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港口工程质量评定操作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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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港口工程质量评定操作办法
附件1
浙江省港口工程质量评定操作办法
一、基本要求
(一)港口工程质量评定由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二)港口工程质量评定包括交工质量评定和竣工质量评定。
质量评定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和评定打分。
(三)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从业单位加强质量管理,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
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委托检测单位进行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
建设单位应组织对码头工程桩基础和混凝土主要构件(防腐前)、软土地基处理、房建工程基础和主体(装饰前)等关键工序或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测。
建设单位组织或委托的检测和检查结果均可作为竣(交)工质量评定依据。
建设单位应根据检测和检查情况每季度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港口管理部门、监督机构报告工程项目的质量状况。
(四)港口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实行备案管理,质量评定备案管理程序如下:
1.工程开工后,竣(交)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工程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水深断面图检测应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水深断面图测绘。
建设单位应将拟委托的试验检测单位报主管监督机构备案。
2.试验检测单位应当编制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的检测方案;建设单位应组织检测方案的专家审查,并将修改完善后的检测方案报主管监督机构备案。
3.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完成后,试验检测单位应出具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和外观检查报告。
建设单位应在质量评定前10天,将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和外观检查报告报主管监督机构备案。
4.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外观检查报告、内业资料审查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的情况,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出具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工程质量评定前,建设单位应根据实体检测报告和外观检查报告对每个单位工程进行现场复核,若建设单位发现有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情况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修复或返工。
工程实体修复或返工完成后,经试验检测单位复测,工程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后,建设单位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报告在竣(交)工验收前20天,报主管监督机构备案。
(五)交工质量评定组由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竣工质量评定组由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运营、养护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主管监督机构应派监督人员对交(竣)工质量评定进行过程监督。
(六)参建单位对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质量评定后10天内,书面向主管监督机构提出申述。
(七)港口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依据:
1.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2.批准的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及图纸;
3.批准或确认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4.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
5.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规定;
6.监督机构、建设单位过程中的检测和检查资料等;
7.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外观检查报告等。
二、港口工程质量评定的划分
港口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应按单位工程、建设项目逐级评定,单位工程应按工程使用功能和施工及验收的独立性进行划分。
(一)疏浚工程的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1.疏浚工程按合同段划分单位工程;
2.分期实施的疏浚工程按施工阶段划分单位工程。
(二)码头工程的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1.码头按泊位或座划分单位工程;
2.两侧靠船的栈桥或窄突堤码头按主靠船侧泊位划分单位工程;
3.宽突堤码头的横头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4.长度超过500m的附属栈桥或引堤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三)码头设备安装工程的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1.起重、装卸设备按台划分单位工程;
2.输送设备和管道工程等按类别和系统划分单位工程;
3.电气、控制、消防和环保设备等按系统划分单位工程,当工作量较小时,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四)码头配套接卸及输送系统构筑物的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1.翻车机房按座划分单位工程,翻车机房地下廊道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2.输送转运机房按座或系统划分单位工程;
3.输送廊道、刚架和设备与支架的基础按系统、结构类别或转运区段划分单位工程。
(五)堆场与道路工程的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1.港区堆场按设计单元划分单位工程;
2.港区或厂区内的道路按设计单元划分单位工程。
(六)防波堤和护岸工程的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1.防波堤、导流防砂堤和独立护岸按座或合同标段划分单位工程,长度较长时以长度为1000~2000m划分单位工程;
2.兼做码头的防波堤和独立护岸,其码头部分按码头工程的规定划分单位工程。
