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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
社会保障法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和特征
(一)社会保障是国家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起来的
(二)社会保障的内容是由政府和社会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
(三)社会保障的对象是社会成员中的弱势群体
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普遍性、法制性和互济性。
二、社会保障法的概念与体系
(1)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2)社会救济法律制度。
(3)社会福利法律制度。
(4)社会优抚法律制度。
三、我国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一)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原则
(三)社会保障普遍性原则法律敎育网
(四)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兼顾原则
(五)国家保障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节社会保险制度
一、社会保险制度概述
(--)社会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社会保险具有以下特征:
基本保障性、主体特定性、国家强制性、互助互济性、待遇差别性、经济补偿性、社会福利性、非营利性。
(二)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包括:
基本属性不同、保障对象不同、保障水平不同、实施原则不同、保险受益人不同、保险费用负担不同、保险关系确立的依据不同、经营管理体制不同。
(三)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现状
(四)我国社会保险的模式、结构和项目
社会保险模式包括:
传统型、福利国家型、国家保障型、个人储蓄型、雇主责任型。
社会保险的结构包括:
国家基本保险、用人单位补充保险、劳动者个人储蓄保险。
(五)我国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
社会保险当事人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缴费单位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二、养老保险制度
(一)养老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劳动者养老保险有三种形式:
退休、离休、退职。
养老保险具有以下特征:
补偿性、广泛性、必然性、互济性、强制性。
(二)养老保险的主要内容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
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两部分。
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于两部分:
一部分是职工老保险费中,划出3%进入个人账户。
现在改为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账户规模定为8%。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全部随同转移。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基金来源于企业缴费部分。
企业按其工资总额的20%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除3%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外,其余17%则进入统筹基金。
目前全部进入统筹基金。
法律敎育网
3.参保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
统一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个人缴费不满l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被保险人本人和所在用人单位应按国家和所在地区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办理正式参保手续。
三、医疗保险
凡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均需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
在统账结合的模式下,个人账户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两部分:
一是职工个人缴纳的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的医疗保险费;二是用人单位为其职工缴纳的职工工资6%左右医疗保险费的30%左右。
这两部分相加,则个人账户资金达到该职工本人工资的3.8%左右。
个人账户中的本金和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死亡时可作为遗产继承。
但个人账户的资金只能用于医疗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在统账结合的模式下,统筹基金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缴纳的一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的医疗保险费,除30%左右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外,70%左右进入统筹基金。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墓疗保险具有以下区别:
适用的人群不同、缴费标准和来源不同、待遇标准不同、缴费要求不同。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
四、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具有以下特征:
保障对象有特定性、保险待遇水平较低、保险待遇有期限限制、保险功能具有
(1)年龄条件。
我国规定的劳动年龄界限为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
(2)身份条件。
必须连续工作至少1年以上,才有资格申请失业救济金。
(3)原因条件。
失业保险的享受对象必须是由于非自愿的原因而造成的失业,只有在劳动者有就业愿望而无业可就的情况下才有资格享受失业保险。
(4)主观条件。
指非自愿失业者必须从主观上具备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
2.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及使用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l%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一是失业保险金;二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三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四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3.失业保险的享受对象及待遇标准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是重新就业的;二是应征服兵役的;三是移居境外的;四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是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是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是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l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l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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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且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的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必须遵循两个原则:
一是专款专用原则;二是统筹安排、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的原则。
五、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二)工伤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1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我国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及其职工。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亦可参照适用工伤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本人不需缴纳工伤保险费。
2.工伤保险基金
3.工伤的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4.职业病的范围及其认定
第一,病因明确;第二,发病与劳动条件密切相关;第三,发病具有群体性;第四,具有临床特征;第五,职业病的范围呈扩大趋势。
5.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评残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6.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l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l2个月。
六、生育保险
(一)生育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1)保险对象的特殊性。
(2)保险事由的特定性。
(3)生育保险与国家人口政策的紧密相关性。
(二)生育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适用范围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从事自己家庭的家务劳动者并不被视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因而被排除在生育保险的范围之外。
2.生育保险基金
我国的生育保险基金来源于城镇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3.生育保险待遇
我国企业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大致包括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产假,生育津贴,医疗服务等项内容。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l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第三节社会救助制度
一、社会救助制度概述
社会救助是国家救助;社会救助是有条件救助;社会救助是保障性救助。
二、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现状
三、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基本内容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镇廉租房制度、农村五保制度、灾害救助制度。
第四节社会福利制度
一、社会福利制度概述
社会福利具有以下特征:
普遍性、单向性、关注人们的精神生活需求。
二、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基本内容
我国社会福利制度包括公共福利制度、职业福利制度和特殊人群福利制度。
其中,公共福利制度包括教育福利制度、卫生福利制度和住房福利制度。
特殊人群福利制度包括老年人福利制度、妇女福利制度、未成年人福利制度、残疾人福利制度。
第五节社会优抚制度
一、社会优抚制度概述
社会优抚具有以下特征:
优抚对象的法定性、优抚内容的综合性、优抚标准的激励性、保障目标的双重性。
二、我国社会优抚制度的基本内容
我国社会优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社会优待制度、社会抚恤制度和安置保障制度。
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
社会保障法概述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公民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
社会保障具有如下特征:
1、社会保障是国家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起来的;
2、社会保障的内容是由政府和社会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物资帮助;
3、社会保障的对象是社会成员中的弱势群体。
例题:
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表现为()。
A.社会保障的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起来的
B.社会保障的对象是社会成员中的弱势群体
C.社会保障的内容是由政府和社会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
D.社会保障的资金是由国家支付的
答案:
ABC
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体系
1、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2、社会救济法律制度;
3、社会福利法律制度;
4、社会互助法律制度;
5、社会优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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