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交底纪要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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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交底纪要样本
目录
一、本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
二、施工过程中管理及施工合同的部分内容…………………………………………
(一)总承包工程范围………………………………………………………………
(二)工期……………………………………………………………………………
(三)各项报表的完成时间…………………………………………………………
(四)质量标准………………………………………………………………………
(五)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人的确定………………………………………
(六)材料设备供应…………………………………………………………………
(七)其他约定………………………………………………………………………
三、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
四、中间验收……………………………………………………………………………
五、监理工作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二)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
六、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的划分………………………………………………………
七、变更和工程洽商的办理流程………………………………………………………
八、施工安全监理………………………………………………………………………
(一)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方针及主要内容…………………………………………
(二)施工安全监理的控制方法……………………………………………………
(三)施工过程中监理对安全控制重点……………………………………………
(四)施工安全资料管理……………………………………………………………
(五)监理对起重机械安全资料的审查……………………………………………
(六)监理对施工现场安全巡视检查重点…………………………………………
(七)监理现场安全检查……………………………………………………………
监理交底
------------楼工程
一、本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条例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6、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
7、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8、建筑施工高空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2)
10、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JG/T100—99)
1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12、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
1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京建施2003-1号)
1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2001政府72号令)
15、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规程;
16、北京市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
1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8、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
19、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
20、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2001政府72号令
21、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工程建设的政策、法令、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及管理工作程序
22、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
23、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监理业务的合同
24、------------楼工程施工图
25、------------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6、正式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
27、本工程的设计概(预)算及施工概(预)算。
二、施工过程中管理及施工合同的部分内容
(一)、总承包工程范围:
1、--------楼地下室的护坡工程
2、地基打CFG桩工程(已变更取消CFG桩)
3、建筑工程:
土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回填)、降水工程、地基处理、基础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结构工程(含二次结构)。
4、内装修工程:
(1)-----楼:
地下二层(人防)、地下一层及人防出口、设备用房及管井内、与室外连接的台阶、散水工程按设计施工图要求装修,室内墙面做到抹灰面、楼地面做到垫层面、洗手间做到防水及防水保护面外、其它部位做到结构面。
(2)----楼:
设备用房及管井内、与室外连接的台价、散水、室内墙面抹灰、楼地面、洗手间防水及保护层、其它部位做到结构面。
(3)外装修工程:
A、外立面门、窗。
B、外墙面砖、外墙涂料
C、所有防火门
5、给排水工程:
按图施工(其中洗手间:
给水管做到立管、支管不施工,排水按图施工,洁具除北楼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卫生间按图施工外其余不安装)。
6、采暖工程:
按图施工。
7、电气(强电)工程:
北楼地下二层(人防)、地下一层、设备用房及电气井内,南楼地下一层、设备用房及电气井内按图施工;北楼、南楼其它部位按图施工(其中灯具按座头或吊线灯施工),开关、插座按合格的变通考虑。
8、弱电预埋工程:
弱电的土建预留预埋电线管、盒及穿带线,弱电线槽安装。
9、为完成专业分包工程所需配合的土建项目投标报价施工图内容,管道开挖、预埋件、预埋管、检查井、孔洞预留、水池、设备基础等相关项目。
10、与室外市政、室外强电、弱电管线交接处做到建筑物外边线1.5米。
11、所有的孔洞封堵。
(二)、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三)、各项报表的完成时间:
1.每月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上月23日至本月23日已完工程量报告一式三份(含:
月工程进度及形象部位报审表、工程款支付申请、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监理工程师收到并审核完毕后,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审核后支付工程款。
2.每月25日之前向监理、发包人报送下月施工进度计划,经发包人、监理确认后执行。
4.每月25日向监理报送当月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情况报表。
5.每月25日向监理报送当月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报表。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五)、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人的确定:
如果相关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应当通过招标而确定,则应当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约定共同组织招标确定专项分包人:
(1)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相关文件的时间:
施工前45天报送三家(含三家)以上的品牌、厂家和施工队伍。
(2)发包人对相关文件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5天内确认或提出意见。
(3)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修改意见修改完成相应文件后报送发包人批准的时间:
10天内确认。
(六)、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满足设计材质或技术参数要求,须经监理和发包人验收合格,特殊材料设备应事先经发包人同意。
暂估价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价格在采购前应与发包人办理认价手续。
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和发包人清点(各种拟进场材料、设备,应提前提供该材料的样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生产厂家进行严格挑选和考察,三方无异议时方可采购)。
2)需招标确定暂估价的材料及设备时,承包人施工前45天报送三家及以上的品牌和厂家,发包人10天内确认。
(七)、其他约定
1、发包人对承包人现场管理的其他要求:
承包人如需分包时须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单位签字。
2、承包人单位主管领导应参加本工程重大施工方案的讨论会及现场工程例会。
三、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工作范围:
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工程、室内外装修、强弱电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以及室外工程等。
2、监理工作内容:
施工过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
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工程投资、现场文明及安全施工等。
四、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单位在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监理单位。
中间验收部位为: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修及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范和规定要求的其他部位。
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备好验收记录表),监理、建设单位在验收记录表上签字。
五、监理工作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基本程序
不合格