(七)干船坞和船台滑道工程的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1.干船坞、船台主体和独立滑道按座划分单位工程;
2.坞门、防水闸门的制作与安装各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3.船坞、船台与滑道的设备安装工程各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八)房建工程的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房建工程按合同段并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划分单位工程。
(九)绿化工程的单位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绿化工程按合同段划分单位工程。
三、竣(交)工质量评定方法
(一)港口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实体检测、工程观感质量评价、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
设备安装工程由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或相关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性能检测并出具相关许可证书的,评定组可引用其结论。
房建、港区铁路、电气、绿化、工艺管道和罐区工程由建设单位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评定;由房建、铁路、电力、园林及化工等行业管理部门出具质量意见的,评定组可引用其结论。
(二)港口工程实体检测按附表1~9中不同工程类别规定的抽查项目及频率进行检测,检测项目的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按照《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执行,按单位工程对抽查项目的合格率加权平均计算加权合格率,乘100作为单位工程实测得分。
Σ[抽查项目合格率×权值]
单位工程实测得分=×100
Σ权值
(三)工程观感质量按附表1~9中不同工程类别规定的抽查项目进行外观检查,并由工程质量评定组进行评分。
外观检查内容、方法及评分标准按照《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执行。
(四)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按附表1~9中不同工程类别规定的抽查项目由工程质量评定组核查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内业资料,并进行评分,每项资料扣分基本原则如下:
1.应当填报的项目资料空缺,该项为0分,内容不全扣1-2分;
2.资料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1-2分;
3.资料数据量不足,代表性不强,准确性不高,扣1-2分;
4.工程资料应是原始资料,是施工过程中的原件,不符合要求扣1-2分;
5.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工整,表格内容应填写完整,签字齐全,并按要求分类编排,装订整齐,不符合要求扣1-2分。
6.资料核查表中加“▲”的重要项目,若发生单项扣分情况,总得分率还将扣减3%~5%,资料空缺的,除扣减5%外,应要求资料进行补充完善,若无法完善的,需对该部分工程内容进行实体检测或组织专家进行质量认定,符合要求后,方可评定验收;
7.资料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总得分率扣减5%。
(五)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按附表1~9中不同工程类别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
符合性审查意见分为“符合”和“不符合”两种结论,判定标准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质量检验标准、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
四、交工质量评定内容
(一)建设单位对港口工程按附表1~9有关规定进行实体检测、外观检查、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审查,根据检测、检查情况对单位工程进行交工质量评定。
(二)港口工程交工质量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划分及要求。
工程质量等级按单位工程进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单位工程实体检测得分达80分及以上、外观检查得分率80%及以上、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得分率达80%及以上,工程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符合则单位工程质量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不合格单位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评定,直至合格;经检测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可认定为质量合格。
(三)交工质量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完成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约定的单位工程各项内容;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已完成工作总结;
3.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报告已通过备案;
4.起重装卸、输送设备安装、电气安装、控制系统安装等设备安装工程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进行空、重载试运转,并经有资质单位按要求对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测试,其结果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5.工程无严重缺陷、无安全隐患、无严重影响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表面严重缺陷已按规范或有关标准处理完毕;
6.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四)港口工程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交工质量评定结论不合格,应返工处理后重新进行评定。
1.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项目(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混凝土面层厚度)和疏浚竣工水深断面图等主要指标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桩基的无破损检测、预应力构件的张拉应力等有任一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结构主要受力部位存在超过规范规定的裂缝,并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
3.工程外观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存在安全隐患或已降低使用功能,未经整修达到设计要求的;
4.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未按要求整理或检查项目不全、频率不足或缺少必要的数据,不能有效证明主要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施工工艺及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规定或资料反映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保证安全运营及正常使用;
