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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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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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管理制度
电气试验制度
为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工作,正确判断设备能否投入运行,预防设备损坏,保障矿井供电安全,保证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矿35KV及以下电气设备电气试验制度
1、所有试验人员必须熟悉煤矿试验规程,并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者担任试验工作(骨干),附助人员要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并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工作。
2、试验班的工作范围包括
(1)、全矿所有变电室6KV配电盘。
保护定值、试验、绝缘摇测耐压试验工作。
(2)、对全矿所有6KV电缆进行绝缘摇测耐压试验工作。
(3)、对所安装或检修后的所有电气设备进行运行前预防性试验工作。
(4)、所有的避雷器在安装前进行绝缘摇测、耐压、工频放电试验。
(5)、每年雨季到来之前必须对全矿所有的接地极进行一次摇测,发现不合格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记录。
3、试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气试验规程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专人分工负责,做好记录,字迹清、数字准。
4、在进行试验工作前,必须核实设备名称,位置及试验项目和要求的数据。
5、试验完毕后,必须反复检查核实试验结果,并做好记录,填好报表,一式二份,自存一份,报机电科一份以备检查。
6、在试验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待处理好后,再进行测试,并做好记录汇总上报。
7、全矿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完毕后要及时总结工作,写出书面报告及试验报告表一式二份,上报一份、自存一份。
8、全矿电气试验要做出计划按排,由机电科组织兑现。
(二)、井下变电峒室(包括峒室外有关设备)电气试验制度
1、人员素质:
对做电气试验的人员要求需熟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
2、井下电气试验,必须按井下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对于各种电气设备的试验项目标准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规定进行。
3、各种电气设备的试验项目及周期详见下列暂时规定,对作各项试验应做好详细记录,整理备查。
(1)、变压器应做以下试验:
<1>、绝缘电阻和吸收比测定。
周期:
新装和大修后运行中根据需要。
<2>、交流耐压试验。
周期:
新装和大修后运行中根据需要。
<3>、线圈直流电阻测定。
周期:
新装和大修中:
变动分接头位置时。
<4>、变压比测定。
周期:
新装和大修后,内部接线变动时。
<5>、组别或极性测定。
周期:
更换线圈或内部接线变动时。
<6>、空载试验。
周期:
大修后,新装根据需要进行。
<7>、短路试验。
周期:
根据需要进行。
<8>、额定电压下冲击合闸试验。
周期:
新装和大修后。
(2)、断路器试验:
<1>、绝缘电阻测定周期:
新装和大修后,运行中每年一次。
<2>、导电回路电阻测定。
周期:
新装和大修后,运行中一年一次。
<3>、测量断路器的合闸时间和固有分闸时间。
周期:
新装和大修后,运行中一年一次。
<4>、测量断路器触头分合闸的同时性。
周期:
新装和大修后。
<5>、检查操作机构合闸接触器和分闸电磁铁的最低动作电压。
周期:
新装和大修后,运各中1-2年一次。
(3)、高压电缆
<1>、绝缘电阻测定,直流耐压试验泄漏电流。
周期一年一次。
<2>、检查电缆线路的相位。
周期:
新装,新装接头或更换电缆。
(4)、接地装置
<1>、接地电阻摇测。
周期:
三个月。
<2>、装置检查。
周期:
每月一次及巡回日检。
(5)、保安用具
绝缘手套、绝缘胶鞋及胶皮绝缘垫、绝缘台、拉杆、高压验电表放电棒、绝缘夹。
周期:
半年一次。
(6)、高压防爆开关
<1>、过流保护整定。
周期:
每年至少校对一次。
<2>、无压失放动作。
周期:
每年校对一次。
(7)、低压防爆开关的过流保护检验。
周期:
六个月。
对检查、试验、校验的设备等不合格者,应制定专门措施整改。
报机电总工程师审批。
否则不准投运或使用。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一、绞车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绞车司机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应做到“四懂”、“四会”。
2、绞车的运行、维修、保养由司机和维修人员共同负责。
3、绞车司机必须每班对设备和机房进行清扫。
使设备和机房保持清洁、卫生。
4、司机应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和其他有关需要记录的内容。
5、司机应按设备巡回检查制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有关上级领导,事后作好记录。
6、绞车维修工每日必须执行两小时检修制度,加强维修保养,使绞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7、司机和维修人员必须参加双月停产检修工作以便对设备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8、维修工必须每日对绞车各部进行全面检查一遍。
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无法处理时应及时回报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的措施,并做好记录。