3、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4、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二)、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
施工质量控制以事前控制(预防)为主。
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采用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试验手段,以验证施工质量。
对工程的某些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
严格执行现场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对承包单位不称职的人员及不合格分包单位应建议撤换。
1、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1)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
1)核查承包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
2)督促各级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
3)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
4)检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5)审查分包单位和试验室的资质。
6)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7)核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等。
8)核查分包单位的业绩。
9)经审查合格,签批《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10)查验试验室资质。
(2)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
1)查验施工控制网(平面和高程)。
2)查验施工轴线控制桩位置。
3)查验各楼层墙柱轴线、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水平控制线、竖向投测控制线等放线成果。
4)承包单位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并附楼层放线记录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3)签认材料的报验。
1)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备案资料、出厂质量证明等随《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合格证、材质单等资料如为复印件,需盖项目章、并签字注明原件存放处。
物资报验单上将相对应的材料试验单编号填写清楚。
2)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3)对进场材料按规定进行有见证取样试验。
4)必要时进行平行检验或同建设单位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5)审查混凝土、砌筑砂浆配合比申请、混凝土浇灌申请,并应:
a、对现场搅拌设备(含计量设备)及现场管理进行检查;
b、对预拌混凝土搅拌单位资质和生产能力进行考察。
(4)签认建筑构配件、设备报验。
1)审查构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和设备商检证明,并要求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复试。
2)根据合同的约定参与加工定货厂家的考察、评审工作。
3)要求承包单位对拟采用的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合格后,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
4)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
(5)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
1)要求承包单位在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填写《()月工、料、机动态表》报项目监理部。
2)审查施工现场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3)要求承包单位对需要定期检定的设备(如仪器、磅称等)应有检定证明。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1)要求承包单位对某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或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前,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2)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应审查其提供的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3)承包单位将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冬施、雨施等),在施工前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4)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需经技术部门审批合格并签字盖章后报监理审批。
5)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核结论。
6)方案未经批准,该分部(分项)工程不得施工。
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和旁站。
1)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予以纠正,并记入监理日志。
2)应对施工过程的某些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旁站,并做旁站记录。
3)对所发现的问题可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
4)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2)核查工程预检
1)要求承包单位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核查。
2)对预检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抽查。
测量放线、模板预检不在天黑后进行。
3)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3)验收隐蔽工程
1)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2)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
钢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不在天黑后进行。
3)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再予以复查。
4)对隐检合格的工程应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准予进行下道工序。
5)砼浇灌必须专业隐检合格。
(4)分项工程验收
1)要求承包单位在一个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
2)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查、核查。
3)签认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
4)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5)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重新进行验收。
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等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认,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毕且合格后进行。
(5)分部工程验收
1)基础分部已完成,进入主体结构施工时,或主体结构完,进入装修前应分别进行基础和主体工程验收,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后申报进行基础/主体工程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现场质量验收,并会同各方在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
2)承包单位在完成其他分部工程后,填报《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已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签署验收意见。
3)节能分部工程在监理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6)单位工程验收
1)工程项目达到基本交验条件时,施工单位应抓紧进行功能试验项目(包括无负荷试车);
2)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关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预验收;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完善。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检查验收。
5)经验收需要对局部进行整改的,应在整改符合要求后再验收,直至符合合同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6)预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对工程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整理监理资料后,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7)竣工验收。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8)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盖章后,送承包单位一份。
9)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概况、承包单位基本情况、主要采取的施工方法、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状况、施工中发生过的质量事故和主要质量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和处理结果,对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估意见。
3、实施旁站监理的部位
施工过程中进行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和重要的分项工程:
