促进规划管理精细化,城市、县城控规覆盖率分别达到95%、85%,在全国率先实现规划督察员派驻和卫星遥感监测市、县全覆盖。
四是房地产去库存稳市场扎实有效。
落实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研究提出三项任务、七项措施,纳入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
综合采取鼓励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用足用好公积金、发展跨界地产等多种措施去库存,商品房去化周期降至14个月,其中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10个月,均处于9-16个月的合理区间。
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一手抓促消费去库存,一手抓控房价防泡沫。
9月份以来,按照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强化市场调控,令行禁止、迅速行动。
济南先后3次出台调控政策,青岛坚持精准调控平价走量,房价过快上涨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全省商品房每平方米销售均价5858元,同比上涨4.8%,远低于全国平均增幅。
(二)心系群众惠民生,住房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系统服务群众、顺应期盼的一年。
我们聚焦住房这一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核心问题,抓好安居宜居的民生实事,抓出了成效,抓出了亮点,抓出了群众满意度。
一是棚户区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将棚改范围拓展到城中村、城边村,并在全国第一个扩大到建制镇和采煤塌陷区。
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53.4万套,连续七年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任务,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5.9%。
各地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菏泽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周打分排名通报制度,棚改任务重、推进快;潍坊、枣庄、东营、烟台等市狠抓货币化安置,安置比例超过70%。
孙伟常务副省长在全国棚改电视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全国住建会推广了我省棚改工作经验。
二是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全面推开。
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完善配套,加快进度。
130个试点项目全面完成,1727个计划项目全部开工,惠及老旧小区居民85万户。
淄博市资金投入力度大,政策落实速度快,破解难题办法多,提前超额完成全年计划。
潍坊市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改造标准,推行“5+X”改造模式,整治内容全面、群众拥护。
青岛、威海、济宁等市扎实做好前期工作,主动宣传政策,充分调动了社区和居民积极性。
三是住房公积金作用充分发挥。
持续扩大缴存覆盖面,规范和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降低企业成本。
全省新开户缴存职工85万人,新增缴存额突破900亿元。
12329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威海、泰安、济宁、日照、枣庄等市已相继接入。
健全提取政策,优化服务流程,公积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
全年提取公积金662亿元,同比增长37%;向22万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746亿元,同比增长47%;个贷率达到81%,比年初提高11个百分点,为职工购房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
四是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
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脱贫攻坚的有力支撑,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与精准扶贫结合的文章。
全省改造危房5万户,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46亿元,落实省级配套资金5亿元,其中2.37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全面开工。
济南提前半年完成改造任务,并率先将农户信息全部录入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档案系统。
青岛、淄博、枣庄、济宁、日照、德州等市突出规范操作,精准危改,优先彻底解决了“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贫困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
(三)瞄准短板解难题,城乡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系统直面问题、攻坚克难的一年。
我们针对交通拥堵、马路拉链等城市病和村镇环境脏乱差等顽疾,以城市“十个系统”建设和农村“七改”工程为重点,加快补齐基础设施与管理服务短板,全省城乡面貌进一步改善。
一是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持续提高。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全面提速,青岛地铁3号线全线通车,7个城市轨道交通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在建线路总长度308公里。
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加快,13个设区城市、36个县市建成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
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由点上突破转向面上推进,形成综合管廊廊体137公里,建成海绵城市244平方公里,总量居全国前列。
日照市综合管廊建设规模大、标准高,一年建成29公里。
济南、青岛入选国家海绵城市试点,青岛、威海入选国家综合管廊试点,总量位居全国第一。
预计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管道燃气普及率、集中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96%、98%、72%、68.7%,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二是城市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
全面启动城市违法建设治理,省委、省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确定用3年时间打一场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
全省查处新增违法建设607万平方米、存量违法建设1794万平方米,累计拆除1715万平方米。
启动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1.06万个问题治理完成54%。
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73%的水体整治已经开工,其中84条完成整治。
扎实推进建设扬尘治理,规模以上房屋建筑工地基本落实了扬尘治理措施。
加大散煤燃烧治理力度,推进煤改气、改电,淘汰小型供热燃煤锅炉,为城市治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省新增5个省级园林城市、3个节水型城市;青州市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4个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数量全国最多。
三是村镇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改善。
扎实推进改厕工作,全年改造401万户,完成任务量的2倍,涉及村庄3.07万个,惠及群众1000余万。
东营、临沂等市高度重视改厕,建立高效工作推进机制;淄博、莱芜、聊城等市自主开展产品研发,实现了产业发展与改厕工作互促共进。