5.其他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情况。
五、竣工质量评定内容
(一)建设单位对工程按附表1~9中有关规定进行实体检测、外观检查、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审查,根据检测、检查情况对工程进行竣工质量评定。
(二)港口工程竣工质量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划分及要求。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单位工程、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单位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
单位工程实体检测得分达80分及以上、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得分率达80%及以上、外观检查得分率80%及以上、工程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符合则单位工程质量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水运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质量均合格,则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不合格单位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评定,直至合格;经检测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可认定为质量合格;经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认定为质量合格。
(三)对经过交工验收试运营期满的建设项目应及时进行竣工质量评定。
竣工质量评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对交工质量评定提出的问题和交工验收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经处理完毕,经监理单位检验合格;
2.港口装卸设备、船闸设备和其他以设备购置安装工程为主(占项目总投资50%以上)的工程通过试运行或系统性能测试,系统性能参数达到设计要求;
3.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报告已通过备案;
4.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等单位已完成工程竣工总结材料;
5.项目法人对试运营期内出现的新的质量问题或缺陷已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处理完毕,并写出总结意见;
6.根据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港口工程已进行安全评估且评估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六、竣(交)工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的检测方案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检测目的
(三)检测依据
(四)检测组织情况
1.人员、设备;
2.时间安排。
(五)检测内容
1.实体检测内容;
2.外观检查内容。
(六)安全方案
(七)廉政管理
(八)需要配合事宜
(九)检测报告内容
七、质量评定报告内容
(一)交工质量评定报告内容
1.工程基本情况;
2.交工质量评定组织情况;
3.交工质量评定情况:
(1)实体检测情况;
(2)重要结构工程或隐蔽工程中间验收情况;
(3)外观质量情况;
(4)质量保证资料审查情况;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审查情况。
4.遗留问题及建议;
5.交工质量评定结果(附建设项目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得分一览表)。
(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内容
1.工程基本情况;
2.竣工质量评定组织情况;
3.工程质量复测总体情况及评定结果:
(1)复测总体情况;
(2)外观质量情况;
(3)质量保证资料查阅情况;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审查情况;
(5)交工质量评定和验收时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及处理落实情况;
(6)质量评分及等级(附建设项目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得分一览表)。
4.需要整改落实的问题及建议。
附表1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评定用表
(一)疏浚与吹填工程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月日
单位
工程
抽查项目
抽查数量及方法
浅点率
结论
疏浚
工程
*断面
每60米一个断面。
吹填单位工程
*地形测量
每60米一个断面。
检测结论:
组织单位
评定人员
注:
1.本表规定的抽检项目均应在交工质量评定前完成检测。
竣工质量评定时,应对带“*”的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其检测结果和其他抽检项目在交工质量评定时的检测结果,作为竣工质量评定的依据。
2.疏浚与吹填工程检测合格标准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二)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月日
序号
工程
类别
资料审查内容
标准分
实得分
1
疏
浚
工
程
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10
2
疏浚工程测量技术报告
10
3
吹填工程测量技术报告
10
4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10
5
▲吹填土质检验资料
10
6
▲疏浚工程竣工断面及水深图
10
7
▲吹填工程竣工地形测量图
10
审查意见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组织单位
评定人员
(三)疏浚与吹填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内容
单位工程名称:
年月日
类别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内容及依据
审查办法
审查意见
疏
浚
工
程
1
基本
规定
JTJ312—2003《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
资料查阅
2
泊位
疏浚
JTS257—2008《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资料查阅
3
港池
疏浚
JTS257—2008《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资料查阅
4
航道
疏浚
JTS257—2008《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资料查阅
综合审查
意见
组织单位
评定人员
附表2
码头与岸壁工程质量评定用表
(一)码头与岸壁工程实体检测项目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月日
工程
部位
抽查项目
抽查方法
抽查频率
权
值
合格率
桩基
灌注桩
△桩身完整性
低应变
桩基总数的10-15%且不少于5根
3
打入桩
△桩身完整性
低应变
桩基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3
搅拌桩
△桩处理深度
取芯
桩基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3