1)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梁、柱节点的钢筋绑扎、箍筋加密区、钢筋的接头;
2)梁、柱节点的混凝土浇筑;防水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浇筑。
3)隐蔽施工、施工缝的处理、后浇带施工;
4)地下、卫生间和屋面等卷材防水细部构造处理。
5)回填土施工;
6)土钉墙、锚杆的预应力张拉;
7)水、暖、电等专业工程的关键部位的安装等;
8)隐蔽工程节能环保项目的施工。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保温材料、门窗产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用水器具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
)
4、旁站监理程序和方式
1)旁站监理的程序
(1)对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技术交底、配备旁站监理设施。
(2)旁站部位进行施工前,总包单位应通知监理单位到场进行旁站。
(3)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
(4)具备旁站监理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的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5)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指出并发巡检记录单。
遇有重大隐患时要通知总监,总监及时发监理通知或停工令
(6)旁站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质检员在旁站记录上签字。
(7)收集整理旁站记录,交资料员归档保管。
2)旁站监理的方式:
采用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对施工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和隐患,采取照相的手段予以记录。
六、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的划分
本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施工按施工组织设计划分的流水段,分别组成施工验收批检查验收,并分别组成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七、变更和工程洽商的办理流程
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每月进行一次增减价的确认,由承包人将当月25日前办理的工程设计变更和洽商汇总成册,并与承包人投标的设计图进行对照编制预算,单份洽商编制一份增减帐预算,汇总成册后于次月10日前上报发包人,如承包人未按规定的时间上报,则按发包人计算的结果执行。
1)工程变更或洽商的提出人:
A、发包人要求(原因):
发包人专业工程师组织,设计、监理、承包人、发包人相关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总工等配合提出方案。
b、设计人要求(原因):
设计人组织,监理、承包人、发包人相关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总工等配合提出方案。
C、承包人、监理人员申请(原因):
承包人组织,设计、监理、发包人相关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总工等配合提出方案。
2)工程洽商签署顺序:
(设计、承包人、监理)等单位——发包人专业工程——工程部经理——总工;
3)工程洽商相关要求:
a、工程洽商应尽可能在工程施工前提出,要充分评估洽商变更对交叉专业的影响结果,洽商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b、工程洽商涉及工程造价变更需征询预算部意见,重大变更发包人在签署前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c、工程洽商应经设计、监理、承包人、发包人专业工程师(交叉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总工等共同签署方为有效。
d、工程洽商必须经发包人工程部资料管理人员编号登记备案后下发各相关方。
f、发包人专业工程师与监理人共同监督洽商执行,确认洽商完成情况并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记录。
八、施工安全监理
(一)、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方针及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施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监督施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施工,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其中基坑边坡支护、大模板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脚手架工程要有设计方案。
对不符合要求的方案,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改。
4.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体系,其中包括安全施工组织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审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施工协议书、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证,审查安全应急预案以及施工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等。
本工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配置三名,劳务分包应按劳务人员数量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特种作业人员有: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工、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电汽焊工、架子工。
6.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标识。
现场标识的主要部位有:
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脚手架出入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临电设施等。
7.工程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施工安全监理的控制方法
1.控制方法:
(1)方案审查:
施工单位报来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后,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方案中的施工方法对照施工规范、安全施工条例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审查方案中制定的安全措施是否合理到位,对能指导施工安全进行的方案给予签字通过,达不到要求的方案退回施工单位重新编制。
(2).施工单位施工资质、施工安全资质及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上岗资质的审查:
要求总包单位报送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许可证,没有安全施工许可证不准施工及分包施工。
要求总包单位报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无上岗证人员不准进行特种作业操作。
(3).要求总包单位报送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技术资料及安装验收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报送其它施工机械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并进行进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对脚手架、电梯井口、结构施工出入口、预留洞及临边、操作棚防护搭设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按照国家及北京市制定的建筑安全施工规程、规范、条例等要求内容,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及定期联合检查,周检查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参加。
监理单位每月组织监理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施工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定期整改。
2.项目监理部施工安全控制
项目施工安全控制实行总监负责制,负责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施工安全控制的管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安全监理控制内容,利用施工安全监理控制方法对施工过程实施控制。
(三).施工过程中监理对安全控制重点(识别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
1.土方与基坑边坡支护工程:
(重点防止坍塌、物体打击、车辆及机械伤害等)
(1).基坑开挖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避免因地下情况不清降水井施工和土方开挖对市政管线、通讯光缆等线路造成破坏及安全事故。
施工企业应采取措施保护施工期间地下各类管线。
(2).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水文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
(3).土方开挖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准施工。
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
基坑须采取安装护身栏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距基坑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4).本工程基槽开挖深度7.5m,基槽支护采用土钉喷锚工艺,必须编制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方案,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批,由项目部技术安全部门监督实施。
(5).土方开挖和边坡支护期间监理工作
A..监理部要求总包单位对基坑开挖的环境效应,事先做出评估。
开挖前对周围环境应做深入的了解,确定施工期间重点保护对象,制定周密监测计划和应急措施,实行信息化施工管理。
B.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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