9、司机和维修人员应按照保安规程和其他有关规定所规定的有关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和整定。
并做好记录。
10、维修人员应做好绞车的备品备件的准备工作。
定期做好计划使备件有足够的数量,以便随时更换使用。
11、维修人员应按时作好绞车的停产检修计划,及时上报有关负责部门。
二、水泵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水泵司机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运行。
2、司机必须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泵房排水、供电系统。
3、水泵的维修要有专人负责,维修工必须掌握水泵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
4、维修要严格质量,达到完好状态。
5、真空泵、射流、笼头、截门、逆止伐要经常检查、修理。
6、设备要定期涂漆,经常清扫,达到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三、压风机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压风机司机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应做到“四懂”“四会”。
2、压风机的运行维修保养由司机和维修人员共同负责。
3、压风机司机必须每班对设备和机房进行清扫,使设备和机房保持清洁卫生。
4、司机应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和其他有关须要作好记录的事宜。
5、司机应按设备巡回检查制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有关上级领导,事后作好记录。
6、维修工应按照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加强维修保养。
使压风机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7、司机和维修人员必须参加双月停产检修工作以便对设备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8、维修人员必须每日对压风机各部进行全面检查一遍。
对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无法处理时应及时回报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的措施。
并做好记录。
9、司机和维修人员应按照保安规程和其他有关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和整定,并做好记录。
10、维修人员应做好压风机的备品备件工作,及时提出计划。
领取必要的备件,以便随时更换使用。
11、维修人员应按时作好压风机的停产检修计划,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主扇风机房设备维修保养制
1、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由各班司机进行,并分工明确,包机到人。
2、停机拆体检查维修,由维修工进行,值班司机必须配合一道进行处理。
3、大修由区队统一安排时间和劳力,并做好充分的技术和配件的准备。
4、维修工及司机要将每天的运行情况及检查情况随时填写记录薄。
备查。
5、检修后的设备由维修工向司机交接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注意事项必须三班交接清楚。
6、扇风机主要部件的大、中、小修时间分别为:
两年、四个月、两个月,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提前或延期。
7、辅助设施由维修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保养,每年反风演习前,必须进行会面的维修、检查,各部都保持良好状态。
五、锅炉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司炉人员要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加强责任心,确保锅炉设备安全运行。
2、司炉工人要做到“四会”、“六勤”,并掌握锅炉起动前的检查,准备、点火、升压、运行调整、压火、停炉等操作程序。
3、锅炉设备的维修要有专人负责。
4、锅炉设备维修要严格质量,使之达到完好状态。
5、所有汽水管道要经常检查修理,并要做到包扎、吊挂良好,泄漏率千分之二以下。
6、维修人员要做好备品备件的储存工作。
7、要做好锅炉设备的停炉保养工作。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月度停产检修机电管理办法
(一)为了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生产矿井执行停产检修的有关规定,及时解决主要机电设备和输配电系统存在的隐患,恢复设备原有性能,保证安全运转,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我矿停产检修日期确定在双月的16日和17日两天。
每次停产检修时间(包括试运转时间)为48小时。
(三)各单位的主管技术员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月度停产机电检修计划并及时上报机电科。
(四)编制机电检修项目时,应充分利用检修时间,优先安排:
1.平时不能解决、非停产方能处理的大型固定设备已经发现的隐患和缺陷;
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技术测定、试验;
3.立井提升设施处理故障;
4.大型固定设备和隐蔽件的技术测定、解体检查;
5.输配电设施存在的问题和定期检修试验项目。
(五)机电检修计划编制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地进行现场勘察,结合设备平时运行状况,全面了解设备存在的问题,对照资料分析缺陷原因,研究检修内容和方法,对重要的大型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检修进度图表和施工工序安排劳力组织。