上部
结构
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
▲实体强度
超声回弹综合法或取芯法
桩、梁、板总数的1%-2%且不少于5件,沉箱、扶壁、圆筒总数的5%-10%且不少于5件。
3
▲钢筋保护层厚度
非破损法
桩、梁、板总数的1%-2%且不少于3件,沉箱、扶壁、圆筒总数的10%且不少于3件。
3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电通量法
同类构件且混凝土数量不大于20000m3抽检一组,取芯试件不少于3个。
3
几何尺寸
用钢尺量
同类预制构件总数的1%-2%且不少于5件
1
现浇混凝土结构
▲混凝土强度
超声回弹综合法或取芯法
同类现浇构件的1%-2%且不少于5件
3
▲钢筋保护层厚度
非破损法
同类现浇构件的1%-2%且不少于3件
3
▲抗氯离子渗透性能
电通量法
同类构件且混凝土数量不大于20000m3抽检一组,取芯试件不少于3个。
3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接缝宽度
用钢尺测量,取大值
同类预制构件的5%且不少于5件
1
混凝土
面层
*平整度
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中部垂直两方向
每20m测一个断面且不少于5个断面
1
混凝土表面防腐
防腐层厚度及效果
依防腐蚀方法而定
预制构件和现浇构件按同类构件的1%-2%
2
停靠船和防护
设施
护轮坎
顶面标高
用水准仪测量
每20m一处,且不少于10处
1
顶面宽度
用钢尺测量
1
轨道
轨道
安装
轨距
用钢尺测量
每20m一处,且不少于10处
2
*轨顶标高
用水准仪测量
1
*同一截面两轨高差
1
码头整体尺度
总长度
用全站仪或钢尺测量
每泊位前后沿各1点
3
总宽度
用钢尺测量两端和中部
每泊位不少于3点
*前沿顶面标高
用水准仪检查
每20m一处,每处1点且不少于5处
*前沿线位置
用全站仪检查
2个前沿角点
*码头泊位水域底高程
测深水砣或测深仪垂直码头检查
每20m一个断面,每断面5点且不少于5个断面
权值合计
实体检测得分
组织单位
评定人员
注:
1.本表规定的抽检项目均应在交工质量评定前完成检测。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对带“△”的中间检测项目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作为交工质量评定依据。
竣工质量评定时,应对带“*”的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其检测结果和其他抽检项目在交工质量评定时的检测结果,作为竣工质量评定的依据。
2.“▲”的抽检项目为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项目,其合格标准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附录D有关规定执行。
(二)码头与岸壁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
年月日
序号
资料名称
检查内容
标准分
实得分
1
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
测量控制验收记录
10
2
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验收记录
▲水泥
10
混凝土外加剂
10
▲钢材、钢筋
10
土工织物及其他
10
3
原材料试验(检验)报告
▲水泥
10
▲混凝土用砂、石骨料
10
混凝土用水、外加剂
10
▲钢材、钢筋
10
土工织物及其他
10
4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合格证及有关检验报告
10
5
施工试验(检验)报告
配合比
10
▲抗压(折)强度
10
▲混凝土抗冻、抗渗
10
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表
10
▲氯离子含量评估、抗氯离子渗透
10
焊接、连接材料合格证
10
▲焊接、连接性能检测报告
10
▲桩基检测报告
10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
10
中间验收记录
10
7
主要结构施工及验收记录
▲桩基施工记录
10
主要构件安装施工及验收记录
10
其他
10
8
工程质量事故及调查处理资料
有关记录
10
9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工程竣工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10
▲建筑物沉降、位移观测观测资料
10
▲结构物裂缝检查记录
10
▲防渗结构渗漏情况检查记录
10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记录
10
10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质量检验表
10
11
主要变更记录
相关资料
10
12
其他资料
10
审查意见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组织单位
评定人员
(三)码头与岸壁工程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
单位工程名称:
年月日
序号
项目
质量要求
标准分
评价等级
实得分
一级
95%
二级
85%
三级
70%
1
码头面部
表面平整、坡向符合要求
10
变形缝顺直、上下贯通,填缝符合要求
10
分格缝清晰、顺直,灌缝饱满、均匀
10
沟槽顺直,与面层拉茬平顺
10
盖板平整、稳固
10
无明显碰损和建筑污染
10
混凝土面层抹压、拉毛均匀,无裂缝、严重龟裂和起砂
20
铺砌面层砌块完整、无破损,与构筑物拉茬平顺、紧密
20
沥青混凝土面层颜色一致,颗粒均匀,无骨料集中、臃包、推挤和料边
10
2
迎水面
码头前后沿线顺直,无明显错台和弯曲
20
表面平顺,线条清晰,无过大错台
10
施工螺栓拆除和螺栓孔封堵符合要求
10
3
混凝土结构
构件表面无严重缺陷,一般缺陷未超出要求
20
构件边角完整,无明显碰损
10
施工缝平顺、密实,无明显流坠
10
安装铺垫砂浆饱满、勾缝密实、整齐
10
修补质量符合要求
10
附加外防腐均匀、颜色一致,无明显漏涂
10
4
钢结构
防腐涂层均匀,无漏涂
10
漆膜完整,颜色一致,无流挂和皱皮
10
无明显脱皮和泛锈
10
5
码头设施
系船柱位置、方向正确、安装紧固
10
护舷位置正确、安装紧固
10
护轮坎顺直、无明显缺陷和碰损
10
栏杆、铁梯、踏步等位置正确,无明显缺陷
10
泄水孔位置正确、排水通畅
10
6
接岸岸坡
码头接岸处无明显差异沉降
10
坡面平整,无明显变形
10
压顶与防汛墙顺直、无明显缺陷
10
其他附属构筑物符合要求
10
计算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
组织单位
评定人员
(四)码头与岸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审查内容
单位工程名称:
年月日
序号
审查
内容
审查依据
审查办法
符合性审查
意见
1
模板工程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资料查阅
2
混凝土
配合比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
资料查阅
3
高性能
混凝土
技术指标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
6.2.1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指标应符合:
硬化混凝土强度等级≥C45,抗氯离子渗透性≤1000C。
6.4.1高性能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6.4.1.3混凝土搅拌应采用搅拌效率高、均质性好的行星式、逆流式、双锥式或卧轴式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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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 港口 工程质量 评定 操作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