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汪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doc
- 文档编号:941093
- 上传时间:2022-10-14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15KB
上汪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doc
《上汪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汪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doc(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上汪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
一是.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
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
贫困生资助项目:
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二是学前教育保教费。
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
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中心学校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
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
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
《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五)汇总上报。
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中心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由市教育局同乡财政局按核定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核拨到我校。
学校财务室按资助花名册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
五、资助管理
我校德育处负责全校贫困生资助工作。
并成立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贫困生登记、核实及资助对象的公示、报送等工作。
我校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建立有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从制度层面保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六、资助监督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将贫困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程序、资助对象及资助方式、标准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
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对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
学校年终督导考核内容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并占一定权重。
七.资助机构
组长:
柯昌华
组员:
黄月娥(负责贫困生登记,核实及资助对象的公示,报送工作)
汪昭显杨庆国秦焕军黄新民尹细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小学 学生 资助 管理制度