(六)在编制机电检修计划的同时,应提出检修用配件、材料消耗计划和工器具计划,一式两份报矿,由供应公司和机电科按配件和材料管理供应渠道组织进货或安排加工。
检修用配件、材料和工器具必须按检修项目和内容“对号入座”,专料专用。
不得任意挪作他用。
(七)检修前应填写检修任务书,把检修计划项目落实到班组和个人,选派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检修前应向全体检修人员传达检修计划和施工方法,贯彻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检修质量标准及时间要求;多班次检修作业的项目必须有交接班的具体规定。
(八)必须按矿审定的检修项目和时间进行检修,不得任意增减或删改检修计划,检修过程中发现的意外情况必须立即汇报,需延点作业时要经过有关领导批准。
(九)机电设备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参加检修的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有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和检修质量,机电检修项目应提出安全措施,没有安全措施或有措施没传达的,严禁施工,否则按违章处理,严禁没听传达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人员参加检修。
(十)机电设备检修过程中,应及时进行中间验收,作好记录,较大的工程项目应指定专人进行中间验收和记录。
检修的设备在组装前,检修施工负责人要详尽检查,防止工具、材料、小型物件遗留在机体内。
设备检修后,应进行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返修。
(十一)编制检修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检修设备的试运转时间,检修设备试运转无问题后,应由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和设备司机交接验收。
重大工程项目应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交接验收要履行手续,连同检修记录一道整理存档备查。
(十二)每次月度停产检修后,技术人员应于5日内搞好检修总结,提出书面材料,上报机电科。
检修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
1.停产检修计划总表、计划和实际比较。
2.项目增加或减少的原因,对重点工程项目数和内容数要详加说明。
3.通过检修发现的设备隐患及解决处理办法。
4.机械和电气部分的测试情况。
5.安全设施的试验情况。
6.准备下次检修安排的主要项目。
7.检修中的先进工艺和双革内容。
二、每日两小时停产检修制度
(一)全矿日停产检修时间为每天的9~11点,处理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压风排水设备的检修时间可根据生产情况穿插进行,其他非检修工作要避开检修时间。
(二)停产检修的范围:
包括井上下提升设施等各个环节的检修。
(三)各级领导要对每日停产检修时间按计划给予保证,不得以各种借口随意取消、缩短变更检修时间,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危及人身安全问题允许延长检修时间进行处理。
否则,因检修时间短,未能检修而造成事故,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区队要作好检修计划,安排好检修项目,内容的循环周期,组织安排好劳力。
维修工要集中使用,班前会要安排下达检修任务,检修计划及周期提前报矿长审查。
矿根据计划,统一考虑生产环节,各工种、工序的相互衔接穿插,安排好重点。
各单位要根据计划及检修周期安排,督促、检查施工人员的日检情况,不得无故不按计划检修,对无故不安排检修及敷衍检修的人员要按违章处理。
(五)提升系统要作为检修的重点,机电队要遵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炭部有关提升安全工作的十条措施,认真组织检查并作好记录。
煤炭部十条安全措施要张贴在主、副井绞车房及井口棚内,井口检查项目、内容、时间要写成牌板悬挂于井口棚内,绞车房内检修项目、内容、时间也要张贴在绞车房内。
维修工要按需检项目认真检查。
井口、绞车房检查时,要互相联系好,不得同时作业。
(六)检修由区队逐一做出安排,合理组织调配人员,落实项目人员及责任,要将检查维修设备,搞好工程质量和设备质量为主要内容,对每台机电设备都要逐一认真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防爆、防护装置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无螺丝松动,对于不合格者一定逐一检修好。
当检修任务完成,经区队验收达到要求安全无问题,设备及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时,方可允许提前生产。
(七)每日检修时间,区队首先布置好安全工作,按照停送电、停送风规定及规程要求进行检修,严禁违章作业。
机电队检修变电所及线路需要掘进工作面停风、停电时要报矿调度室及安监处,迎头要撤出人员。
(八)区队要认真把日检制度迅速传达到全体职工,使每个职工认真自觉地执行日检制度,以保证全矿安全生产。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管理干部上岗查岗制度,必须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安全规程和保安制度规定执行,坚持要害部位分管矿长和机电副总每月上岗查岗一次,队长、主管技术员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
2、干部上岗要认真填写登记记录,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果断处理,并做好事故和处理情况记录,确保要害岗位设备安全运转。
3、检查岗位设备和环境卫生是否坚持干净,防火、防水及其它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做到预防为主,以防万一。
4、在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的同时检查组织纪律。
5、坚持检查和组织纪律密切配合,对“三违”决不放过。