启动农村改暖工程,省政府出台农村地区供暖工作实施意见,在5个县市区、12个建制镇开展试点。
加快国家重点镇和省级示范镇发展,省厅在全国小城镇建设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做法。
我省被住建部列为全国村镇污水治理示范省,10个县(市)入选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首批通过十部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验收认定,提前5年完成国家确定的任务。
陈政高部长在全国住建会上予以高度评价。
(四)锐意创新促改革,行业发展活力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领域深化改革、重点突破的一年。
我们着力破除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管理模式,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激发了行业发展新活力。
一是城管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省委、省政府出台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目标、内容、机制和实施步骤。
省政府批准省厅设立城市管理局,城管领域机构综合设置和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全面推开。
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16个设区城市、53个县(市)数字城管平台建成运行,35个城市建成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二是住建产业转型发展提质加速。
赴省内外开展建筑业调研,形成了建筑业转型发展研究报告;省政府出台房地产业和园林绿化、建筑设计与装修服务业转型升级方案,住建产业转型发展进入快车道。
预计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300亿元,规模分别位居全国第三、第四位。
6家建筑企业晋升特级资质,8家开发企业、18家物业企业晋升1级资质,新增甲级勘察设计企业46家,发展工厂化装饰企业300余家,2家园林绿化企业在新三板上市,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全面执行新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全省新增节能建筑1.1亿平方米、绿色建筑3000万平方米,创建首批绿色生态示范城镇16个,开展绿色住区示范项目25个。
加快建筑生产方式革新,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获批国家装配式建筑科技示范项目27个,占全国的23%。
我省在全国装配式建筑现场会上,就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作了典型发言。
三是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圆满收官,在全国执法检查中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符合率均超过90%,继续名列前茅。
组织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建筑施工和市政安全检查、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等,持续实施包市督导,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给予充分肯定。
1723个镇(街)全部设立副科级行政编制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备管理人员约8500人,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监管网络。
突出抓好抗震工作,省政府出台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意见,明确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及新建农房按不低于7度抗震设防;开展了抗震设防专项检查。
(五)强基固本利长远,自身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过去的一年,是住建系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一年。
我们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党风、带政风、转行风,展现了忠诚、干净、担当的住建干部队伍新形象。
一是“两学一做”取得明显成效。
把“两学一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省厅制定了《关于全省住建系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意见》,及时动员部署,精心谋划安排,从严从实用力。
住建系统各级各部门准确把握学习教育总体要求,在抓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突出住建特色,增强了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省直机关工委在省厅召开现场推进会;省委组织部督导组给予充分肯定。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强化。
全省住建系统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及时传达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例通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房屋征收、保障房分配、农村危房改造等严格监管,严肃查处各种突出问题。
在全国率先取消施工图审查收费,减轻了企业负担。
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自查,行业乱收费、多收费和房屋中介监管薄弱等问题得到有效纠治,社会各界和群众予以充分肯定。
三是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
提请省人大修订燃气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以省政府令出台《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实现乡村工程建设管理全覆盖。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扎实推进。
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下放7项行政许可和经营许可,取消3项非行政许可。
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取消4项行政权力,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程序和工作流程。
住建系统全面推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法律顾问制度,顺利通过“放管服”第三方评估。
省厅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
四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配合省委组织部举办了“新常态新理念新作为”领导干部培训班和新型城镇化专题研讨班,对设区城市政府、城镇化试点市(县)、住建系统负责同志进行集中培训,提升了领导干部指导工作的能力水平。
按照郭树清省长批示,在苏州新加坡工业园举办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高级培训班暨齐鲁国际讲堂;成功举办了鲁港新型城镇化高层论坛和鲁英城镇化建设商贸对话会;全年组织因公出访、精准考察、境外培训12批次、94人次。
制定出台培训评估管理办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了岗位培训效果,开展了关键岗位培训统一考试。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出色完成了援疆援藏援青、包村帮扶和东平整体脱贫帮扶任务,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一致好评。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团结协作、真抓实干的结果,是全体干部职工甘于奉献、辛勤工作的结果。
在此,我谨代表省住建厅,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感谢!
二、把握形势,凝心聚力,进一步坚定做好住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做好今年住建工作,关键是把我们所处的发展环境和各种条件分析清,把面临的重大机遇和风险挑战研究透,充分用好有利因素,因势利导、迎难而上,努力在更高起点上推动住建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住建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城市工作提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举足轻重的地位,新型城镇化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住建系统的地位和作用今非昔比。
国家和省就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市场发展等重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
去年新年伊始,姜异康书记到济南视察棚改工作;郭树清省长多次深入基层考察人口市民化、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龚正副书记、孙伟常务副省长负责的省委常委重大调研课题分别选定为小城镇建设、新型城镇化,充分体现了省领导对住建工作的高度关注。
仅20XX年,省厅提请省委、省政府及两办下发各类文件17件,省领导对住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160余件。
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对房地产调控、新型城镇化等作了重点部署,在书记、省长讲话中专设章节予以强调,是历年来篇幅最长、分量最重的一次。
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将住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形成了上下协调、部门配合、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
(二)重大战略和利好政策密集出台,为住建事业发展创造了难得机遇。
近几年来,国家以“一带一路”为统领,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抓手,实施了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对外开放布局进一步完善,为山东半岛城市群和住建事业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
2017年国家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关键领域有所进取。
国家投资重点逐渐转向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等“短板”领域,对于拓宽城镇建设投融资渠道具有积极意义。
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分别提高到55%、65%,大约要增加城镇人口1000万,每年200万人左右。
城镇化进程加快,必将释放巨大的消费潜能,吸引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带动巨大的购房、装修、公共服务等消费需求。
未来一个时期,住建事业发展面临广阔空间,蕴含巨大潜力,住建工作大有可为。
(三)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为住建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国家到地方都加强对住建工作的领导,理顺体制机制,住建部和厅里都专门设立城市管理机构,省厅新的三定方案进一步强化城镇化、物业管理、抗震设防等职能,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组织机构保证。
住建系统参与组建多个议事协调机构,如城镇化、违法建设治理、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农村改厕等,都由我们牵头,与有关部门形成了良好合作关系,成为推进工作的有效机制。
住建领域改革创新持续深化,我省多个城镇入选全国新型城镇化、“多规合一”、智慧城市、综合执法、村镇污水垃圾治理等试点,各地结合实际进行了大量探索,为引领带动面上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
住建领域立法力度不断加大,目前已有16件地方性法规、15个政府规章,是省直部门中法规数量最多、体系最全的,为我们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法规保障。
面对住建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既要坚定发展信心,又要树立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昂扬的斗志、扎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积极作为、攻坚克难,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
三、统筹协调,重点突破,推动全省住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一个定位、三个提升”的总体要求,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大力实施百姓安居、规划提升、新型城市建设、城市管理规范提升、村镇人居环境改善、住建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七大行动,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建设、信息化、人才队伍、科技创新五项保障,加快建设“美丽宜居新山东”,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深入推进“三个市民化”,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
2017年,全省实现16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12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常住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这是实打实的硬任务。
各级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协调推动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同向发力,确保人口市民化目标如期实现。
第一,提高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能力。
这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关键。
调研结论显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意愿与收入水平成正比,收入水平越高,在城市落户的意愿和能力越强。
一是强化产业就业支撑。
把发展城市经济作为市民化的前提加以推进,统筹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工业、服务业转型升级,促进产城互动,增强城镇发展生机与活力,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吸引更多农业人口转移到城镇就业安家,实现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
二是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社会保障水平。
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行动计划,建立覆盖城乡的培训机制,稳定就业岗位。
将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扩大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比例。
农村大中专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和适龄未婚青年是城镇落户重点人群,促进这类群体落户,必须解决好稳定就业、降低住房成本等问题,使其进城落户“有房、有业、有底气”。
三是全面推行“两证”保“三权”。
推行集体成员资格证明和户籍转移备案证书制度,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其他集体权益不变,稳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和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健全完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促进农民带着“可变现”资产进城,既消除后顾之忧,又提高其融入城镇能力。
第二,补齐教育医疗文化养老设施短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近期,省政府将出台统筹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意见,以市为单位逐步实现县域间基本民生标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待遇和公共设施建设标准等“五个统一”。
省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意见实施。
一是加快解决“大班额”问题。
统筹规划学校布局,足额均衡配置师资,今年年底前全面解决“大班额”问题,方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
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2018年底完成改薄任务,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覆盖。
二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消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空白点,将农业转移人口及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三是加强文化养老设施建设。
统筹文化设施建设布局,力争所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达到国家三级,社区和行政村建有符合标准的文化服务中心。
实施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方案,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今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第三,着力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夯实人口市民化载体。
顺应人口流动趋势,尊重农民转移意愿,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以城市群为主体,大力培育中小城市,着力打造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集聚。
一是提升山东半岛城市群一体化水平。
抓好《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建立发展协调机制,提升中心城市经济体量和辐射带动作用,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形成山东城市发展的整体合力。
编制完成济南都市圈和济枣菏都市区发展规划,启动烟威、东滨、临日都市区规划编制,加快构筑“两圈四区,网络发展”格局。
二是大力培育中小城市。
落实设立新的中小城市试点和创建特色小镇实施方案,加强财政、金融、土地、项目支持力度,做大做强县城,培育新生中小城市,进一步提升县城和重点镇、特色镇产业支撑能力、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人口承载功能。
三是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
提升农村新型社区设施配套水平,引导城乡兼业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市民化,将经济和就业非农化水平超过70%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有条件的可新设镇或街道办事处。
第四,创新城镇化体制机制,着力破除政策障碍。
围绕人地钱房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继续深化改革,完善配套政策。
一是健全完善“1+N”市民化政策体系。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建设用地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农村承包土地退出处置利用等方面的改革举措和配套文件。
抓好人口市民化规划实施,指导各地编制市民化规划。
二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成立城镇化试点专家指导委员会,推广前两批试点成熟模式,鼓励试点地区立足地方实际,创新城镇化体制机制,加快推进试点任务落实,确保“一年起好步,两年有突破,三年见成效”。
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
鼓励设区城市增加市辖区,壮大中心城区规模。
支持经济基础好、地理位置优、人口集聚度高的县撤县设市。
加大撤镇设街、撤乡设镇、乡镇合并力度,扩大县市城区规模。
加快推进村改居,转变城中村、城边村和农村新型社区管理模式。
四是完善考核督查机制。
开发建设人口市民化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和监测评估机制,对市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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