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电设备全过程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设备,提高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降低待修率和事故率,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对机电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现重新制定《新河煤矿关于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的规定》。
一、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管理条例》和《设备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属于执行煤安标志的设备要严格按照《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强煤矿矿用安全标志产品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设备的计划管理
(一)各单位必须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设备的制造工期,设备的安装工期,对设备各项特征、指标的要求等因素,及时编制设备购置计划,由分管矿长、主管矿长签字后生效。
属于固定资产的应填写维简资金费支用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主管矿长签字后,报供应部门。
(二)如发现所报计划有误或无法组织货源,或因现场实际条件发生变化等因素需要改变计划中的某项内容,需有机电科长出具证明。
(三)设备管理的年度工作计划由机电科长负责制定。
(四)各使用单位提出计划应报机电科进行汇总、初审,由分管矿长召集技术、机电、财务、供销等有关人员进行技术评审,平衡后报主管矿长批准。
(五)设备的选型必须坚持生产上适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安全上可靠的原则,同时兼顾其节能性、环保性、通用性、成套性、耐久性,维修、操作方便性。
(六)由供应部门负责组织设备货源。
三、设备的到货验收及发放管理
(一)设备到货后,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组织验收:
1.有购置设备计划并与设备计划相符的。
2.随机资料齐全完整(包括合格证),特殊要求合格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煤安准用证、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装箱清单、技术协议等。
3.包装完好,整机无破损,随机备件、附件、工具等齐全无丢失或损坏。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予验收,由供应部门和供货单位协定后处理,但不能给本矿造成丝毫损失。
(二)验收由机电科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供应部门、使用单位、供货单位等共同进行验收,对所有验收问题做好记录并联合签字。
(三)经验收合格的设备,由设备组出具验收单并有相关验收人员联合签字,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设备组及时编号、建账立卡,设备随机文件资料和验收记录一并入档,交机电科存档。
对暂时不使用的设备由供应仓库安设备要求条件存放、保管。
(四)全矿机电设备的发放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负责,任何部门无权私自发放设备。
(五)机电科设备组对全矿固定资产设备需台台编号、建账、立卡、挂牌,做到账、卡、物、牌板四统一;对于低值易耗的小型矿管设备也必须编号、建立分账,以防丢失。
(六)使用单位领用设备时必须填写《设备领用单》,一式二份,一份设备组建账,一份随机运行,由使用设备填写领用单开始,到上交设备入库为止,设备在使用单位在籍保管。
(七)严禁设备的拆套使用,若确需拆套使用,必须经机电矿长批准签字,设备组建账备案。
四、设备安装验收及交接
(一)设备安装前,必须有经主管领导、部门批准的安装设计,经过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电气、液压、汽(气)动设备安装前的试验、调试资料等。
(二)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交接验收报告单一式五份,分别交验收主持人、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安装单位、接受单位各一份,由机电科负责汇同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办理移交转账手续,双方签字同意后生效。
五、设备的使用
(一)设备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谁保养的原则,责任严格落实到人,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及记录。
使用中的设备标志牌、责任牌、完好牌必须齐全,责任人、负责人必须填写齐全真实。
(二)各使用单位必须配备兼职的设备管理网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设备台帐。
设备网员必须在每月20号到机电科设备组对帐,按要求参加设备组召开的集体会议,协调解决各单位在设备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各单位使用设备应提前二天用书面形式通知设备组设备管理员,由设备管理员及时调配。
(三)严格设备的回收制度,凡停用的设备应及时撤除上井,由使用单位负责运到设备组指定地点,并且办理交回手续。
所交回的设备必须零部件齐全,完好,由于野蛮装卸、违章运输、使用不当或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再成的设备损坏,必须认真分析,根据损坏程度按设备的价值对责任人及使用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如有丢失的按设备原值进行赔偿,并追究区队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对井下闲置设备,各单位在接到《闲置设备回收通知单》后必须在三天内交到设备组指定地点,过期不交者按《设备管理处罚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对于私自往区队维修房内存放各类设备的、设备上井后在料厂不及时交回的,对区队干部每人罚款100元、责任人200元。
(五)单位之间私自移交不办理手续,致使设备管理混乱,对双方单位各进行500元罚款,并责承双方单位查明设备状况,补办交接手续。
(六)对随意挪用、窃用设备的责任者每台罚款300元。
(七)设备随便拆套又未经领导同意,罚责任单位300元,罚责任人100元。
六、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
(一)坚持计划检修、日常维修、巡回检查与设备的状态监测、故障诊断结合的原则,在设备维修中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降低维修费用,缩短维修时间,提高维修质量。
(二)需矿机厂检修的设备(指中、小修),必须先由机电科设备组会同单位设备网员、机厂维修组共同进行验收后填写设备进厂检修单,检修完毕后,由检修单位填写《设备检修竣工验收表》,悬挂完好牌后,送至设备库备用,设备台账由检修账转入备用账。
(三)设备的大修理严格执行设备大修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开、竣工报告制度及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大修质量。
七、设备的更新、改造
(一)设备的更新改造必须以提高设备的效能、发挥设备最大效力、保证安全为目标,改造方案具有先进性、科学性、经济性,向自动化、高效能方向发展。
(二)设备的改造由使用单位根据使用情况会同机电部门技术人员据实提出方案,经有关人员进行技术、经济、安全评定后,报分管矿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三)改造方案实施后,经三个月的运行,测定分析出总结报告,经有关领导、部门组织复验,予以通过认可,并由设备组会同财经部办理增值手续。
八、设备的调拨、封存与报废
(一)矿属所有机电设备的对外调拨、借(租)用,必须经矿长同意,机电科设备组负责具体办理调拨、借(租)用手续或合同。
(二)对重复购置重复备用的设备,技术性能落后而又有新型产品替代的设备,淘汰设备,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设备,应办理封存手续;封存设备由财经部办理减资手续,由机电科负责保管。
(三)对已经完成折旧的设备、性能落后高耗低效的设备、无法恢复其原有性能和工艺要求的设备,以及其它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又不能安全生产的,由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写明原因,机电科设备组负责提出报废申请,经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签定批准后,由设备组填写《设备报废明细表》,报集团公司机电处批准。
批准报废的设备由机电科、财经部办理减资销账手续,残体中可用部分由机厂负责拆下使用,残体的处理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九、设备的清查及对账
(一)设备管理组每半年至少一次与财经部进行设备对账,落实当期所进设备的使用地点、单位及运行状态,配合财经部搞好设备的入账、建卡、提折旧等工作。
(二)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设备大清查,并与财经部进行核账,对于清查中出现的盘盈、盘亏等情况必须出具书面报告向上级领导汇报结果、原因,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十、设备的辅助管理
开展好计算机设备管理工作,逐步由计算机替代台账、卡片、牌板,协管配件管理工作,重点做好易损配件和随机配件的管理工作。
安全活动制度
1、矿每日一次安全碰头会,由矿分管机电的领导主持,有关科室及区队领导参加。
2、矿每旬召开一次机电安全办公会,由矿分管机电的领导主持,总结安全工作,布置安全任务,协商研究安全隐患的处理意见,并做好记录。
3、结合矿机电设备验收,每月分别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活动,主要检查安全工作的漏洞及机电施工及机电设备的隐患,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4、积极参加矿举办的周安全日活动,按照矿的统一部署,发动好全队干部职工搞好安全日活动,如在安全日内出现事故加倍扣罚。
5、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总结报告会,由矿分管机电的领导主持,各区队分管机电的领导参加。
6、机电队每班进行一次安全活动(结合班前会进行)由区队值班人员和班长主持。
事故分析追查处理制度
1、凡发生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做到一事故一分析一处理,并严格做好事故分析记录和处理意见记录,发生事故隐患不报者,严格追查责任,分析不及时追查分管领导责任。
2、凡属轻伤及一小时内的非人身事故,由区队队长主持分析,要求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意见报矿。
3、凡属重伤及严重机电事故和重大隐患性事故,由分管矿长主持分析,矿安监处、机电科等有关业务科室及区队有关人员参加,在8天之内分析处理完毕,并将事故报告报矿,无故拖延分析时间追究领导责任。
4、凡属重伤及严重机电事故,应立即向集团公司汇报。
5、机电队每月轻伤不超过2%,地面非生产单位消灭轻伤,如超本指标,追究单位分管领导责任。
6、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除对事故单位处以罚款外,对有关领导和单位及部门要给予经济扣罚。
设备包机制度
1、为保证机器安全、经济、可靠运行,实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应对设备实行包机制。
2、包机以设备运行、维护为主。
包机责任人由设备维修工和岗位工组成,做专门牌板,现场张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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